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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十年忽悠-第5章

小说: 十年忽悠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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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学生都喜欢那家的羊肉串,所以那家店附近的院墙经常被推倒一片,方便学生进出。学校不得不每过一段时间就来补墙,顺便也把卖羊肉串的赶走。不过,过段时间,卖羊肉串的又回来了,学校的院墙就又倒了一片。

每次去吃羊肉串,Allan都让艾米坐在小桌子边等着,他去买羊肉串和饮料,然后端过来,放在她面前,连擦手的纸也为她准备好了。看她吃得高兴,他就显得心满意足。

“你跟我在一起的时候开心吗?”艾米边吃边问。

“开心的反面。”

“开心的反面是什么?不开心?”

“你这么聪明的人,怎么被我绕糊涂了?开心的反面是关心。”

她笑得差点把嘴里的食物吞到气管里去了,吓得他连声说:“不要笑,不要笑,别把自己噎住了。我奶奶说,食不言,睡不语,看来是很有道理的。”

“为什么你会关心我呢?”

“因为我没有妹妹,我很想有个妹妹让我宠,让我保护。”

艾米很失望,追问他:“那你以前这样宠过别的女孩吗?”

他想了想,说:“没有,我读书有点早,所以班上的女同学都比我大,没有遇到过像你这样的小不点。”

“她们宠你吗?还是欺负你?”她好奇地问,想起上初中的时候,班上的几个女生老爱欺负一个刚从外地转来的男孩。

“说不上欺负,有时逗弄我一下。”

“她们怎么逗弄你?”

他呵呵笑着,不肯告诉她,只说:“不能告诉你,你学这些东西快得很,不告诉你这些,你已经很调皮了,告诉了你,你不天天拿我开涮?”

她想象那些比他大的女生逗弄他的样子,忍不住开心地笑。“你留着胡子,是不是为了显大一点?免得别人欺负?”

他笑了起来:“没想过胡子会有这种功能,只是懒得经常刮它。只有你们小孩子才想方设法地显老,真正老的人会千方百计地显小。”

“为什么你老把我当小孩子呢?我只比你小三岁。”

他指了指心的位置:“是不是小孩子,主要是这里决定的。”

艾米不知道他为什么老把她当小孩看待,她想,也许等我考上大学他就不会这样想了。

有Allan做家教,艾米学习很用功,成绩也上升很快。妈妈到她学校开了家长会回来,显得很高兴,对爸爸说,艾米从第五名上升到第一名了,老师夸她这段时间很有进步呢。

艾米说:“我叫你请Allan做我的家教没错吧?他不光能辅导我英语,别的功课他也能辅导。”

妈妈意味深长地说:“你好好读书,如果你高考考得不好,他会瞧不起你的。”

“我肯定会考好的。”艾米自信地说,“他说我很聪明,他知道我想考B大英文系,他说我一定能考上。”

妈妈突然把早恋的坏处大大宣讲了一通,艾米听着,不置可否,心里却想,你不说到“早恋”的坏处,我还在月朦胧鸟朦胧,现在你把这事说得这么可怕,妹妹我就要大胆地往前走呀,往前走,莫回——(耶)头。

她想,早恋早恋,就是早就恋上他了。早恋的坏处就是早就恋了,却到现在还不敢说出来,憋在心里很难受。早恋的好处,就是因为恋他,我变得勤快了,勤劳了,勤奋了,勤俭了。我的成绩提高了,我把我的卧室收拾得干干净净,我还帮家里做家务了。如果人人都像我这样早恋,共产主义就可以提前实现了。

她情不自禁地咕哝了一句:“为实现共产主义而早恋:时刻准备着!”

妈妈问:“你说什么?”

“没什么,想起少先队的呼号了。”

8

那年,当艾米如愿以偿地拿到B大英文系的录取通知书的时候,她第一个想到要分享这份喜悦的就是Allan,但他到南方做暑期工去了,要到秋天开学时才会回来。

那是怎样一个漫长难熬的暑假啊!众所周知,高考过后的那个暑假,是个令人发疯的暑假。考上了的,可以高兴得发疯,没考上的,可以绝望得发疯。紧压着分数线的,像踩在薄冰上一样,可以担心得发疯;刚够上分数线的,像悬挂在峭壁上一样,可以着急得发疯。有的在发疯似地找路子开后门,有的在发疯似的摆酒席宴请宾客。凡是家里有高考的,都处于一种要疯不疯、随时可疯的状态。

艾米也处在一种非癫即狂的状态,不过她的疯跟高考没多大关系,仅有的关系只是突然一下没学习压力了,人变得轻飘飘的,好像快要抓不住地球了一样。

闲暇的日子助长疯狂的思念,艾米每天都在思念远在南方的Allan。这几个月来,每星期跟他见一次面,这个习惯已经融化到血液里去了,现在这么久见不到他,就像是得了血液病,说不出来病在哪一块,就是浑身不自在。

如果不是怕Allan不高兴,她就跑到南方去找他了。

她在日记里写他,在歌声里唱他,有时日记里面整页整页的纸上就只写着他的名字,英文的,中文的,横着的,竖着的,左手写的,右手写的,应有尽有。有时她把所有带“成”或者“钢”的成语找出来,一遍一遍地抄写。有时她画他的侧面像、正面像,差不多为此就改学绘画专业了。她觉得自己快要思念成疾,思念成疯了。她很担心,怕等到下学期Allan回来的时候,她已经变成了一个衣衫褴褛、目光呆滞、睡街头、吃煤球的疯子了。

最后她找到了一个办法来保持清醒不疯掉,那就是写小说。她把自己跟Allan的故事写成了一个短篇,侧重写她的少女情怀。她不知道那是无病呻吟,还是有病哼叽,反正都是她自己的切身感受,所以写起来即使不是才思如泉涌,至少也是胡想如井喷。写到痛处,泪流满面;写到甜处,手舞足蹈;打腹稿的时候,发痴发呆;改错字的时候,咬牙切齿。

妈妈有点看不懂了,故作轻松地问:“艾米,你怎么啦?中了举,痰迷心窍了?要不要请个杀猪的来打你一巴掌?”

艾米想,考上个B大就值得我这样疯疯癫癫吗?真是小看我了。为表示她仍然处于清醒状态,她很深刻地问:“妈妈,为什么你说话像爸爸写文章,而爸爸说话像你写文章呢?”

“什么意思?”妈妈不解地问。

“爸爸说话干巴无味,但他写文章却诙谐风趣。你说话很风趣,但你写英文却干巴无味。”

“这么说你爸爸是人不如文,我是文不如人喽?”妈妈笑着说,“我宁愿文不如人,人跟文比,还是人重要一些,文毕竟只是人的外在部分。”

艾米问:“那你以前爱上爸爸,是不是上了他文章的当?”

“嗯,也算是吧。他的文章写得很俏皮。”

“我想看看Allan文笔怎样。你说他翻译过很多东西,为什么我一篇也找不到?”

“他像我一样,都是用的笔名。”

“你们为什么不用真名?”

“可能是因为有些东西只算是通俗文学,如果以后成了著名翻译家,回头看看自己年轻时译过这些东西,肯定会脸红的。”

艾米决定投稿时也不用真名,现在写的这些东西,只算是心情故事,肯定是很青涩的。以后成了大文豪,肯定会为自己年轻时写的东西脸红。用个笔名,到时死不认账。

小说写好后,她不管什么职业道德不职业道德,她喜欢的几本杂志,都寄去一份。她知道作家的职业道德不允许一稿多投,但她想,我不是作家,所以作家的职业道德不能规范我。

每家杂志她都用个不同的笔名,她拿出字典,随便翻到一页,揪出一个字,就是她笔名的姓。再翻一页,再揪出一个字,就是她笔名的名。她不无得意地想,如果以后我成了名作家,后人研究我的时候,肯定会对我的笔名大加研究。他们哪里知道我是这样决定我的笔名的,活该把他们研究得晕头转向。

看来广种博收这话没错,暑假快结束的时候,她收到通知,有两家杂志社准备刊发她的小说。她欣喜若狂,但她知道不能一稿数登,只好退掉了其中一家,像那些怀了第二胎不能生、只好做人流手术的妇女一样,痛惜了很久。

艾米的小说发表后,杂志社给她寄了两本样本,还有一笔稿费,当然不是天文数字,不过也算是她的第一笔收入。她暂时还不想把小说给Allan看,天机不可泄露,女孩子,要自重,等他来追。

开学后,艾米仍然叫Allan陪她练口语,她说进了大学,更需要练口语了,因为现在她是英语专业的学生了,不练好口语怎么行?Allan没有意见,仍像从前一样选topic,准备资料,陪她练习。但过了一段时间,他忙起来了,就把以前的一星期一次,减到了两星期一次。

Allan迟迟没有来追,艾米等得太心焦,生怕他在学校里看上了谁,被人捷足先登了。

没有别的办法排遣她心中的情思,只好又写小说。这次她写了个双尾的短篇,一个故事,两个不同的结局,一个是有情人终成眷属,另一个是女主人公吞食安眠药自杀。投出去后,很快就被两家杂志社录用了。一家是比较通俗的杂志社,删去了悲剧结局。另一家是比较高雅的杂志社,删去了大团圆结局。

艾米恍然大悟,原来高雅文学是以人物的不幸来打造自己的高雅的。有情人终成眷属在高雅的文人眼里,就是落了俗套了。不把美好的东西打碎了给人看,就登不了大雅之堂。这个发现使她决定以后生活上向通俗文学看齐,写作上向高雅文学看齐。生活上,争取过得大团圆一些,写作上,争取每篇都写死几个人。

有一天,艾米听爸爸说,Allan在准备提前毕业,虽然毕业证还是要到七月份才发,但他可以早点去工作。她听到这个消息,真的是惊呆了,他要毕业了?她从来没去想他总有一天是要毕业的,而他毕业了就不一定会待在J市了。潜意识里,她觉得不去想一件事,那件事就不会发生。

艾米觉得实在是不能再等了。她觉得他没来追她,主要是因为他把她当个孩子。她想,如果我追他,他就瞧不起我,那也正好说明他不值得我爱,我至少可以早点发现这一点,早点打消我的幻想。

于是,她开始了她的攻势。有一天,她打听到他学校周五晚上有舞会,就打电话给他,问他能不能带她去。他答应了,说周五晚上六点半来她家接她。

周五的晚上,六点半还差一点的时候,Allan来敲艾米的门,她在卧室里叫道:“大门没关,你自己进来吧。”他进了门,在客厅等她。

当艾米穿着一条长长的白色连衣裙从卧室走出来的时候,她看见Allan有点愣住了,好一会儿才说:“哇,穿得像个小仙女一样,看来我得去换衣服了。”她看看他,发现他只穿着平时穿的衣服。

“怎么?你们学校舞会不兴穿得正正规规的吗?”她好奇地问。

“学生舞会,很随便的。不过没什么,穿得正规的也有。我们走吧。”

她赶紧叫道:“等一下,等一下,我去换衣服,既然你不穿正规的,我也不要穿得太正规了,不然你不跟我跳了。”她跑进卧室,换了一件不那么正规的裙子,想了想,跑到客厅里,背对着他,说:“帮我拉上背后的拉链,我够不着。”

他很听话地为她拉上了拉链,说:“好了,我们可以走了。天冷,外面穿件厚点的衣服。”

那次舞会,使她产生了要把他尽快追到手的紧迫感,因为她看得出,有好些女孩都挺喜欢他的,有的是认识他的,有的根本不认识他。她们一直盯着他看,有的还走过来邀请他跳舞,如果不是她一直跟在旁边,她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了。他一直在跟她跳,她也每支曲子都跳,因为如果一坐下来,就会有别的女孩上来搭讪,她怕他被别的女孩邀走了。

每逢有人来邀舞的时候,Allan就会说:“对不起,我带了舞伴。”艾米听了这话,真是喜忧参半。他拒绝了别人,她很高兴,但他的话也说明如果他今天没带舞伴的话,他是会去跟别人跳的。她不明白为什么这些女孩这么大胆,舞会上,不是应该男孩子邀请女孩子的吗?而且他旁边还跟着一个我,难道她们当我透明吗?

但她想想自己,就理解了那些女孩。有些时候,motivation强过了etiquette,人就顾不上墨守成规了,不管是舞场,还是情场,都是如此。你还记得那些etiquette,你还在遵守那些etiquette,只能说明你背后的motivation还不够强。有的人一生都不会有那么强的motivation,可能是因为他们天生有比较强的克制能力,也可能是因为他们没遇到那样一个人。

她决定今晚要向他摊牌,成败在此一举。明天早上醒来,自己或者是一个全世界最幸福的人,或者是一个全世界最悲惨的人,但绝对不能仍然生活在幸福与悲惨的夹缝之中。

9

舞会还没有散场,Allan就提议送艾米回家,说他今晚要回简阿姨那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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