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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十年忽悠-第57章

小说: 十年忽悠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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锏亩骶鸵谎乇槐鹑寺蜃吡耍葑右惨槐鹑藄ublease去了,她突然想起“人去楼空”这个词,好像现在才真正意识到他是真的走了一样,觉得心里隐隐地痛。

收拾了一会儿,她试探着问:“你知道不知道Jason为什么突然想起回国去?”

“也不算突然想起,他一直就有回国的打算。记得他刚来时,在比较文学系读博士,每学期都是overload,比别的人多修好几门课,他说他想在四年内拿到博士回国去。比较文学系的博士一般都做到六、七年,因为这里的比较文学系很不错,要求也很高,博士生都是要通过三门外语考试的,英语和汉语不算外语,所以Jason一来就开始学西班牙语,就为了早日读完回国。”

“那他后来怎么转专业了?”

静秋说:“主要是他导师跟系里另一个教授是死对头,而Jason要考的日语和俄语都是那个人主考,因为系里只有那个教授懂这两国语言。这两个教授互相刁难彼此的学生,Jason不想成为教授矛盾的牺牲品,就干脆转了系。他那时仍然是想在最短的时间内读完了回国的,所以在CS那边也总是overload,很辛苦。后来不知怎么的,居然半途而废,跑去工作了。”

艾米不解地问:“他——跟你是——好朋友,他不告诉你这些?”

静秋笑了笑说:“男人都不怎么爱对人吐露心思,尤其是他那样的人,更不会对人诉说心中的秘密,如果是比较人性的东西,那就肯定当成一个弱点藏起来不告诉人了。”

“他——到底有没有女朋友?”

静秋想了想,说:“这就看你怎么定义女朋友了,如果你说的是天天出双入对的那种,我看是没有的,至少我没看见过。但是我的感觉是——他还是有个女朋友的,他很爱她,但不太顺利,可能是女方的家里觉得他没美国身份,不太同意这门亲事。”

艾米觉得很难理解:“可是我听说他女朋友是ABC,ABC还需要什么身份?ABC自己就有美国身份嘛。”

静秋也搞不懂了:“那——可能是另外的人吧,或者是ABC家里觉得Jason是为了身份才追求他们家女儿的?”

艾米觉得这倒是有可能,ABC家里人认为Jason是贪图他们家的身份,而不是真的爱ABC,所以加以阻拦。她很替Jason不值,这么一个重情的男人,却被人怀疑为贪图美国身份。她觉得Jason有点太懦弱了,对这种家庭,完全应该奋起反抗,只要把ABC本人搞定了,她父母反对又有什么用?现在又不是梁祝的年代。

艾米问:“那他——为这事难过不难过?”

“肯定是难过的,他这个人喜怒都是不形于色的,但我还是能感觉到。有一次,他到我家来吃饭,刚来时还好好的,我到楼下洗衣房去了一趟回来,发现他站在走廊上,一支接一支地抽烟,问他什么事,他说没什么事。后来我问了Sara,她说她也不知道,就看见Jason把电话砰地一挂,就跑走廊上去了。”

“想不到他这个——爱情专家也有——为爱情烦恼的时候。”

“爱情专家?”静秋笑了,“所有的‘爱情专家’都是别人爱情的专家,轮到自己了,都是‘爱情傻瓜’,不然就不叫爱情了。我看过他在网上贴的那些东西,他那些有关爱情的议论,如果你当成是一个爱情专家、一个情场宠儿在说话,你会觉得他很明智,很冷静。但是如果你当成是一个情场失意的人在说话,你就会发现他其实是在安慰自己,开解自己,说明他内心是很难受,很无奈的。”

艾米回到家,就把Jason贴在网上的东西找出来看,以前是当爱情专家的名言来读的,今天试着当爱情傻瓜的梦呓来读,当情场loser的哀怨来读,真的感到有一种无奈浸润在字里行间。他在谈到“聚而厌之,分而恋之”的时候说:

“所以这句话只能当作一帖安慰剂,用在因为种种原因不能相聚的情况下。到了那时候,苦苦地想着聚有多么美好,又有什么用呢?徒增烦恼而已。那就把这句话翻出来,安慰自己:其实如果我真的跟他/她结合的话,久而久之,可能会生厌的,还不如像我们这样,离得远远的,保持你我心中美好的形象,遥祝彼此幸福。”

她觉得很心酸,想象他在写这段话的时候,一定是带着一丝苦笑,平平静静地道来。但那种平静是剧痛之后的麻木,就像一个人,看着自己辛辛苦苦建造起来的房子被烈火烧成了灰烬,惨淡地说:“算了,烧了就烧了吧,省得每天要打扫。”

她不知道这个令他忧伤的女孩是谁,但她积极地为他想歪点子,很简单,两个if就能搞定。在这种场合,她比较喜欢用“if”而不是“如果”,因为两个“if”看上去就像“黑旅风李达”的那两把板斧,左右开弓,呼呼生风,过瘾。

她在心里对他说:“Jason,我教你啊,对这种事,要快刀斩乱麻,嚓嚓,两个if搞定。if那个女孩真心爱你呢,你就不管她父母同意不同意,把她肚子搞大再说,让她父母去干瞪眼;if那女孩屈从于父母,就说明她不够爱你,你就屁股一拍,走人,让那女孩去干瞪眼。”她觉得有了这一“肚子”、一“屁股”,Jason的case就算彻底solve了,都是以对方干瞪眼结束,何等畅快!

不过她马上想到自己这是站着说话腰不疼,她问自己:你能做到这么干脆吗?这么多年了,也没见你一“肚子”一“屁股”地把自己的case搞定。虽然她那一 “肚子”比Jason那一“肚子”的技术含金量高得多,但关键还是她自己下不了决心,不愿走人,不然她的一“屁股”总比他的容易些吧?

说来说去,还是个情丝缠绕的问题。能使快刀的,斩的是麻,情思是连慧剑都断不了的。

她知道如果女孩屈从于父母,Jason是不会怪那女孩的,一方面是因为他已经爱入膏肓了,另一方面,他从来就是一个宽容的人,他对所有的人都是宽容的,那他对那个女孩就更宽容。也许正是这种深爱与宽容使他格外痛苦,不然,跳起来大骂一通那女孩的父母,或者指责一下那女孩的软弱,或许就会好受一些。

她不知道他回国究竟是躲避这段爱情,还是去找那女孩了,按说ABC是不会在国内的,但谁说得准?说不定为了逃避父母的干涉,ABC就跑到国内投奔爷爷奶奶去了,让父母的父母来对付父母。

有那么一瞬间,她心里冒出一个大不敬的念头:也许这就是报应?但她马上打消了这种想法,太恶毒了,你不能因为他离开了你,就对他的遭遇幸灾乐祸。不管怎么说,他不幸,也不能使你幸福。

九月初,艾米move到H州去工作,她仍然在学校注了几个学分,准备在本学期内答辩。九月中旬,她开始写她跟他的故事。她在自己的博客里贴了几篇后,越来越多的人建议她贴到坛子里去。她不知道Jason会不会答应,又没办法联系上他,正在着急,突然收到Jason一个email,很简单的几句,就说他一切都好,现在可以从他的住处上网了。

她知道他这只是在履行他的诺言,仿佛在说:你叫我跟你联系,我就联系,但我没什么话跟你说。她学着不生他这种冷漠态度的气,也学着写简简单单的email。不过她的简单比繁琐还繁琐。她每次先洋洋洒洒地写一大篇,然后慢慢删,慢慢删,把那些有点感情的话都删掉,再把可能被理解为有点感情的话也删掉,一直删到干巴巴了,才发出去,免得把他吓跑了。她自己写过一通,虽然没发给他,也算抒过情了,感觉比完全不写要好,用唐小琳的话说,就是“过了一把干瘾”。

她问他:“我可不可以把《十年忽悠》贴到坛子里去?”

他回答说:“你想贴就贴,你不要老是担心我会说什么,只要你开心就好。你做什么,我都是举双手双脚赞成的,我是你的超级粉丝。”

她不知道他这是不是在赌气,她也不管了,就贴到坛子里去了。他说他在跟读,他有时评价几句,开个玩笑,主要是针对那些跟贴的,对故事本身,他很少说什么。

他有时也打电话来,很少,而且不肯把电话号码告诉她。打电话的时候,他好像没什么话说一样,常常是一隔好久才说一句,她问他:“你——不想跟我说话?”

“谁说的,我这不是在听你说吗?”

她有时就不好意思再说了,怕说多了,他嫌她啰嗦。她发现他每天只写一个email,不管她写多少个过去,他都只写一个回来。看得出来,她写的email他都看了,而且有什么需要回答的,都回答了,但他不多写,每天只写一个。她觉得他好像是跟谁打了赌一样,正在做一个有赌德的赌徒,绝不失言。

有一两次,她试着一整天不写email给他,看他还写不写。他仍然写一个email来,问她有没有生病。她想,他是不是编了个程序在automatically回email?但是他email的内容又总是针对她写过去的email的,真是把她搞糊涂了。

她想答辩完了就回国去看他,因为她实在太想见到他了。她早已不再指望跟他破镜重圆,她只是想见到他,单纯的见见,没有什么歪心思,很纯洁的那种;也没有什么远大目标,很目光短浅的那种;即使他是跟他深爱的女孩在一起也行,很百无廉耻的那种。她想起他最爱的一首英文诗,是雪莱的,其中有这么几句:

犹如飞蛾扑向星星,

又如黑夜追求黎明,

这一种遥遥的思慕之情,

早已跳出了人间的苦境!

她现在就觉得她对他的思慕之情,已经跳出了人间的苦境。爱他已不再是一种痛苦,而是一种使她生活充实的东西,像她妈妈说的那样:“人生在世,有一个人值得你全心全意地爱,是一种幸福,我们应该感谢那个使我们能这样无私无我地去爱的人。”当然她妈妈无私无我地爱的是她,对她爸爸的爱,老妈还是要讨价还价、不做亏本生意的。

但Jason就是那个值得她无私无我地爱的人,即便他不爱她了,他仍然是一个值得她爱的人。她想,平凡事里面写到的那种“超越了情欲与婚姻的爱”,其实也就是“跳出了人间苦境”的爱,不再追求婚姻,不再追求肉体的欢愉,只是牵挂他,关心他,希望他幸福,想生活在一个有他的地方。

她先在网上把票定了,然后用email发一个copy给他,这样他就相信她真的买了票了。她在email里说:我要回国来看你,我已经买了票了,请你把你的地址、电话号码告诉我。

她想,如果他叫她不回去,那就说明他实在是不想见她了,那她就不去打扰他了。不过按他的为人,她票都买了,他怎么好意思叫她不回去?到了第二天上午他通常回email的时间,她收到了他的回信。

回信里没有他的地址或者电话号码。他叫她别回国。

67

艾米没想到Jason会在她已经订票之后仍然叫她别回国,她一看到那句,就给打晕了,呆呆地坐了一会儿,不想吃饭,也不想动。坐了很久,才觉得脑子又慢慢开始转动。她自嘲地想,看来我的确是跳出了人间的苦境,不过直接就落进人间的痴呆傻境去了。

她走回到电脑前,去跟Jason回email,但她不知道该怎么回。刚才只顾伤心,都没怎么仔细看,只好把他的来信再看一遍。这一遍读下来,才注意到他叫她别回去的理由是:“你正在OPT期间,如果回国的话,有可能拿不到回美国的签证,那你这么多年为之奋斗的理想不是毁于一旦了吗?”

她想了半天,不明白他说的“理想”是什么,难道他觉得她这些年的奋斗就是为了呆在美国?她突然觉得又来了劲头,噢,原来你老人家是在操这些瞎心?真是吃饱了饭无事干,当心操白了你那卷卷头。我又不是布什,非得要在美国才能当总统?

她一高兴,连打字都有点手舞足蹈了,不断打错,她也不管了,反正他知道她从小就是“别字大王”。她在回信里说:这个你不用担心,反正我是准备回国工作的。我会把答辩的事弄完了再回国,如果签不到证,我就不回美国参加ceremony了。我下星期就去把这边的工作辞了,一边准备答辩,一边收拾东西,答辩完了就打道回府。

发了email,她也不等他回信了,因为知道他今天不会回信了,他已经把今天的指标用掉了。于是她就去逛mall。她是个行动派,想不出该干什么的时候,就很沮丧,很难受,一旦打定了一个主意了,不管这个主意是叫她死还是叫她活,她都有事干了,也就懒得去发愁了,先把这计划执行了再说。因为忙,她很久没逛mall了,现在既然准备辞职了,以后就有的是时间了,先逛个mall,犒劳自己一下。

等她逛得筋疲力尽了回来。时,发现电话里有留言,红灯一闪一闪的,她走过去按了一下,惊异地发现是Jason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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