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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偶是深圳一个贼-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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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守义醒来,见仇人和钻石均失去踪影,懊悔不迭,沿着沙滩残存的足迹一路追踪。
  从此以后,何杜二人玩起“猫捉老鼠”的游戏,一直玩了二十多年。
  在这期间,杜飞飞偶遇蓝氏兄弟的父亲,一个在大陆认识的盗友,跟他回川西老家躲了一段时间。之后,静极思动,返回广州,巧遇苏小红,与她发生了一段恋情。
  苏小红返回深圳,他尾随而至。买了个宅院,过起了甜蜜的小日子。
  一天早晨,苏小红买早点回来,笑着说:“今天碰到个奇怪的乞丐,给他钱不要,还疯疯癫癫地唠叨,我很像乞丐吗?我很老吗?真是有趣。”
  苏小红学那老乞丐的声音,学得惟妙惟肖;杜飞飞一听,脸色顿时铁青,知道是仇家追踪而来,马上就要逃走。
  苏小红不知就里,再三追问详情;一开始杜飞飞不告诉她,被她逼得急了,便把事情前后经过,一一说给她听。
  苏小红闻听此事,戚然落泪,幽幽地说:“不是怨家不聚头,你知道我大姐是谁吗?”便把她与何姐的关系叙述一遍。
  杜飞飞听罢,沉默良久,道:“你想我怎么办?”他的意思是任凭苏小红姐妹处置。
  苏小红叹了口气说:“咱们是这种关系,我还能怎么办?”当夜便把他赶了出去。
  再说何守义,他在深圳偶遇苏小红,并非为寻仇而来。自从“鹰嘴山”下追踪杜飞飞,浪迹江湖数载,都没有与家中联系。直到追到广州,重新听到乡音,才心潮澎湃,思念起女儿,于是星夜赶回深圳。


  此时,家中已遇陡变,女儿成为“反革命家属”,沦落为贼,乔小七被关押劳改,显得异常凄凉。
  何守义心想,所有一切都是因自己而起,哪里还有颜面和他们相见,心生退意。
  恰好,这时苏小红又把他误当乞丐,更使他心灰意冷,索性散发褛衣,混入丐群。
  俗话说,万事不由人计较。何守义没想到的是,他回到深圳,惊跑了另一个人,那就是杜飞飞。
  杜飞飞连夜逃到西北,在那里辗转一年有余,心中放不下苏小红,悄悄潜回深圳,却不料才一年时间,家中便起了变化,苏小红已不在。
  杜飞飞不知道她已故去,以为是怪罪自己,搬到姐妹那里住,便想找个人说合。但是,他不敢找大姐燕儿,知道她是何守义的女儿,于是便堵住小么妹李文革,希望她当说客。
  李文革经常与三姐斗嘴,但二人感情最好,自从苏小红死后,她把牙咬得咯咯响,心想全是那个臭男人害的,始乱终弃,把一切罪过归结到杜飞飞身上。
  此时,一见那个臭男人找上门来,不由分说,一阵老拳伺候,把他打得只有招架之力。
  杜飞飞不和她计较,嬉皮笑脸地说:“你打也打了,骂也骂了,帮我劝劝你三姐吧。”
  李文革把眼一瞪说:“你死了自然见到她!”扭身就走。根本没告诉他,两人留下一个女儿。
  什么?苏小红死了!杜飞飞闻听此讯,犹如五雷轰顶,踉踉跄跄回到家里,一连数日不吃不喝;从此以后,他再也没离开过二人生活的小院,终日对着她的照片忏悔;还不到五十岁,满头黑发就已斑白如雪……
  须发斑白的杜飞飞彻底麻木,以前视若珍宝的“天湖之眼”,成为此生的遗憾和累赘。因为他知道,最珍贵的珠宝都无法补偿失去的爱,失去的幸福和快乐。
  他一直在等待何守义,知道他迟早会发现自己的行踪,此时一见,心中有种说不出的轻松感,似乎即将得到释放和解脱。
  他轻轻拧开手杖,从里面倒出一粒晶光剔透的石子,随手一抛,到了何守义手中,凄笑道:“我研究这么多年,终于破译了它身上的魔力,那就是对人类‘贪婪’的惩罚。”
  何守义把玩着这颗钻石,百感交集,道:“我今生追逐的,又何尝不是一种虚妄呢?”
  他把钻石丢到地上,慢慢往外走,边走边唱——
  世人都说多烦恼,吃喝享乐当成宝,聚财聚到黄河岸,大水一冲不如草,辛苦劳累百病缠,一座小坟早挖好,回头再看云起处,原来什么没捞着。
  唱罢,哈哈大笑,又恢复了乞丐模样,沉声道:“老友,你已得天罚,这次我来寻你,也不再找你晦气,希望你好自为之!”说完,一顿拐杖,消失了踪影。
  杜飞飞闻听,似是断开心中无限枷锁,叫道:“老何,你到哪里去?”
  老丐的声音已在远处,唱道:“一根藤杖走天涯,白云深处是我家!”
  杜飞飞疾呼:“好朋友,等等我!”随即抛开手杖,纵身跳到屋外,脚步声渐渐远去。
  何杜二人来去匆匆,屋中顿时又恢复以前的寂静,只留下我一人站在那里,目瞪口呆,几疑是梦。
  愣了片刻,我弯腰捡起师爷丢在地上的钻石,好奇地打量这颗充满魔力的宝贝:它有蚕豆大小,无数菱形晶体折转千道光芒,眩目耀眼,犹如一个千娇百媚的美女,侧目之间充满无限诱惑和动感。
  现在,它已是无主之物,乘巧地睡在我的指掌之间,只需要拿出去变卖,就能买下半座城池。我拾起杜飞飞的手杖,将它重新封存到杖柄里,抬腿就走。
  一抬头,我看到苏小红的照片,照片里的她满脸哀怨,似充满无尽的担忧?担心我迷失心性,再度卷入魔石设定的游戏里去。
  我停住了脚步,慢慢退回屋中,从手杖里取出钻石,将它丢在地上。后来想想不妥,四处一寻,见墙角有条裂缝,刚好能把钻石塞进去,便把它藏到裂缝中。又从院里找到一些白灰,用水调稀,抹在上面,仔细端详了一会儿,这才放心地离去。
  按照七爷的吩咐,我接管了他的全部财产。七爷不仅是个优秀的小偷,而且还善于经营,名下有不少店铺、房产、债券、股票等。
  接手之后,我将他的生意打理得井井有条。又过了一段时间,他仍然没有音讯,我便自作主张,变卖大部分家产,将所有收入捐给某个救助青少年的基金会,以七爷的名义。
  这是一笔巨款。当时我身带现金支票,前去拜访这个组织的领导,一位弥勒佛模样的人物。
  他笑眯眯的,躲在办公桌后面喝茶看报纸。听说我是来捐赠的,态度温和得就像一杯水,一口一个小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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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说,年轻人有这种思想是好的,挣了钱就要回报国家,回报社会;不要整天吃喝玩乐嘛;要想到,全中国还有多少劳苦大众没有吃喝玩乐过!
  他在那儿慷慨激昂,滔滔不绝,根本不问俺姓啥名谁,捐赠多少,为什么捐赠。
  我悄悄将支票放到桌上,转身退了出去。过了大约一分钟,只听啊呀一声,以及稀里哗啦什么东西倒塌的声音。
  七爷走后,深圳的小偷群龙无首,大都散去。听说很多人去了上海,那儿的钱比深圳多。毕竟人家发展得早,工业底子厚实嘛。
  我所熟悉的几个朋友呢,受七爷连累,被判了几个月劳改,释放以后改邪归正,做起正行生意。
  小赖最早洗手不干,他和父亲握手言和。虽然他妈是“二奶”,但是没受委屈,一直被父亲爱着宠着,当“正宫娘娘”看待。大老婆死后,就顺水推舟,正式将她接到家中“执政”。
  小赖总算挽回点面子,也顺水推舟,承认了这个父亲。再说,他还可以继承一笔遗产,何乐而不为?
  现在,小赖已跨入中产阶级行列,自己办了一家来料加工厂,专门和老外做生意。
  业余时间呢,除了继承父亲的嗜好,包养几个“二奶”之外,还爱好小发明,专门研制防盗产品。
  据说他研制了一种“指纹钱包”,自己碰没事,别人一碰就哇哇叫。由此生发联想,又研制出“指纹裤衩”。
  那是个很偶然的创意。他星期六的“二奶”与人偷情,被他发现后气急败坏,瞪着眼睛大叫:“明天我发明个防盗裤衩,我给你锁上!”
  说干就干,不久就研制成功,每个“二奶”发一条,别的哥们一碰,它就哇哇直叫。
  犊子所干的职业比较神秘,也比较前卫——私人侦探,专门帮人调查老婆是否有外遇,老公有没有包“二奶”。端着微型摄像机,整天窥探人家的隐私,而且还理直气壮。
  这玩意挺时髦,接不完的活儿。据说,离婚的时候,他调查的结果就是铁证,用香港话说是“呈堂证供”,一准能告倒对方,让他或她离婚的时候连一毛钱也拿不到。
  以前小赖老欺负犊子,现在最怕他,惟恐有一天调查到自己头上。以犊子的敬业精神,到时候他肯定六亲不认。
  “瘦猴”在三个人中,混得最有出息,成了货真价实的“大老板”。他干活机灵,最初与人合作“玩车”,一个负责给车买保险,一个负责偷车,搞垮了好几个保险公司。
  后来,他觉得这活儿太辛苦,提心吊胆不说,还东跑西颠,为偷去的车找买主,身子骨受不了。于是,便跑回汕头老家倒腾“增值税发票”,听说赚了几千万。
  前几天电视上说,汕头破获了一起特大虚开“增值税发票”事件,不知道他有没有受到牵连。
  七爷的司机兼保镖小吴一直没见着,问老刘他是不是也跟七爷去了国外,老刘摇摇头说不清楚。这个可爱的小胖子好像人间蒸发了。
  不过有一回,我从公安局门口路过,见一个穿公安制服的,屁股一扭一扭,背影很熟悉,特别像他。可是,等我追上前去,他已进了大院。
  听说公安派了个卧底一天到晚盯着七爷,不知道会不会是他。
  再说说我自己。把七爷的家产变卖之后,一直在寻找适合自己的工作。我始终记住阿飘的话:“为什么每个人长着同样的手,却干不同的事?为什么非要偷别人的东西?为什么不能靠自己的双手劳动获得?”我要证明给她看,我这双手除了偷东西之外,还能干点别的。
  那么,干什么好呢?做生意太累,又缺乏自由感;做诗人呢,填不饱肚子。好在我对深圳的地形异常熟悉,又喜欢兜风,干脆加入到“的士佬”的行列。
  这是个光荣的职业,四个轮子两条腿,一转方向盘,全世界都有挥手致意的。
  每天接触的都是新鲜面孔,男女老少,高矮胖瘦,各有各的脾气,各有各的活法。
  如果运气好的话,兴许还能碰上偷情的港姐,或者乔装打扮的大腕明星。
  比如说刘德华。有一回,是在半夜两点钟,我从竹园宾馆接了个客人,戴着大口罩,一上车就说:“咦,咱俩长得挺像哎。”我一笑,随口说:“除非你是刘德华。”
  他摘下口罩,果然是“刘偶像”亲切的模样。
  当时,激动得偶的车都在颤抖,赶紧找纸请他签名。那天也巧,连手纸都没有一张,我便从兜里摸出一张百元人民币,说:“偶像,签这里。”
  刘德华接过人民币,亲热得不得了,随手揣进自己口袋,撕开一个烟盒划拉两下递给我,到了地方他还不付车费,说:“支持电影事业!”连车门都没关,撒腿就跑。


  后来,我一打听才知道,哪里是“刘偶像”,人家正在北京拍戏呢,这个哥们是整容整出来的,歌舞厅串场的艺人。
  敢情刘德华不是那么好见的,看来以后得留神点。从那以后,凡是有人上车,我都格外留神,惟恐碰到张德华、马德华。偶尔有几个通缉犯,还免费往局子里送。以本人的手段,对付三五个小蟊贼,那是手到擒来,绰绰有余。
  说实在话,干这个活儿并不轻松,有时候遇到喝醉酒的,弄得你的车又脏又臭;碰到有黑社会背景的,不但不给的士费,还会向你“借钱”。
  最怕的就是“劫车匪”,他们心黑手辣,一条绳子专勒司机的脖子,一把小刀专往要命的地方捅。
  在开“的士”的第三个月,我就遇到过这样一回“惊险”。当时有两个很壮的小伙子,一前一后钻进车里说:“送我们到广州,给你八百块钱。”
  一般来说,“的士”司机最喜欢揽这种活儿,跑长途挣钱多,又不用太辛苦。
  有经验的“的士”司机遇到这种客人,能根据他们的言行举止嗅出有无危险。而我呢,因为在“江湖”上混过,艺高人胆大,根本没往这方面考虑,毫不犹豫答应下来。
  等车驶出“广深高速”,我前思后想,渐渐觉出不对劲。反光镜里后车座那个人贼眉鼠眼,总是打量我的后脑勺,随身携带的皮包硬梆梆的,不是板砖,就是其他钝器。在驾驶副座打盹的乘客,一看就是假装的,老是偷偷瞄我三天没洗的脖子。怀里鼓囊囊,揣的绝对不是烧饼。
  一看这情景,当时我心里直打鼓。一路琢磨怎么摆脱他们。灵机一动说:“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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