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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重生之诱敌深入-第23章

小说: 重生之诱敌深入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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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声音太大,周围几桌都望了过来,拍着掌起哄,我无语地拿了杯果汁跟他碰了杯,“谢谢啊。”
    他一仰头灌下整整一杯啤酒,打了个酒嗝红着脸回到座位上,周围人被他这么一带,竟然都陆陆续续的过来敬我,我一杯一杯喝下来肚子都涨饱了。喝到后来,不知道谁错乱中给我递了杯啤酒,我接过来就喝,喝的太快来连吐出来都来不及。
    这第一杯酒一下肚,后面就开始收不住了,偏偏舒莳也跟着起哄,“照照,我也敬你,前几天是你生日没能帮你过,在这里补你句生日快乐。”
    得,又多了个敬酒的借口了,班长也是喝高了,站在板凳上高呼:“来,我们一起敬我们班的神童!”
    有几个胆大的女生都举起了酒杯,我再不喝就有些矫情了。断断续续差不多喝了半瓶啤酒,菜没吃几口,空腹喝酒胃里就像火烧的一样,难受的厉害。
    最后一杯酒下肚,灌得又猛又急,胃里翻江倒海,我忍不住捂着嘴奔进卫生间,扒着水池就开始呕。
    水声哗啦哗啦的淌,我吐了几口酸水就吐不出来了,掬了把凉水漱口,扒在洗水池上喘气。手机却在这时突然震动起来,我暗骂一声,直接把湿漉漉的手在裤子上擦了擦,摸出手机来看,陌生的同城号码。
    我有气无力的“喂”了一声,那边静了一下,然后有点气急败坏的发声,“庄照照,你在干什么?”
    浆糊成一团的脑袋,被这道冰冷的声调拉回现实,我有点不确定问:“裴渡?”
    我寻了个借口匆匆跟他们道个别,拿了外套就往外奔,裴渡终于看到我给他的留言了,幸好我机智给他留了电话号码,他要是这时候回我消息,我还真不一定能看到。
    外套刚披上身,就被人擒住了手腕,还伴着声醉醺醺的质问:“你去哪?不准走。”
    这孩子有病吧,我不耐烦的挥开冯博书的手,“你喝多了。”我看看他通红的脸,又有点于心不忍,“别喝了,早点回家休息吧。”
    他红着一张脸,一动不动的注视着我,我被他盯的恶寒,正好舒莳也注意到了这边的动静,我招招手让她过来,又倒了杯温水塞给冯博书,才放心走掉。
    我坐在大堂休息区内安安静静的等裴渡,没想到他真的会在学校门口等我一个小时,才想起来在附近找了家网吧登陆QQ,笨蛋,外面不冷吗。
    我用手拍拍脸,试图让自己清醒一点,可是却意外的摸到嘴角上扬。
    盯着地面神游天外了五分钟,视线里就出现了一双黑色男士皮鞋,缓缓抬起头,入目所及的是张英俊熟悉的脸,连冷着脸皱着眉的样子都英气逼人。
    我心底窜过一阵暖流,温暖又骄傲。
    他眉头聚拢成川,垂着目光瞪我,“喝酒了?”
    我想了想,比划了下手势,“一丢丢。”
    他沉着脸,突然摊了手掌过来,语气有些无奈:“走吧。”
    深冬的夜晚寒气逼人,我一接触到冷风就清醒大半,可是,这并不妨碍我装醉啊。
    受伤又醉酒的人是有特权的,我展开双臂笑嘻嘻的看着他,“裴渡,我脚疼,你背我。”
    他立在我面前,面色并不善,但也只盯了我几秒钟,便转了身半蹲下来,不太情愿的说:“上来。”
    他的背宽广结实,我趴在上面,前所未有的安心。
    “裴渡,对不起啊,我不是故意放你鸽子的,临时决定的聚餐啦,我又联系不上你。”
    他不理会我的喋喋不休,路过一家药店门口,他却突然停下来,偏过脸来问我:“难受吗?”
    我如果说难受,他估计会立马进去给我买盒醒酒药。我心里美滋滋的,被喜欢的人关心是件特幸福的事,“不难受,你陪我说说话我就不难受了。”
    他重新抬了步,并淡淡的“嗯”了一声。
    “裴渡,你这次回来还会回美国吗?”
    “不回了。”
    “在美国过的好吗,有没有人欺负你?”
    “不要把我当做你。”
    “那边的饭菜你都是怎么吃的惯的?”
    “……”
    脸上突然感觉有些凉,我都快在他背上睡着了,我睁开眼仰起头,恰恰看见路灯下慢慢掉落下来的雪花,从慢到快从少到多,不经意间就白了头。
    我心底前所未有的充实,有种情绪在激烈的叫嚣着,心跳也突突的加快。前世上高中时,我也偷偷喜欢过一个人,但是那时我很自卑,我不敢去告白,每天最多的想法就是希望能多看他几眼。后来看着看着,他就跟别的女生在一起了,为此我还郁闷了好久。
    我叹了口气,把脸藏在他脖子后面,靠到他宽厚的肩上,借着这夜色隐住脸上的红晕,借所剩不多的酒意问他:“裴渡,你有没有喜欢的人啊?”
    我不敢等他回答,立刻就又骄傲又满足的说:“我有哦。”收紧了搭在他肩膀上的手臂,轻轻的又加了句:“很喜欢很喜欢的人……”
    漫天雪花纷飞,良辰美景,我愿与你说。
    #######
    平时觉得挺长的一段路,今天竟变得特别短,好像就过了不过几分钟的时间,我就到家了。
    裴渡最后还是什么都没问我,只沉默的背着我走完这一大段路,我多多少少有点小失望。
    不过,虽然结果比较遗憾,但过程还是挺让人享受的。我觉得告白这种事吧,得一步步来,不然吓着人家就不好了。
    临近家门前我深深喘了几口气,使面色看起来正常点,想好了解释的借口才推门而入。
    只是,家里好像并不是只有妈妈一人……
    大大小小的灯都开着,可是客厅里却没有人,卧室里突然传来声巨响,我也顾不得纳闷,疾走两步到主卧边,刚推开门,连声“妈”还没喊出来,眼前就黑影一闪,迎面砸过来一样东西。
    正中我眉心,我低呼了一声,捡起来一看,是本厚重的笔记本。
    “照照,别乱翻,把本子给我。”
    我还没反应过来,妈妈的怒吼已经追了过来,她话音刚落,那边同样是道气急败坏的声音:“你怕什么,正好让女儿看看,你都干了些什么事!”
    我这才寻声忘去,爸爸?
    他不是出差了嘛……
    “你闭嘴!”妈妈缓了口气,疲惫不堪的温声对我说:“照照,听话,把东西给我,你先去休息去。”
    我看了她一眼,抿紧了唇,退了一步,犹豫了一下还是打开了那本笔记本。
    扉页处夹了张请帖,艳红的卡片颜色上用粗黑墨水笔写了两行字:送呈何简女士,我们定于一九八七公历年七月十三日时举行结婚典礼,届时敬备喜筵,欢饮您阖第来分享这份喜悦。
    落款处的名字是薛元和裴佩。
    我心底咯噔一声,裴佩?她姓…裴?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纠结了挺久,本来写好了一千多字,又给推翻了从写的,想了很久还是决定以这样的形式收尾。
    再次为写第一人称文懊悔的死去活来,裴大神不是没有反应啊,他反应其实很强烈的啊,只是蠢照照感受不到啊!!(越来越想搞个番外了QAQ)
    看,你们要的男主身份,粗来了吧!虽然有点短小精悍。。。。但是表急,就在下章嘛~

  ☆、第31章 三十一

(三十一)
    厚重的笔记本捧在手上似有千斤重;我从头到尾翻了一遍;看到的最多两个字就是“薛元”;那么讨厌的两个字在我妈的笔下硬是画成了娟秀柔软的体态,要有多眷恋才可以写的如此缠绵。
    我合上笔记本;躲过她要来抢本子的手;她抓了空;愣在原地;大概是被我眼里的冷意吓着了。
    我径直走到床边,爸爸躺在床上;满面通红一身酒气;嘴里还在嘟嘟嚷嚷的骂着些什么。
    “爸爸;你不是出差去了吗?”
    我扫视一圈;床上地上散落了一地的东西;橱柜也被翻的乱七八糟,整个房间就像被强盗扫荡过一样;看来我回来前,状况比较激烈。
    他这时猛然睁了眼眸,又来了精神,“你妈告诉你我出差了?哼,她倒希望我去出差,好给她腾地方!”
    “庄严!你再说句混话试试,你自己在外面干了什么龌龊事你自己清楚,少来诬赖我!”
    他从床上跳起来,“我干什么了,你不让我回家我厚着脸皮到老李家住了几天,人老李家媳妇都背地里躲着笑话我!”
    他来了劲,越嚎越凶:“你说我在外面找女人,你呢!干脆把人直接带到家里来了,真当我不知道!”
    我站在原地缄默着,静静地听他们争吵,大致听了个明白,他们这是在互相指责对方出轨,听语气好像都有理有据。
    吵到后来,妈妈气急了,手指抖着指向他:“庄严,你给我滚,现在就滚!”
    爸爸脸红脖子粗的想继续吵,被妈妈顺手拾起的一枕头砸了满脸,他眼里也冒了火,扯下枕头以更大的力道砸了回去,推开我,摔门而出:“滚就滚,你别指望我再回来!”
    我咬了咬唇,还没来得及抬脚去追,就听妈妈在后面声嘶力竭,“庄照照你要敢去追,你也就别回来了。”
    脚步被钉在原地,我扭头看她,想说你们两的矛盾为什么要扯到我身上,前世是这样今世还是这样。
    可是她缓缓蹲到地上,手指漫无目地的在地上收拾着,眼泪就这样毫无预兆的掉了下来,从小声的啜泣到嚎啕大哭。靠坐在床脚边的呈蜷缩着的姿态,无助又彷徨,我挪不动脚步去扶她,她的
    难过正在把我拒之门外。
    我指甲陷进皮肉里,钻心的疼意从掌间蹿上来,我仰起头,使劲把眼泪往回逼。这些画面是藏在最深记忆里的东西,这些年我过的太舒坦,导致我已经快忘记这些过往,这种吵架跟前世时,一模一样。
    那是不是从现在开始,又要从来一遍?因为质疑,因为薛元,慢慢再次走向破裂。
    我不自觉的想捏紧拳头,指尖传来的硬实触感才让我想起来还有这东西的存在,我用手抹了把脸,从床头柜上拿了包面巾纸过来放到妈妈身边,想摸摸她的手伸了又伸,还是收了回来。
    我轻轻退了出去,把空间留给她,我知道越是在悲伤到不可自拔的时候,越是不能去安慰。妈妈的性格那么要强,她并不会希望我看到她这么软弱的一面。
    硬纸壳的笔记本像本古老的秘籍,藏着不为人知的故事。我开了客厅的台灯,犹豫了几分钟,还是打开了那本笔记。
    记不清谁跟我说过,如果你会为一个人写了满本的日记,那他一定是你最爱的人。
    妈妈的日记从开头的第一章开始,每一页都是为了一个叫“薛元”的人,开心为他难过也为他,似乎生活里只有他。
    “1980年9月1日,今天是开学第一天,天气晴朗万里无云,班里有个很厉害的男生,长的好清秀,好想认识一下。”
    “9月5日、6日……”
    从那一年的初秋,有着灿烂阳光的初秋,何简的所有喜怒哀乐就被戳上了薛元的标签。
    情窦初开往往都是在二八年华的这个年纪,在初懂爱接触爱相信爱的时候,选择不顾一切的飞蛾扑火。她第一眼看到薛元,就被这个从外貌到成绩都出色的男孩吸引,她觉得再冷的寒冬因为他
    在,都变成了暖春。
    她会在每天清晨起早一些,第一个来到班级,就是为了在他的课桌上多趴一会儿,在他的抽屉里
    放些省着舍不得喝的牛奶和自己嘴馋许久的糖果,看他因为收到这些小礼物的惊喜表情,心情就
    会变得无比满足。
    也不会没有难过,看到他跟别的女孩多说两句话,她就会生气嫉妒羡慕。为了也能跟他多说两句话,她拼命学习,起早贪黑的背书做题目,这样她就可以站在至高点,让他注意到她。
    皇天不负苦心人,他在一个暖阳高照的午后,拦住她回家的路,清贵的少年穿着时下最流行的蓝裤白衫,逆着光对她微笑:“何简,以后放学要不要一起走?”
    这大概是她听到的第一句情话。
    一见钟情碰上日久生情,这份在羞涩懵懂岁月里的感情越摩擦越难耐,冲动和大胆是青年时所有
    男生的天性,他趁着为她扶起单车的时候,壮着胆子去拉她手,触手的柔软和没有挣扎,让他们俩都偷偷红了脸。
    恋爱这东西,来时热火朝天,不管你多能耐,它总能用最大的火力燃烧你的理智。
    哪怕那个年代严格又闭塞的爱情观,都没有阻止他们两要在一起的念头,像所有为爱疯狂的情侣一样,翘课撒谎不好好学习,能干的事他们都干了,就是为了尝一尝这初恋的美妙。
    她以为,这就是一辈子了,牵着手边这个人,至死都不会再放开。
    她的喜悦因为高考的通知书达到顶峰,她如愿以偿的跟他考进同一所大学。她欢天喜地的开始规划未来,而外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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