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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功夫影帝李小龙 txt+jar-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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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龙首次在银幕亮相还可追溯到6年前,那是他出生不久,地点是美国好莱坞。因伦理片《金门女》需要一名东方婴儿。导演非常偶然地看到李小龙,便向李海泉商议请他儿子客串演出。严格地说,李小龙不算演电影,而是搬上银幕的一件有生命的道具。
李小龙成名后,不少人称他自小就与电影结下不解之缘,或说有其父必有其子。这只能说是其中因素之一。李小龙先后在20部影片中饰演童角。那时的他,离职业演员之路还十分的漫长和艰辛,有时非常渺茫。
李小龙作为童星演的第一部电影叫《人之初》。影片由一户三口之家而演绎出一个故事。银幕上的父亲,是个诚实、勤奋的小职员;而母亲却十分轻浮,嗜赌为命,常把家中的积蓄搬到麻将台上输个精光。
银幕上的小主人公与现实中的李小龙同龄(6岁),并且兴趣性格也相仿。这个小男孩立志做一名电影演员,也爱惹事生非。一天,小男孩跟她母亲发生口角,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他独自跑到一座偏远的山上。他曾听说这是一座魔山,猛虎和强盗出没其间,要么被吃被杀,要么呆在这里活下去并且无恙地离开这里,那么幸存者便会拥有10个人的力气。
这个美丽且惊险的传说,十分投合李小龙崇武冒险的性情。银幕上的小男孩巧妙地避开强盗和老虎(可惜因费用及时间缘故,这情节在影片中一晃而过)。尔后,他又冷又饿逃到半山腰一座古寺里,和尚收容了他,却要他去干砍柴跑腿等杂役。他不堪其苦又逃回原来居住的城市,与一群小阿飞为伍,成了一名小扒手。一天,他碰巧偷他父亲钱包时被父亲回首发现,父亲追赶他,他拔腿狂奔,被迎面而来的汽车撞倒。父亲抱着奄奄一息的他回家,在他弥留之际,他父亲懊悔地对他说,自己工作应该勤苦一些。他母亲则忏悔不已,求他宽恕她,说她是因为输了钱而脾气不好,迫使他弃家流浪。小男孩在此刻,带着那个逃离魔山便有万夫之勇的破碎梦死去——影片随即落幕。
和不少的香港商业片一样,这部影片制作粗糙,观后如过眼烟云。然而,李小龙十分投入而动情的表演,使电影圈中的人大为赞赏。正因为这点,在其后的10年,李小龙赢得了近二十部影片的演出。并且大都是沿续《人之初》中的童角,以小硬汉或小流氓的形象出现。
李小龙参加电影拍摄,多安排在学校的假期。也有的电影在假期之前就开机,或是假期结束仍末停机,这样李小龙就要在课余参加拍摄。导演为了不耽误他的学业,尽可能把他的戏安排在夜间进行。
年幼的李小龙对电影极富敬业精神。李老太太回忆,如拍电影,小龙吃完晚饭就上床休息。到了该去摄影棚的时辰,母亲轻声唤他,他立即就醒,手脚利落地穿戴好行装,精神抖擞地随父亲出门。若是平时要早起上学,大声唤他都不得醒,摇醒他,他还要赖床多时,然后懒洋洋地起来。
李小龙哥哥李忠琛称,小龙自幼就喜欢装神扮马,尤爱模仿电影中的各色人物。这种模仿爱好,是一名未来演员必具的素质之一。然而,李小龙扮演的众多角色,很少光芒四射。原因是他多饰无足轻重的配角,虽饰主角,影片中又末加以强化。这便是影评家常说的,好演员应遇上好角色、好剧本、好导演。
李小龙塑造的银幕形象,数在《细路祥》与《人海孤鸿》两部影片中最为成功。
《细路祥》是李小龙10岁时领衔主演拍摄的,脚本由一本同名漫画册改编,合演有伊秋水、冯峰及李小龙父亲李海泉。
李小龙饰演主角细路祥。细路祥父母早亡,自小由做教师的叔父(伊秋水饰)抚养,他与堂弟堂妹共四人栖身在一间破木屋里。叔父无力支付学费供他上学,只好摆一个出租漫画的街边小挡让他看管'奇‘书‘网‘整。理'提。供'。细路祥由此而结识了一个浑号“飞刀李”、极富侠义豪气的黑帮头子(冯峰饰)。
—天,细路祥拾得一串富翁女儿遭人抢劫而丢失的金链,叔父把这串金链送还给那富翁(李海泉饰),并恳求富翁资助细路祥入校就读。入校不久,因细路祥是受人恩典而上学的,常受富家同学的讥讽。细路祥不愿在校呆下去,自愿到富翁开设的工厂当童工以弥补家计。正直的细路祥因不愿与富翁的败家儿子和管工同流合污出私货,而被罚苦役。叔父劝他人穷就该逆来顺受,倔强的他终于忍无可忍,跑到飞刀李那儿跟他一道“温食”。
不久,细路祥随飞刀李一伙去那富翁开的工厂打劫,刚巧碰着抗议老板无故解雇工人而留宿进行罢工的旧工友;旧工友规劝他不要这样做,他义愤填膺道出全片中最打动人心的对白:“那些为富不仁的人,不偷他的,偷谁呢?”最后,飞刀李误杀那个常常欺压工人的管工。警察来缉拿凶手,飞刀李为了不连累罢工工人,把罪名全揽在自己身上。最后,飞刀李的同伴分了一些钱给细路祥,让他叔父带他回乡下种田。
这影片中,李小龙的演技发挥得淋漓尽致,把不甘贫穷而又良心末泯的小匪徒演得活灵活现。影片是50年代初香港贫困的真实写照,细路样的行为及对白引起下层港人的极大共鸣。其他的人物亦是演得血肉丰富,真实可信,影片堪称50年代香港影坛的力作。
《细路祥》的公映,使得李小龙成为电影圈中颇有名气的童星。
除演电影,李小龙还有两大爱好:跳舞与练武。
李小龙天生好动,精力旺盛,打架不足以宣泄他旺盛的精力,便另辟舞蹈的路径。他14岁开始学跳舞,一跳便嗜舞成癖,以致听到音乐便手脚酥痒,忍不住要蹦达。李小龙富有舞蹈细胞,一学即会,融会贯通,舞姿优雅烟熟,十分精湛。李小龙尤擅跳恰恰舞(ChaCha),这种热烈奔放的舞蹈节奏很对他的脾味,他由此而获得过香港的恰恰舞少年冠军。
跳舞,对李小龙练武控制节奏大有脾益;跳舞,也曾作为他日后赴美谋生的手段。在香港,他曾以教武林前辈邵汉生学跳恰恰舞为交换条件,从邵伯那里学来一套宝贵的截拳功夫。
李小龙在舞场的出色表演,令教过他数学的张老师愕然不解,在其印象中,此生十分的呆拙。对李小龙抱偏见者,非张老师一人,他们往往看到李小龙的一面,而忽视了另一面。
纵观古今名人,十全十美的天才几乎不存在,他们往往是某方面特别优秀,而另一方面比较欠缺。李小龙亦是如此,表现尤为极端。他重文科,轻理科;嗜好表演,而憎恨读书;动则疯狂,静则沉缅。他性格静的一面,是促成他在美读大学选择哲学的主要原因,哲学是一门耽于思想的学科。
李小龙演电影赚了不少钱,他末挥霍掉,由他父亲帮他存起来。当时他父亲的收入十分丰厚,家境相当富裕,他一家住进港岛半山区的一幢大宅里。
李小龙养了一条叫“包比”的法国狗。孤癖的李小龙与人有隔阂,与狗却亲密无间。夜里,包比睡在李小龙床下;白天,总是在他马前鞍后。人狗形影不离。
除了包比,李小龙最要好的少年朋友要数小麒麟。小麒麟也是童星,俩人在一起合拍过电影,他的才华名气皆不如李小龙大。李小龙很珍惜少年时的友谊,多年以后,李小龙红极一时,仍念念不忘提携小麒麟一把。
在亲戚朋友中,李小龙被公认为英俊少年。而他也清晰地意识到这一点,非常注重修饰自己。他每天早上总在镜前泡个十几分钟,把发型梳理得一丝不乱,把衣服折抚得整整齐齐。他的衣着发型,既趋时,又不显花哨,走进学校,便会引来各色的目光——他喜欢这样。
在李小龙的潜意识中,天生具有表现欲。有意无意,他都不会错过表现自己的机会。
甫入青春的李小龙,深得少女的青睐。在课堂上,不时有女生向他暗送秋波。这是些和他一样学业糟糕,又好想入非非的女孩子。李小龙在她们面前表现得很高傲、根冷漠。
李小龙交的女友多是校外的。在这些女孩子的心目中,李小龙不再是差学生,而是大名鼎鼎的少年影星,是叱咤风云的武林英雄,是风度翩翩的舞场高手,还是家私万贯的富家子弟。这些女孩子大都学业不专心,爱好虚荣。她们以能与李小龙跳舞、能与李小龙讲话为荣。有的甚至乎被李小龙多看了一眼,也会欣喜不已,激动万分。
李小龙早熟,15岁便有了性体验。他把女孩子悄悄带到家中,房门关得死死的,一任欢愉。事情被他父亲发现,严厉地批评了他。李海泉竭力反对儿子荒废学业,沉湎于声色之中。况且他带来的女孩子举止多轻浮,不适宜做李家未来的媳妇。
于是,李小龙便和女孩子在外面昏天黑地。
李小龙本无意在与他要好的众女孩之中择妻,他是逢场作戏。他在女孩子中间显得异常的活泼,谈笑风生,放浪形骸。他喜欢裸露上身,叫女孩子用拳头捶打他发达的胸肌。他曾做过一次这样的游戏,在卡片上写道:“我想要你,如答应,请笑一笑。”然后分送给众女孩。有的女孩对他媚笑浪笑大笑;有的女孩羞容满面,竟笑不出来。结果,博得李小龙偏爱的是后一类女孩。这有点出人意料,其实,与他内心深处的喜好相吻合。
熟悉李小龙的人,常见少年美女与李小龙相伴相欢,皆认为李小龙是个情种,桃花运独钟于他。李小龙去了美国,娶了个美国姑娘为妻,皆又认为其妻美貌非凡,娇艳之极。李小龙携妻回港,众人愕然吃惊。其妻莲达虽端庄素雅,却丝毫谈不上绝色。
莲达正是李小龙理想之中的妻子。在他心中,娶妻与交女友是两码事。交友择其外貌,而娶妻取其心灵。他一生中,认识的美女无数。他偏执地认为,漂亮的女人多轻挑,轻佻便会有登徒子打主意,便就会沦为大众情人。此乃后话,李小龙与莲达的恋情,本书将另有详述。
功夫影帝李小龙……第三章如痴如狂执著习武显身手
第三章如痴如狂执著习武显身手
他自称是小阿飞,四处惹事生非,是十足的小恶棍、小霸王。在一次街头殴斗中吃了亏,促使他铁心学武,如饥似渴,乃至疯狂。曾获香港拳击冠军,号称打遍全港无敌手。八方挑战,树敌多多,终于被迫离港……
李海泉是李小龙第一位武术老师。
李海泉会太极拳,有意将这种既练性情,又健身的拳术传给儿子。每日清晨,李海泉便牵着小龙去附近公园练拳。李小龙初学兴趣盎然,没太久便显出不耐烦。这种拳比较适宜好静性温之人练习,而不切好动性烈的李小龙之票性。李海泉放弃了教儿子习太极拳的努力,但这段短暂的习拳生涯,对他日后学习其他拳术大有好处。太极拳的核心是以柔克刚,这是中国武术普遍融会并推崇的原则之一。
李小龙看电影看演出,对银幕和舞台上那些高于精湛的武艺惊叹不已,五体投地。在他拍电影闲暇时,甚至在家里,他都要缠着他父亲的同事朋友教他几手。这一来,李小龙便以为自己很了不起了。
李小龙自幼好动好强,好胜好斗,是一个天生的斗士。那时的李小龙是个千面人,人们很难将他的种种表现统一起来。在课堂,他神色呆痴,反应迟钝;在校园,他是个孤傲的独行客;在摄影棚,他虔诚之至,万分投入;在家中,他或是一个顽童,或默如打坐习禅的小和尚;在街头,他便是个彻头彻尾的小恶棍、小霸王。
李小龙动辄拳打脚踢,不惧恶,不畏大,因此,许多年纪个头比他大得多的青少年都伯他。李小龙还有领袖欲,颇具领导才能,他常把附近的街童恶少组织起来,自任统帅,身先士卒与另一帮街童恶少混斗恶战。得胜的常是李小龙。只要得胜,即使落得遗体鳞伤,他也无比酣畅快慰。
13岁那年,李小龙遇到一个真正的敌手。对方的个头较他矮,身躯较他瘦,黄黄的脸色显出营养不良。他冷漠地,甚至带有轻蔑地瞪着李小龙。其时,李小龙率他的虾兵虾将咋咋唬唬招摇而来,聚集街头玩耍的顽童纷纷避让,他却毫不知趣地戳在那里不动。
李小龙怎会把他放在眼里?揍扁他如捏死一只臭虫。李小龙还不想这么快收拾他,先得戏弄戏弄他。李小龙自然而然搬出在演艺圈学来的招术,动作优美潇洒,博来街童大声喝彩。
只见他抬脚轻轻一绊,李小龙如一沙袋重重摔在地上。他出招太快,以致李小龙末做出任何反应就落个败局。李小龙唯有这一次深刻体会到他在演艺圈里随意学来的招术是多么的不实用,那不是防身克敌的武术,而是做给观众欣赏的“舞术”,招式花梢悦目,实则不堪一击。
此刻,街童仍大声喝彩,都以为小龙是像武夫演员那样玩一个噱头,佯居下风,顷刻间便会反“败”为胜。
李小龙旋即爬起来,眼含恽恨和茫然。李小龙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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