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赌王何鸿燊全传-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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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多人叫过我去越南开赌,而人家的人民连饭都没得食,唔系(不是)时候,睇多十年啦。”
第二十章 如日中天 赌王财势甲濠江
何鸿燊在赌场推行“赌团制”,请来巴黎艳舞团“旺场”。赌客越多,赌利越大,赌约越长。相对卢九、傅老榕等老牌赌王来讲,何鸿燊统领澳门赌业江山的时间最长,获利最厚,殊荣最多,除“赌王”外,人们还称他“无冕澳督”、“米饭班主”,财大势大,无以复加。
舍利求利得大利
在澳门的历代赌王中,卢九等把持赌场专营权为7年;傅老榕家族等垄断赌场长达24年;何鸿燊等人的赌业江山最稳固,到现在已经40年,其专营权还在延续!
历任澳督为什么如此宠幸何鸿燊?我们从专营合约的内容,可以找出主要原因。
澳门旅游娱乐有限公司与澳门政府第一次签订合约是1962年3月30日,其主要内容有:
签约60天后成立新公司,资本额不少于300万澳元;尽快兴建一间拥有200间客房的酒店;参与澳门市政、水道、码头建设;公司纯利的10%用于慈善事业,90%投资于澳门和工商业。
新约规定专营期限为8年,每5年修订合约一次。由于娱乐公司的长远规划和慷慨承诺,使得澳府觉得有必要提前修订合约,同时也放宽专营的期限、权限,以作为回报。1964年11月5日第一次修订合约的内容如下:
延长专营期限为25年,即从1962年—1986年底;从1965年起,税额每年增516.7万元,其中7成交港币,余交澳币;另交税额5%作为旅游基金及公务员互助费;从1970年—1975年5年间,每年加税100万元;从1980年到期满止,每年加税50万元;每年捐助慈善救济费不少于30万元;每5年投资于澳门繁荣事业费不少于500万元;除扩充爱都酒店,要新建一座宏伟的夜总会酒店,投资不少于3000万元,于1967年8月前建成;负责新口岸地区建设卫生设施;准许在娱乐场内开设指定的17项博彩,但不得装“吃角子老虎机”;合约期满,夜总会娱乐场建筑及附属品,无偿交给澳门政府。
同期,何鸿燊与政府修订了彩票专营合约。合约规定限经营白鸽票、铺票两个品种;1965年—1969年每年缴彩票税40万元;1970年—1974年每年44万元;1975年—1979年每年为48万元;1980年后每年52万元;白鸽票限每月开彩93次,铺票12次;专营公司最多可在澳门设立82个收票站。
1972年6月3日,第二次修订合约:
新约规定从1973年1月1日起,每年共缴加征税款100万元;1976年—1980年再加征50万元,即每年缴加征税款150万元;1981年再加征50万元,即每年增缴200万元;公司负担稽查费每年20万元;准许在特别场所内增设100台“吃角子老虎机”,每年另缴25万元税款;公司可以拥有4个(附设博彩的)娱乐场;公司负责在凼仔建4座徙置大厦,必要时建更多的徙置大厦,以安置新口岸区全部徙置居民;每年缴交繁荣费用提高到125万元,其中100万用于繁荣工程,25万用于社会工程。
1976年4月23目第三次修订合约:
合约规定公司资本额要增至不少于8000万元;每年税款为3000万元;公司每年投资3000万元,用于澳门电力公司,使其投资额增至1亿元,并负担电力公司支付燃油的港币;与政府合作建一综合性船坞;在外港建一座海运大厦型码头;发展纺织业以外的加工工业等;设立公共利益事业以及负责新口岸区都市化及填海建筑;保证金增为1000万元;税额及投资总额仍按娱乐公司每年毛利进展情况,予以修订,政府通过合约监察处稽查公司收入及财政状况;税款及投资须用港币支付;公司船只须到政府船坞维修;如未履行浚深水道工作,将聘专门公司执行,娱乐公司负担费用;新口岸区城市化工作,娱乐公司负责有关补偿,并每年徙置200户;要作旅游宣传,每半月举办富有艺术水平的娱乐表演,每半年举办展览会、运动会。
由于铺票不景气,1976年12月政府同意何鸿燊经营彩票新品种——泵波拿(Tombola),其博彩方式类似香港的六合彩。
1985年5月,何鸿燊停止经营铺票,从此铺票在中国大地成为历史陈迹。
1982年5月澳府颁布新的《博彩合约批给法律》,宣布澳门为“恒久性博彩区域”,改“赌博娱乐”为“幸运博彩”,实质未变,似乎更“名正言顺”。所谓“幸运博彩”指的是骰宝、番摊、百家乐、轮盘、老虎机等博戏;“相互博彩”包括赛马、赛狗、回力球等;“运气博彩”指电脑白鸽、即发彩票、铺票及后来的泵波拿等。
新法例制定出特别准照制,批给制度采用专利制或特别准照制,由澳督决定。政府最多批出四个(幸运博彩)准照,其中澳门二个,凼仔和路环各一个,用投标办法承投,一家公司最多承二个。承批期限至少8年,可以续批,总批期不得超过25年。承批人须缴博彩特别税,数额不少于公司总收入的25%,其他各项税豁免。专利公司资本额不少于5000万元,准照公司不少于2500万元。
1982年12月30日第四次修订合约:
娱乐公司的专利权再延长5年,由原定的1986年底到1991年底;娱乐公司缴付续约费7亿元,先付2亿元,以后至1986年底分期付清;博彩税从1982年起,按公司总收入抽25%,从1987年起,每年再增加1%,到1991年增加至30%为止;增购两艘700客位快船、两艘喷射水翼船,投入港澳客运;兴建400个单位平民大厦5幢,用以徙置新口岸区的居民。
1985年11月,逸园赛马公司与政府签署新的专营合约,赛狗专营权延至2005年12月31日,并获准在馆内设置25台老虎机。
1986年9月29日,第五次修订合约。
在这次合约中,澳门立法会修订了1982年颁布的《博彩合约批给法律》,有条件允许澳门旅游娱乐有限公司的股票上市。在补充条款中,批准将娱乐公司的专营期限延长至2001年12月31日。此期间,娱乐公司负责兴建新的海运中心,建造费最多至8000万元;投资兴建直升飞机场;参与兴建澳门国际机场;参与新凼仔发展地段的建设计划。允许娱乐公司股票上市,可以自由转让股票,股票总值占公司资本25%,任何股东不能拥有超过此种股票的10%(笔者注:因种种原因,娱乐公司的股票未上市)。
1999年12月20日,澳门的主权将交还中国,合约跨越1999年,对娱乐公司来说,意义非同小可。
正因为跨越1999年,中方小组认为,娱乐公司与澳门政府单方面签署合约,有违中葡双方应遵守的协议,中方对此表示不满。
第五次修订“幸运博彩”合约的第二年(1987),由娱乐公司与澳门政府等合组澳门彩票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具体承办由娱乐公司旗下彩票公司,品种有白鸽票、即发彩票、泵波拿票等。
1997年7月23日,娱乐公司与澳府签署新博彩专营合约及新赛马专营合约,这两项新合约均经中葡联合联络小组达成共识。期限均是到2001年12月31日止。签署仪式由澳督韦奇立主持,娱乐公司总经理及赛马会董事局主席何鸿燊、澳门社会事务暨预算政务司董乐勤,代表双方在合约上签字。
以上不同类别、不同时期的合约,绝不是枯燥呆板数字的组合。赌税的步步提高,意味着澳门赌客纷至沓来,赌场日益兴隆,赌利滚滚而至。那一项项承诺的投资项目,都已化成一幢幢高楼大厦,繁荣的新澳门日益变成了现实。
当然,最大的赢家是娱乐公司和何鸿燊本人。以1982年叶汉1成股权售价3亿元计,娱乐公司市值30亿元;以1992年叶德利同样股权套现6亿港元计,公司市值为60亿;高峰期的估值是100亿元。这仅仅是股值,尚未计董事袍金及红利等利益。
据1990年港澳报刊透露,何鸿燊个人资产有100亿港元,为澳门首富;1995年2月《资本》杂志排出上年度香港超级富豪榜,何鸿燊以150亿港元的资产排第七位。
卢九为什么只把持了7年的专营权?他自己没有把赌场整旺,自己没赚到钱,缴给澳府的赌饷也大大地打了折扣。赌商和澳府都没得到多少利益,所以他很轻易地被傅老榕夺去赌牌。
傅老榕是开赌的好手,家族的巨大财富主要来源于澳门赌场。他为了长期霸占澳门赌场,买通了澳府有权势力的官员,官商互相勾结,把赌场视为傅家的世袭领地。贪官得了利益,而澳府得到的利益却不多。承办澳门赌场20余年,赌场生意旺了许多,钱币贬值了许多,赌饷不仅没增加,反而少了。只有贪婪的或软弱的澳督能够容忍这种怪事,碰到正直而强硬的马济时澳督,澳门的赌业江山必然会改朝换代。
将公司和个人的利益与澳门的繁荣紧密结合在一起,这便是何鸿燊的聪明之处。舍利求利得大利,何鸿燊深谙其中的奥妙。在这方面,他比老牌赌王傅老榕不知要高明多少倍。
创立“赌团制”
何鸿燊与叶汉不同,叶汉只要稍稍有空,便要亲上赌台秉掌荷官一职。对大型赌场的总经理来说,与其说他是身体力行,不如说是过把赌瘾。何鸿燊既无这种能耐,也觉得没这种必要。
叶汉曾以不屑一顾的口气说何鸿燊不懂赌博。但是何的助手、娱乐公司名誉顾问兼总经理特别助理谢肇鸿说:何鸿燊还是懂得几种赌博技法,只是不喜欢上赌桌参赌。
也许何鸿燊的胞妹何婉琪说得更准确:“他会打麻雀牌,而且很精,但很少打,最多打两局,下象棋也很擅长。”奥妙无穷的象棋很难成为赌具,我们能确定的何鸿燊所擅长的赌法只有麻将象棋两种,但他不是在赌,只是玩玩而已。
何鸿燊是个不赌之赌王。
何鸿燊自己这样评价自己:“我为什么还要在赌桌上赌呢?每天这么多人来葡京赌钱,不就是跟我赌输赢吗?我其实是天天在赌。”
有一篇文章这样评论道:“这正是他长期以来不公开在赌桌上赌钱的原因。因为在何鸿燊看来,即使赌技高超,充其量也只是一个‘赌徒’。何鸿燊要给人造成这样的印象:我是一个赌业霸主——是一个可以统率和控制那些‘赌徒’的赌业掌门人。”
在掌门处事方式上,叶汉是事无巨细,何鸿燊是抓大略小——他一手抓人事大权,一手抓管理改革。
创办赌团、分租赌厅,是何鸿燊两项最触目的改革。分租赌厅前文曾涉及,就是在赌场里,开设若干赌厅和赌档,分租出去交他人经营,娱乐公司根据各厅“转码”多少,即收益多少,按一定的比例抽佣。赌场的贵宾赌厅,如珊瑚厅、黄金厅、孔雀厅、钻石厅等,均是这种承包方式。
赌团制是旧时“进客制”与“现代旅游团”相结合的产物。进客制曾在30年代深圳盛行一时,那是因为初时深圳赌场知名度低,不为香港赌客所知。深圳各个时期的赌场老板如郑六叔、霍芝庭、傅老榕等就派出“进客”,到香港游说赌客到深圳来参赌,赌场根据售出筹码的多少给“进客”回扣。
澳门赌场一向享有盛名,也一直是奉守等客上门的做法。
香港的赌客对澳门熟如家门,但亚洲其他地区的赌客未必就熟悉。他们所知道的仅仅是澳门是东方蒙地卡罗,但具体有什么赌式,除赌还有什么娱乐、交通情况、酒店收费、治安状况等等,他们未必清楚。他们都是自发性来的“散客”,其中豪客甚少。
1980年,何鸿燊决定开设赌团。他想,为什么游客热衷参加旅游团旅游?图得是实惠方便,尤其是到语言不通的地区旅游,更须依赖旅游团。赌团成员肯定比零星的赌客能够享受更多的优惠。何鸿燊把客源重点放在日本、台湾和东南亚经济发达地区。
经营赌团的具体办法是,如果某人和某旅行社有客源,则可以向赌场申请成为赌团承办人,经赌场认可后,承办人垫付数千万元给赌场作按金,获得一定数量的泥码,以赌场的名义去招徕豪客。
赌场为赌团成员提供一些特殊和优惠服务,比如在赌场开设一些装修豪华、设施高档、环境舒适的赌厅供他们专赌;免费入住赌场安排的高级酒店;免费提供往返机票船票等。这些优惠,连香港的豪客也乐意参加赌团。
如果是散客,即使是大豪客,也难享受这么多的优惠。
赌团规定,每个参赌的成员,至少要购买若干万元泥码(针对某一地区和某一时段,要求购买的泥码均不同,在1985年前后,规定日本赌团成员必须购买30万港元的泥码),多则不限。这些大豪客,一掷万金如儿戏耳,如日本客,玩百家乐时,曾“对顶”200万港币一铺。大豪客参赌输赢百多万是家常便饭,输赢千多万也不是什么奇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