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王朝的七张面孔-第6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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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奈天性和书本不亲,坐不住。在私塾两年,和同学打了无数的架,大字却没记住几个,父母无奈,只好任他放他的羊,任由他成天和村子里的半大后生们厮混。
在陕北定边,民风剽悍,人们农闲之余,爱舞刀弄棍,不只为防身,也是一个娱乐。张献忠于此道颇有天分,练得也投入。他天性爽快,胆大。
“身材魁梧,剽劲果侠,声如巨雷,面目微黄”,朋友给他起了个外号叫“黄虎”。
野史说他,“阴谋多狡”,“及长,益无赖”。很快他就打遍四邻八乡无敌手,成了年轻后生里“有号”的人物。
农村文化生活贫乏,没事时,只能纠集几个同样好勇斗狠的朋友,到镇上的小酒馆,像《水浒传》里那样,切上二斤熟牛肉,打上两角浊白酒,吃得酒酣耳热,吹吹牛,“教量些枪棒”,说些“江湖上好汉们的勾当”,“卖弄胸中许多豪杰的事务”。回来捎半斤残酒,顺路偷只鸡,偷几把蚕豆,找个人家赌上一宿,第二天回家挨老妈一顿痛骂,这都是题中应有之义。
第一十五节 从“基层捕快”到“八大王”
张献忠投身起义以前的确切经历,在浩如烟海的史料里我们仅仅打捞上了四个汉字:“捕快”和“边兵”。
然而,这四个字,包含着相当丰富的信息含量。
地方“捕快”相当于今天的县公安局刑警。正如我们从通俗小说中了解到的那样,传统中国的基层公检法部门的干部素质不高,往往是流氓、罪犯或者地方上好勇斗狠之徒出身。
比如县公安局的巡警队队长武松、监狱里的小牢子李逵都是遇赦的逃犯出身,“历城捕快”秦琼同样有过发配经历。他们警匪勾结,与黑社会亲如一家,并且往往在小说中最终成为“黑社会骨干”。
被革职之后投身“边兵”,对失业的张献忠来说应该是一个既顺理成章又无可奈何的选择。正如前面所说,旧中国的“军人”是个被人瞧不起的,几乎是半囚徒式的职业。
为了防止他们逃亡,政府给他们脸上刺字,对待一如罪犯。他们缺乏自尊,兵饷又常常被扣,所以纪律极坏,视烧杀抢掠为常事。用王学泰先生的话说:“不少队伍简直就是流氓团体。”
从“捕快”、“边兵”四个字里我们可以推断,在当上捕快前,张献忠在地方上已经半流氓化了。“基层警察”整日吃拿卡要的生涯,很有可能使他进一步流氓化。
虽然无法确知张献忠参加的“边兵”状况到底如何,但还是有充分的理由推测,军队生活带给张献忠的,不仅仅是军事常识,或多或少,还会有当时军队普遍的“兵痞”习气。
考察张献忠的性格,我们应该注意到以下事实:在投奔起义军前,张献忠的生活一直是失败的。他的学生时代显然不成功,大字没记住几个,因为爱打架,没少挨老师的板子。
进入官府,成为捕快,这对社会底层出身的他,是一个改变命运的好机会,然而他没能把握住,屡屡违犯纪律,最终被革职。
走投无路投了军,在军营中他又不遵守军纪,犯下了死罪。因为军官陈洪范为其说情,方免一死,挨了一百军棍,被关入狱中。出狱后,穷无所归,正值各地起义军蜂起,遂投入起义军中。
结合他后来的人生轨迹,我们可以判断,张献忠有着一定的反社会型人格倾向。他不甘心居于人下,有着强烈的改变命运的愿望。但他又容易冲动与暴怒,情绪极不稳定,不善自我克制,叛逆心理很强,尤其不善于跟上级相处。这一切导致他在正常社会中屡受挫折。如果大明天下继续太平,也许他一生会在监狱中而不是马背上度过。
对他来讲,生在乱世,生逢其时。
乱世有乱世的魅力。在天翻地覆的明朝末年,一切秩序都被颠倒,一切不可能都变成了可能。公子王孙转眼间变成了乞丐,昨天的饥民今天却自封为王侯。懦弱不再是生存的法宝,善良成了悲剧的理由。谁也不知道第二天自己的生活会变成什么样。
自由,无边无际地摆在那些想入非非者的面前,像汪洋大海诱惑干渴的鱼儿。男性的血液很容易在身边倏乎闪动的欲望中点燃,化作危险的火种。
由军人而变为“流贼”,张献忠发现,他作了一个正确无比的选择。
在官军里虽然也有前途,但是毕竟有着森严的等级秩序,有着林林总总的规矩,更主要的,有着种种让人郁闷的腐败、倾轧、不公。而在起义军中,机会似乎更为均等,也更能让人快意恩仇。勇气和智慧就是全部的资本,上马杀人,下马饮酒,天不收,地不管,何等潇洒快活!天昏地暗之中,谁知道明天自己还能不能活着。为什么不趁着心雄气壮之时,痛痛快快地做一回乱世枭雄,也不枉来人世一回!
投奔义军之初,他和李自成一样,不过是一个小小伍长。凭着智力、勇气和天生的领袖气质,他和李自成差不多同时在起义军中出人头地,成为独领一军的首领。李自成号称“八队闯将”,张献忠号称“西营八大王”。
第一十六节 打仗靠流氓
在诸义军领袖中,因为性情投合,张献忠最喜招徕亡命之徒。和张献忠一样,张军的主要成分是“叛卒、逃卒、驿卒、饥民、响马(拦路抢劫的强盗)、难民”,从职业军人转变而来的人尤多。
其中,有不少如毛泽东所说的“匪、流氓、乞丐、娼妓和许多迷信职业家”。“打仗靠流氓”,这是农民战争初起时的一个特殊现象。在特殊时期,“流氓分子”也可以发挥特殊作用。
多年征战,张献忠的部下都成了老兵痞、“勇敢分子”。这使他的军队战斗力高于其他的乌合之众。一位明朝军官,曾说张的部队对于作战是“习惯成自然。每个人脸上身上没有囫囵个的,铅子、箭头,处处皆是。他们暋(mǐn)不畏死,一听说官兵来了,都兴奋异常,听说要打仗简直和打猎一样高兴。我方部队正在观望害怕,他们却毫不畏惧,老于此道”。
从这样一则记载,可以看出张献忠部起义军战斗素养的高超。张部攻取吉安时,大队人马在后,只有“一骑至吉安城下”,城上见来人少,都“聚观”这个人要做些什么。只见这个人从怀里掏出一只铁钩,勾住城墙上突出来的灌木小树,三下两下,“跃而上”。守城兵大惊失色,“守者惊溃,大队驰入,城遂陷”。如此勇敢的战斗作风和高超娴熟的作战技能,当然是绝大部分明军所不及。
第一十七节 农民的淳朴和残暴
因为队伍的骨干由农民阶级的边缘分子“叛卒、逃卒、驿卒、饥民、响马、难民”构成,张献忠部在明末诸军中把农民阶级的人格缺陷表现得最为明显。换句话说,张部是受底层文化的负面因素影响最深的一部。
一提起农民,我们的脑海里立刻会浮现出罗中立油画《父亲》中那个满脸苦难、善良、坚忍的形象。在我们的思维定式里,“农民”这个词总是与“淳朴”、“勤劳”、“仁义”这些美好的词汇联系在一起。相反,与“富贵”这个词距离最近的,却是“虚伪”、“残暴”、“为富不仁”。
随着深入解读明末四川的那场大劫,思维定式逐渐被打破,可以越来越清晰地看到,由农民为主体构成的底层社会文化除了我们熟知的“质朴”“自然”之外,还有着“粗陋”、“浅薄”,甚至“野蛮”、“丑陋”和“黑暗”的另一面。农民们被贫穷和专制统治双重镣铐着。在一定意义上,他们是一群“残缺不全的人”,而张献忠部则把这种“残缺”表现得淋漓尽致。
第一十八节 大抢大杀大破坏
张献忠、李自成出现在史书上时,前面总是被冠以“流贼”两个字。时人总结说:“献忠等发难于陕西延安府,而蔓衍于各省。望屋而食,奔走不停,未尝据城邑为巢穴,故曰流贼。”
这一总结一点也没错。从崇祯三年(公元1630年)到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张献忠度过了整整十四年名副其实的“流寇”生涯。十四年间,张部在陕西、山西、河南、安徽、四川、湖广诸省来回大幅度高速度流动,纵横上万里,不断地进攻,逃跑,转移,从来没有固守一地。
流动的目的有二,一是为了躲避官军的追击,二是为了“打粮”,即劫掠财物,以养活部队。攻下一座城市的日子,就是他们的节日,他们纵兵大掠,把豪门富室一扫而空,满载而归。当官军追得紧时,他们就潜入深山,苦挨时日。他们的全部精力都集中在逃跑和谋生上,久而久之,他们从一群乌合之众变成了游击战的专家。他们行动飘忽,即战即走,在官军的包围之中穿插来回,波澜壮阔,惊险重重,也刺激无比。
流动作战,是中国历史上那些声名显赫的起义军普遍采用的战斗方式。
从唐末黄巢大起义到太平天国前期,莫不如此。从一定程度上说,这是农民起义战争的必然规律。因为在起义之初,农民军与官军在诸多方面存在巨大差距。
首先是后勤。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战争中后勤的作用至关重要。官兵有着强大的后勤支援,有帝国通过国家机器榨取的军饷。而农民军由于素质限制,即使占据了广大的地盘,也没有能力在短期内建立一支具有基本管理能力的官僚队伍,通过赋税形式给他们提供后勤。他们的后勤供应,只能靠“抢”。而流动作战的第一个好处是不必有后勤准备。
在流动过程中,农民军打到哪里,就抢到哪里,“东西数千里游食自如”。在这种情况下,根据地对他们来说,只是一种累赘。
正规军虽然拥有后勤资源的优势,却也受到后勤的严重制约。后勤组织和运输需要一个过程,因此自然没有“抢”来得迅速。明朝曾任过兵部尚书的张凤翼,在总结与农民军作战的经验教训时说:“贼兵所至,因粮于我,人皆宿饱。而我兵所至,则需要等待粮草,动则呼窘。”通过流动作战,农民军把后勤的劣势变为了速度上的优势。
除了后勤因素外,在人数对比、武器装备、技术素养等方面,起义军也常常处于官军的下风。他们通常无力与官军展开大规模的阵地战,因此,游击战就成了他们与官军对峙时的必然选择。面对强大的官军,农民军取胜的法宝是分合不定,出没无常。他们的作战方针,无非是“敌来我走,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追”。
从这个角度来说,流动作战是农民军不得已的选择。然而,从另一方面来看,这种作战方式也自有其不可抵挡的魅力。流动作战痛快淋漓,令人上瘾。长期和张献忠并肩作战的罗汝才有句名言:“吾等横行天下为快耳,何(必)专土(专门占据一块领土)为?”
毛泽东对“流寇思想”有过准确的分析。他说:
“这种思想表现在:一,不愿意做艰苦工作建立根据地,建立人民群众的政权,并由此去扩大政治影响,而只想用流动游击的方法,去扩大政治影响。二,扩大红军,不走由扩大地方赤卫队、地方红军到扩大主力红军的路线,而要走‘招兵买马’、‘招降纳叛’的路线。三,不耐烦和群众一起艰苦斗争,只希望跑到大城市去大吃大喝。”
张献忠部正是这样。在起义的前十多年里,张献忠似乎从来没有过建立根据地的打算。他们迷恋上了这种冒险与流浪。
张献忠部每攻下一处城池,首先做的事就是大搜掠。搜掠的重点目标当然是豪门大户,但普通百姓人家也并不放过。就像前面所引《张献忠陷庐州纪》记述的那样,他们主要的搜掠目标是骡马,因为这是在游击战争中保持速度优势的需要。第二搜掠的是金银。不过张部实行金银交公的严厉政策,所以军人们对金银的兴趣并不非常强烈。第三搜掠的则是布匹、粮食等后勤物资。
在张献忠漫长的起义生涯中,我们只找到了一次赈济灾民的记录,那是攻下武昌之后,发楚王府金银给饥民。除此之外,历史上记载更多的是他的烧杀抢掠。
他和李自成的区别,史书这样对比:“老百姓对李自成往往开门欢迎,对张献忠则只有惧怕。”阅读历史记载,我们只能得出这样一个感觉:张献忠部的这些绿林豪杰们似乎视被攻下的城市为自己囊中的财产,视城中的百姓为自己猎获的猎物。如何处置,完全根据自己的需要而定。
一般来讲,搜集完物资之后,他们会纵火,把一座繁华的城市变成一片瓦砾——他们不想把死命攻下的城池完好地留给明军。
余瑞紫记载张军攻下庐州府舒城后,“进舒城掠人,予随行,见房屋烧尽,骸骨遍地,伤心惨目,潸然泪下。想吾乡亦如是也”。烧了城市之后,还掠走大批人口,充实自己的军队。
他记载,张献忠充实军队的办法是,“后回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