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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初唐夜唱-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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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知道他家的少主,平日里画画,除了他这个研墨倒水的阿英,谁也不能在旁边瞪着,这也是他家少主总爱往深山里跑的原因之一。今天竟然要……唉!果真是,为花死,为花亡,为花就要……跌落莲藕塘!
    家当摆开了,萧七郎掸掸袍子上的尘土,整整头巾,风度翩翩地绕着画桌转了几圈,在最佳角度停下来,作玉树临风状,眯起眼,端详片刻亭亭玉立的丛碧,举起双手道:“阿英,绑袖。”
    方才说话的那个小丫鬟忍不住“噗”笑出来,刚喝到嘴里的茶水喷了她对面的人一身。
    随风的白衣裳无端被洒上斑斑茶渍,她“呵呵”笑道:“钟琴,我都说了你是出不得大场面的人,偶尔看到个有气派的,就疯成那样!”
    小丫鬟钟琴忙去为她擦拭,忍笑忍得面色发绿。
    丛碧的注意力一直在阿英手下的砚台上浮游,很想走近几步去感觉一下那石砚的味道,却不愿打草惊蛇,她在唇边挂上个浅笑,故意不时用挑剔的眼光打量萧七郎,给他点心理压力。
003章 丛碧苍茫合杳冥
    萧七郎等阿英帮他绑好长袖,似笑非笑地凝神思索了一阵,提起笔,开始埋头在宣纸上画将起来……
    清风吹拂,竹林里回响着悦耳的和声,萧七郎逐渐进入状态,只见他如有神助,双手挥送间,随着水墨颜色的泼洒,两个女郎和几个丫鬟不知不觉慢慢靠近,仔细观看:
    远景是青青峥嵘的山峰,白云萦绕,显得苍茫浩瀚飘渺;近处但见山林现秋色,红红黄黄的煞是好看;还有间低低的茅屋依着片竹林,那弯清泉灵动得几乎可以听到水声潺潺,右下角最抢眼的是一竿清劲翠竹,竹子迎风摇曳,顾盼生姿,高傲中隐现出尘脱俗的风骨。
    所有的山水云雾,显然是为了衬托这竿翠竹而画。
    翠竹因山水而生辉,山水因翠竹而绝色。
    丛碧和随风不禁交换惊奇的目光,没想到,这个看起来不大靠边的家伙,居然有此才情!
    她们更没想到的是,萧七郎描完最后一笔竹叶,还洋洋洒洒地题上几句诗:
    丛碧苍茫合杳冥,白云遮断远峰青。
    秋林茅屋何人住,活活流泉竹里听。
    写完了,他掷下笔,扬眉道:“见笑,见笑!”。
    他脸上的自信悠然,把那几个小丫鬟看得心旗乱摇,连钟琴对他也刮目相看。
    随风由衷地说:“公子这手丹青,世间少有啊!”
    丛碧从鼻子里“哼”出来:“这几笔涂鸦,的确是世间少有……的拙稚。”
    萧七郎略见尴尬,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阿英憋不住挺身而出,替主人打抱不平:“这位女英雄,阿英我拼着挨皮肉之苦,也要说句公道话,我家少主的画,乃江南一绝!多少人求都求不得。哼!女英雄……功夫了得倒也罢了,如何懂得赏画?”
    丛碧冷冷瞥他一眼,侧头和随风嫣然一笑:“随风,还记得前阵子那个登徒浪子?他的外号就是‘霹雳无敌,纵横四海,独步天下,神拳小金刚’?”
    随风掌不住哈哈大笑:“那个小金刚!哈哈!这瘦猴,浑身上下,就那双圆眼有点象金刚……怒目金刚……就这样……哈哈!”她边说边可爱地缩紧腮帮子,把眼睛瞪圆了,逗得那几个小丫鬟纷纷笑得花枝乱摇。
    丛碧掩着嘴,点头笑道:“独步天下都不过如此,呵呵!其他的,可想而知。”
    两个女郎言笑间的洒脱飞扬,让萧七郎看得眼花缭乱,根本连反驳的念头都没有,心里甚至觉得,能被这女郎挤兑,简直是几生修到的福气。
    可阿英和他不是一条心,阿英再笨,也听得出对方的讽刺,他涨红了脸,竖起眉毛,气呼呼替主人争辩:“女英雄在山里呆久了,不识得我家少主的名号,那也不足为奇。哼!少主,我们走!何苦在这里……抛媚眼给蛮子看!”他义愤之余,还是不敢骂对方是瞎子,情急之下又编不出更好的话,就蹦出这么一句来。
    钟琴火了,吊起眼角,脆声质问:“你这野小子,骂谁是蛮子?”
    阿英很鸟地白对方一眼:“在江南混的人,谁不知道那句话?‘为人不识萧家郎,便是风流也枉然’。哼!……英雄们练拳就练拳呗,却要学人家附庸风……哎呀!好痛!”他说到这里,突然呼起痛来,原来是萧七郎暗暗踩了他一脚。
    丛碧和随风再次对望:原来是萧家的人,难怪!
    萧七郎挥挥衣袖:“在下学艺未精,今日献丑,原为博姑娘一笑,呵呵!看起来,在下也算功德圆满了。”他顿了顿,望着丛碧说:“姑娘们的琴技固然很好,不过……还不能与在下的好友相提并论。”
    随风毫不在乎道:“学琴不过自娱,不曾想过要和谁攀比。”
    丛碧却不服气:“莫非又是什么天下第一?这欺世盗名之人,未免太多了点。”
    阿英竖起大拇指,大声说:“陆公子那手琴,比你们高明多了!能把百鸟引来,连当今皇上都赞不绝口!”
    随风满脸鄙夷:“母鹌鹑啼春,也会引来不少雀鸟!至于那些上上等人,口是心非的多,他们的话,如何能作准?”
    丛碧的反应更为激烈:“琴音乐韵皆天籁,本该发自内心。为了取悦上位者而弹奏,已属亵渎,更何况是以此去换取名利?”
    萧七郎愣了愣,茫然道:“子俊何曾做过此事?他的琴,素来只为知己好友而奏。没有用此去换取名利阿?”
    阿英眼珠一砖,在一旁怂恿:“不服气就不服气,干嘛乱踩人家?有本事你们和陆公子比试比试去!”
    丛碧原没兴趣和这个小子拌嘴的,可眼角的余光里,那砚台静静躺在画桌上……她冲着箫七郎笑道:“大俗和大雅,也该分分高下——比试就比试!”
    随风在一旁略阵:“比试不是问题,我们若输了,这古琴便当彩头,你拿走——咱再也不碰琴。你们若输了,你的这套画具归我们,你再也不能碰画笔!敢不敢赌?”
    萧七郎信心爆棚,大声说:“哈哈!彩头无妨……至于以后不再碰,就不必了,姑娘们的琴技还是很高的,半途而废,相当可惜啊!”
004章 绯红丝光映风华
    姑苏城。
    街上行人如鲫,商铺林立,一片太平盛世的繁华景象。
    萧七郎带着丛碧随风,摇摇晃晃走在青石板路上。
    阿英和钟琴,分别背着扛着抱着主人们的家当,跟在后面。他们两个沿路唇枪舌剑,冷嘲热讽,互相赠送的白眼,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
    路上,据萧七郎自己说,他姓萧,名楚,因排行第七,所以人称:“七郎”。他从学堂出来后,潜心学画,也略通音韵,时时和子俊切磋。
    这个子俊,就是他提到的陆公子,姓陆名康。
    陆康!
    随风有点替丛碧担心了。
    尽管她们俩避世竹林,可这个陆康的名号,也是如雷贯耳。
    听说陆康精于笛,妙于琴,擅长音律,能把一曲《风入松》弹得出神入化,而且,人品高洁,远迈不群,誉满江南……
    她和丛碧,虽说也是从小家里便请了名师指点,加上本身有点天分,不理会尘俗世事,专心修炼,才能去一点点地感悟音乐。可这和陆康这种等级,恐怕还有一大段距离。
    看来,想把人家那块砚台蒙到手,非但难度很高,而且,一个搞不好,还会当众出丑!
    她们两个,来自两个不同的大家族,因种种原因,一起离开门高院深的府邸,在这竹林里隐居快两年了。她和丛碧志趣相投,引为知己,丛碧念叨那块砚台很多次了,做梦都想着要集齐一套。
    本来呢,君子不夺人所好,她提出以对方的画具作赌注,是投石问路——如果箫七郎很爱惜此物,肯定不会轻易答应。如今看起来,箫七郎也许根本不在乎这砚台。早知道,直接和他买过来算了,唉!
    ……不过,一切随缘吧,只要知道这砚台在萧七郎手上,来日方长,有心不怕迟……
    就在随风心里七上八下的当儿,忽然发现眼前一片红黄蓝绿黑白紫,大块大块的颜色在把她们包围了。
    她诧异定睛细看,原来,萧七郎把她们带到了一件很大的染坊里。
    她们置身于染坊的晒晾场上。
    铺天盖地的布料,五颜六色,挂在绳子上,迎风招展,在阳光下散发着刺鼻的染料味……
    那些在染坊劳作的小工们,身穿清一色的黑色短衣短裤,头上扎根带子,在布与布之间忙碌地穿梭,偶尔低声交谈几句。
    萧七郎带着她们在颜色间穿来穿去,转过一片深蓝,忽然眼前一片深红,随风刚低声和丛碧说了句:“我有点眼晕。”,走过一排红布,就看到一个男人的背影。
    他,长得相当高,身穿白色的窄袖短衣,白色的裤子收在黑色的靴筒里,腰间束一根红黑双色的腰带,显得肩宽腰细,正聚精会神瞪着手里的红布在看,似乎很用心在干活的样子。
    萧七郎一见到他就笑起来:“子俊,我不用猜都知道,这时辰,你肯定在这里。”
    陆康闻言,回身看到萧七郎和丛碧,随风三个,愣了愣,微笑道:“七郎,你来了。”说着,放开手里的布,站在原地,若有所待。
    他随随便便站在哪里,白色衣裳在阳光下发出柔和的丝光,就让周围的深红色都成了衬托。
    随风有点诧异,再怎么样也想不到,这个名动江南的才子,竟然会在染布坊里出没,而且,这般的天质自然,不自藻饰。
    她和丛碧都停下脚步,让萧七郎独自过去和对方厮见。
    萧七郎显然和陆康很熟悉,也没有多客气,他一开口便邀请对方去萧家,说要和两位新结识的朋友品茶论琴。
    陆康抬眼打量一下丛碧两人,静静说了句:“嗯,七郎,你们先回去,我忙完了就过来。”
    七郎摇头:“不行,你一捣腾起那些颜色来,没完没了,根本不知道时辰……我们在这里等你。”他试过很多次了,和几个好友等到天黑也不见人影,派人过来一看,原来陆公子还在作坊里调配颜色……
    听到“颜色”这两个字,陆康就精神百倍,他指着那些红色的布说:“七郎,你看出来了么,这次的红色,非一般的悦目?”
    萧七郎点头:“嗯,这次的……比较鲜亮,质感好很多。”
    陆康开心了:“这就是我想要的‘绯红’!比正红深一点,比枣红艳丽些许。这是用茜草染的,加进明矾,就会有此效果,而且,耐漂洗。”
    萧七郎伸出手去摸那染好的布料,兴致勃勃地问:“子俊,我们是否可以用这绯红色,代替胭脂红,或者朱砂?”
    随风和丛碧听到这里,也不禁提起精神,留心去听。
    因为爱画者都知道,他们能用的红色主要三种:胭脂红,朱砂和朱膘。
    胭脂红,色泽比较暗,而且,时间长了会褪色。
    朱砂红,多数用来画花卉、禽鸟羽毛。而且,黄色成分微高于红色成分,色艳丽,需注意与背景色调和,很难大面积使用。
    朱膘,是色橘红。明度比朱砂高,彩度比朱砂低。用以画花卉多。
    这三种红色,都不理想,艳的太艳,暗的太暗,如果能调配出一种持久悦目的红色,倒是一大美事。
    这三个喜欢画画的人,眼巴巴地望着陆康,只见他俊气的黑眉纠结在一起,沉吟道:“这个……胭脂红本身就是用红蓝花、茜草、紫梗三种花草调配而成,和这绯红大同小异,问题在于明矾……不知道可否……如何保存?”他边说边陷入沉思,进入浑然忘物的状态。
    萧七郎意识到事情不妙,忙拉拉他,笑着说:“子俊,这个,我们也不急,慢慢来,今日到此为止,来,我们快走。”
    陆康的思绪明显不知道在哪里飘游,他指着不远处的一片深蓝色,笑问:“七郎,你若能说出这是什么颜色,我就跟你走。”
    萧七郎“哗”一下打开纸扇,扇了几下,连第二眼都不用看就说:“这是黛蓝!快,我们快走。”
    陆康摇头微笑,甩手道:“错了,错了,你们走吧。”
    “这是靛青!用蓼蓝叶泡水调和与石灰沉淀所得的蓝色染料染就。”丛碧方才已经留意过了。
    陆康双目闪过亮光,他这等喜爱书画之人,为了表现理想的色彩,苦苦寻求心中的颜色,还有所需要的材料,不知道付出了多少心血。
    萧七郎擅长丹青,不过他生来疏爽,只求用得顺手,不大计较细节。陆康没想到这个看起来满脸傲气的女郎,竟然一口点出了那细微的区别。
    有点意思!陆康笑了笑,脸上华光隐现,把刚刚转到这里来的钟琴看得目瞪口呆:原以为跟着两位小姐,俊男美女见得够多了,也就和平常人没什么分别……可,这个公子,好看得有点过份耶!还让不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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