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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5章

古庙禁地-第17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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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清扬接二连三的射出铁蛋子。黑人跑出射击范围时至少中了三四招,此时它距离我们更近了,所以看得更加清楚,只见这黑人硕大的脑袋上除了一对大眼睛,居然没有别的五官,而它的双掌似乎是连在一起的,但指甲非常尖利。
    接下来可就是我和王殿臣大显身手的时候了。于是我对王殿臣竖起大拇指,他也做了回应。
    只见这黑皮怪人挥舞着极长的手臂,张牙舞爪的朝我们冲来,眼看就要冲到陷阱所在。我们两猛地一把拉起埋在泥巴地里的渔网。
    然而千算万算我们也没能想到这个“黑人”跑到渔网前忽然双腿跪倒在地呼呼喘着粗气,似乎是力气用尽了。
    我们两都愣了,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就听宁陵生高声道:“用网罩住它。”
    我们这才反应过来,正打算扯出网来罩住这个怪物,没想到它随手从地下抄出两团黑泥来分别砸在我两的脸上。
    这怪物出手的速度极快,准头又准,一团湿泥糊在我两的脸上,眼睛、鼻子、嘴巴全都糊住了,也来不及对付它了,伸手将脸上的湿泥巴扒拉下来,一睁眼这怪物消失不见了。
    就听:“快跑,它就在你们头顶。”话音未落一团又腥又黏的液体滴落在我的脑袋上。
    我下意识的抬头望去,只听一声尖利的啸叫,那怪物从树梢间一跃而下,将我按倒在地。
    这下真是“零距离”接触了,看的更加清楚,这怪物并非只有眼睛,只是其余五官都是一团漆黑,看的并不清楚,此时它冲我张开嘴巴,只见满嘴尖利的牙根根犹如刀尖一般锋利。
    只见王殿臣冲过来狠狠一脚踹在怪物的脑袋一侧。
    然而这一脚并没有伤到怪物,反而是他从身边滑出,摔倒在地。
    这怪物浑身全是透明的粘液,即便在大雨之中也是不断的从身体内部渗透而出,所以浑身滑不溜丢,根本毫无接力处。
    眼见它那满嘴的尖牙就要朝我咬来,慌乱之下我双手乱摸本来是想掏出甩棍抵抗的,摸到一个硬邦邦的东西我顺手就掏了出来塞进怪物的嘴里。
    它是毫不犹豫张嘴就咬了下去,只听“喀拉”几声脆响,我这才看清那是装着寒冰的布袋,这怪物一口咬坏了布袋后里面的寒冰便进入了它的嘴巴。
    蓦然就见这怪物腾空而起,足足跃起有四五米的高度,在空中连翻了三个跟头,随即落在地下后更是四下乱窜,但看它的行为似乎并不是为了逃跑,而是挣扎。
    王殿臣拿起一根树棍,我赶紧制止他道:“别动手,随它去,这怪物估计是吞了一块寒冰,冻死这狗日的。”
    为了防备被它撞到,我们躲进了树后,只见这怪物翻转腾挪,搅得泥浆四处飞溅,啪啪作响,眼看着它状若疯癫的行为,我正在考虑接下来该如何制服它,没想到这怪物四肢一挺,仰面朝天躺在泥巴地里没了动静。
    也不知道它是不是装死?正当我们犹豫不前时,林清扬走到距离怪物十几米远的地方,他举起弯弓将两枚铁蛋子准确无误的射入了怪物的脑袋里。
    怪物一动不动,已经死透了。
    我们这才从藏身之处走出,走到怪物身侧,片刻之后宁陵生他们也赶了过来。
    眼看死在地下的黑黢黢的怪物尸体他道:“这是一个河伯。”
    “河伯?这就是河伯?”大壮子惊讶的道。
    “河伯就是水猴子了?”我道。
    “准确的来说河伯是骑蛟龙的人,据说水中蛟龙都是由河伯养大的,而蛟龙之所以能兴风作浪,也是河伯训练出的本领,所以河伯比水猴子厉害多了。”
    随后他指着旱柳林道:“旱柳木克河伯,所以这里是一处镇压河伯的风水局,我听说羊头在河水中逆流而行,就知道此地十之**镇了一只河伯,过来一看果然如此,而这座所谓的山神庙就是镇压河伯的封印地,我们想要在此地修建庙宇,就得首先搞定这只河伯,否则迟早会有人死在它的手上。”
    “宁哥,幸亏你懂行,否则真是死了人都白死。”
    “修庙的人如果不懂行,那就是自杀。”
    “那么海沙和林师傅来就是对付河伯的手段了?”我道。
    “是的,河伯浑身是粘液,滑不入手,想要伤它必须要用沾了木屑的铁蛋子,而海沙则是铺一条引导河伯的路,这种怪物对于腥味是非常敏感的,所以他会顺着海沙扑成的路逃走。”
    “可是我没见着海沙啊?”我道。
    “和泥巴混在一起扑成了一条路,就是从山神庙直通此地的地面。”说罢宁陵生用脚踩了泥巴地几下。
    “原来如此,那么接下来就能放心大胆的修庙了?”我道。
    “是的,明天开始正常干活。”
    于是当晚我们将死亡的河伯点火给烧了,而直到河伯烧成灰烬,他胃里的几块寒冰愣是没有被火融化,上门阴的强大由此可见。
    随后第二天我们便正式开始修庙,很快一座崭新的山神庙便拔地而起,雪松等人看了之后也觉得非常满意,爽快的给我们结了工钱。
    离开东广村时宁陵生特意和老汪头面谈了一次,告诉他活死人养在生人区可能会造成的祸端,老汪头是满口的答应,但从他说话的语气我估计无论如何这个诡异的孩子他们是准备继续养下去了。
    或许我们无法理解这些老人的寂寞,所以话说到为算,宁陵生带着我们退出了东广村。

   

151、血案
    返回临江市之后,第一天晚上上班就没见到雪惊秋,问了慧慧才知道因为那个男人老是来纠缠她,闹的雪惊秋根本就不敢来上班了。
    我当时就有些恼火,这么大年纪的人了。雪惊秋到底是不是你当年的女友从面相上肯定是能直观看出的,非要揣着糊涂装明白,无非就是给自己耍流氓找借口呗。
    想到这儿我绝对要好好教训一下那个男人。
    到了十点钟那个男人准点出现了,左手拿着一支玫瑰花站在马路对过的路灯下,一如既往的正对着酒吧入口,却并没有走进来。
    我径直走到他面前道:“你有完没完?”
    他有些诧异的看了我一眼道:“请问您是……”
    “装他妈什么糊涂?上次咱们还在这儿聊过天,这么快你就忘了?”
    “哦,不好意思,我这些年记忆力退化的厉害,很多事情都记不住了。”
    “你记忆力退化了,视力总没什么问题吧?小雪才多大年纪,能是你的女朋友,别他妈在那儿装疯卖傻的。”
    “哦,您认为我这是装疯卖傻?”他依旧彬彬有礼。
    “难道这里装疯卖傻的人是我?”
    “其实咱两都没问题,我能理解您为什么愤怒,因为小雪姑娘是您的女友对吗?”
    “这……是啊。你老是骚扰我的女朋友,这算怎么回事?”他说话既然正常。我的语气也稍微好了点。
    “小伙子,你误会了,其实我没有骚扰你女友的意思,我只是希望她能带我去见晓梅一眼,哪怕只有一眼,我也就心满意足了。”
    “哦,原来是为这个,按道理说这个要求不过分啊,小雪为什么不答应你呢?”
    “她骗我说根本就不认识晓梅,我知道小雪是担心我会纠缠她的母亲,这我绝对能够理解,但我真的不会这么做。我只希望能有机会远远看上那么一眼,只要一眼我就心满意足了,请你告诉她,我言出必践,绝对不会去和晓梅多说一句话。”
    这人还真痴情,我道:“这你还真是愿望小雪了,她还真不是晓梅的女儿。”
    “这怎么可能?不是她的女儿面相能如此相似?我知道晓梅在进科研组之前是生下两个女儿的,你不要骗我。”
    “我还真没骗你,小雪和晓梅肯定不是母女关系,她两其实是姑侄关系。”扔乒刚技。
    “啊!”这人长大了嘴巴,表现的很是吃惊。
    “晓梅确实生了两个女儿,这两姑娘我也认识,不过她两包括小雪在内都不认识晓梅,既然你知道科研组,你就应该知道能进入科研组的人这些年和家里人都没有联系过。”
    “这……你说的确实有道理。这么简单的道理,我怎么就没想到呢?”这人喃喃自语道。
    除了一会儿神他又问我道:“那么你认识晓梅了?”
    听了这话我浑身犹如过电般瞬间麻酥酥,和这种有偏执型人格的人交流该说什么话,不该说什么话一定要想明白了,否则很有可能就被他给盯上了。
    想到这儿我赶紧矢口否认道:“不认识,我只是听说过而已。”
    “你怎么会听说过她呢?你两根本就不是一路人?”到这会儿他脑子比我清楚多了。
    还好我脑子转的快道:“晓梅男友的弟弟和我关系不错,这些事我都是听他说的。”
    “你说的是郑春雷?”
    “是啊,就是他。”
    “哦,原来如此。”他表情顿时变的极为失落。
    “我说大叔,你真别惦记着晓梅了,这么多年过去了,人家早把你忘了,否则也不会和另一个男人结婚生子,看开些,好好过自己的生活吧。”我劝他道。
    “如果我能看开还会站在这个地方吗?”突然之间他就像被抽了脊梁骨。原本挺拔的身形立刻变的佝偻,炯炯有神的目光也变的浑浊。
    “唉!我只是做错了一次选择,却受到了一生的折磨,这一切到底是为什么?”那支玫瑰花无声的飘落在地,他神情落寞的转身离开了。
    我捡起落在地下的玫瑰花道:“既然喜欢为什么不放下心去追求,而要等到今天整日生活在思念中?这不是有病吗?”
    刚想到这儿就见“敢于追求爱情”的人出现了,这人就是像极了刘德华的吴静。
    只见他满头涂着发蜡,穿着一件紧身的花衬衫,下身是一条大喇叭牛仔裤。
    以他的穿着品位真刘德华见到他非气死不可,但吴静却很有自信,他下车后对着车窗玻璃理了理长头发,估计是实在无法忍受自己的英俊,对着玻璃镜自己的倒影吹了声口哨,随后扭着屁股进了酒吧。
    不知道为什么,我对这人没什么好印象,也说不上来到底讨厌他哪点,总之就觉得这个人很讨厌,甚至我都不想让他进酒吧门。
    想到这儿我走到酒吧门口道:“喂,那个人,你车子停在门口我们还用做生意吗?”
    他回头看了我一眼,立马堆起假的要死的笑容道:“是秦总吧,我这就去动车子。”说罢他里面把车子开去了别处。
    倒还挺捧场的,看来我的态度有点简单粗暴了,想到这儿我有点不好意思。
    “秦总今天在呢?这些天来总没见着你。”他乐呵呵的掏出中华烟散了一支给我。
    “这两天一直在外面忙工程,你们现在进展如何?”
    “还可以吧,女孩子吗,追求的过程总是困难重重的,不过我想时间长了她应该还是会被我的真情感动的,我有信心。”
    “那就加油吧。”
    “好的,我先去找露露了。”说罢他径直去了后仓。
    吴静之所以会对我如此巴结肯定不是因为露露,而是因为他想卖酒给我,泡了马子还赚了钱,多**。
    吴静每天大概十一二点到,一直等到两姐妹下班再送她们回去,风雨无阻,这省了我不少事。
    再讨厌的人天天见,连续看十天也就不讨厌了,当天晚上王殿臣溜过馒头后来店里喝酒吹牛逼,现在馒头毛发越发浓厚,看起来就像是个大雪球。
    正好吴静带着露露出来,看见馒头吴静惊讶的道:“好漂亮的狗。”说罢上来就要摸它。
    馒头是一点不给他面子,龇牙咧嘴冲他恶狠狠叫了一声,吓的吴静后退几步一屁股坐在地下。
    我们看到帅哥出糗,都有些幸灾乐祸,哈哈大笑。
    吴静也是自嘲的干笑了几声道:“真是条好狗,太神气了。”
    “这可不是狗,而是一只狼,高贵的狼,你别乱说啊,小心他咬你。”我道。
    “恕我眼拙,还真没发现呢,我赔罪。”吴静起身后就出了酒吧,再回来的时候手上拿着两串热气腾腾的大香肠他道:“刚才说话冒犯了你,这两根肉肠算是赔罪了,你可别忘心里去。”
    旁边的露露捂嘴轻笑道:“你这人真逗。”
    “馒头对肉食还真不太感兴趣,你好意我心领了。”王殿臣道。
    “哪有狼不吃肉的。”吴静笑着将两根香肠在馒头面前晃来晃去的逗它。
    只见馒头“巍然不动”,但身上的白毛有节奏的晃动着,就好像被风吹拂一般。
    酒吧里没风啊。
    刚想到这儿猛然就见馒头的身体以肉眼能看到的速度长大,瞬间从狼狗的体型长到了狮子的体型,而浑身的长毛也变的极短紧紧贴在身上就像镀了一层白色的油光。
    我暗道:不好。赶紧对吴静道:“快跑。”他愣了一下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变大后的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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