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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女体-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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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是有巫术的人都比较容易明白别人的心中所想,燕风还未说出自己的疑问,老人就说道:“我们母子心灵相通,早在二十年前,我就看见了猛儿脑子里的那个人!”她表情和语气都淡淡的,好像说的是别人的事情,而不是他的儿子被杀的情景,可见这么多年的折磨,她早就看得开了。或许在她心中,这一切都要归于天意,没什么好抱怨的。
“您还记得吗?”燕风问。
老人没说话,只是从身上背的一个麻布口袋中取出一个牛皮纸信封递给燕风,“头几年,山里来了个画画的娃子,我把心里想的说给他听,请他画了一幅画出来。他画得真的像呢,差不多和猛子脑子里的想的一模一样。”
燕风接过信封,打开一看,确实是两个凶猛的兽头,画得栩栩如生,不过初看上去,却像两只不同品种的狗。
“还有,那个人是我们白族人。”老人抛出一个重大线索。
“白族?您是怎么知道的?”燕风万分讶异,又有点兴奋。
“当时他说了一句话让猛儿听到了。说的正是我们白族的土话。我是从那个地方来的,从小教过猛儿,他听的懂的。”
燕风回忆起崔猛所讲的事,他确实说过当时听到凶手讲了一句话,说起这事的时候,他大概直接翻译过来了,所以也就没有特意说明。
这样他就有了两个线索,尽管微小而模糊,可却是唯一的了。而且在这种局势下,无论多困难他也要破了这个案子不可,不然生者会遇难,死者会不安,不只为了乌拉,还有他的职责所在。
“您能困住崔猛多久?”燕风看了一下老人,感觉她异常孱弱,似乎说句话都要耗费极大的精力,有点怀疑她能否做到。
老人笑了笑,“我的力量已经不如以前,但我想老天不让我死,就是为了让我在今天偿还犯下的错误。一百天,我想我可以坚持一百天,你一定要在百日之期解决这件事,否则我们母子的罪孽会还不清的。求求你,就算不为了我们,也为了当年枉死的乡亲,还有那些不知哪天就被我家猛子害了的人。”
燕风郑重的答应,虽然他明白办一件案子有多么大学耗费时间和精力,有的悬案需要几年、十几年才能侦破,有的成了死案,像这种发生在二十年前、警方没有介入过、线索又少的可怜的案子有可能是根本破不了的,可是对于他而言,哪怕有一分希望的案子,他也不会放弃。他要找到那个罪魁祸首。而现在的当务之急是这里的善后工作,要想办法掩盖过这件事,因为这里没有正常意义上的凶手,只有老人、尸体和一个吓坏了的女人。
第四十九章一团乱麻(上)
一般而言,一件刑事案经过一段时间的重点侦察,如果还没有头绪或者重大发现的话,大部分的警力就会被抽调走,只留下少部分人继续跟进,如果过一阵子后再找不到线索,这案子就会慢慢的成为悬案,除非犯罪嫌疑人再度犯罪,或者从其他案件中找到牵连的内容,否则就很难侦破了。
并不是警方不努力,实在是各种犯罪每天不停的发生,警方的工作量大,不可能一直盯着一件案子不放,不管是多严重恶性的案子也是一样。
这件错位尸身的案子就是这样,虽然看来是连环罪案,最后的犯罪嫌疑人也锁定在了容怡的身上,但自从她莫名其妙的失踪后,线索就中断了,凶手就再没有出现,类似案件也再没有发生,于是它被当作疑案来处理,只把容怡划为了一级通缉犯。
容怡,也就是崔猛,确实是杀了人的,所以把所有合理及不合理的线索归结到他的身上,以他的失踪来善后是最好不过的了。而且在事实上,也确实是他,如同一个开关一样,把另一个不明真相的罪恶倾泄了出来。
现在的问题是:那一桩罪恶是为什么而犯下的?罪恶的源头是什么?犯罪的人是谁?
燕风是从市区抽调来协助调查的,按理是应该立刻回到市局的,可是他提出了诸多借口,再加上古龙上下使力,他还是留在景县公安局做最后的侦察工作,以便寻找到容怡,彻底侦破案件,为期三个月。
警力少了。可是工作却更加繁重,因为这桩二十年前的集体砍头案线索更少、时间更久,好歹错位尸身案还有尸体。。http://wwP。。CN。这一桩除了一幅纹身画和知道那人说的是白族话外就没有其他线索了。
但燕风还是凭借这点有限的线索调查了下去,他一直以为那幅纹身画儿上画地是两只狗。但是找到动物专家一看,才知道那是一只苍狼和一只呼伦贝尔草地牧羊犬,这都是蒙古所特有的动物,或者说是猛兽,苍狼的可怕就不用说了。这种牧羊犬不仅比藏獒凶猛,还善于奔跑,短途冲刺、长途奔袭,样样精通。
古代地少数民族人崇尚自然,认为自然界的动物植物就是神灵,所以喜欢用凶猛地动物做为本族的图腾,不过他们一般只崇拜一种动物,这样以两种动物为图腾的还不多见。
还有一点,假设这个凶手是蒙古人的话。为什么他要赤着脚?为什么会说白族话?
为此燕风联络了他和古龙在大学时的同学乌力吉杰尔嘎拉,他们一直昵称他为“无力气”,他大学毕业后就回到了呼伦贝尔工作。燕风想让他帮助调查一下,当地地民俗中有没有以苍狼和呼伦贝尔牧羊犬做为图腾而纹在身上的。
几天后。“无力气”发来邮件说。蒙古民族以苍狼为图腾的很多,那几乎是草原的象征。但以呼伦贝尔牧羊犬做为纹身的非常少见,两种图腾就更为罕有。在正式记载中并没有出现过,但他曾经和一位民间讲故事的老艺人谈过,据说在草原的英雄成吉思汗手下有一只蒙古贵族军,在草原上战无不胜,后来还被派去攻打南方之地。
这只贵族军除了本身勇武无比外,还认为自己的军功有一半要归结于一直随军行动的凶犬,他们视这种忠诚而勇猛地动物为兄弟,喜欢把狗的图形纹在自己的脚踝上,表示兄弟不分离,除非脚地主人倒在了大地上,再也起不来。
“我怎么听说,当年成吉思汗横扫欧亚的时候带地是藏獒?”古龙觉得那些民间艺人地说法不牢靠,毕竟一代传一代很多年了,而且艺术嘛,总有夸张和虚构的成分。
“你只能相信,在没有线索地情况下,唯一的线索就是最真实的线索。再说,我查了一下历史,蒙古确实曾经在十二世纪入侵过南诏,也就是古代的大理,现在的云南。当时有蒙古军留下,世代居住了下来。而云南号称百族之乡,白族自然也在其中。联想一下,这个人有蒙古人的图腾纹身,他会说白族的话。这是巧合吗?还是他就是来自云南,来自那个世代留在那里的蒙人家族?”燕风的双腿架在桌子上,双手放在脑后,闭目说道。
这些日子他太累了,几乎不分昼夜、马不停蹄的工作,只为了在百日之内找到答案,让崔猛安息,让其他头身相异的人得救。那些人如此痛苦的活着,他不想连这个机会也不给他们留。
另一方面,他也是故意让自己累,这样就不会想起乌拉,还有玲珑。他对玲珑已经动了心,虽然还不确定是不是真正的爱情,但他心里有她。可是乌拉死了,就死在自己的怀里,他要拿什么面对自己的良心?他又要拿什么面对玲珑的温柔和纯真?
所以他不得不逃避。他欠了乌拉的,没欠过人情的不了解,那是最大的心理压力。
那天在石洞的事结束,他送崔猛的母亲上了山顶。原来老人一直孤单的住在山顶的一个石洞内,因为两阶山可怕的传说太多,平时根本没有人上到山顶,所以也没有人发现老人的秘密。
乌拉和张宝强的尸体也埋在了山顶上,古语说的好,人死如灯灭,哪儿的黄土不埋人哪!何况崔母希望减轻儿子的罪孽,希望可以用白族特有的方式,以她残存的力量为这些枉死的人超度。
玲珑是在燕风之后从两阶山回来的,就是她这样的决定让他心疼。在他们生死一线的时候,他的感情曾经爆发,可随后他又不得不拒绝了。玲珑是人如其名的聪明女子,似乎很明白他的心意,没有多问一句话,只说要安置好老人的生活,并给女人村联络好手工制品的外销事情才回来。
看她悄悄远离自己,想到她一个人呆在这个山村,燕风心疼着、相信着,而当她一天前出现,他又没出息的不敢相见,因为他不知道要说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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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章一团乱麻(下)
“那就能确定凶手是来自云南的白族地区了?”古龙的话让燕风停止走神,把心思又集中在案子上。
“可能性非常大。”燕风继续保持着闭目养神的样子,“我们来分析一下,首先是动机,凶手说:或者这第十三个人是中和体,是要把身体带走的。崔猛是第十三个人,他要拿崔猛中合什么?他选择了女人村的男人们做为猎物,是早就盯上他们了,还是偶然遇到,动了杀机?”
“我觉得像偶然的行为。”古龙说:“你想啊,农民晒谷子虽然也有一定的节气,不过也要看日子,会根据天气情况,提前或者错后几天,凶手不可能事先知道。再说,被砍头的人一辈子没出过大山,你说过,那里民风淳朴,如果有冲突和矛盾顶多就是站在田梗上对骂几句,不可能杀人。如果不是乡邻的人行凶,又何来的谋划呢“你要知道,在二十年前,在那样闭塞的地方,如果出现一个外乡人转悠,是相当引人注目的,不可能没人知道。”
“好吧,我们假设被害人是被偶然选中的。那又是什么刺激了凶手行凶呢?”
“你说当时是满月,我可听说月夜容易引发人犯罪,据说是什么磁场的关系。不会是狼人吧?”古龙最近陪儿子看动画片,突然想起这个来,“那手法,干净利落,瞬间杀人,一滴血也没流,简直不是人干的。”
燕风睁开眼睛望了古龙一眼,正巧古龙也望过来,两人对视一眼,一起摇摇头。
巫术、秘术是利用自然界的力量对人和物进行的控制。虽然神秘,但他们还能相信一些,可是对于鬼怪。他们是不信的。
“是人做地,问题是什么人能有那么大的力量。。http://wwP。。CN。也是怀有秘术的人吗?”燕风问。他也只能和古龙讨论了,因为这件事牵扯太多,目前只有他和古龙两个人知道真正地内情。
“别忘了死者的血全被吸光了,容……崔猛不是说,感觉有一个像嘴又不是嘴地软软的东西套在他的脖子上吗?这样一说。我浑身起鸡皮疙瘩,如果有那么大的嘴咬在我脖子上,实在太恶心了。也许是一个人带着什么据说已经灭绝的野兽,半路上野兽饿了,于是随机吸了十三个人地血,外加拿崔猛的身子做了饭后小点。”
“滚,陪你儿子看狼人和恐龙去吧,别在这儿折磨我!”古龙笑了笑,“我是轻松一下。你绷得太紧了,不利于发挥脑动力,把这当成神话故事听也不错啊。”
燕风没心思和他开玩笑。接着说:“我倒是想过,这情形有点像采血。只不过方式太野蛮了。我们假设他需要大量血液。于是他弄了一个类似于吸尘器的玩意,下面是采血袋。这样就可以采集血液了。不过还是不通,人的头可不是那么好砍的,那需要一定的强度和力度,再说现场可没有一滴血。问题是他要这么多的人血干什么?别说他是为了吸血,十三个男人全身的血量是很多的。”
“他想喝人血,不一定一次喝完,可能把血存起来,因为他有秘术,所以就有秘密地需要,这是最直接的说法,也是一种可能。”古龙耸耸肩,提出最简单的解释,“这件事难就难在当时村民连案也没报,找了几个神公神婆就解决了这事,所以我们没有线索。”
燕风点点头,不过虽然那些村民没有常识,当场被吓得慌了,没发现凶手遗留地线索是可能的,可是现场也肯定没有出现大片血迹,否则不可能不被发现。
那么血到哪里去了?一是当场被吸了,这看来不太可能,二是被储存了起来。但是这又出现了一个问题,血液储存必须在真空状态,还必须要很快冷冻起来。他调查过,二十年前,这个小地方甚至连家像样地医院也没有,小卫生所里没有储血库。大点地血液中心或者冷库要在百里以外,经过枯燥的查阅当年地档案记录,没有人租用过冷库,血液中心也没有大宗的血液出入情况。
假设这个凶手是开着冷冻车来采血是不可能的,因为当地人一定会注意到。在两阶山那个闭塞的地方,二十年前有辆车都会被人围观,更别说冷冻车那么显眼的车子,尽管经过了二十年,也肯定会记忆犹新。
他认真调查过,可以基本否定这个可能。
难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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