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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千古大变局-第6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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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有平等,有自由,过着一种“怡然自乐”、幸福美好的生活。

宋教仁不到五岁便入私塾,诵读之书,无非孔孟,可他对儒家中规中矩、文质彬彬之类的说教不感兴趣,而专心于时事、军事、地理等方面的著述。1899年,十七岁的宋教仁进入湖南漳江书院就读,除继续研习四书五经外,还接触了数学、地理等新科目,特别爱好兵、刑、名、法等其他诸家学说,“尤酷好历史舆地,许氏说文及古今政治诸书”,对天下山川形势,了如指掌。心怀大志、满腔激情的他,常与同学纵谈国家大事,每至动情之处,便如江河般倾泻而下、滔滔不绝。为此,大家便以“狂生”名之,一般同学担心受到牵连,不敢与他走得太近。可宋教仁毫不在乎,依然我行我素,常与三五志同道合的朋友相邀,遨游聚会,饮酒赋诗,高谈阔论。作为一名政治家的宋教仁,却又是一位典型的性情中人。政治常与心机谋略、沉稳冷静、残酷无情、出尔反尔、巧取豪夺连在一起,某位名人就一针见血、直言不讳地说过,好的政治家不应该是性情中人。宋案发生后,就有报纸认为宋教仁“不是天生的政治家,而是天真的政治家”。他这种热心、率真、坦直、任性,也即“天真”底色的形成,实与漳江书院四年就读的经历密不可分。

一个初秋的傍晚,宋教仁与几位同窗好友走出校园,登上桃源县城城头。极目远眺,但见秀美的山河大地笼罩着一片夕阳残照的红光,肃穆、雄伟与壮丽之中,透着一股难以掩饰的萧索、沉重与悲凉,宋教仁不由得喟然长叹:最辉煌灿烂的时刻,往往是陨落毁灭的刹那,人生何尝不是如此!

年轻的他,竟有如此感慨,在其生命的底里,是否对自己的命运与归宿早有预感?

如果说四年漳江书院学习生活,宋教仁的反清革命思想尚属自发的感性认识阶段,那么当他于1903年春以第一名的优异成绩考入武昌文普通中学堂后,接触到大批革命志士与先进思想,特别是结识黄兴之后,更是眼界大开,见识大增,此时的宋教仁,反清救亡思想已上升到自觉的理性阶段,开始积极投身于革命实践活动之中。

1904年末,因策划发动推翻清廷的湘鄂起义失败,宋教仁不得不逃亡日本。留学东京期间,他对日本仿效西方,经过明治维新实行君主立宪后的迅速崛起,感触特别深刻。追本溯源,宋教仁以敏锐的目光与感知,透过纷繁的表象,关注社会肌理与组织结构,对西方资本主义的民主政体、法律制度、财政制度、议会政治、组织形式等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花费大量时间与精力进行认真细致的研究,并先后翻译了《日本宪法》、《俄国之革命》、《英国制度要览》、《各国警察制度》、《澳大利匈牙利制度要览》、《美国制度要览》、《比利时澳国俄国财政制度》、《德国官制》、《普鲁士官制》等多部政治制度著作。

社会政体的类型,根据主权者人民将政府权力所赋予的不同对象,可分为君主制、贵族制与民主制:如果将权力交给一个人掌控,就是君主制;赋予少数几个人进行操作,形成贵族制;如果人民既保有立法权,又掌握着行政权,便是民主制。就当时世界民主制度而言,主要有两种类型,君主立宪制与共和制。君主立宪制又分两种,一种是以议会完全取代王权的英国模式,另一种是分割王权的日本模式;共和制也有两种形式,美国式的总统负责制与法国式的责任内阁制。不论何种类型,民主制皆以“三权分立”作为国家政权的组织原则,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虽然你争我夺,在不同的民主国家此消彼长、有强有弱,但三权不仅分开,而且保持着相互制约、彼此均衡的发展态势。

反观中国两千多年来一以贯之的封建专制政体,三权分立闻所未闻,所有权利集于皇帝一身,皇帝是所谓的天之子,是唯一的主宰,可以凌驾于全体人民及一切物事之上,享有至高无上的决定权与处置权。

只要稍加比较,我们就不得不承认,西方式的民主制并非最好的政治制度,却是人类社会迄今为止最人性化、最为完善、最合乎道德的一种政体。

随着视野的开阔、研究的深入与认识的提高,宋教仁一方面继续民族主义的抗清斗争,另一方面,则以西方民主政治制度改造并取代中国封建专制政体为目标奋斗不已。在日期间,他因出色的组织才能与精湛的理论修养,深得留日同学赞许,被认为“非徒有破坏力且有建设力”。排满反清是“破”,建立资产阶级民主政体是“立”。不破不立,打碎与毁灭不是目的,只是过程与手段,关键在于构建一种先进的秩序,建设一个理想的社会。宋教仁努力追求的目标没变,胸怀与认识却在不断变化、提升与超越:活跃在辛亥革命前后的宋教仁,既是运筹帷幄、折冲尊俎的革命家与组织家,也是一名宣传民主、推行宪政的理论家与政治家。

1905年1月,宋教仁作为主要发起人,成立了“二十世纪支那社”,创办《二十世纪支那》杂志,以研究学术为名,号召所有留日学生打破省区界限,实现广泛的团结与联合,为“树二十世纪新支那之旗于支那”而奋斗。不久孙中山抵达日本,与黄兴就兴中会与华兴会联合成立中国同盟会之事进行协商,宋教仁被举为同盟会章程起草人。1905年8月20日,中国历史上第一个资产阶级政党——中国同盟会在东京正式成立,宋教仁被推为司法部检事,《二十世纪支那》杂志改组为同盟会机关报——《民立报》。

自中国同盟会成立之始,宋教仁的声望便不断上升,地位日益突出,“在当时实是国父的左右手,党中有名的健将。”

由于认识、性格、观念等各方面的差异,加之反清起义多次失败,同盟会的主要领导成员孙中山、黄兴、宋教仁、章太炎、陶成章等人相互之间产生了不可避免的矛盾与分歧。于宋教仁来说,主要是思想见解与孙中山有着一定的出入。鉴于同盟会倾全力在南方边远地区发动起义惨遭失败的事实,宋教仁痛定思痛,不断反思,于1910年提出了调整、变更反清计划的建议,这便是著名的“上中下三策”:上策为中央革命,一举占领北京,号令天下;中策设立中国同盟会中部总会,长江流域各省同事举事,然后北伐;下策在云南、两广、东北等地起义,占据边远地区,再图发展。下策屡次损兵折将事业无成,上策难度最大一时无从下手,唯有中策最为切实可行。为此,他提议道:“发难宜居中,不宜偏僻;战期宜缩短,不宜延长;战区宜缩小,不宜扩大。”谭人凤、陈其美等同盟会主要领导及多数会员纷纷支持这一倡议,1911年7月,同盟会中部总会在上海成立,宋教仁当选为总务会干事,分掌文事部。

宋教仁及时调整起义方略,为推翻满清统治带来了新的转机。时值四川保路运动进入高潮,他抓住这一有利机会,迅速派遣要员前往长江流域八省设立分会,各分会皆受上海总部指挥,以联成一气,协同发展。

“能争汉上为先着,此复神州第一功。”长江流域八省各分会机关相继成立,在筹划具体行动方案时,宋教仁将武汉列为重中之重。他的目光,放在了早有革命思想的新军身上,促请谭人凤前往武昌,力劝共进会、文学社两派合并,相辅而行,伺机发动武装起义。其实,早在1904年华兴会策划湘鄂起义时,宋教仁就特别瞩意于武昌新军,认为“能够运动新军参加,枪杆子与军队就有了,而且革命之火,一经点燃,由新军来占领汉阳的兵工厂、楚望台的军械局,也比较容易多了。能夺下这两个地方,就不怕少枪缺弹了。这叫做‘向敌借兵,就地取粮’,省钱省事……”

事实证明,正是同盟会中部及各地分会的成立与推进,才促成了武昌首义的爆发与长江流域各省的迅速响应,然后波及全国各地,取得了辛亥革命的最后胜利。

武昌首义爆发时,同盟会主要领导没有一人身在武汉——孙中山在海外,黄兴在香港,宋教仁在上海。举义仓促,群龙无首,革命党人只有临时推举原清军协统黎元洪为湖北军政府都督。

其实,宋教仁是最有可能出现在武昌领导起义的同盟会领袖。起义爆发半月之前,即1911年9月25日,湖北分会负责人居正奉命抵达上海,详细汇报了湖北革命条件已经成熟,武昌新军跃跃欲试的情况,催请黄兴、宋教仁、谭人凤迅速前往武汉主持大计。同盟会中部总会决定率先在武汉发动起义,南京、上海两地同时响应,宋教仁、谭人凤两人赶赴武汉,同时派人至香港速请黄兴。正在这时,谭人凤突染重病住院,关押在武汉监狱的宋教仁密友胡瑛派一学生前来上海,痛哭流涕地叙说湖北条件尚未成熟,力劝不要提前发难。准备成行的宋教仁不禁犹豫起来,后因武汉事急,决定于10月6日动身。正待启程,又因《民立报》事情难以抽身。10月8日,谭人凤带病出院,独自一人前往武汉,船到九江,武昌新军起事,进攻督署,清军弃城而逃,武昌由是光复,首义获得成功。被突如其来的革命声势吓得躲在床下的黎元洪,在革命党人的“逼迫”下,不得不出任湖北军政府都督一职。

没有及时赶往武汉,宋教仁追悔莫及,引为终生遗憾。谭人凤也因此而将一些始料不及的祸事怪罪于他:“推原祸始,则皆宋钝初(宋教仁字)之迁延有以致之也。不然,当时内地同志,对于海外来者实有一种迷信心,安有黎元洪?无黎元洪,又安有此数年来之惨剧?”

谭人凤之言虽有夸大其词之嫌,但武昌首义爆发之时,倘若宋教仁在场,就不会有黎元洪极不情愿之“出山”,倒也是实情。此后,宋教仁为将黎元洪拉下“马”来,简直费尽心机,也没有成功。比如他组织各省留沪代表举行会议,推举黄兴为大元帅(或大总统)负责筹组临时政府,就是担心武昌成为中央政府,黎元洪成为政府首领,于同盟会不利,才不得不如此而为,结果遭到了湖北集团以及在武汉的各省都督府代表的强烈反对,甚至有人认为他是在扮演“一幕滑稽戏”。武昌起义两个半月,也没能产生一个全国性的中心机构,给清政府带来许多可乘之机,究其主因,当与同盟会不信任湖北军政府,担心黎元洪坐大密不可分。

起义爆发不到半月,宋教仁还是匆匆赶到了武昌。只是机会稍纵即逝,一旦错过便永不再来,好些事情也无法挽回。历史老人有时大方得不着边际,有时又吝啬得不近情理。1911年10月28日,宋教仁与黄兴一同抵达武汉。清军压境,汉口危在旦夕,黄兴一心所系,是打退清兵,先立战功,再作其他打算。而宋教仁的着眼点则在“立”,他力主组织中央临时军政府,以取得交战团的合法地位。一番努力没有成功,便转向以建设新国家为宗旨的立法活动,以其精湛的法学知识及长期充分的积累准备,在短短的时间之内起草了《中华民国鄂州约法》。

《鄂州约法》是中国第一部以自由、平等、博爱等天赋人权为思想基础,以三权分立为理论基础的大法,它以法律的形式否定了封建君主专制政体,确立了人民的民主与自由权利,具有划时代的开创意义。

“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乃同盟会的四大纲领,满清政权被推翻,前两条业已完成,接下来的任务当是“创立民国,平均地权”。而当时的情形,正如蔡元培所言:“会员大率以‘驱逐鞑虏’为唯一目的,其抱有建设之计划者居少数。抱此计划而毅然以之自任者尤居少数,宋渔父先生其最著也。”事实的确如此,从《鄂州约法》的草创,到此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制定,以及民国初期国会的运作,宋教仁都是中心人物,贯穿其中的,便是一个大写的“立”字——创立、成立、树立与建立。

同盟会核心领导成员中,孙中山与黄兴、宋教仁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矛盾分歧。黄兴总是以其豁达的胸怀,不计前嫌,弥合裂痕,与孙中山尽可能地在思想上完全认同,行动上步调一致。而宋教仁却怎么也做不到,他也想毫无保留地听命于孙中山,可内心深处却有另一个声音在拼命地阻止他。宋教仁与孙中山目的一致,其分歧主要出于不同的思想认识,以及具体的行动计划,绝对没有半点争权夺利的意思。辛亥革命前,他们的分歧在于发动反清起义的具体地点,孙中山一直着眼于边远地区,宋教仁则留意于中部长江流域。辛亥革命成功,共和国建设迫在眉睫,1911年12月25日,孙中山从欧洲回国,立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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