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诈骗生涯-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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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事了。我请她动手把手表包起来。到了店里,我告诉她街角有辆车等着送我去机场,很遗憾没时间喝咖啡了。我跟她聊了一会儿美国,一边看她为我那位幸运的退休同事包手表,干的活儿就别提有多漂亮了。
刷卡没一点磕巴,史密斯先生的公司就此掏出12;110英镑,转眼间我已在向售货员再次道谢,然后手拿盒子迈出店门,来到阳光下。我沿着乔治街往下走,双腿如在云端。突然,澳宝廊的招牌映入眼帘,我一溜烟拾级而下。
澳宝廊—约5;000英镑 去年MTV颁奖大会后的庆祝派对就是在这里举行,我由此而在报纸上读到对澳宝廊的报道。这是一家光线黯淡的豪华酒吧,从大街进来后,可以进入一间间里屋。我找了一个靠前门不远的桌子坐下来,点了一杯香槟、一点午餐,但其实我只想女侍早早走开,让我自己跟那个盒子一起呆一会儿。
女侍前脚刚走,我跟着就撕掉包装,掏出手表,套到手腕上,系紧,翻过手腕,让灯光射到金表上。金子如此之厚、如此之纯,每个部分都打着纯度标记。
“哇。”
女侍端着香槟回到桌边,瞥见手表,顿时呆若木鸡。她瞪着我,丝毫不掩饰惊奇之色。
“太漂亮了。”
“谢谢夸奖,还行吧。”
打那以后,只要有机会,她就在我桌旁流连。我能看到她和其他侍者议论我。这可能有点过分,但我没太计较这件小事。显然,这是个奢侈品能被人赏识的所在。
下午小憩之后,我独自吃了一顿价格不菲的晚餐,然后又返回澳宝廊,很快就在身边集聚起西装革履的一个小小团队。从下班时分起他们就手不离杯,此刻无法不被这位新顾客吸引住:他戴着劳力士,喝着陈年香槟,身上的西装比他们谁都高级。
女士们一边精心补妆,一边悄声议论我的手表,而男士们却想知道我是什么来头,同时估量我对他们的地位能构成多大的威胁。几个钟头过去了,一拨拨人来而复去,可着劲儿享受我的酒、雪茄和我爷爷生意胆略的故事。
酒吧经理不时鬼鬼祟祟凑到我身旁,在我耳边嘀咕几句。人越来越多,他的语气随之越来越紧张,直到我终于转身正对着他,避开周围新朋友们的视线,敞开外套,把一叠钞票露出一小截给他看。
“无论谁,不管要什么,”我对他说,“尽管给就是。”
他露出贪婪的笑容,夹着尾巴走开了。每过几分钟,一帮女招待就会过来伺候。香槟开了一瓶又一瓶,鸡尾酒端上一盘又一盘,频度越来越密。我则在交谈或与人周旋的空档再点,再点,再点。直到后来,音乐嘎然而止,酒吧该打烊了。我跟经理碰头。
账单大约五千多英镑,但没事,我身上有七千呢。一群人来到街上,我口袋还鼓着,还能折腾一会儿。一个小伙子说他认识一个倒腾毒品的,可以去那里弄点东西,把派对继续开下去。我让大伙儿都坐上出租车,一队人马浩浩荡荡来到一处看似荒凉的廉租房,跟着那个小伙子走进一个单元。
前屋地板上乱七八糟扔着报纸和色情杂志,我站在那里,使劲把袖子往下拽,好遮住手表,看同伴和那光头毒犯讨价还价。我们以最快速度逃离,带着大呼小叫的出租车队回到玻璃房酒店。我贿赂了门房让他对我们的到来睁只眼闭只眼,然后一群人蜂拥进入我房间。
夏菲尼高商店—约11;000英镑 最后一个人离开,上午已过去一大半,我很不安稳地睡了没几个钟头,醒来时燥热难当,心情紧张。我洗了个澡,然后收拾房间,把桌子擦干净,派对的各种残留物全部塞到塑料袋中。我把所有口袋的钱都掏出来,又取出藏在床后面的钞票,在羽绒被上码成一堆。还剩那么多!
在夏菲尼高商店,我很快便引起一位贴身购物顾问的注意,他名叫斯图尔特。他曾经伺候过我一两次,但这一回我可是对这家店发起猛攻,劲头非往昔可比。我从男装开始,挑了一大堆衣服,然后来到女装部。在那里我花了更多时间挑选衣服和饰品,直到斯图尔特几乎再也抱不动,方才罢休。
我留下他清理战利品,独自一人到商店餐厅吃了午餐,然后回到柜台找他。好家伙,购物袋一字排开足有一米多长,账单上了五位数。我用现金结完账,和斯图尔特道了声谢,便打道回府。在玻璃房酒店,我把为自己买的东西摆出来,挑了一件浅色西服、一件新衬衣和一条窄窄的领带。
多年前,我曾在格拉斯哥假日酒店一面镜子前端详自己身穿第一次用赃款买的西服,那情景已然恍若隔世。此刻,置身玻璃房酒店富丽堂皇的大理石卫生间,我从镜中看到了自己在他人眼中的形象。衣服在我身上如此熨帖、得体,仿佛世界上最自然不过的选择。
我把女装上的价签都剪掉,然后把所有衣服放到一个袋子里。出得酒店向左一拐,穿过夜晚熙熙攘攘的人群,我向王子大街走去。爱丁堡艺术节的活动正密锣紧鼓进行,游客塞满了艺术中心附近的街道。我穿过人群,来到巴莫拉尔酒店。
侍者头儿疾步向我走来。
我说:“两位,卡斯特罗。”他把我带到一个靠窗户的桌前。我道过谢,在对着门的椅子上坐下。他禁不住瞥了包一眼,但我把它塞到桌底下,想象着如何以一个戏剧性的动作拎出来。可是我突然醒悟到,这样做可能太打眼,弄不好反而惹火烧身,于是又把包拖出来,放到脚边。包里的东西露出一大截,这可不行,哪还有惊喜可言?我正努力把东西塞回去……
“你好,艾略特。”我抬头一看,是妈妈。我一只手正在购物袋里,插在用偷来的钱为她买的衣服中,感觉好像被逮个正着似的。
苏富比拍卖行—约7;000英镑 这是本次旅行的最后一天,我心里惶惶不安。前几天仿佛腾云驾雾般,其中有几天堪称我一辈子最精彩的日子,但同时也产生一种以前没有过的反射作用。过去,假如收获能如此丰盛,我会好几天乐得合不上嘴,但现在却是一片虚空,与之相伴的只有漠然和罪恶感。那些微不足道的胜利(酒店、美食、给小费等等)再不能燃起一星半点快乐的火花。
跟妈妈一起吃的那顿饭简直是糟透了。谈到家里的事情时,她还挺正常,但当她看我时,我能看到一种害怕神色,是以前所没有的。上次伦敦之行后,在电话中她似乎接受了我告诉她的那份并不存在的IT工作,我当时认为取得了某种进步。现在我看出来,那不是别的,而是挫败。
她离开时我几乎动手强迫她将礼物带上,那之后我才意识到我们谈论的全是过去。我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但我还没有准备好面对这一点,尤其是当我白天有时间,兜里有几千英镑的时候。我在乔治街上走着,突然看见以前从未注意到的一扇门,正是大名鼎鼎的苏富比拍卖行。我早就打算拜访他们的伦敦分店,没想到爱丁堡也有一家。
入口处有好多人转悠,我信步而入,巧得很,一场拍卖会正进行到半截。我在前台办好登记,领到一张号牌,走进拍卖大厅。里边人头攒动,女士雍容华贵,先生举止优雅,花格子外套满眼皆是。
拍卖师旁边几个身穿短大衣的男人高高举起拍品,我得伸长脖子才能看清楚。头几样是旧油画,跟我公寓里的当代艺术风格完全不搭界,但随后两个工作人员举起一张雕工十分精细的木头桌子。
这是件苏格兰黑栎木雕花家具,拍卖人正儿八经解释道。拍卖开始,起价2;000英镑。六七个买家你追我赶,煞是热闹,可这种事最终还得看谁的钱包最鼓,幸运的是,那天最鼓的钱包属于我。我完全沉浸在挥舞号牌、交替领先的激烈角逐中,等到最终胜出,自己都不知道出了什么价。
来到前台才知道,辛辛苦苦挣来的血汗钱,一下砸进去将近7;000英镑。一位先生填好表格,透过半月形眼镜问道:
“先生准备怎样付款?”
“现金,”我彬彬有礼地回答。“请帮我把货发到贝尔法斯特。”
杂项—近7;000英镑 至此,差不多已花掉35;000英镑。算上住酒店花掉两千,还该有5;000英镑。可是第二天打车去机场时,钱包里只有200英镑了。这说明在挥金如土的发作中我都干了些什么。我完全丧失了现实感,几乎是在跟钱怄气。结果,零七八碎叫不上名头的东西,四天里就买了将近5000英镑。
无论吃的还是喝的,我都按标价挑选,专捡贵的买。出租车是逮住机会就打,至于小费,无论什么人,只要肯收我就给。购物,买的是什么不要紧,只要不断买、拼命买就行。也许我心知肚明,只有钱花得干干净净,我才能安下心,脑子才会清醒。当我坐在开往机场的出租车里时,玻璃房酒店八十一号房间中还堆着一摞没开封的CD,没揭开书页的书,没剪下标签的衣服。另外还有一张数额不菲的发票——这是后来才知道的。
爱丁堡渐行渐远,我低头看着崭新的蚝式表壳总统型表带劳力士。这是一项熠熠闪光的声明,彰显着我渴慕已久的身份。我曾不惜一切代价追求这样的生活,现在我知道目标已经达到。不瞒您说,这一状况对我的主要影响完全是正面的。我眼见别人如今怎样看我,眼见他们面对我所代表的地位和身份,如何二话不说就退避三舍。至于另外一些人,他们本来就属于我多年孜孜矻矻、务求跻身于其中的那个世界,现在他们视我为同类,为合法,我怎能不感到心满意足,庆幸自己走对了路?
但在这一切背后,还有另一种东西在滋长。
第十二章 绝对孤独(1)
骗子、老千、江湖郎中、牛皮匠、冒名顶替者,到处都是。电影里不乏这类角色,他们虽有这样那样的毛病,却总能让观众着迷,暗地希望他们别让人逮住;在现实生活中,您成天看到的却是被揪到光天化日之下、声名扫地的混混。随便捡起一张报纸,上面总有关于种种人渣的报道——车贩子从老太太手里买辆奔驰,才给人50英镑;传销者用金字塔销售蒙人;还有一些家伙让家庭主妇装信封,一小时才付她们50便士。
电视节目中,凡是需要坏人的地方都有他们的身影。调到那些喋喋不休的消费者节目,您会看到,借助暗藏的摄像机,再加上一点运气,就能揭穿某个黑心地产商或下水道修理工的骗人花招;调到一个日间破节目,您会看到观众突然对某个弱智嘉宾大加挞伐,不定还会有个名叫比尔的建筑商跳出来承认自个儿是异装癖。
看看他的丑态:头戴松松垮垮的假发,涂着口红,声称他这辈子从未如此快乐过,而他太太则在旁边又哭又嚷:“这不是你呀,比尔,你不能靠谎言过日子啊!”
这些人和我不一样。这类汽车销售员、金字塔传销者、信封奴隶主、地产商、下水道修理工,等等,他们白天在外面行骗,晚上回到家里,还是规规矩矩过日子。要是警察找上门,最多也就是交点罚款或禁止再出任董事而已。对这种一只脚还在正常社会中的人,法律通常睁只眼闭只眼。
他们是朝九晚五的诈骗犯——是我本人稀释后的版本,过的日子也是我生活的稀释版本。建筑商比尔回到家里,可以脱掉那身花哨衣裳,然后说一切是场天大的误会。他显然不是靠谎言过日子。这些家伙都不是。而我却是。
对我来说,不可能某一天金盆洗手,摇身一变成为安分守己的良民。醒着的时候,我无时无刻不活在谎言之中;哪怕在梦中,主宰睡眠的依然是谎言。四年多来,我嘴里的每句话都经过精心斟酌,绝不会不假思索脱口而出。不管在哪里,酒吧、法庭、牢房都一样,最要紧的是不让谎言穿帮,以保护自己。
谎言决定了我的言语、神态和走在大街上的步态。谎言告诉我去哪里,到了之后又该做什么。每当日子过得稍微顺心——比如在贝尔法斯特那段时间——谎言就不安分,非得插上一脚不可。在表面的满足之下,它们总是蠢蠢欲动,伺机惹是生非。
在一个地方待得越久,谎言造成的破坏就越大。当我奔走于英国各地,或漫步在某个异国他乡时,很容易夜复一夜对着那些热切的脸孔重复相同的故事。时间稍长,新鲜感会渐渐褪去,故事不再令人着迷,但要使这些人(甚至包括我自己)相信我的话总不太难。
对于较长时间和我相处的人,就不那么容易了,每天都可能出十来个破绽,让人心生疑窦。随着时间的推移,我的真情实况可能露出越来越多的马脚,人们会问,这家伙说的话有几句是真的?出事只在迟早间,而一旦发生,就覆水难收了。
#奇#卡罗尔窥见我门口堆的信用卡公司信封,并不是我在贝尔法斯特身陷麻烦的原因本身,但却是导火线。现在,人们风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