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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我的天外情人-第94章

小说: 我的天外情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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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雪中与妃子追逐、嬉耍,是一种秀惬意的事。我突然感觉到自己来的不是时候,在走廊处望着这一幕正想离开,转身之际,见到玲儿不知何时站到了我的身后。她微笑说:“波林侠,你终于来了。”

  我点点头说:“看来我来的不是时候,玲儿,我下次再来吧!丛林王现在正高兴呢?”

  “不,”玲儿叹息说,“这样的高兴他一天只能持续1小时左右,等这兴奋之后,他的心情又会烦躁,你不见他,他的心态就不会调整过来。”

  丛林王与妃子的嬉笑声停止了,我向他望着,见丛林王看到了我。他的神色既兴奋又严肃。身为丛林王的他,自然不会前来我这里,他正在等待我向他道歉。他身为丛林王,就算他错了,也不需要向我道歉——这一点我当然清楚。

  我走过去,很快与丛林王站立雪中,雪花在我们的视线之中飘飞,喘气的时候,两股热气碰在一起。良久,我才虔诚说:“丛林王,你还好吧!”

  他的表情里也带有几分羞愧之色,好一会儿才说:“师父,对不起。”

  很久没有听到他这样叫我了,自他当上丛林王之后,因为身分关系,不能称我为师父,他只好叫我波林侠,如今他再一次要我师父,我的脑海中又浮现出昔日那个毫无主见、任何事都要找我议论的比比丛子。

  一个人无论他是一个大王,又或者他是一个木夫,他的心永远不会真正改变的。

  相视一笑,两个人紧紧将对方抱着。

  “丛林王,我答应你,再在这里呆5年。”

  丛林王微笑说:“是吗?其实最近我正在考虑能你离开这里,一直下不了决定,所以心情很烦躁,想不到你这么支持我。”

  雪,依旧下着。

  雪,很美,很白,也很丝柔。

  ……

  5年后。

  我的小侄女扎着双羊辫子走进我家庭院,一进来就在外面嚷着。

  “波叔叔,波叔叔。”

  我出了门,望着周雪,小姑娘才5岁,样子比雪露更美,更动人。小可爱天天要来这里,缠着我与她的阿姨星女。让人头痛的是,小姑娘不喜欢讲天河星语,就算我们都说天河星语,她总是用蓝皮语同我们讲话。

  还好,这5年来,经过雪露与雨红的细心教导,其它人都学会了蓝皮语。这5年,我等的太辛苦了,如果丛林王不反悔的话,这个冬天我们就可以离开这里。

  同伴们得到我的教导,都练成了一身功夫,就连女孩也不例外。林风的功夫更加出众,他的功夫超过了周龙。周龙由于有了妻子,所以心思就不能全放在这上面了。

  除周龙之外,苦飞歌与青青长下了一个小男孩,我给他取名为:苦瓜。

  苦瓜与周雪年纪相仿,很显然他们在一边的时间多,成为好朋友是自然而然的事。我不敢想象一旦离开这里,这两个小家伙会哭成样子。

  秋风逐渐被寒风代替,又一场大雪来了。我与同伴选定日子,等到中雪节过了之后就离开这里。中雪节是蓝神大地的传统节日,每年的冬天,当3星朗空之际,就是中雪节。

  这5年,我过得很满足,既有星女的关爱,又有婢女们的细心体贴,还有三巴丛林士兵及将士的尊重,只有我一出王府,就会被人围起来,无人不向我投之笑脸,让我在心里得到了满足。

  经过我的指化,君不来的严肃执行,比事先预料的还要好,女兵们个个能战会骑,与男兵打成一团,形成了一种新的军队理念,被解放的女兵不再讨厌军训,反而热爱当兵的生活,现在就算让她们卸下铠甲,我相信有90%的女性会不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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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02章 四国争霸

  (起2Q点2Q中2Q文2Q网更新时间:2006…3…14 10:47:00  本章字数:2908)

  因为自从当兵之后,她们不再受歧视,而成了一个具有人格尊言的人。

  另外少年团一旦进入正规军团,他们会比从前的士兵更具有杀敌之心,受君不来的影响,他们无不勇敢,愿意替丛林付出心血。

  一次阅兵时,我亲自看了士兵对决。一个身材不高的士兵与一个高大肥胖的士兵拿着软木剑,在一起练剑,他们打得难分难舍,打到最后,并不高大的那个士兵反而胜了那个肥胖的士兵。起初相隔远,我并没有看清楚那位士兵的样子。

  直到胜者走过来,我才惊奇发现,此士兵竟是一个女孩。女兵走过来时,用仰慕的眼神望着我,双手一拱,微笑说:“波林侠,失敬。”

  见是一个女兵,我顿时哈哈一笑说:“好,不错,一个女孩能有这样的身手,应该也要提拔。我听说三巴丛林有这样一个制度,凡女性都不可以有职位,像此女兵这样的人才,也应该得已重用才是。”

  君不来也很有感悟般道:“是啊,我也是这样想的。其实像飘飘这样的身手,在女兵之中还有很多,我一直想向丛林王提到这些事,可是以我一人之力,未必能够办到。弄不好还会让反对我的人得到一个攻击我的机会,所以我才没有说话。

  这5年来,君不来的军官生涯也不是很顺利,遇到过不少麻烦。由于他很年轻,一些曾经不便反对他的森老都因他目中无人而恼火。作为一个大将军,行为不果断,怕得罪人,是不可能当好一个大将军的。

  记得3年前的一个冬天,下了点雪。君不来正在练兵,海森老的宝贝儿子尼丁正在找林兵比武,当时正是群体操练的时间,不可以单独偷懒去对打,这件事被君不来知道了。将尼丁叫来之后,便狠狠骂了他一顿,还说再这样做,就降他的职。

  尼丁个性很直,容量冲动,就与君不来理论,两个人很快动起手来。尼丁当然打不过君不来,80招不到,就败下阵来,被打得皮青脸肿,事后他去找尼克,两兄弟联播想打君不来,任君不来功夫再高,也奈何不了两兄弟。幸亏他的几个亲信在君不来受到攻击的时候出了手,才让君不来免受皮肉之苦。

  这件事很快经动了丛林王,按丛林规矩,尼克、尼丁不被处死也要监禁,事后是君不来本人与海森老请求,才减轻判刑,只让两兄弟关两年了事。

  这只是其中一例,他得罪的森老并不少。慢慢的,他变得孤立,支持者少了,在上朝时总是说话谨慎,怕不小心让反对他的人钻空子。

  我是一个明白人。决定帮助他向丛林王提这件事,他是一个合格的森帅接班人。如果不是李森帅与汤森帅这些年来帮助与鼓励,他早就因为压力过重而辞职了。

  有人的总觉得当一个大官是一件容量的事,可以呼风唤雨,可谁又能了解当一个大官的背后,要用多少泪水与心血呢?

  由于我向丛林王提议,再经李森帅与汤森帅合议,另外君不来也支持,皮毛也不反对,这件事也就办成了。

  终于迎来了中雪节。那天晚上,雪止了,夜空闪着星光,3颗大星挂在正中空。

  我与同伴还有丛林王一起去府外林内聊天,看舞女同舞,就像我第一次来这里一样,那夜的舞女跳得舞异常动人。把酒问天,与相处已久的三巴丛林朋友聊天,喝酒时,我冲着酒气告诉大家,我会离开这里,请三巴丛林各兄弟日后一定要团结,不可以再进行内部勾斗。一个丛林发不发达,能不能真正站起来,内部团结最为重要。

  舞,依旧在跳,我的视线朦胧,直到几个人将喝醉的我抬回去——这就是我在三巴丛林的生活,我知道,这不是我的全部,因为随着我的离开,自己的生活将更加丰富。           丛林王再也没有挽留我的理由,我终于得到批准,要离开这里。我要走的消息很快传遍三巴丛林的大街小巷,三巴丛林的每个人无不因我要离开这里而伤心。

  雪,绵绵不断。

  得到丛林王的赏赐,16个天河星个个都有跑兽。我们将骑着这些跑兽,去一个未知的世界。

  在雪中,我们16个天河星人个个将行礼绑在跑兽上,还带了大量的金币。除了苦飞哥一家人之外,其他人都要离开这里。苦家没有离开,我们无不感慨。尤其是小家伙苦瓜与周雪两个人得知要离开,抱在一起嘶哭,他们的感情,比大人的感情更加真挚。

  我们依依与苦瓜三个人抱别,心中有无限感慨。星女当然愿意跟着我,在我心目中,她已经是我的全部。最让我心碎的是12个婢女,她们对我一往情深,这5年来细细侍候我,让我终生难忘。可惜天下无不散之宴席,我只得选择离开她们。

  本来丛林王告诉我,如果可以的话,从王府选几个婢女一起跟随,以便好好照顾我,可是我没有同意,我知道我理想中的社会绝非如此,我要建立一个新社会,让女人同男人一样平等,女人不能成为男人的婢女,不能没有地位。

  12个婢女哭出来的泪水,足以淋湿大遍土地。当我骑上跑兽,望着12个婢女伫立在大街的一角,同时看见苦瓜3个人默默目送于我们。我的眼泪差点从眼眶里滑出。

  同样,丛林王、皮毛、君不来、李森帅、汤森帅、汪森老、海森老,以及玲儿、尼克、尼丁等等,无不因为我们的离开,而伤心。整个王营大街全是送我离开的人,16个天河星人加上星女一共17个人,一起向新的征途走去。

  丛林王送到城门边,就驻步了。身为丛林王的他,不可以再送了。我与他抱在一起,他亲切叫我师父,我看见他眼中闪烁着快点滴落的泪水。

  皮毛与君不来送我到了营外,记得皮毛曾经说要跟我一起离开这里,后来他得到重用,便知道三巴丛林需要他,另外值得一说的是他与玲儿正在拍拖,这些年来我与丛林王都从中穿线,让皮毛与玲儿经常有相处在一起的机会。再加上皮毛对玲儿有好感,就这样,他们慢慢走到一起。

  皮毛得到深爱的女人,自然不愿意再同我一起去闯世界。在营外,我们抱在一起,从第一天见到皮毛起,我就与他建立了一种极为浓恬的友情,虽然他总是叫我师父,但在我们心目中,只是朋友。

  君不来属于那种君子,俗话说君子之交淡如水,我与君不来之间的友情,心知肚明,离别时虽然只是微微一笑,可已经能够表达最真挚的感情。

  终于,我带着17个同伴,一起消失在雪地中。虽然只是17个人,但是却带着许多东西。其实连我也不知道要去什么地方,什么地方才是我们最佳避难之所。

  据李森帅所说,兰国的东部是火国,南部是鱼国,西部是海洋,北部是风国。兰国、火国、鱼国、风国乃蓝神大地四个最大的国家,除了这四个最大的国家之外,还有许许多多的小国,中等国家想要生存,只能靠周旋,他们是双面派,四个大国谁也不得罪;而小国家要生存,只得依附于大国,成为二级国家。

  李森帅是一个见多识广的人,还听他说这4个大家以鱼国最为太平,里面的居民安居乐业,对国君很满意,可是我记得师父曾经说过,他要我杀的人就是鱼国的国王。而火国的国王是一个很卑鄙的人,听说他为了得到国王之位,杀父杀兄,将大批立大功的将军全都诛杀,是出名的暴君。而风国我一无所知,李森帅也不知道其中情况。

  如果让我选择一个生存,我当然会选择去鱼国。因为我要完成师父他交给我的任何,去杀死鱼国的国王,虽然我不知道师父为何要杀了他,可是我觉得欠师父太多,这件事一定得完成。

  仙鸟当然会跟随于我,有了它,有了星女,有了同伴们,这样的生活才不会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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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03章 柔情刻骨

  (起7K点7K中7K文7K网更新时间:2006…3…15 10:27:00  本章字数:2761)

  我们沿着南方前进,路上传来一阵阵跑兽踏路的声音。林风与雨红骑着跑兽双肩走着,因为林风的关系,尽管雨红喜欢我,但我一直没有接受她,我不能夺走一个朋友的至爱。如果林风不是死心踏地爱着雨红,我也许会接受她,就像爱星女一样爱着她。

  雨红是爱我的,这我明白,我常常看见她静静望着我,有时还会忍不住偷偷微笑,可是她也明白我不会与林风争朋友——我就是这样的人。

  听说逐杀城堡就是南方,还听说如果我们往南走,还会看见一座高耸入云的大山。那坐被兰国人称为仙翁留步的大山就是兰国第一大山脉——天龙山脉。山脉上的第一高山就是天龙山。

  我听说过天龙山上有一座寺,称为天龙寺,天龙寺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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