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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抢劫美相公-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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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告诉他,很久很久以前,有个傻姑娘天天都在等他,从没有想过要离开他,每天想着怎样才可以做他的新嫁娘,想到夜里醒来之后再也睡不着。可我什么都没说,只能回握住他,千万万语,唯此寄托。

这些天,我回到江汀阁,看到紧闭的大门,一边落寞一边又松了口气。

常常吃饭吃到一半会停下来,对着大门发呆,想着小伙计会不会突然推开门,出现在我眼前说。“老婆,我回来了。”

紫衣人从高处坠落的画面一遍遍在眼前重现,从回来的那天起我就开始做噩梦,半夜惊醒时,看到冰冷的屋子里只有自己,半是开心半是难过地笑起来。

因为没有消息就是最好的消息,至少证明他还没死。

初春回暖,听说四娘食不下咽,时时作呕,我便到她府上替她号了脉,一测竟是喜脉。

雏秀才乐翻了天,他们夫妻抱在一起的时候,我感动得想哭。这个好兆头,让我一路回家抬头看天,即使星沉月朗,心底也飘飘然,总觉得他就要回来了。

打老远看到李今,一身素色锦衣像踱上冰雪,坐在我家门槛上,眉头暗皱,江汀阁的大门微开半阖。

见到我回来,他倏地站起身,局促中有些尴尬。“你还没回来,所以我…就自作主张,开门进去了。”

反正他也不是第一次自出自入,我懒得计较,笑笑引他进了屋。想为他沏一杯茶,知道美人金贵,素来喝不惯劣品,无奈找了半天也找不到白毫银针,只能打开那罐便宜的桂花茶,问他愿不愿意将就。

花茶泡着滚水里,香气在屋子里散开,浓郁的过火。李今从我手里接过杯子,啜了一口道。“以前我问过他,怎么能喝的惯这种东西?”

我一愣,大约猜到李今口中的‘他’说的是谁。

“他告诉我,繁华虽好,却要记住和你粗茶淡饭的味道。”

我握住茶杯的手一抖,从未想过他那日离开喝茶竟藏着这样的意味,赶忙拉住李今的袖子问道。“他人呢?回来了吗?是不是回来了?”

李今将杯子轻轻放在桌上,沉吟半晌道。“回来了,就在后院。”

我撩起裙摆,不顾一切往后院冲,当时喜不自胜的我被冲昏头脑,完全忽略了李今眼中的沉浮的色彩,如果能注意到的话,就不会在我以为都是好兆头的时候,蓦然见到这样的景致,摔得更痛,跌得更惨,直刺入心扉。

冷月如霜,子夜悠长。后院的静谧被我奔赴的脚步声打破,白色担架在中央,孤独的对天对地。我的心瞬间落地,打碎。

不好的预感瞬时遍布全身,指尖有如针刺,我浑身颤抖,不敢再靠近一些。李今踱步而来,站在身后,可以听到他喉间咕噜咕噜的声音,语调沉沉。“他说,他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鬼。让我无论如何都要把他送回你身边。”

我像瞬间离开水的鱼,被剥夺呼吸般大口喘气,掀开担架上的白布,他的脸露了出来。墙外白梅凋零,他眉眼如昨,一切都是老样子,独独是温热的呼吸不再,变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

风过处,花香阵阵。

这满园的花草都是我和他一起栽种,从兰花到茉莉,培土,浇水。朴实的日子里满是两个人的汗水和回忆。

春天一到,先是玉兰花儿开,跟着樱花接踵而至,等到桃花薄艳星星点点,海棠就会缠绵枝头。

我之前想,我等他一年,等到明年此时,初春时分,他就会回来和我看这满园的花草摇头晃脑。或许两年,我也等得,到时我刚好十八,还不算太晚。可打仗谁也说不准,或许十年,或许二十年,我也是愿意等的。只要他活着,我可以等到地老天荒。

可是,我的小伙计,死了。

他什么都依我,独独没有依我的这一次,丢了性命。

这一段时间撑起的伪装瞬间土崩瓦解,整颗心像破了一个大洞,里头埋着的情丝被彻底斩断,连根拔起。我的身体直直往下滑,被李今接住,他单手遮住我的眼睛。“算了,别看了。”

我好累,只觉得犯困,昏倒在李今怀里的时候,隐隐约约尚能感觉到他发力掐我的人中,可怎么都没有力气再站起来。

做梦的人永远不知道自己在做梦,以为虚幻和现实没有界线。我亦是如此。这一次的梦,长长久久,不同于往日混沌迷蒙的梦境,反而拨云见雾般地有始有终,揭晓了所有迷题。圆润闪耀的日光里,烟雾散去,珞珈山顶的樱花树下,花瓣群舞,有人自上而下望着我踱步攀爬,吹着叶子发出的曲音,引我上山。

他盘腿而坐,我则坐在他腿上,两只手挠着他胸口。

“做什么?”他似笑非笑。

“景哥哥,小汝爪子痒。”

他接过我的手一看,“傻瓜,指甲长了而已。”

于是第二天我照例上山寻他,他不知从哪里搞来一把剪子,捧着我的手剪指甲。“怎么你娘亲都不给你修指甲的吗?”

我扁着嘴,“上一次,她险些剪到我的肉,血都出来了。”

他倒抽一口气,动作越发小心,一边问我。“疼吗?”

我看着他全神贯注的模样,摇摇头。

有时候,我们会跳到白瓷湖的小荷塘里游水,比赛谁憋气憋得长。现在看来这是个很无聊的举动,彼时却是每日午后必然的休闲。也就是在那样的机缘巧合之下,凫水至深处之时,发现了那个隐秘的山洞,沿甬道摸索出去,能直通珞珈山的半山腰,山顶回水落下,形成了长长的雨帘,我被眼前的美景惊得下巴久久没有合上。

他绞干了衣服,将大肥鸡串在树枝上烤。我吃的满嘴油,问他究竟这是何等秘方,回家要传授给阿爹,改天自己做了吃。

景哥哥说,“此乃远距离炭火烘焙。只此一家,恕不外传。”

说完,他轻轻咳嗽一声。“要想天天吃也行。”

“嗯?”其实我想,我家也是时候该聘用一个大厨了。

炭火噼啪,照得他半边脸色微红,“唔…你长大嫁给我不就好了嘛。”

我手里的鸡腿险些掉下来,跟着紧张地问。“可是…我好像不能嫁给两个人。”

他脸色一暗。

这一副后爹模样吓得我吃肉吃的形同嚼蜡,“那个…我以后要嫁给小勇哥哥的,去年订的亲。”

他没再理我了,跑出洞外发神经似的打了十几只野鸡,无奈当晚我只能将这些鸡用麻绳捆起来扛回家给爹烧全鸡宴。

这一顿脾气,发了好些日子。每每我去山中找他,都躲起来不肯现身。直到重阳节那日,迷雾森林的五行八卦异动,他躲在一棵树上,看着我在下面东张西望,担心的找他。

“景哥哥——!”我张开双手就着嘴巴,边走边喊。“景哥哥,你再不出来,我没法带你出去了!”

回音荡漾在树林里,白雾晨曦中,他跳下树来,腰间流苏摆动。

我向他奔去,一头扑进他怀里。身后浓瘴云雾升起,五行移位,短暂的遮天闭日之后,雾气里隐隐露出金光,将我俩包围其中。

我眼珠子一动不动的看着他身后的光,那是我几度想去却又被拉回来的地方。他含笑揉了揉我脑袋,拉起我的手往光源之处奔去。花草擦过衣袖,发出暗哑的簌簌,我的心跟着扑嗵扑嗵。

藏在迷雾深处的世外桃源,和我想象的一样,却又大不一样。这里没有佛光,但却有群蝶飞舞,各种飞禽走兽聚居在一起,像珞珈山独独为他们劈出来的栖息之地。

我们停下来喘息,他低笑着指在我的心口。“你呀,这里住着一头小怪兽,不带你进来,你一辈子都不会舒服的。”

他说这话的时候,金色日光晕染着他的鬓角,我想,如果能和景哥哥一辈子在一起就好了。因为心里的这头小怪兽,大概也只敢在他面前放出来撒野。

他抓起我的手义无反顾地冲进去,作为外来陌生的闯入者,我们的到来吓得小动物们露出不安的眼神,轻轻甩动蹄子想逃跑。

突然一声低低哀鸣想起,我循声望去,指着树林的中间说道。“景哥哥,你看。”

那是一只母狗躺倒在地,痛苦的挣扎,气若游丝地呻/吟。

他蹲下身来看了看,“糟了,它好像生不出来。”

“怎么办…”我六神无主。

他从腰间摸出一把匕首递给我,“你来。”

“我?”

“嗯。你不是跟着爹爹行医嘛。”

“可我没有接生过啊…”

他轻轻拍着我肩膀,满眼的鼓励神色。“凡事都有第一次嘛,你不动手,狗崽子就要闷死在里头了。”

从身后环着我的腰,他抱我坐在他腿上,看着我拿起匕首颤颤巍巍,迟迟不动手。

他拂去我额间碎发,“乖,别怕。”

小狗的身躯似乎是倒置了,头出不来,先露了一只小腿,如果不及时□就会在母狗的肚子里窒息。我吓得眼里浮起水色,狠心一咬牙破开母狗的肚子。

从头至尾,他都紧紧抱着我,在我耳边轻声宽慰。

小狗的皮肉皱起来,因为在母体内时间太长,它的脸色紫红。日头移到正中,光耀透过树叶照得地面斑斑驳驳,我半回头看他,近在咫尺,想着我们一起救了一条命,心里很欢喜,也不管自己手上有小狗的鲜血,搂着他的脖子不肯放。

最后他抱着小狗,拎着我一齐去河边洗漱。

我将巾帕蘸湿,一点点擦拭着他脸上被我碰到留下的血痕。手指碰到溪水变得冰凉,顺着他的脸颊之际,突然想到他曾经不顾我的意愿啵了我一口,于是八岁的我,将礼仪廉耻抛诸脑后,轻轻地在他唇畔印了一下。

我告诉他,想和他永远呆在一起。

他寂寂地将小狗清洗干净,容色暗沉道。“可你要做人家的儿媳妇。”

对于此,我揉着衣角很是为难。“你让我想想好么…”

当务之急,是要如何妥贴安置这条小狗。

景哥哥曾说,他想做一个剑侠,去闯荡江湖,天高地远,四海为家那样到处去看看。

“哇,那不是大流氓?!”年少的我觉得很拉风,央求他带我一起闯荡江湖,惩奸除恶。

于是我们一起养的这条小狗就需要起一个匹配的名字。

我原先打算叫它‘大头’,后来觉得大流氓的坐骑一般都是火麒麟呀或者啸天,而大头充其量顶多只能算作地方一霸,最后痛定思痛,'。 '决定将我们的坐骑取名为‘丧彪’,带出去吼一声绝对能够镇慑妖邪。

他听完,笑得去挠树,挠完树过来挠我。

为了完成我当大流氓的心愿,后来他还特地用纸糊了一把神兵利器。

“冲啊——!”我大刀一挥。他背着我往山下跑,小狗在后头追。满山绿林,我觉得有他的地方,就有快乐,自成天地,便是江湖。

最珍贵的回忆到此,最温馨的日子结束。我再上山时,怀揣着一门心思的向往,却冷不防被身旁飞速掠过的马匹惊扰,马上白衣的少年乘风而去。

“景哥哥——!”我大喊,“你去哪儿?”

他像是没有听到一般,风驰电掣,紧追着前面另一匹黑马。

“景哥哥。”不知为何,我很担心,总觉得他会就此不辞而别。一个人沿着珞珈山的台阶拼命往下跑,追着他的身影。马蹄声闷闷的敲打在心上,越来越远,越来越轻,四周的白樱被风吹得片片坠落,像轻软无终,言述无声的细雪。

柳絮贴着草叶纷飞,迷蒙双眼。‘景哥哥’这三个字我从没放弃呼喊,他却根本未曾回头。

脚下一个踏空,我从石阶上滚落,几乎能听到身上骨头喀擦断裂的声音,额头敲打在石块上撞出鲜血,浑身都是伤口,神志不清,沿途滚落直到止于平地,在最后一刻抓住他掉落在地上的流苏。

小勇哥在山脚下发现周身血污的我,将我背回家去。

人生中能够算出哭泣次数的我,第一次掉泪是在出生时,第二次却始终想破脑袋也想不起。其实那是在我回到家以后,烧的稀里糊涂,却依旧死命拽着那把流苏裹着被子哭得像个白痴。

我觉得自己被抛弃了。

或许就是因为不能嫁给景哥哥的关系,所以他不要我了。

再后来,流苏不见了,我什么都不记得了,景哥哥像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消失在我的生活里。

然此时梦醒时分,我却不敢睁开眼,枕巾湿了大片,情愿这场梦继续,也不想面对现实。日光透过雕花窗棂射进屋里,我用手捂住眼睛,泪水顺着指缝滑落,是悲伤的味道。

言犹在耳的话,以前有多甜蜜,现在就有多痛。

他说,【有心者,千里之外亦可破除万难。我的心在你这儿,无论飞到多远,总能找到回来的路。】

我的景哥哥呀。

他踏破千山万水,只为我而来。

正文54 甜水乡风云——真人露真相

我微微转过身,手沿着床侧无力的垂落。“你早就认出他来了,对么?”

丧彪匍匐在床脚下,轻轻舔着手指上咸咸的泪水。“呜。”

我强支起身子,头还有些微微刺痛,为此特地跑到楼下一口气吞了整根人参,精神抖擞的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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