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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0章

风姿物语-第1100章

小说: 风姿物语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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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你会到这里来当侍应生呢?”
    “因为这里好玩啊,你又为什么会到这里来当旅店老板呢?”
    “因为我师兄篡夺了我的位置,我只好也篡他的位,报一箭之仇啦。”
    “讲是这样讲,其实你是来替他照顾这片玫瑰园的吧,你们都是很温柔的男人啊。”
    或是……
    “你还记得那天空中最后的景象吗?在黄金之海中的一男一女,那个女的,你觉不觉得很眼熟呢?”
    “经过目测结果,胸部尺码与胸形完全吻合,全风之大陆不会有第二个,一定是她。”
    “但……这样一来,她不就直接变成神明了吗?可能是像深蓝魔王那样的主神喔,那比突破到太天位还了不起啊!还有那个男的,不管怎么看都像是……哈,真想不到,事情居然会这样收场。”
    “这件事的启示就是……使用东西之前,一定要看说明书,不然连魔王都会被干掉,你爸爸就是这样被死翘翘的。”
    “你别随随便便就把人给杀了,他人还在后院啦。”
    新任温泉旅店老板和侍从长的对话,总是让人一头雾水,不过,如果说起老板的父亲,这点旅客们倒是都见过的。在玫瑰红的后院,总有一名头戴斗笠、身穿蓑衣的中年农夫,用很珍惜的表情,每天细心地亲手栽种玫瑰,让后院的玫瑰花田长年一片火红。
    走过大起大落,一生几度掀起人间界腥风血雨,如今疲倦的身心,只求一块平凡恬淡的休憩地……
    这名相貌英武的农夫大叔,很得当地孩童的喜欢,因为他不但会送玫瑰花、草莓、果子给来玩的孩子们,而且为人和气,常常就着午后阳光,在树下对孩子们说些奇奇怪怪的英雄故事,让孩子们度过一个悠闲、充满奇幻风情的下午,在依依不舍的再见声中离开。
    “农夫伯伯再见,兽人哥哥再见,我们明天再来。”
    “回家的路上小心啊,不要跌倒罗。”
    孩童们都知道,玫瑰红后院有两名专职花农,一个是农夫伯伯,另一个是兽人哥哥,虽然从没听说武炼的兽人会长出鳊蝠翅膀,但大家都说他是来自武炼的兽人。
    兽人哥哥的脾气很暴躁,虽然也是穿着蓑衣斗笠,但看来总是很不高兴的样子,还常常和农夫伯伯吵一些听不懂的东西。
    “老畜生,你自己犯贱来当农夫,干什么也把我拉下来?”
    “这是惩罚!因为你无聊的临阵倒戈,让你老子在昆仑山被人打倒了,追根究底,都是我对你的教育不够,所以我决定要重新教育你,在你变成堂堂正正的男子汉之前,就继续在这里陪你老子玩泥巴吧。”
    “你真可笑,堂堂大魔神王,居然变成山中老人那种教育狂,你以为这样就能……”
    “嘴上说得再多,你也解下开身上的万物元气锁,专心把花种好吧,这些玫瑰……都是你妹妹的心血,要是伤了一片半叶,你今晚睡觉的地方绝对不会是客房。”
    父与子的琐碎对话,是从绚烂定向平凡的人们,一点不为历史所记载的耳语,随着一阵狂风的袭来,大片火红花瓣被吹向半空,缤纷飘舞。
    风,依然吹着,飘翔空中的玫瑰花瓣,随着大气的流动,飘到了各处,玫瑰红的庭园、花果山巅的银杏、象牙白塔的顶尖、大雪山的教室、西西科嘉岛的隧道入口,甚王是暗夜中的万魔殿,都留下了风的踪迹。
    隐隐约约,一声轻轻的嘻笑,融入了风里,穿越了长久的时光,对人们作着永不休止的祝福。
    风之声、心之声,飘过海岸,穿越海洋,传送往大海彼岸的另一个陆地上。
    黄土大地!
    传说中的史实,又翻过了一页。
风姿物语的讨论区
    小草:风姿物语最后一次的座谈会,在这里向各位读者问声好,也说声告别了。
    兰斯洛:怎么是我们两夫妻来主持啊?
    小草:因为开始揭幕的时候是我们两个人,现在要告别了,当然也是由我们两个人来拉下帘幕啊。
    兰斯洛:这就是所谓的有始有终吧。
    小草:风姿物语系列,1997年八月开写,20o5年十月完稿,前后跨越了九年的时间,总计七十七本书,堪称是这个行业里最长的连载记录了。
    兰斯洛:这么长的时间,很多人都从学生看到结婚生子,变成一家之主了。
    小草:确实是很漫长的旅途啊,作者是一个脾气恶劣的超级烂人,作品本身也不见得特别优秀,真是感谢历经九年长途跋涉,与我们一起走到终点的人们。
    兰斯洛:虽然不是什么经典作品,但是能够陪伴这么长的一段岁月,想必各位心中也是感慨万千吧。
    小草:作者的感言,已经在二十一集的书后话说完了,这次座谈会,就来交代一些剧情上的补遗吧。
    兰斯洛:唔,首先是结局的问题。
    小草:大魔王到最后都还健在,悠悠闲闲地种花,这点是否让部分读者不满昵?
    兰斯洛:至少我是非常不爽啦。
    小草:但打从一开始,作者就没有打算杀生了,结尾的目的是为了结束,而结束个一定是死亡,现在这样的平和之美,也是另一种风昧呢。
    兰斯洛:嗯,但相较于这个一开始就没打算杀的人,也有怎么杀都死不掉的人呢。
    小草:是啊,周大元帅是一开始就预备要杀的人,但是杀来杀去总是杀不死,本来预定中都之战要死的,但发展到最后,杀人变成很奇怪的一件事,场面已经不需要多死人,所以,就意外生存到最后了。
    兰斯洛:同样的情形,老婆你这边也是一样喔,本来稷下那一场戏,你会被发便当的,但因为梅琳老师、石大奸狗都领了便当下场,即使再发新的便当,场面也不会更凝重,所以,你就继续领演员费了。
    小草:呜呜呜呜,差一点人家就要被换了啦。
    兰斯洛:像人妖老三那样,身上藏有秘密,却一直没有机会揭晓,最后要揭晓时已经变成笑话的人,也还是有的。
    小草:大家注意到了吗?“魏”委身为鬼,“素”白也,“勇”者无忌。
    兰斯洛:所以风姿系列开头出现的大神官魏素勇,就是一个紧闭嘴巴,把身心托付为鬼的强悍斗士,二舅子无忌大人。
    小草:因为变身的时候很沉默,所以平常就特别多话,一开嘴就停不下来了。
    兰斯洛:其余还有什么该交代的吗?
    小草:好像没有了,但仔细想想,又好多呢。
    兰斯洛:既然太多,那就不说了,该是道别的时候了。
    小草:恭祝喜爱风姿的读者,幸福、
    兰斯洛:快乐。
    兰斯洛、小草: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掰掰。
关于风姿二十三集结束的最后致辞关于风姿二
    应黑暗左手兄的邀请,给起点的读者做点最后致词。没有什么特别的好说,就说点个人心得。风姿的连载将近九年,故事外头比故事里头时间快的作品,怎么样都算是罕见了。
    在创作过程中,除了尽力把故事写好,作者面对的最大挑战,就是如何不让故事给人拖戏的感觉了。
    但即使是这么注重,还是不可免地招致批评,甚至曾经有人跑来质问说,他的朋友意外死了,死前没看完风姿,这全都是因为作者的错。
    唉,被人这么看重,这应该说是作者的荣幸呢?还是作者的不幸?如果这个说法成立的话,那作者出风姿第一集的时候,当时有读者意外死掉的话,那些帐是不是也要一并算在头上?
    萝琳写哈力波特的时候,托尔斯金写魔戒的时候,金庸写各部作品的时候,相信都有读者在途中亡故,这些责任都要算成他们的原罪吗?
    如果非要这么算的话,那也就只好把这种原罪当成光荣了。
    一个优秀作者,应该有创出第二部成功作者的信心,所以想成为好作者,就不应该为钱而拖戏。这是作者出道时候的理念,到现在也不曾变过,不过这一句话说了八年,信的人相信,不信的人就随便吧,作者不是传道人,本来就没必要让每个人都相信。
    但对於一路跟随走来的读者,作者有一句感言分享。瘦死的恐龙比马大,有些体积架构太庞大的生物,要观其全貌,它就是会这么大,即使硬要它小下来,它的体积还是很惊人,好比说恐龙,能要求它小得像头猫吗?
    虽然不敢自比为巨作,可是要把当初所想的种种剧情与人物交代,就是需要这样的篇幅,这就是风姿的应有体积。
    拖戏不拖戏,关键应该不是篇幅,而是其他的东西吧?如果一看到篇幅长,第一反应就喊拖戏,这也未免太肤浅了一点。
    即使这么说,还是会被人质疑「如果你真的不求人相信,为何要解释」,这确实让人难以回答。总之,还是一句话,信者恆信,不信者就恆不信吧。
    风姿在起点的连载成绩并不好,这点也对黑暗左手兄很不好意思,在此要多谢左手兄与起点的读者支持了。
    最后,还是一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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