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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6章

风姿物语-第29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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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小小武斗自然游刃有馀,何足惧哉?”
    “上忍?忍个鬼啊!让我上场和人武斗,不是摆明要我死?”有雪颤声道:“要减低负担,为什麽你们这些高手不动手,要我们这些低手去牺牲,我不干啊!”
    “现在暹罗城的状况暗流不断,如果我和花二哥太早出手,会打破势力均衡,带来更大的动乱,这样反而不美。你既然敢对人自称是白夜四骑士,我们当然也要给你同等待遇,不让你上场又怎麽公平呢?从现在起,花二哥负责训练他们,我负责训练你,我们朝着前八强的目标努力吧!”
    “前八强?我初赛就被人打在地上爬了,这种事根本不可能嘛,三哥,饶命……饶命啊……”
    “不可能吗?要让若鸿小弟这种角色,在招亲会上力败群雄,赢回美人,这种事在机率上一样是不可能啊!但花二哥不也在设法了吗?”
    源五郎再次笑了起来,这次的笑意中,散发着罕有的锐气。
    “花二哥能做到的,我有理由会做不到吗?”
    无视於雪特义弟高声哀嚎,源五郎拖着他的衣领往前行,两人身影消失在林木遮蔽中。
    时间转眼即逝,距离公告的比武日期,只剩一日。兰斯洛觅了个空闲,去梅园与风华见面。
    多日以来的练武,花若鸿限於资质,虽然用功甚勤,却没什麽进展,当然比起原来已是大有长进,可和赢得招亲的最低期望值,相距仍有着很长的距离,让花次郎直嚷自己与废物为伍,不如吞豆腐噎死自己,自杀算了。
    相较之下,自己就领悟良多,不,正确来讲不能算是领悟,因为对於花次郎所讲述的那些剑诀、剑意,繁琐的剑招,自己压根儿便一头雾水,更枉论理解。
    但是,每当花次郎讲述完毕,动手试演,甚至实际拆上两招,自己就莫名其妙地将招数学习上手,一切都显得那麽自然,到後来,自己虽仍在五里雾中,但花次郎却反而每每若有所悟,在旁沈思不语。
    说来荒唐,但兰斯洛倒不觉得难以接受。因为,他就曾经亲眼见过,世上确实有个怪物,一切的武学“毋须领悟,已能使用”,彷佛这些武学是她天生下来就该会的一部份,险些吓掉自己下巴。和那种超越人类理解范围的怪物相比,自己这小意思得多了。
    自上趟梅园之会,九日来,自己仅与风华会面两次。一来,是因为醉心於练武,想趁着有明师导引,好好锻炼自己;二来,那日会面时,尽避风华推拒态度坚决,理由充分,但自己却感觉得出,她并非是没有这样的能力,而是不愿意帮自己再解封真气,增加内力。明知道这想法很小气,不是男子汉该有的胸襟,但仍是忍不住起了怨怼之心。
    讲是这麽讲,但是在几次对谈後,兰斯洛吃惊地发现,风华并不是自己原先估计中那样的千金大小姐。
    她生长在几乎与世隔绝的环境,半点红尘不泄,甚至也不与男性接触,这是早就知道的。
    封闭的环境中,易於专心学习,抵得过常人双倍时间。她对医道有神乎其技的技术,并由此延伸,对武学也有相当知识基础,这也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当话题谈到现实层面,兰斯洛立刻就发现不对了。听着风华对大陆当前的国际情势、江湖势力分布侃侃而谈,隐晦处精微剖析,这哪里像个不知世事的大家闺秀,简直就是个长期在江湖中打滚的机灵老手。
    然而,再深听一层,风华评析的内容虽然极为丰富,见解也切合实际,但说话时的语气却显得稚嫩,许多转折处也十分生硬,与其说她确实对自己讲的一切深切了解,不如说她是把一篇篇硬背下的资料整理说出。
    这绝对不是一般贵族世家会有的教养,要做到这样的教育效果,背後必须有一个特别的组织或势力,拥有各方面知识的专才,并且长期关注大陆上种种演变,将这些东西统合灌输,才会培育出这样的见识。不过,从结果来看,这教育似乎因为严重的偏颇性,导致全盘失败了。
    最明显的证据,是当话题离开国际大势,谈到一般的生活层面,风华她晓得制作火药的成分配方、如何在战阵上发挥最大用处,却不知道节庆时孩童们会将之用於爆竹烟花,愉悦地嬉戏。她学过某样冷僻药材在医道上的应用,对人体产生的神效,却从不知道这药材其实就是民间一道常见的调味蔬菜,广泛地使用在许多菜肴上。
    “连这都不知道?我真怀疑,你长这麽大,脑里装的全是稀饭吗?”
    “对……对不起,可是,我念的书里……我是说,她们念给我读的书里,从来也没有提到这些东西。柳大哥,你可以把刚刚说的放水灯的故事,再说给我听一次吗?”
    据风华所说,因为自身眼盲,所有教师都是将教材内容朗诵,命她全数背下,自我默读,直至学会。
    这种念书法听得兰斯洛头皮发麻,虽然同样都是在封闭环境长大,但从前在山上,老头子只是要自己学着野外求生,闲暇时间不是谈论江湖见闻、英雄故事,就是讲述旅游经历、各地风土,哪曾接受过这等教育法。
    风华说得像是家常便饭,不敢想像,倘若两人易地而处,自己大概在两个时辰内就会歇斯底里,拔刀干掉身边所有人,再学花老二吞豆腐自杀。
    “不是那种问题。知识这种东西,就是要活用才有意义,你念书念成这样,有什麽意义呢?那还不如像我一样,自由自在,多麽快活!”
    大概是被花次郎训得太多,兰斯洛也用同等语气对风华训话,却浑然忘了,自己这辈子不仅没念过书,也从不会活用书本上的知识。
    “真的是很对不起,我也知道这样不好。”不论学习精神,至少在从不回嘴这一项上风华实在优秀太多,风华腼腆道:“都是念书,我就真的很笨,背了那麽多东西,除了医术,什麽也不会用,不过,我有个妹妹,她和我不一样,如果有她那麽机灵,我就不会这麽笨拙了。”
    “你还有妹妹?”兰斯洛大为惊叹,从姊姊的相貌推断,一定又是一名祸国殃民的大美人,就是不晓得是否尚在人间?即使还活着,如果变成了老太婆,那问了也是没意义的。
    “嗯!正确来说,是我义妹,我有好多年没看到她了。”
    风华回忆道:“她和我不一样,人非常的聪明,有主见,知道自己方向在哪里,做起事来胆大又灵活,许多人看到她都头痛,可是,她是个好人,如果我能有她的一半好,就不会像现在这麽笨拙了。”
    说到这名妹妹,风华脸上出现了罕有的盛放笑靥,那表情,像是怀念、喜悦,又带着几分羡慕与盼望,与她一贯的羞涩微笑不同,这是很难得的真情流露。
    听着风华的叙述,兰斯洛心中有一股怪异无伦的感觉,因为自己也认识这种女孩,一个聪慧到心坎里,令身边人又爱又怕的巧黠少女,呃!还是不想为妙。
    不过,风华大可不必去欣羡他人啊!在自己眼中,她也是一名如宝石般美丽珍贵的女子。
    前一刻似乎沈稳博识、洋溢明艳的知性美;下一刻又露出天真童稚,像朵小雏梅般惹人怜爱。变幻无定的魅力,像是一道漩涡,兰斯洛觉得,自己心里像是有某部份,正受着漩涡牵引,慢慢沈了下去。
    走在街上,兰斯洛为自己的境遇而感叹,这时,一声叫唤惊醒了他。
    “大爷!那位大爷!”
    这时的天色已渐昏黄,夕阳西斜,路上行人不多,街旁几名小贩正收拾东西准备回家。
    由於露出真面目,会被人当作柳一刀追杀,兰斯洛戴着毡帽遮脸,又顾忌碰上石家亲卫队,多惹事端,所以换了打扮,变成左眼戴上眼罩,脸上多贴几条假刀疤,再配上一副八字胡的新相貌,会在路上被人叫住,实在是蛮奇怪的。
    “那位大爷!那位仪表不凡、英气勃勃的大爷!”
    再次寻觅,终於发现了声音出处,一名蹲缩在墙下,前头摆着地摊的小贩,对己招手叫唤。看他挺会拍马屁的份上,就姑且赏光他的生意。
    那名小贩的穿着甚是污浊,像个乞丐似的,一顶破旧校罕盖住头发,手脚头脸都给一层墨黑污垢遮掩,瞧不清本来面目,就只露出一双滴溜溜的灵巧眼眸,慧黠无瑕,让人为之一奇。
    “这位大爷!帮忙光顾一下生意吧!”很稀奇地,这小贩连声音都很沙哑。
    “你……”兰斯洛有点疑惑,某种直觉告诉他,这小贩有问题,难道是石家的刺客?没道理啊!自己的化妆这麽完美……
    “大爷,来看一看吧!我这里一定会有你想要的东西喔!”小贩笑嘻嘻地说道,与其污黑肤色不同,两排贝齿却是十分洁白。
    兰斯洛看看他摊子上的摆设,主要都是生活日用品的杂货,小镜子、发簪、剪刀、针线包、胭脂盒……等,样式都只是一般的三流货色,没啥稀奇的东西。
    “大爷,看您行色匆匆,又是柔情满面,一定是要去与女伴会面吧!”小贩笑道:“送个礼物给您的女伴吧!女儿家都喜欢小东西,您送她个礼物,一定能讨她欢心的。”
    小贩说得动听,兰斯洛想想也对,相识至今,自己还未曾送过风华什麽东西,趁此之便选蚌小礼物,她应该会挺高兴的。
    看看摊上大小物件,没什麽特别的东西,自己又不懂女儿家心理,委实难以选择。当反覆看到第三遍,才看上一柄梳子。这木梳样式简单质朴,很适合风华自然不做作的气质。记得那日自己曾对她的一袭秀发赞叹良久,这礼物既可梳理,又可充当装饰,应该很适当。
    “哦?大爷,你真有眼光,这柄琳西薇之梳是百年古物,您选了它,一定会带给您和您的女伴好运的。”
    “少来!一柄烂木梳也扯什麽来头,本大爷的钱不是那麽好骗的,十五铜币,不要拉倒!”
    “这……您还真是慷慨。”
    “钱在这里……唔!等会儿只是聊天,太也没趣,喂!我闻到你身上有瓜子味,是不是揣了包瓜子在怀里啊?就当作是买东西的赠品,把那包给我!”
    “哇!十五铜币买了梳子还要赠品,你是强盗啊?”
    “说对了!我就是强盗头子,现在抢到你了。梳子给我,瓜子给我,铜币也还我,否则本大爷手起刀落,立刻叫你人头不保!”
    结果,兰斯洛花了五枚铜币的代价,取走木梳,外加揣了一大包炒瓜子,扬长而去。也是在他背影消失在巷尾後,另一道充满压迫感、浑身萦绕死寂气氛的身影,在小贩身旁浮现。
    “唉!初见面时就是强盗,现在还是强盗。”不用再行遮掩,低语的是甜美嗓音,“不过,从强盗变成了强盗头子,就这点来说,我的夫君还是很知上进的。”
    旁边的沈默男子无语,对女主人存心偏袒的评论法,有着仰天叹息的冲动。一国女王之尊,在地摊上兜售杂货,雷因斯就快要变成笑话王国了。
    不久前,原来蹲在这里的杂货贩子,拿了三枚金币後,丢下摊子,欢天喜地下班去也,换了改装的冒牌小贩,在此兜售。
    “东西没得卖,瓜子也没得啃了,喂!把这摊东西收一收,回去了。”
    他扬扬眉,不解这摊失去伪装意义的垃圾,有什麽收拾的必要。
    “好歹也是三枚金币买的,把这些东西带回雷因斯估价,就当是女王御用品,下次义卖,每件东西价位後头多加五个零,收入缴回国库。”
    “…………”
    进了梅园,兰斯洛张口欲唤,但平常习惯会面的古井旁,并没有熟悉的倩影,侧目扫视,在不远处的池塘边,见到那抹白洁的幽魂。
    缓步踱去,风华似乎为着某事而想得出神,一向听觉灵敏如她,竟没能发觉自己的到来。而当走到池畔,一时间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错疑是天仙下凡。
    本来风华就有着天仙般的姿容。虽然平生所见的美女不多,但无论是容貌、气质、神韵,风华都堪居首位。
    绿草似荫,平波如镜,在一片潋潋水色中,倒映出美人绝色玉颜。风华侧着脸,乌瀑长发委地泄下,她沾着洁净池水,纤指为梳,静静梳理青丝,面上神情似惘还愁,柳眉微蹙,像是担忧着什麽。
    这时,微风拂起,吹皱落梅如雪乱,千瓣梅云遍洒池面,激起阵阵涟漪,和风送香,竟辨不出是梅香馥郁,亦或是女儿家幽香清雅。缤纷花雨里,脱俗天仙,绝艳风华,令兰斯洛看得痴了。
    “……柳大哥,是你吗?”
    惊觉有人到来,风华在辨明来者身份後,细声探问。那种由怯怜怜的神情,蓦地灿放出含羞笑靥的急速转变,刹那间,兰斯洛浑然忘却其他,只有一股说不出的感动,盈满全身。
    并不是存心偷香窃玉,但是当兰斯洛回过神来,自己已踱到风华身旁,为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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