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姿物语-第9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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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如是说。
传说中的史实,又翻过了一页。
《风姿物语》陨星篇完
……(本卷结束) ……
柔云篇
楔 子
『我说,小五啊!』
『老板娘,您好。』
『在这里这些日子,还习惯吗?』
『您太客气了,这里的东西很好吃,床也睡的很舒服,众家姊妹们也很客气,能住在这,是我的荣幸。』
『不用客气,我是一向把你当妹妹看待的,还客气些什么,只是,姊姊有件事,唉!丢死人了,不知当讲不当讲?』
『姊姊请说。』
『你的那个……好像没有来。』
『姊姊指的是……』
『就是你这个月的那个。』
『喔!汇款可能是漏寄了,我去银庄催催看,说不定马上就到了。』
『小五啊!天香苑的规矩,你是知道的,小本经营,恕不赊欠,你要是给不出房饭钱,就算咱们情同姊妹,姊姊也不能徇私於你,让姑娘们看笑话吧!』
『……』
『怎么,你没有什么话想说吗?』
『哦!原……原来,住店是要付钱的啊!』
啪!
『来人,把这人给我拖出去,行李全扔到地窖。』
『啊!这太过份了吧,我也只不过住店不付钱而已,怎么能这样……』
『告诉你,没有人可以在这白吃白住,在你付清欠债以前,别想踏出房门半步。』
『喔,您真是好人,姊姊意思是说,我可以继续白吃白住下去罗!』
啪!
『洒盐,给我洒盐,再给我牢牢的看住,不准让这小贱人离开房间一步。』
啪!========================================================
『娘娘,请用膳吧,您冥想好些时日了,再这样不吃不喝下去,身体会坏的。』
『我知道您的心情不好,唉!有些事,还是放开些吧,对了,雷因斯·蒂伦的莉雅女王有信到,我念给您听好了……娘娘,我要念了……娘娘……』
『啊!』
『快来人啊!大事不好,娘娘昏倒了……』
『娘娘昏倒了……』========================================================
『花公子,花公子慢走。』
『花公子,您几时再来教我们吟词作对啊!』
『花公子,您可要再来啊!姊妹们都会想念您的。』
…………
『唉!腰好痛,一定是昨晚扭到了,早知道就不该相信那黑婆娘,用那什么鬼姿势,头下脚上,让本公子闪到腰。』
『体力不行了啊!要是当年,别说是三天三夜,就算是七天七夜,本公子还是英伟挺拔,七出七入,勇不可当,哪会像现在这样……不过,即使这样,本公子还是……哼!哼!』
『盘床大战了几天,山珍海味也吃腻了,总得找些新消遣来玩玩,玩什么好呢……把臭家伙的副官宰了,脑袋放在军旗顶,吓得他尿裤子……不好,听说这两天西方的天气大坏,可提不起什么兴致长途跋涉去杀人啊!』
『对了,听那些雌儿说,城南来了个大美人,弄乐的本事一流。找她玩玩,大家一起来吹箫。对!就是这么办,好好的再去大醉一场。』========================================================
『喂!独眼雄,我哥上哪去了?死人刀疤陈说你知道。』
『五……妮姑娘,头目已经出发了。』
『出发!出发去哪里?』
『头目说,这次的点子很扎手,要做大案,就要知己知彼,百战百胜,所以他去进行侦察工作了。』
『我知道要去侦察,可是,不是说好三天後,我们一起去侦察的吗?』
『这……就像你知道的一样,头目常常搞错日子。』
『是吗?我看不是去侦察,是想去城里鬼混吧,哼!还好我把队里的钱全扣了,我看他拿什么去混。』
『呃……头目也说了,哪有做强盗还随身带钱的,他会找一支很肥的肥羊拿路费的。』
『什么!就凭他的烂武功也敢去抢,那笨蛋上次在妓馆付不出钱,就大喊抢劫,差没给人斩成肉酱。他是不是这次还想被人砍回来。』
『头目说,他已经想到了万全之策,要我们睁大眼睛,等著看他的丰硕战果,同时等他的消息。只要一看到烟花炮的信号,大夥便冲进去杀人放火。』
『等!等个鬼!我等著帮他收尸!』========================================================
『zzzzzzzzzzz』
『喂!你还活著吗?』
『??????』
『魏!走吧。』
『!!!!!!』
『和我一起走吧,我们要去参加一场非常有趣旅程唷!』
『……』========================================================
就这样,组成天空的云朵,随著万里长风,逐渐聚合了,
而後……
新的传奇展开了。
第一章 千里长空聚萍踪
黑鲁曼历五六六年三月自由都市暹罗
暹罗,属於自由都市同盟里的中级,经济力普通,交通地位普通,虽然同时有水陆交会,却因为先天上的障碍,成不了什么大气候,唯一所长者,即是其独树一帜的南国风情。
暹罗的气候四季如夏,到了六、七月的时节,市内与火炉无异,现在虽只是三月天,火辣辣的太阳,仍晒得人昏昏欲睡。
奇妙的是,有别於暹罗的酷热,相邻不远的邻市,丹麦,却是处於终年大雪的严寒中,一冷一热,明显的对比,相映成趣。
造成这样气候的理由,非常简单,即是地气的效果。所谓地气,即是潜藏於地下的大地气流,那个能量的庞大充沛,远非世上任何能源所能企及。自神话时代以後,大陆上的有识之士,无不竭尽心力在“如何使用地气”的能源开发上,现今鲲仑四大陆最主要的长程交通工具,地气车,即是以地气作为能源的。
地气的脉动,能影响当地整个磁场运转,造成许多不可思议的效果,东方仙术中的堪舆之法,即是由此而生的专属学问。地气对於该地气候也具有很大的影响力,冰之大陆西方外海的一处群岛三角洲,便被公认为地气不稳定的一级危险区,经过该区的商船,常常无故失踪,至今仍未被寻获。
自由都市所在之处,即是风之大陆上,地气最不稳定的一带,最显著的特徵,便是如暹罗、丹麦这类的泾渭分明,或是昨天五十度高温,今天零下三十度低温;至於普通的“东边太阳西边雨”哪早就是稀松平常,见怪不怪的普通事了。
透过千万年来的研究,大陆上的生物,已逐渐能在一定范围内控制地气,像是在都市交界设立大规模结界,保持一个都市终年长热,另一都市长年冰寒,或者把原本差异极大的天气,锁定在某些天内,如使某城市终年晴天,但七月一至,便一夕变天,连下一个月的豪雨,种类繁多,不胜例举。
“隆!隆!隆!”
远方隐然传来几声闷响,是地气车进站的声音。
以目前的文明,地气车高速浮空行驶时,本可到几乎无声的地步,但因为後来屡遭抗议,无可奈何之下,只好刻意降低了消音器那类设备的效能。
这里是入城几条要道必经之处,基本上而言,想从陆路进入暹罗,最好的主意,自然是地气车,而地气车的车站,据暹罗城尚有十里之遥,这十里路,就得要靠个人交通工具或是步行了。
饱含热气的微风,带起地上沙尘,吹拂开来。一名壮硕青年,抹去额头涔涔汗珠,咒骂道∶“天杀的,怎么今天手气这等糟糕,本大爷等了一个早上,半头肥羊都等不到,真他***。”
要讲耐心,兰斯从来都没好过,他为了搜集入城後的旅费,特意在这个必经之点上,挑了个绝妙的位置埋伏,哪知苦候半日,却是徒劳无功,此刻时近正午,火毒的太阳照在顶上,更是气的破口大骂。
从早上到现在,并不是真的没有人经过。非但有,而且还很多,多到都是一二百人同行,这么大的规模,当然不是兰斯这个笨强盗可以吃下的。
由於长期以来的贫富差距大,风之大陆的治安并不算太好,除了雷因斯·蒂伦以外的少数区域,剩下的国家都可说是小纷扰不断,只要偶遇天灾,随时都会酿成灾荒,造成大规模民变,若再遇到治理的官吏不好,一场变乱是跑不掉的。
平民穷饿到了极点,大则造反,小则当盗贼,如此一来,治安当然不好。
便算不生灾荒,眼下年轻一辈,也流行一种观念,“盗贼是成名、累积实力的最佳职业”,比起老老实实的练武、考骑士,考上以前便得忍受落魄;直接下海当盗贼,无疑是条捷径。既可大量掠夺金钱、女人,又可名正言顺地拿人试刀,藉实战增强武艺,有什么修练比这还惬意。
因此,一个有名气的盗贼团,受瞩目的层度甚至超过同级数的骑士团,往往会吸引许多初出茅庐的少年,自动加入,以期迅速成名,甚至有些成名的骑士,为了牟取暴利,或藉机了断私怨,也加入或自组盗贼团。就分类而言,兰斯属於前者;而狼嚎骑士的花风云,就属於後者了。
基於这各种理由,大陆上想当然尔是盗贼遍布,各地官府抓不胜抓,有时候甚至反而还不是对手。在这样的情形下,来往商旅只好自求多福,或聘佣兵,或是结伴上路以壮行色。一二百人的商队,根本就是常见到不能再常见的常识,只有兰斯这等笨贼,才会没有将之估计在内。
“好渴啊……啊!***!”发现水壶的水已经见底,兰斯气的随手抛去水壶。
“不管了,再等一刻钟,要是再没有人来,本大爷就直接入城。去里面也是抢,在这里也是抢,干啥子要在这里晒太阳!”
对业绩感到气馁,兰斯只好这样自我安慰,自己怎么说也是大盗……呃!未来的大盗,像这样小家子气的买卖,实在和自己的身份不合,做不成是应该的……
“咦!有人来了。”
不远处传来了脚步声,听来只有孤身一人,正是下手的好时机,兰斯欣喜若狂,低身躲进埋伏的位置,等著肥羊进入圈套。
“沙沙”的脚步擦地声,肥羊进到目标物之中,再等个一分钟後出手,就万无一失了。
兰斯不禁有些兴奋,自离开杭州以来,他便立志作盗贼,这期间,也曾做过十几起案子,但都是和部下一起下手,而且失败件数居多,像这样全凭个人能耐作案,倒还是第一次,心下难免紧张。
“三、二、一”兰斯默数时间,确认时机已至,低喝一声,自埋伏处奔出——
“呼!好舒服啊,上厕所果然还是应该这样……”
“肥羊”提著裤带,半蹲在公厕的毛坑上一泄千里,双目微闭,似是为腹内一空而感到轻松,忽然,耳里传来一声虎吼,跟著,“哗”的一响,毛厕的门竟给人一脚踢破。
“呔!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从此路过……”兰斯摇头晃脑,说著这一行惯用的台词,眼睛微瞄了下那头肥羊。瞧瞧是谁有这等荣幸,成了兰斯大爷手下的第一号牺牲者。
不看还好,这一看,只把兰斯气了个七窍生烟,只见一名矮胖青年,手提裤带,脸如土色,满身肥肉不停地抖动,一双红色眼瞳居然像猫一样,眯成了一条缝。兰斯怒道∶“什么!本大爷埋伏半日,居然埋伏到了个雪特人!”
雪特人,与大魔神王相同,这个名词在风之大陆上是种禁忌,但是,和大魔神王的禁忌不同,有关於雪特人的禁忌,大概是这类的形式,“本地属於高级餐厅,狗与雪特人禁止进入。”
传说中,在神话时代,有一个种族协助诸神开辟天地,但是因为自身的贪婪、高傲,以及极度的贪财,忘记了诸神的恩赐,狐假虎威,犯下了许多的恶行,因此被诸神处罚,从此之後,这个种族的身高便比一般人矮,却比矮人稍高,而一双眼瞳,便因为其短视近利,成了猫一般的怪瞳孔。这个民族,就是雪特人。
雪特人没有独立的国家,而属於流动性民族,他们游走大陆各地,靠占卜、打零工、跑单帮……等杂役为生,与其说他们热爱旅游,倒不如说是他们的血液里,有一种无法久居一地的冲动。有人相信,这就是诸神诅咒的一部份。
雪特人为大陆诸民族所轻视,便连最低等的矮人族也瞧他们不起,这当然不是因为神话的关系,而是因为雪特人的民族性,极为卑劣,他们胆小、怯懦、聒噪、好色,遇到危难来临,立刻一哄而散,如果散不掉,那便争先恐後地卖友求荣,有句俗语,“世上没有战死的雪特人,只有投降而被屠杀的雪特人;世上没有团结以终的雪特人,只有争著相互出卖而给踩死的雪特人。”
历史上,所有的神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