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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7章

腹黑侯爷,嫡妻威武!-第28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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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厢情愿。【。!

勉强丈夫,让丈夫心里觉得憋屈的事情,哪怕是半件,她也不想去做!像沈捷这么好的夫君,她只想要好好的珍惜。

沈捷停下脚步,长臂一伸,就将她揽进怀里,低头给了她一个热吻,这才爽朗的笑道:“有你在的地方,就是富饶美丽的地方,就是我心之所向,是幸福快乐的地方。你在哪里,我就在哪里,京城那地方回不回去,一点也不重要,没啥好后悔的!”

到了沈宅,郑汐还在胡搅蛮缠,翻来覆去,只提出两个条件:“沈翰跟我复婚,离那个贱*人远远的;否则,我就要做镇国公府的老太君,跟我的儿子沈睿住在一起!”

上官岩见他着急,连忙为道来:“镇国公想要给圣上上折子了,打算把国公爷的爵位让给沈二爷,郑汐知道了,就闹着要跟沈二爷回京城里,在国公府里做老太君,还闹着要沈二爷给圣上上折子,恢复她一品夫人的诰命封号。国公爷不同意,说沈二爷如果答应她回国公府作威作福的话,那么国公爷的爵位沈二爷就甭想指望了!”

一记狠厉的眼刀子飞了过去,吓得郑汐脖子一缩,退到了一边,尽量降低自己的存在感。之前的嚣张气焰,一扫而空。

在沈旷的心里,沈睿和沈翔,也是自己至亲的亲人。在过去的十几年里,二叔和三叔,都对自己一家很好。并没有因为他们跟父亲不是一母同胞的兄弟,就有什么隔阂,依然跟流放之前那般,没有受到一丝一毫的影响。

沈旷带着自己亲自培养出来的三十个手下,告别了爹娘和弟弟,回到了阔别已久的豹子岗。刚一踏进山口,就见上官岩满脸焦急的跑来跟他禀报:“哎哟,少主子,您终于回来了,沈二爷和沈三爷家里被闹得鸡飞狗跳,昨晚差点出了人命了!”

沈旷点点头:“二叔多少有点愚孝,三叔头脑清醒一点,那疯婆子惯不得。给她一点颜色,她就会想要开染坊,京城的镇国公府,岂容她再踏足?她果真回去了的话,注定要给祖宗抹黑,沈家将永无宁日!”

杏儿乐不思蜀,对于穿越回去现代社会,完全的不去想了。在这里,有这么一个完美无缺的相公相伴,又有三个好儿女,她此生无憾了!在现代社会的父亲母亲,有哥哥姐姐照顾,舅舅一家对母亲也很好,父亲的大哥对他也很好。这么多年过去了,父亲母亲应该早就对她的“突然失踪”看淡了,不会很伤心了。

沈翰父子三人面面相觑,纷纷在心里暗自叹息:唉,这女人(母亲)就是欺软怕硬,就知道欺负老实人。遇上旷儿,就跟老鼠见了猫一般,什么不正的心术都不敢使出来。

她气得几乎要内出血了,在心里恶狠狠的骂道:“柴杏儿,你这个小*贱*人,你折腾我还不够,还生了这么一个没有教养的儿子,继续的来折腾我!天打雷劈的东西,我跟没完!”

郑汐在沈旷的眼里,就是一个讨厌的老婆子!

公真这老让。上官岩继续称述事实:“郑汐一怒之下,竟然趁人不注意放火烧沈宅,沈二爷八岁的小女儿被困在卧室,差点就被烧死!如今受了重伤,依然还没有渡过危险期。沈二爷快马去了药王谷,要亲自去请医仙过来,为女儿诊治!”

杏儿依偎在沈捷温暖的怀里,闭上眼睛,满脸都是很幸福的笑容。心里仅有的一点郁结,也终究烟消云散,豁然开朗。

上官岩的脸上闪过一丝惊恐,继续道:“结果,郑汐就大吵大闹,把国公爷骂了个狗血淋头,还把沈宅给砸了个稀巴烂,对沈二爷以死相逼。最后,沈二爷心软了,就求国公爷答应。国公爷一怒之下,就要将国公爷的爵位让给沈三爷。”

沈旷对她压根就没有感情,只记得小的时候,她对自己的父亲和母亲层出不穷的逼迫,还有对他们兄妹三人的冷漠无情。来到东北,又知道了这个女人不但不是自己嫡亲的祖母,而且还是害了父亲生母的仇人。对她的观感,就更加的差了,任她在自己面前如何做出可怜的样子,他也没有半点怜悯之心。

成年以后的沈旷,给他们一种很奇怪的感觉,仿佛有一种与生俱来的王者之气。在某些场合下,他在不经意间释放出来的威仪和气势,有的时候连先皇安俊逸也要略逊一筹。

母亲不但犯了众怒,就连他这个最孝顺的儿子,其实也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了。不是顾念着她是自己嫡亲的母亲,在他小的时候,这个母亲也算是尽责,算是一个好母亲,他早就不想忍受了!

沐清风要回京城赴任,豹子岗这边,就交给了沈旷负责。

沈二爷沈睿八岁的小女儿沈萃,聪慧活泼,纯真可爱,沈旷非常的喜欢她。对她的疼爱,一点也不亚于对沈萱的疼爱,把她当成了嫡亲的妹妹。

不过,沈翰却当着众人的面,郑重其事的,跟沈睿约法三章:“一、禁止郑汐踏入镇国公府半步;二、禁止郑汐以镇国公母亲的身份,为非作歹,仗势欺人;三、沈睿永远不得为郑汐请封诰命。否则的话,我这个父亲,你就不要认了!而且,圣上归还的沈家的产业,届时我也会收回!”

在沈旷的强势干预下,郑汐的痴心妄想破灭了,最终沈翰决定将镇国公的爵位让给沈睿,并立他的儿子沈川为世子。

“痴心妄想!”沈旷还没进门,就大喝一声:“这辈子,你都休想再回京城,我爷爷的正妻,你也甭想指望!这榆树县的浅水湾,就是你这辈子最后的归宿!二叔和三叔,你也不得纠缠不休,他们对你这个让他们丢尽了颜面的母亲,已经够仁至义尽了!”

“是,父亲,孩儿谨记在心。”沈睿的眼里闪过痛苦的神色,在父亲和母亲之间,他不得不选择了父亲。

沈翰、沈睿和沈翔,很明显的都有顾忌,不敢对她有做出什么强制的手段。一时之间,一家大小,竟然都被她给拿捏住了。就连她差点害死沈萃的事情,也眼看着不得不就此罢休,看得下人们目瞠欲裂,暗暗为自己的主子打抱不平。

沈旷脸色一白:“到底出啥事了?”

郑汐也被震住了,这世上她最怕的那个人,不是沈翰,更不是沈捷,而是沈旷!

母亲这个人,也太让人失望了,她有今天,也是咎由自取。他虽然有点不忍心,但是也没有办法,如果他表现得再心软一点的话,不但会失去父亲,甚至连大哥和弟弟,包括侄儿沈旷,都会失去的。

唉,在这古代,就是好啊!

如今这样也好,东北这个地方,母亲也生活了十年了,也早已习惯了。最多临走的时候,给多她一点银钱,再留下一个得用的婆子,两个得用的侍卫,也算是他这个做儿子的尽心尽力了。

口气非常的强硬,态度极其的嚣张,就给了这两个不像话的条件,要大家必须二选一。如若不然,就要告御状,或者满天下去败坏沈家上下的名声,其中包括沈捷和杏儿的名声。

沈翰父子三人不禁呆愣住了,心里惊喜交加。

“什么?!无法无天了?!”沈旷大怒,施展了轻功,急速飞掠而去。似乎在眨眼之间,人就消失不见了。

看着似乎越来越俊朗英俊的沈捷,杏儿的心里甜滋滋的,说不出的欢喜和幸福。没想到来了一趟古代,居然钓到了这么棒的夫婿,可真是被天上掉下的馅饼给砸到了。要是还在现代社会,哪里还能遇上这么好的男人啊?

沈三爷比二爷硬气,对郑汐的各种无理要求,压根就不理睬。

或许是从她的眼神之中,感受到了她的心理活动,沈旷冷冽的瞪了她一眼,那眼神就跟刀子一般,吓得她又下意识的瑟缩了一下。

骄傲了几十年的郑汐,在经过了十年的流放生涯之后,好不容易有了飞黄腾达、作威作福的盼头。转瞬之间,就被沈旷的三言两语,一切就成了泡影。

“哎哟,我的大孙子,我可是你的祖母。。。。。。”郑汐可怜兮兮的诉说着,刚一开口,就被沈旷毫不客气的打断了:“一边去,别惹毛我!否则的话,我也不知道会做出什么事情来!”13acv。

沈二爷和沈三爷,指的是沈睿和沈翔。上官岩是杏儿的手下,他执意签了卖身契给杏儿,奉杏儿为自己的主子。所以,叫沈旷为少主子。

这些年以来,郑汐在沈家上下的眼中,就跟一个远方的亲戚一般的存在。在家里,几乎没有人会主动提起郑汐,也就是沈睿会在自己住的院落里,跟妻子感叹几句,也都是对这个母亲的无奈和不满。

哎呀我的亲娘嘞,这小子的眼神怎么这么的可怕?!一个还未满二十岁的毛头小子,就比他那个郡主娘和侯爷爹,还更让人心惊胆寒。

沈旷用自己积攒下来的三万两银子,以自己的名义将豹子岗买了下来,拿到了官府衙门正式颁发的红契。豹子岗,也改名为渔晚山庄,正式以渔晚山庄少庄主的身份,行走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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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2章 温暖

转眼,一年又过去了。

金秋十月,秋高气爽,果实飘香。

沈旷接到喜讯:母亲生了双胞胎,一儿一女,他又多了一个弟弟,一个妹妹。

“哎哟,真是太好了!我要去看母亲和弟弟妹妹,带什么去好呢?”沈旷跟个孩子似的,在屋子里团团转,眼睛四下搜寻。

“大哥,大伯母喜欢吃核桃、蓝莓、板栗,也喜欢野桔花茶,不如就多带一点这些东西,反正除了蓝莓之外,其他几样都很耐放。”沈萃软软糯糯的声音在耳边响起,落在他的耳中,犹如那天籁之音。

沈旷猛地一拍自己的脑袋:“哎呀,说的好,我怎么就一时糊涂了呢?可不是,母亲最喜欢这几样东西了!”

“哎呀,大哥啊,你这里怎么连茶水也没有?瞧瞧你,过的都是什么日子啊?日后,你还是去我家吃饭好了,家里没个女的,时间长了可不是办法啊!要不,还是听我爹的话,早点给我找一个大嫂回来吧!”

沈萃熟门熟路的去烧水冲茶,擦桌子择菜准备晚饭,甚是熟练。大哥沈旷的家里,她自由出入,就跟自己的家一般。

沈旷不喜欢用丫鬟,仆从只有一家五口,一对中年夫妻带着两儿一女:潘大叔、潘大婶,十五岁的潘石楠,十三岁的潘海桐,八岁的潘紫叶。潘大叔是门房,潘大婶是厨娘跟打杂的,潘石楠是贴身侍卫,潘海桐是小厮兼书童,潘紫叶跟在潘大婶的身边,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今天潘大婶的母亲过六十大寿,沈旷特意放了这一家人三天的假期,让他们回娘家走亲戚去。潘大婶的娘家离渔晚山庄可不近,有五十多里的路程,山路弯弯,这一去一回,可得花不少的时间。

另外,还有六个贴身侍卫,就住在渔晚山庄的员工宿舍里。渔晚山庄的员工宿舍,分为三种,一种是单人房,是个普通员工住的;一种是一进的小宅子,是个给中层员工住的,比如管事之类的。

还有一种是二进的宅子,属于高级员工宿舍,沈旷的几个贴身侍卫,就住在二进的宅子里。房子够宽够多,可以把一家老小都接过来,一起生活。六个侍卫分为三个班次,两人一组,在不影响沈旷的隐私的情况下,贴身守护他的安全。

为了保证不出岔子,不让坏人有机可乘,渔晚山庄的所有侍卫和护院,只负责本职工作,除了安全问题,其他的事情基本上不管。潘大叔一家放假了,沈旷想要喝水,都得自己去烧。没有办法,严守岗位的规章制度,还是他自己亲自制定的。

当然了,如果他开口要求侍卫去做饭烧水什么的,侍卫们自然不会违反。不过,沈旷打小养成了“自己动手、自力更生”的习惯,自己能做的事情一般不会开口让别人去做。

这个状况,就养成了沈萃一来到大哥的家里,只要潘大婶和女儿潘紫叶不在,她就很自然的帮他干活的习惯。嗯,其实书童兼小厮潘海桐也挺能干、挺勤快,不过沈萃很乐意给大哥干活,真心的觉得能为大哥做点事情,是无上的荣光。

在过去的日子里,是大哥的母亲安然郡主罩着大家,如今大哥成年了,沈家和柴家就差不多是由大哥罩着。十岁的沈萃,不甘落后,也想要做个有用的人。家里家外的事情,只要是力所能及的,她都会很努力的去做,很努力的为那些真正疼爱、呵护自己的亲人去付出!

祖母跟明珠郡主的事情,告诉她一个极其深刻的道理:人与人之间相处,贵在互相尊重,互相爱护,互相为对方付出。否则的话,什么亲情和友情,甚至是爱情,都会有被挥霍殆尽的那一刻。

年方十岁的沈萃,比同龄人要成熟一些,懂事一些,睿智一些。透过她,沈旷仿佛看到了父亲口中讲述的,当年那个只有十岁的母亲……………在梨树屯的温泉谷,父亲遇上的母亲,十岁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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