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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潮声-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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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由自主的望望子欣,子欣的态度似乎有些不对,那份爽朗太近乎造作。随著她的眼光,子欣给了她狡狯的一瞥,好像在说:“你别瞒我,我什么都知道。”

她顿时绯红了脸,好像真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而被抓住了把柄。她甚至不敢再去看轫夫,整个晚上,她手足无措,神魂不定。吃饭的时候,她弄翻了酱油碟子,染污了衣服,当她仓促间预备避到内室去换衣服的时候,她接触了轫夫的眼光,那眼光里跳动的小火焰烧灼著她,使她心痛。她逃进房内,更换了衣服,又重新匀了脂粉,她延误了一大段时间,以平定自己沸腾的情绪,当她再走出来的时候,她以为自己已经很稳定了,但是,当轫夫的眼光和她轻轻一触,一切又是全盘的崩溃。客人终于走了,这段时间,真像比永恒还漫长,却又像比一刹那还短暂,当她和子欣站在门口送客。轫夫伸出手来,和子欣握了握手,说:“谢谢你,我永远不会忘记今天的宴会!”

子欣笑著,笑得神秘而令人不安。然后,轫夫把手伸给她,她迟疑的伸出手去。他给了她紧紧的一握,她下意识的觉得,她将永远被他这样握著的了。

“也谢谢你,你的盛情招待和其他的一切!”

他走了。她茫然若失,神魂如醉。

子欣拉了她一把,诡谲的笑著说:

“走都走远了,你也该进来了吧!”

她一惊,于是,她明白,子欣已经知道一切了,他原有猫般的嗅觉和感应。所有的事情不会逃过他的眼睛的。她不想解释,一来不知如何解释,二来不屑于解释。回进了卧房,她对镜卸装,慢慢的取下耳环,镜子里反映出子欣的脸,他仍然带著那诡谲的笑,好像他有什么得意的事似的。忽然间,她发现子欣是那样猥琐庸俗,而又卑劣!她诧异自己在十年前怎会看上了他?是的,觉悟是来得太晚了,撞进了网罟的鱼说:“早知道我不走这一条路!”潮声21/50

但是,它已经走进去了。

子欣站在她的身后,正从镜子里凝视她的眼睛。他把手放在她的肩膀上,她出于本能的退缩了一下,他狞笑了,握紧著她的肩膀说:“你别躲我,你躲不掉!”

这是真的,她知道。她永远只是一个脆弱得像个玻璃人似的小女孩,稍稍加重一点力量,她就会立即破碎。她从没有力量去反抗挣扎。两滴屈辱而又怅惘的泪水升进了她的眼眶,子欣嘿然冷笑了。“你心里能容纳多少秘密?”子欣说:“你见他第一眼的时候,你就向全世界宣布你的感情了,那晚和今晚,你表现得都像傻子!可是,你却美丽得出奇!原来,你眼睛里的光是从不为我而放的!”他扭转她的头,冷酷的吻她,一面欣赏从她眼中滚出的泪水。她阖上眼睛,木然若无所知。却一任泪泉迸放,畅流的泪洗不去屈辱,也带不来安慰。

一个鸡尾酒会上,她再度碰到了他。

人那么多,那么喧嚣杂乱。可是,当她和他的眼光一接触,所有的人都不存在了,这世界上只剩下了她和他。

她端著一杯酒,悄悄的避到阳台上,阳台上飘著几点细雨。斜风细雨,雾色苍茫,她凝视著台北市的点点灯光,神思恍惚。一个脚步声来到了她的身后,凭那全身忽然而起的紧张,她知道是谁来了。她没有回头,那人靠在栏杆上,也握著一个酒杯。“碰一下杯,好吗?”他问。

她回过头来,两人有一段长时间的痴痴凝视。然后她举起杯子,两人轻轻的碰了一下杯子。他说:

“祝福你!”“也祝福你!”她说。干了杯里的酒,他们并立在栏杆边上,望著雨夜里的城市。他说:“快走了。”“到那里?”她问,淡淡的,好像毫不关心。

“美国。”“去看你的太太?”“还有孩子。”她沉默了。又过了好一会儿,他说:

“我再去帮你倒一杯酒。”

他拿了酒过来,他们饮干了酒,这斟得满满的一杯,还不止是酒,还有许多其他东西:包括哀愁、怅惘、迷茫、和无奈。然后,他说:“我要先走一步了。”他真的转身走了。她继续凝视著黑夜,她知道他不会再走回来了,永远!他们只见过三次面,三个刹那加起来,变成一个永恒。人生,有的是算不通的算术。

她想起前人的词:“满斟绿醑留君住,莫匆匆归去!三分春色二分愁,更一分风雨。花开花谢,都来几许,且高歌休诉。不知来岁牡丹时,再相逢何处?”

“不知来岁牡丹时,再相逢何处?”她明白,她永不会和他再相逢了!永远不会!她只能再把他的影子,藏在心灵隐密的角落,然后像只牛似的,一再反刍著存积的哀愁,咀嚼那咀嚼不尽的余味。泪慢慢的滑下了面颊,和雨搅在一起。她苦笑了,终日,她写一些空中楼阁的小说,而她自己,却用生命在谱一首无题诗。夜深风寒,点点灯光在冷雨里闪烁,好像在嘲弄著什么。落魄

冬天的太阳,暖洋洋的照著大地。那些青草,迎著风摇头晃脑,伸懒腰,一点儿冬的气息都没有感觉出来,仍然自顾自欣然的茁长著。李梦真醒了,枕著头的手臂有些酸麻,他睁开眼睛,凝视著眼前一片开旷的绿,绿的草,绿的田野,和绿的树。一瞬间,他有点诧异,不知道自己正置身何处。但,马上他就想起来了,深呼吸了一下,他坐了起来,身子底下的草都压得瘪瘪的。“唔,郊外,真好。”他喃喃的自语,环顾著四周,又抬头看看身旁那棵高大的树,树叶稀稀疏疏的散布著,太阳从树叶的缝隙里钻进来。“冬天,原野还是绿色的,这是亚热带的特色。”他想,背脊靠在树上,手环抱在胸前。注视著田里种的卷心菜,卷心菜一棵棵铺在地上,像一朵朵睡莲,也像一朵朵女人用的珠花。他揉揉眼睛,身上那件破破烂烂的旧西装被太阳晒得干干燥燥的,像一张被火烘焦了的纸,碰一碰都可能碎掉。

站起身来,他拍拍身上的土,这是下意识的举动,事实上,他那件衣服上有许多拍不掉的东西;油渍、汗渍,和说不出名堂的痕迹。“天蓝得真可爱,”他想,“不像冬天,倒像故乡的春天。”这是好兆头,他但愿就这样在阳光下站一辈子。阳光,这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想想看,有多久没有见阳光了?一年零西个月,唔,只是一眨眼的时间罢了。但,对他而言,与一百零四个世纪也没多大分别。在那污秽的、潮湿的、充满恶臭的房间里,和那一大群流氓关在一起,每天必须强迫的听阿土用那破锣嗓子嘶哑的唱:

“哇爱哇的妹妹呀,妹妹不爱哇!”

必须习惯那一连串惊人的下流咒骂声,必须随时看狱卒的脸色,必要时还必须卷卷袖子,露出两条瘦津津的胳膊,向一两个咆哮的,像野兽般的“难友”挥两下。至今,他还能感到肩窝上骨折般的疼痛,这是那个外号叫“虎仔”的小伙子的成绩,就那么轻轻的一下,他就必须在发霉的地上躺它两天两夜。反正,这些都过去了,台北的冬天是雨季,但他出狱却碰到这么好的一个大晴天,这不是好的预兆吗?但愿霉运从此而逝,但愿前面迎接他的都是阳光。不是吗?命运对人有厚有薄,而恶运却总跟著他!想想入狱那天吧,在那个小饭店喝得酩酊大醉的出来,歪歪倒倒的迈著步子,刚刚走进那条黑得没一点灯光的小巷子,一个穿汗衫的人对他撞了过来:

“取货吗?”那个人大概问了这么一句,他听都还没听清楚,一个小纸包就塞进了他的口袋里。他正站著发愣,还没想清是怎么回事,两个警员从巷子两头跑了过来,两管枪指著他,一副沉甸甸的手铐在他眼前乱晃。错就错在那两瓶高粱酒上,他不该对著那个警员的鼻子挥拳头,可是,他挥了,而且挥了起码十下二十下。然后,他被捕了,罪名是“酗酒、贩毒、拒捕”。该感谢刑警人员的明察,更该感谢那个穿汗衫的小家伙还有几分江湖义气,在刑警总队为李梦真立雪冤枉,总算贩毒的罪名取消了。可是,那个倒霉的警员挨了李梦真几下拳头,竟会不可思议的折断了鼻骨,他也加上了“殴打警员”的罪名。判决结果,是一年零四个月的徒刑。

一年零四个月,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反正是过去了。跨出了那黑暗潮湿的小房间,立即有这么好的阳光迎接他,他觉得这一年多的闷气似乎也扫光了。在狱中,他曾发过一万两千次誓,出狱后第一件事,就是好好的去喝它两杯。可是,这阳光太吸引他,他竟忘了喝酒,反而顺著脚步走到郊外来了。他又满足的深呼吸一下,四面张望了一番,伸伸懒腰,高声的念:“落魄江湖载酒行,楚腰纤细掌中轻,十年一觉

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

念完,才觉得这首诗与他的情况完全不符,落魄是够落魄了,却连“载酒行”都没有力量,更谈不上纤细的楚腰和青楼的薄幸名了!十五年前,他认为自己是个天才,十年前,他认为自己是个贫困而有大志的艺术家,五年前,他认为自己是个落魄者,现在他认为自己只是个倒楣蛋。

一阵风吹了过来,树叶飘落不少。他抬头看看,前面菜园后面,有一道红砖墙,从砖墙上看过去,可以隐隐约约望到里面漂亮而整齐的红瓦屋顶,显然是栋精致的小洋房。“假如我去敲门要口水喝,不知主人会不会慷慨施舍?”他想,用舌头舔舔干燥的嘴唇,确实很渴了。但,用手摸摸长久未剃的胡子之后,他打消了敲门的意思。“他们会把我当成疯人院里逃出来的疯子!”重新坐下去,靠在树干上,他闭上了眼睛,一片落叶打在他的鼻梁上,他没有动。树荫、落叶、田野,这景致模糊的带来了一个回忆,太久以前了。和这回忆一起存在的,还有个少女的影子,和那少女柔美的歌声:

“美丽的风铃草,碧蓝花朵美人娇,可爱的风铃草,临风艳舞清香袅,好像在向我调笑,有个人儿真正好!海水深,磐石牢,我们的爱情永不凋。”

嗯,歌声,少女,他还记得那少女曾在他耳边诉说她的梦,曾经把眼泪染在他的衬衫上,曾经以崇拜而骄傲的眼光望著他,曾经称他作天才,称他作大艺术家。“还好,她现在不在我面前!”他想著,对自己苦涩的微笑。

一阵狗吠声打断了他的思想,睁开眼睛,他看到一只雪白的小哈巴狗,正在他身前跑来跑去的狂吠,长毛的小尾巴拚命摆动,黑眼珠轻蔑而愤怒的望著他。脖子底下系著个小铃铛,和吠声同时响著清脆的叮当声。

“哈□!”他对那小狗招呼著,试著能使它友善一些。但那狗以一副不妥协的神态望著他,继续叫个不停。

“莉莉!回来,莉莉!”一阵清脆的童音传了过来,李梦真抬起头,看到红砖墙门口,跑出一个五、六岁的小女孩,正一面叫唤著,一面从田埂上跑了过来。

“莉莉!你又乱跑了!莉莉,回来!”

那只叫莉莉的小狗,充分表现了狗的天性,猛回头望望它的小主人,雀跃的向小主人那边跑了两三步,然后马上又回过身子来攻击前面的生人,攻击得比以前更激烈。

“莉莉,不要叫!不要叫!”

那小女孩跑到李梦真面前了,穿著一件大红的毛衣,和一条大红的绒裙子。头发扎著两个短短的小辫,有一对莹澈清明的大眼睛,和一张小巧的嘴。李梦真愣了一下,好美丽的一个女孩子!美得使人不能不注意,不能不怜爱,那对大眼睛多柔和,仿佛在什么地方见过。

小狗不再叫了,跑到它的小主人脚下去兜圈子,小女孩站在那儿,用那对美丽的大眼睛打量他,从他的头到他的脚。

“喂,你是谁?”她坦率的问,好奇的望著他那满是胡子的脸。“你是谁?”李梦真微笑的反问。

“我是小珍珍。”她说,仍然好奇的注视他。

“唔,小珍珍。”他无意识的重复了一句。潮声22/50

“你是谁?”小珍珍固执的问。

“我?”李梦真不知该怎么回答,有点失措。“我姓李。”

“是李叔叔?”她问,毫不认生的在他前面的草地上坐了下来,用手环抱著莉莉的脖子。

李叔叔!李梦真哑然的注视著这个小女孩,居然有人喊他李叔叔!他眨眨眼睛,完全不晓得该怎样对待这个小女孩,对孩子,他是毫无经验的。

“李叔叔,你是不是在生气?”小珍珍继续打量著他问。

“我?生气?”李梦真茫然的问。

“喏,你看,莉莉不认得你才会对你叫,它从不咬认得的人,下次你来了,它就不会咬你了!”小珍珍十分歉然的代她的小狗道歉。“哦。”李梦真说。“李叔叔,你在这里做什么?”

“我?”李梦真挑挑眉,“我在睡觉!”

“噢,睡觉!”小珍珍的眼睛张大了,有著欣羡的神情。“我也想在这里睡觉,可是妈妈不许,她说会受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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