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田仁医傻包子-第1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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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向莫邵兰,没两秒钟,李半夏就笑了。
是她刚才太粗心了,连这么明显的线索都没注意到。不过也是,他们毕竟是第一次见面,彼此也不太熟悉,一个大姑娘老盯着一个男人看可不是什么好玩的事。李半夏在古代呆得久了,也不得不入乡随俗,沾染了古代女子的习气。
“若是我没有猜错,莫当家最擅长的本事该是马术。”说到这儿,李半夏又灵机一动,“姐姐带莫当家过来,该不会是让他来教我马术吧?”
“啪啪啪!”洪瑛一连鼓了几下掌,“妹妹好聪明,猜得一点都不错。”
莫邵兰此时手上正拿着一根马鞭,身上也穿着一套蓝色的骑马装,脚上的马靴也是同色系的颜色。
看来,这位年轻的莫当家十分喜欢蓝色,这倒与他名字中的“兰”字相扣,只不过是同音不同字罢了。
“八当家可是我们山寨马术第一人,他五岁就学骑马,十二岁就能够在马上与敌人交手,大战上几百个回合。到了十五岁的时候,就连一些马上老将都不是他的对手了。还有,我的马术可也是八当家教的哦。这么说起来,八当家还是我的半个师父呢~~”
洪瑛说完笑盈盈地向八当家投过去一眼,莫邵兰却意外地躲开了。
李半夏注意到莫邵兰古怪的神色,眼里露出一抹疑惑。又看看身旁笑得好不欢快的洪瑛,不由想:姐姐这个人,管起门下来是一板一眼,又威严又有寨主的气势与风度。
与伯父相处,虽然是个孝顺的女儿,却也不会流露出过多的情绪。在她的心中,就好像时刻绷紧着一根弦,不让自己放松下来。或许是她肩头上的责任太重大了,又或许是江湖人无不生活在生死杀伐的压力之下,不可能像他们这些平头老百姓过得那么轻松。所以表面上姐姐在快意的笑着,心里也未必真的轻松。
但是在这位莫邵兰莫当家面前,似乎有些些的不一样。至于是哪里不一样,还是那句话,李半夏一时半会儿也说不上来。
比起姐姐,这位莫当家对姐姐的态度那可就更加的耐人寻味了。她现在好歹也算是个过来人,这方面,比起姐姐,她还是有点点的经验的,呵呵!
如果照着之前的打算,洪瑛将这位莫当家介绍给了李半夏,那现在这位莫当家脸上就不该是何种景象了——
不过洪瑛会不会介绍他,那恐怕是一个问题,一个很大的问题。
“昨儿个,你和我说你要学骑马,本来我是打算亲自教你的。但我这个人,自己骑骑还可以,要让我教人,我恐怕还真不会教。就是会教,也没有那个耐性,别到时候把妹妹从马上呼下来。”
“恰逢‘师父’过来与我商议事情,我一拍脑袋,哎呀我可真是笨啊,放着这么个现成的马术高手在这里不用,还在这儿苦恼。当即,我就把你想学骑马的事情说了,这不,我‘师父’老人家答应了,亲自过来教你。这么算来,妹妹,你不仅是我妹妹,也算是我的师妹了——”
李半夏笑了,看不出来,她这姐姐还蛮会开玩笑的。尤其是那一口一个“师父”,叫得多逗啊,莫邵兰笑看着难得搞怪的洪瑛,满眼的无奈。还冲李半夏摊了摊手,表示现在面前的这位,他也不认识是哪个。
笑够了也闹够了,几个人说正事。李半夏急着要下山,心里想什么也就直接与莫邵兰说了出来。
“莫当家,我虽知欲速则不达,怎奈现在急着赶路,你有什么好办法能让我迅速学会骑马吗?最好能够一两天就学会的,这样最好不过的了。当然,我也不指望能拥有莫当家和姐姐这样高超的马术,能够借个步让我赶路就行了。”
李半夏知道这有点强人所难,哪个马术师父也不敢夸海口,能够一两天就教会别人马术。但她在翼城已经停留两天了,过去这么多天,连十分之一的路程都没有走到,岂能不让李半夏心急?
莫邵兰听到李半夏的要求,不但没有笑话她白日做梦,连眉头都不曾皱一下。似乎这样的要求,对他再简单不过。不过相信在此之前,洪瑛也一定跟他提过,她想要在一两天里学会骑术。现如今,莫邵兰既然过来了,那应该就是有把握了。
莫邵兰还没出声,洪瑛先他开口了。
“妹妹,这个我替八当家应下来了,他没有问题。”这个对于其他马术师父来说,可能是个巨大的挑战。但莫邵兰不是别人,他是马上长大的少年,马背上就像是他的家一样。
“真的?!”虽然早就猜到了,但是李半夏乍听此言还是很高兴。“如此,就要麻烦八当家了。”
“好说。”莫邵兰有礼地点点头,对李半夏虽然很和善,却始终有一抹淡淡的疏离。别人的问题,他也是简捷的回应,只有洪瑛在说话的时候,他才难得的多说上几句。
“既如此,那事不宜迟,八当家要是方便的话,我们现在就开始可好?”
“莫某也正有此意。”莫邵兰说着,就伸出一只手,对李半夏道了个“请”字。
李半夏临迈步之前,转回头,对站在身后的洪瑛道:“姐姐是否与我俩一同前往?”
不管这俩人是怎么个心思,在李半夏的心里头,是直接把这俩人划一对去了。
只不过看洪瑛那个样子,怕是她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吧?
196 那些年,我们一起骑马的日子
196 那些年,我们一起骑马的日子
“姐姐是否与我俩一同前往?”
洪瑛看看李半夏,又看看正侧头等着她开口的莫邵兰,想了想,还是摇摇头。“这个我看还是算了,有八当家照应,妹妹必当无碍,也不劳我挂心。我寨里还有不少的事儿等着我去处理,我就先过去了。”
说完,洪瑛又对李半夏嘱咐道:“妹妹,你虽急于学成,可骑马的时候也别太过心急。心急了可能会受伤,知道吗?”
“嗯,姐姐放心,我记住了。”
“学完了就过来陪我吃午饭,我让厨子准备好吃的,我也好问问你学得怎么样。”
“好啊。”李半夏轻快地回答。
洪瑛嘱咐完举步便走,走了几步想想还是停了下来。对仍然侧着头忘了转回来的莫邵兰道:“那个……八当家,你教我妹妹骑马的时候要多当点心,她细皮嫩肉的,没有武功底子,我说……你要悠着点儿,知道吗?别拿那会儿教我骑马的那一套用在我妹妹身上,我皮糙肉厚,受得住折腾。我妹妹可不一样,听到了??——”
说完也不等莫邵兰答应,挥挥手,“终于”潇洒地走了。
李半夏却有点哭笑不得,这个姐姐,把她当个弱女子也就罢了,没必要一遍遍说着自己皮糙肉厚吧?哪个大姑娘家,成天说自己皮糙肉厚的——
李半夏正要走,却发现莫邵兰愣在原地,陷在自己思绪里的样子。不由怔了怔,也没出声,就等在旁边,对着这边瞧。
莫邵兰脑子里还在想着洪瑛回去之前说的话——
…………
“别拿那会儿教我骑马的那一套用在我妹妹身上,我皮糙肉厚。受得住折腾。”
…………
他想到了七年前,那个时候他随着爹爹上了山,投靠了三山十二寨。
初到陌生之地,没什么朋友,加上他本人就是一个习惯了沉默的人,所以给人感觉总有点像个装老成又一板一眼的小老头。
他爹爹以前是看马厩的,替一个最喜爱马的王孙之家管理马匹,在马厩外看马一看就是几十年。对于马的了解,他绝对不输于这世上的任何一个人。
在爹爹的耳濡目染之下,他从小就与马儿呆在一起。马儿就是他最好的朋友。也可以说,是唯一的朋友。
马儿是最忠实的,它永远不会忘了它的朋友。它虽然不会说话。然而,你只要动一动它的缰绳,它就会明白你的意思,带你去你想要去的任何一个地方。
一次,一个打扮得很富贵很美丽的女子来到了马厩。听管家老王说她是少爷指腹为婚的未婚妻。她的爹爹在都城也是做大官的,再过不久,她就会嫁到府上来。
公子虽生在爱马之家,本人却是极不喜马,如果可以,大概他这一辈子都不想进马厩。这种在他眼里又脏又乱又臭的地方。
但那个女子是将门之后。照管家老王的话说,她身上有将门虎子的遗风。到了未来的婆家,自然得好好地向婆家人展现一番。也不至于让未来婆家的人将她小瞧了去。
她本不想骑马,但深宅大户的,里面各色人都有。经不住两句明里暗里的怂恿或“恭维”,也就进退不得了。
她挑了最烈也最稀罕的一匹马,追风。这匹马。即使是擅长马术的老手也不敢轻易上马,更遑论能将它驯服。
聪明的人或者说真正的识马之人。在为别人展示的时候绝对不会挑上这样一匹马。也是那个有心人,存心让她难堪,随手一指就给那位小姐指了这匹马,而那位小姐也不疑有诈,不顾爹爹的劝告,二话不说就上去了。
结果,那位小姐从马上摔了下来,到底是大小姐脾气,那会儿也顾不得什么教养了,大叫大闹着让人把那匹害她摔倒的该死的马给宰了,她晚上要吃烧牛肉。
爹爹爱马,尤其爱这匹追风。自从追风到来后,爹爹几乎将一大半的时间都花在追风身上。
对于一个爱马的人来说,要一匹马的命,不啻于要了他们自己的命。
爹爹跪在那个小姐面前,恳求着她放过这匹无辜的马儿。那小姐不理会爹爹的请求,还将爹爹给毒打了一顿。
这府上的主人,虽是个爱马之人,却也不会为了一匹马而逆了那位小姐的意。更何况,最爱马的那位老主人早在几年前就去世了,新的当家人早已不如他的父亲那般,对这些马儿一片挚诚。
爹爹心知想要让这些人放过那匹桀骜不驯的马儿,已是不可能。关键时刻,居然骑上那匹马背,穿过众人,朝马场外冲了出去——
凭着一身精湛的马术,再加上烈马追风又最善于奔跑,爹爹在大山里绕了一天两夜,终于摆脱了那些家丁的搜捕。
那位小姐和王孙之家有很强的势力,对于爹爹这种无视他们尊贵身份的行为,表示很生气。誓要将爹爹追回来,好一解心头之恨。
爹爹为了躲避他们的追捕,能安心过日子,便带着他逃到了三山十二寨。蒙老寨主收留,他们总算有个安身立命之所。
爹爹还是做起了他的老行当,继续帮山寨看马厩。而他,也因为从小练就的一身精湛的马术,而得到了不少的头魁和荣誉。
也正因为此,爹爹去后,他才得以在三山十二寨有了一席之地,甚至老寨主还将他的女儿交给我,让我教她学习马术。
那个时候的小姐,就像是一个长满了刺的刺猬,看到谁都忍不住刺伤一下。后来他才知道,小姐一直都在恨着老寨主,只要是他要她做的事,她都会和他唱反调。
小姐很难教,那个时候,他宁愿教一只猪骑马,都不愿教小姐。她不想学骑马,他还懒得教呢。
但是,老寨主对他和他爹有恩,他要他做的事,就是千难万难他也会去做。
于是,他想了一个法子,他用了一个激将法。说她之所以不愿学骑马,是因为她害怕马,是因为她深知自己根本就驾驭不了马。小姐是个好强的人,这些年当了寨主后,性子缓和了些。怕是她现在都不记得了,七年前的她,有多好强多好斗!他的话让她气炸了,并且与他打赌说,一个月内她的马上功夫一定会强过他,将他给彻底地比下去。
接下来的一个月里,小姐不要命地学习马术,有的时候即使骨头酸得在床上爬不起来,也挣扎着爬上了马背。
每次上马背,总要瞪他一眼,似乎在告诉他,她之所以这么痛苦,都是因为他害的。
起初,他浑然不在意她瞪过来的目光。只要她开始学骑马,他就完成了老寨主的嘱咐,其他的他也就无所谓了。她是恨他是讨厌他,这些都与他没有半文钱的关系。
他一直以为是这样,也认为理应是这样。然而,却在一日日的相处中,看到她疲惫依然倔强的面容,他的心中竟然会悄悄升起一抹不忍。还有她透亮的眼神,如刺猬一样逢人就扎的敏感,以及她身上的一切,他都开始慢慢关心、慢慢在意起来。
甚至在一个月后,与她的马术比赛,他鬼使神差地放慢了速度,输给她一筹。
那个时候,她看到阳光下她得意洋洋挑衅的笑容,他没有一丝怒气,反而在暗暗地高兴。
因为他从见到她的第一天起,还没有见到过她笑时的样子——
马赛中,他故意输给她的事情,她还是知道了。她很生气,认为他这是看不起她,在羞辱她,这比打败她还要让她难受。好胜心强的小姐,绝对容忍不了别人故意失败——
小姐有大半年的时间都没有理过他。
也就是这一次,他开始了解到一件事:一个女人若真的和你记起仇来,那真的是一件很不好玩的事情。不但不好玩,而且还很吃不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