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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章

肥田仁医傻包子-第1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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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喜欢这样的娘,也不想看到娘这个样子。所以他跑了进去,用点燃的蜡烛烧着了帷帐,然后看着火势慢慢蔓延。

他害怕了,火光迅速朝四周扯了过去。他站在房子中间,只觉得自己快要被那张扬的大火给吞噬。

一双大手袭来,将他抱了出去,还没等他站稳,一个巴掌扇来,将他扇倒在地上。就在那一刻,他看到爹因为愤怒近乎狰狞的眼神。

他失神地望着那座在大火中的牵华楼,久久不曾移动。爹不动,旁人也不敢动,他不知道何时被娘从地上抱了起来。只知道娘望着那栋被火烧得快要倒塌的牵华楼,满眼都是痛快的笑意。

笑得,满脸是泪——

一直到那栋小楼倒塌。成为一片焦土,爹都没有离开。他站在那儿一动不动,身体就跟钉了钉子一样,不知如何移动,也不知往哪儿移动。

就好像。他烧毁的不是一栋小楼,而是他的青春、他的心血,还有他全部的生命和心魂——

小小的赵晨宗从未看见过他爹这个样子,在他的眼里,爹虽然严厉,却也是慈祥的。只要他不犯错。爹还是跟娘一样,很疼他的。

爹会抱着他,满院子的跑着、跳着。心情好的时候。爹还会让他爬上他的背,扯他的头发,摸他刚刚才长起来的胡茬。

然而,自那以后,爹再也没有抱过他。

他一直在想。爹的心里,其实是在怪着他的。

父母永远都不会恨自己的儿女。这句话,在爹的身上,就未必适用。至少,赵晨宗是这么认为的。

从那件事后,不知怎么的,他和爹的关系就生疏了不少。他对他,多了一层害怕,少了一份亲昵。变化是如此的猝不及防而又自然,自然得就跟两个人事先约好似的,父子之间,何时就变成了这样?

过去,赵晨宗还会偶尔想一想这个问题。但你需得承认,时间真的是一种很可怕的东西,它可以让一个人变得连自己都不认识自己。

极少数的深夜,赵晨宗还会想起自己小时候,想起他烧掉的牵华楼。也许当初他没有那样做,许多事情或许就跟现在完全不一样。

但他总是很快的就忘掉了这个问题,因为这些问题现在对他都已经不重要了,他只知道自己一日是赵家的大少爷,那他就拥有他想要的一切,这些就够了。

这见鬼的人生,想那么多干嘛,还是及时行乐的好,他赵晨宗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才不会为了那劳什子的过去黯然伤神。

老头子对他好也罢,对他不好也罢,都改变不了他是赵家大少爷的事实。他只要巩固好自己的地位,就没有人能把他怎么样。

他已经长大了,已经不是过去那个没有爹就不能活、活不好的人了。他要让他知道,即便他对他不好,他也可以比谁都活得更快乐、更自在。没有人管着,自己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这样的生活岂不是更自在?

一开始或许尚是有意识的扮演一个纨绔子的角色,但是他或许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当一个人把一张面具戴久了,到最后连他自己都不想摘下面具、忘记摘下面具了。

如果现在有人去跟赵晨宗说,让他摘下纨绔子的面具,那他一定会觉得很可笑。因为他已经与那张面具融为了一体,他确确实实就是一个纨绔子,没有半点值得同情的地方。

过多的说辞,不过是为他自己辩解罢了。

这一生,他做过许许多多的糊涂事。他从不记得自己做过一件什么好事,啊!算是有一件,他记得那还是在他很小的时候,娘带着他上街,一个老乞婆拿着破碗向他和娘走了过来。

她的手黑漆漆的,他怕那老乞婆弄脏了他的衣服,他最怕的就是脏了,便随手扔给那个老乞婆一锭银子。那老乞婆跪在他面前,感激涕零,还说他小小年纪心肠就这么好,将来一定会有福报。

那件事他一直记得,或许这是他二十多年的生命里唯一做过的一件好事,又或许那是唯一一个人,希望他以后有福报。

呵呵!如果那老乞婆知道他给她银子,不是因为他好心,而是他怕她那双脏水,她会怎么想?

他赵晨宗,生来就是一个坏人,坏得连骨头都是黑的了,怎么洗都洗不白了。而他,也没想过洗白,坏就坏吧,反正他这辈子恐怕就这样了。吃喝享乐,还专门干些缺德阴损的事儿,让爹娘失望,让别人耻笑,他活着恐怕也就这点作用了。

今日那叫啥刘西山的穷小子,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打他,说他欺负了他妹妹?

老实说,他欺负的人还真不少,虽然当时大多都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看中他是赵家大少爷这个身份,想巴上他的女人还真不少。

但他最讨厌的就是这样的女人了,他赵晨宗虽然喜欢女人,家里也有几个长得标致的妾侍,却不是什么样的女人都往家里带。

或许每一个男人,哪怕这个男人是个坏男人,内心都有一个奇怪的情结。希望自己的结发妻子能够与众不同一点,坏人不应该奢侈别人的真心,因为他自己就没什么真心,但他就还想着,至少要娶一个不是奔着他钱来的女人。

他不喜欢老头老是把自己当成皇上的口气,他是他的儿子,不是他的下人,更不是他的奴才。

没错,他是很怕他,但是骨子里又十分的想要反抗,反抗这种他厌恶到极点的父子关系。更应该说,是那种无奈的相处模式。

所以,只要是老头看中的儿媳妇儿,他都不喜欢,也不会娶她们。与其说这是一种叛逆,倒不如说这是一种无声的抗议。

这也是为何,直到现在,他都没有娶妻。

至于刘西山的妹妹,不好意思,他真的不知道是哪一个。姓刘的姑娘,呵呵!他和许多姑娘都有关系,但别说她们的名字了,连她们的长相都不记得了。也许,她们曾经在他耳边说过自己的名字,但这些对他重要吗?

他的脑子,不是拿来记这些东西的。

再说了,以后都不会再见,又没什么关系,记得她们的名字干嘛?

就像许多人说的,在这方面,吃亏的是她们女人,又不是他,他怕什么?

若勉强说有哪个是不一样的,赵晨宗狠狠地想了想,认真地想了想,脑子里还真蹦出一个人来。

那个女人叫什么名字他是真忘了,只记得那天娘让他到庙里去还愿,说是之前他跟人打架,闹到了县衙门,家里花了一番大力气才把他从里面捞出来。

这过程中,娘因为担心,就到白马寺去拜菩萨。还说这次他要是能逃过一劫,三个月后就到庙里来还愿,送上一千两香油钱。

庙里那个苦地方,吃饭都是吃斋的,赵晨宗当然不愿意来。

但这是娘叫的,若说赵暮山是他害怕的人,因为害怕所以听他的话,那么他娘程氏,则是他由心地在乎与亲近的人了。这个家,那么多人,只有娘对他是最真心的,这一点毋庸置疑。

他赵晨宗也不是那么不识好歹的人,谁对他好,他就对谁加倍的好。谁要是对他不好,那他一百倍一千倍的对那人不好。看谁好得过谁?又看谁能更加过分、更加心狠!

更何况,程氏还是他娘。他再坏,再糊涂,也知道老娘生了他、养了他,没有爹娘就没有他赵晨宗。

娘叫他去,那他就去吧,后来想想,当时他还是不去的好——

228 不堪的内幕

228 不堪的内幕

娘让他到庙里还愿,为了显示诚意,还要求他必须亲自过去。

真是麻烦!

但他自问还是一个很听话的儿子,去就去吧,当即叫几个随从收拾好行囊,陪他一块儿上山。

听说那白马寺路途还有点远,又都是山路,不可能骑马或者坐车,只得靠两只脚走路。

走走也好,就当是到野外踏青了。好在听说那白马寺的风景还不错,尤其是白马寺后面的那个树林,这树林可清幽得很,而且颇有来历。

树林的不远处,就是一片小溪,小溪的尽头,是一块绝壁。

相传一百年前,天下第一剑客龙秋风与武当的枯木道人在这里展开了一天一夜的激战,最后龙秋风以一招风卷流云大败武当的枯木道人,更将自己的宝剑插在了树林背后的那块绝壁之上。

到现在,游客们还能在那块绝壁之上看到昔日他们留下的剑痕,瞻仰天下第一剑客和枯木道人的风采。

赵晨宗之前就听好武的友人提过那个地方,这次去还愿,可以趁机去看看。

想到这儿,赵晨宗也没有多么反感要走这一遭的。虽然他打心眼里,根本就不相信有什么神明。

就像他一次醉酒之后大声嚷嚷地一句话:若这个世界上真的有神明,像他这样的坏蛋,早就该被雷给劈死了,他这会儿还不好好活着呢麽?

所以说,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这才是正理!

出发的时候,让随从备上了好酒好菜,他可没兴趣陪一帮秃驴吃斋。这些事他当然不会给娘看见。娘最信菩萨,要知道他对菩萨这般不敬,没准得狠狠说他一顿。他倒不是怕娘说他,只是不想为了这么一点事让娘不高兴。娘为了爹的事,这些日子正心烦,没必要他再给她招烦。

临出门的时候,娘特意送出门,对他千叮咛万嘱咐,最菩萨要敬重,要虔诚。他胡乱地答应了。

这会儿想想。如果娘知道他那天没有虔诚地拜菩萨,反而还做出了那样的事情,她会不会当场就给他吐出一口血来——

呵呵!果然。他真的不是一个好东西!

他敢保证,娘充其量就相信他在菩萨前沾点荤腥,喝喝小酒,却绝不会相信他还敢对女人来强的。

他自己也没想到,他虽然有过不少的女人。但他却从不会勉强她们。他刚刚所说的,若有点与众不同的,那么就在这里。原因正是因为这个,唯一的一次,不是那个女人自愿的。

这种事,单是听听就觉得很恶心。但他是赵晨宗啊。他是一个坏蛋,这种事情他说起来就跟今天上哪儿吃饭一样的习惯、一样的自然。

赶了一上午的路,和几个碰着的年轻姑娘调了会儿情。看到她们通红着脸,他大笑着上山了。

到了白马寺,什么拜神之类的,他还真做不来。他赵大少爷,才不会对着一樽无生命的佛像跪拜呢。让他弯下这个腿,再磕几个响头。他不乐意!

这东西,本来就是信则有,不信则无。信者,看到他这个样子,肯定会上来教训他一番,很有可能还会指着他的鼻子大骂,说菩萨会惩罚他的。而不信者,自然就会对他的做法见怪不怪了。

他没阻止别人去信菩萨,但别人也休想来管他。在老方丈有些不淡定的目光中,他扔下香油钱,头都没回一下就跑了。

一路打听之下,带着随从来到了相传是一百年前龙秋风与枯木道人大战的地方,他今日要在这里好好游玩一番!

走了一会儿,这附近的景致看着着实不错,但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晌午也到了,走了一上午,肚子早就饿得叽里咕噜在叫了。吩咐随从备好吃的,他席地而坐,一手执着酒壶,一手夹着菜,大吃大喝起来。

这情形要是看在别人眼里,定会说他们一句放浪形骸,毫无形状。不过他倒觉得,这样吃酒还真不错。吹着风,欣赏着美景,喝着小酒,真是痛快!

唯一美中不足的,要是这个时候有个小美人要给他捏捏酸疼的腰和大腿,那滋味就更美了。

一人喝不过瘾,让那帮随从都坐下来,陪他喝上个几杯,助助兴。若是平时,这些人是下人,没有那个资格和他一桌喝酒。今日是在野外,连张桌子都没有,他就不跟他们讲这些规矩了。

几人喝酒,就是比一个人痛快。你一杯,我一杯,喝得倒也欢畅。到最后,看酒水不多了,就给他一人喝了。正当他打算乘着酒兴来游个湖的时候,小三子告诉他:“少爷,你喝醉了,这儿没有湖,只有一弯小溪。别说上面飘只船了,就是个酒壶都载不住~~”

“那你去给少爷我叫个姑娘,少爷困了,我要她抱着我睡~~”

他从小就有一种头痛症,很罕见的怪症,看了许多大夫都不见好,后来他也就放弃了。

好在,这种头痛症发作得并不频密。只是每次醉酒,他就会头痛。小时候,每当他头痛的时候,娘就喜欢抱着他入睡。

他喜欢枕在娘大腿上的那种感觉,很温暖、很有安全感。他一面入睡,一面听娘给自己哼着家乡的民谣,不知不觉就睡了过去,而忘记了头痛。

后来,他渐渐地长大了,可不好意思再让娘抱着他了。他也曾想过枕在其她女人的腿上入睡,但无一例外的,都没有他想要的那种安心的感觉。

只是习惯性地,每次醉酒后的头痛,他都嚷嚷着要叫姑娘。如果说,他逛青楼,叫来许多姑娘,更多时候什么都没做,就是让她们抱着他睡上一觉,别人会不会怀疑……额,他的能力?

“少爷,这深山野外的,哪来的姑娘?”

“废话那么多干什么,叫你去你就去!”

“少爷,这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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