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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橙色年华-青春爱情阴谋-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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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牧师的女儿泡上了。” 
  “哪一个山鸡?” 
  “就是陈小春啊,电影《古惑仔》里的!” 
  小旺财于是就问我:“为什么叫山鸡啊,起一个动物的名字?” 
  我疑惑地望了他一眼说:“你脑袋里装进屎了,他爱叫山鸡谁知道啊,你为什么叫小旺财啊?” 
  他就不再说话了,仍旧缝他的袜子。 
  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里描写说: 
  《圣经》所说的那种飓风变成了猛烈的龙卷风,扬起了尘土和垃圾,团团围住了马孔多。为了避免把时间花在他所熟悉的事情上,奥雷连诺·布恩蒂亚赶紧把羊皮纸手稿翻过十一页,开始破译和他本人有关的几首诗,就像望着一面会讲话的镜子似的,他预见到了自己的命运,他又跳过了几页羊皮纸手稿,竭力想往前弄清楚自己的死亡日期和死亡情况。可是还没有译到最后一行,他就明白自己已经不能跨出房间一步了,因为按照羊皮纸手稿的预言,就在奥雷连诺·布恩蒂亚译完羊皮纸手稿的最后瞬间,马孔多这个镜子似的(或者蜃景似的)城镇,将被飓风从地面上一扫而光,将从人们的记忆中彻底抹掉,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 
  我看这本书最大的收获只有两个字:头疼。我可以对故事的情节发生兴趣,但是我不再对结尾感冒,我认为那会让我变得更加憔悴与不安,我不愿意看到更加凄凉的结尾,因此我希望自己与周围的人包括小旺财都是有完美结局的人,我们不需要也经受不起百年孤独。 
  类似这样的例子太多了,为什么事情的结局最后会偏重于悲剧化?在阿来的《尘埃落定》里,我最不希望的就是看到二少爷的死,好像是共产党杀死了傻子一样。于是后来我就看小说的结尾,拿过一本书先翻它的屁股,免得最后流不必要的眼泪,于是就发现了《毕业那天我们一起失恋》,当最终两只手牵在一块儿的时候,那是一种好幸福的感觉。 
  我就质疑:我与谁最后结合啊?我与谁毕业那天一起失恋? 
  4 
  树林里静静的,暗淡的光线正好迎合了我的需要。 
  我静静地读爸爸的信。我亲爱的孩子: 
  我在给你写这封信的时候你的妈妈已经睡着了,她还戴着你上年春节时买给她的土黄色的围巾,她在睡觉前还说我你到明天打个电话就可以了,还写什么信啊!是啊,你爷爷以前就教给我写信的习惯,现在工作轻快多了,我想不应该将这件事情忽略了,就是要勤于练笔。 
  你小子是不是又在外边玩女孩子了?以前你莫叔叔讲你不老实我就什么都知道了。咱们家族的孩子我知道,你是一个比爸爸的感情生活丰富的人。我不想就这种事情再说你,我知道你已经长大了,有自己的事情去做,但是你应该把握分寸,你上次说你已经决定与周可冰在一起了,我不敢怀疑你的每一个决定,因为现在什么事情都是不能预测的,尤其对于感情,你说是吗?你说是就是我亲生的孩子,你说不是肯定不是我的孩子。 
  现在你妈妈睡得很香,你一定看不出白天,就在今天上午我们刚吵过了一架,这是家常便饭了,你也知道的,有时间你应该与你妈妈好好地谈一下,就像现在爸爸对你的真诚一样。我想起了六岁时候的你,大家说你是一个傻瓜,因为你直到三岁才开始说话,我不相信邻居所说的话,我相信你会是一个非常杰出的人才,果不其然,后来你凭借自己的实力叫了我一声“爸爸”,你的魅力还真是大啊,叫得爸爸的泪水怎么也没有止住。那时你六岁啊,还是天真得要命的样子啊,你向我要一毛钱,我就给了你一块,你说不要就只要一毛钱,我现在想起来还是奇怪,为什么你只要一毛啊?有时间回信的话跟我讲讲这件事情。 
  你长大了。 
  我就准备与你谈论感情的事情,你也许知道了爸爸妈妈婚姻生活的不幸,也许到现在你妈妈对我是一种爱了,但是当初,我真的不敢肯定。你外婆对我抱着深厚的希望我却最终没有让她如愿,于是我就与你妈妈注定过一辈子平凡人的生活。平凡有什么不好啊?任何人都要睡觉吧,睡觉就是一种最朴实的平凡。女人的事情就随她而去吧。我知道你现在已经能够适应我对你讲“女人”这个字眼,是吧?爸爸太了解你了,你长得又不差,从小就有一帮女孩子围着你转来转去的,那时爸爸就看出来了,你以后有两种人生的结局:要么是与心爱的女人结婚,要么就一辈子找不到人生的归宿。怎么选择,其实都把握在你自己的手里。我以前是一个不懂感情的人,所以我就娶了你妈妈,但是当我老了,可以参透爱情的秘诀时,你已经上大学了。现在我什么都明白了,于是就将我的心得告诉你,希望你能够领悟到其中爸爸对你的关心。就是因为我是一个世间普通的人,所以我的婚姻不属于我对你讲的两种结局,我的结局是第三种,就是与自己不是很爱的人生活在了一起,但是现在,我已经是很爱你妈妈了,这是真的,我的孩子。   
  撞开生活的大门(6)   
  我没有见过可冰真人的样子,当然更无法来评价她,但是我知道,只要一个女孩子肯与你一块儿吃苦,只要她肯给你洗衣服,那就可以了,毕竟,现在这样的女孩子不多了,都是矫情得很。以前你说过与周可冰在一块儿很痛苦,甚至忍受不了她对你的执着与迷信,我可以理解,你妈妈不就是这样吗?她会洗衣服时将从我口袋里拣出来的纸条在阳光晴朗的放大镜下慢慢地钻研,女人啊,就是这样,千万不要与她们较真。 
  现在已经是深夜了,十二点的钟声刚刚敲响,我想我应该止笔了,以后的事情爸爸与你再聊,现在我已经很困了,所以决定要睡觉。记得缺钱时打电话,我现在手机一天都不关机,就是因为你已经长大了,可能随时会寻求我的帮助。抽时间回信吧,爸爸等着。你注意身体,其余的话就不多讲了,你什么都知道。 
  你的父亲 
  2004年10月10日树林的上空有小鸟在唧唧喳喳地叫。 
  将信笺装进白色的已经有点发黄的信封。 
  闭上眼睛。 
  想想爸爸。 
  我的脑袋里面突然感觉有小鸟在叫,也是唧唧喳喳的样子。 
  打开书包。 
  将信封装进里面的夹层。 
  点上一支“红金龙”。 
  默默地抽。 
  我突然注意到信封的平凡里夹杂着异样的东西,于是又将它抽出来。 
  黄白色的封皮上印刷着一大段蝇头小字,大标题是“世纪百年作品系列”,下面是正文的内容,这是一个有奖征集答案的邮件印刷系列,是鼓励大家阅读文学名著的。 
  段落的内容是这样的:在俄罗斯的偏远角落里,有一个小小的乡村坟场,它几乎像我们所有的墓地一样景色凄凉。坟场周围的沟里长满了荒草,灰不溜秋的木制十字架东倒西斜,在一度油漆过的盖顶下逐渐腐烂。所有盖墓的石板都经挪动过,仿佛有谁从下面将它顶开了似的。两三株光秃秃的树木洒下一点可怜的阴影。羊群自由自在地在坟上奔跑……但其中的一个墓迄今未被人触动,未被家畜践踏,只有鸟儿栖息在那里对着夕照歌唱,它周围有铁栅,墓侧各种了一棵小枞树。叶夫根尼·巴扎罗夫便安葬在这墓中。常有两个弱不禁风的老人从不远的小村子里来此探望。他们是对夫妻,相互搀扶着,拖着沉重的步子,慢慢走近铁栅,然后跪倒在地,久久地、痛苦地哭泣,并且久久地、仔细地望着盖住他们儿子的哑口无言的石板。两个老人交换几句简短的话语,拭去石板上的尘土,理了理枞树的枝梢,再又伏地祈祷。他们丢不下这块土地,他们觉得,在这里离他们的儿子近些,关于儿子的回忆更清晰……难道他们的祈祷、他们洒下的泪水是没有结果的吗?难道爱,神圣的、真挚的爱并非万能?哦,不!掩埋在墓中的不管是颗多么热烈的、有罪的、抗争的心,墓上的鲜花依然用它纯洁无瑕的眼睛向我们悠闲地张望,它们不只是向我们述说“冷漠”的大自然有它伟大的安宁,它们还谈及永远的和解和那无穷尽的生命……这是哪里的句子啊? 
  我只是觉得有一些熟悉,却一时想不起来,只知道是一部俄国作品。 
  唉! 
  我惊叹于自己的记忆力已经不可以了,现在我的脑袋隐隐地作痛,而且肚子也已经在抗议了。 
  拾起我的一切东西。 
  与孤单的灵魂走出昏暗的树林。 
  骑上单车。 
  向食堂进军。 
  当热腾腾的米饭与油淋茄子端上桌子之后,我猛然记起了那段文章的出处。叶夫根尼·巴扎罗夫,重新在我的记忆里被唤起的名字啊,现在终于变得熟悉。 
  我终于记起了,是俄国作家屠格涅夫的《父与子》!从此就一发不可收拾地喜欢上了这本书。 
  于是米饭与可口的饭菜终于难以下咽,脑子里都是树林里断断续续的影子。 
  那里,有天空上的小鸟在唧唧喳喳地鸣叫。 
  5 
  经过两次考试与谈话,我的部门里进来了15个2004级的新干事,现在我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了,忙碌的学生会工作终于可以有人给我分忧了。 
  说实话,有时我对搞那么多的活动,什么联谊啊,野炊啊,没觉得有什么意义,但也没有什么非议,我都大三快玩了半年了,眼看就是春节来临的日子了,我才不愁混呢。 
  以前的时候,咖喱也是一个什么“旅游协会”的会长,后来不干了。我问他:“怎么了?都已经熬到老大的位置了,怎么又退下来了?” 
  咖喱仰天一声长啸,之后就说:“你不知道,现在学校里社团活动几乎都形同虚设了,每次策划活动都要报校领导批准,没有一点自主权。我简直就是一个傀儡,要知道即便申请下来了,也要大家交经费,可是一说到掏钱,大家就熄火了。”   
  撞开生活的大门(7)   
  我呢,没有办法,由于是领导任命,我不得不继续做咖喱口里的“傀儡”。 
  日子啊,就在我在茅厕里拉屎的时光里从我的屁股下面溜进坑里去了,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朱自清的《匆匆》式的语言,但我知道,时光被我浪费了许多,于是生命也在每日不间断的教室里消逝。 
  于小蒙走进我的视野里是在晚上的谈话,我没有料到自己以后会与这个女孩子结成“莫逆之交”! 
  那天晚上办公室轮我值班,我准备顺便将新一期的刊物稿子改好。 
  砰,砰! 
  有人轻轻地敲了两下门。 
  “进来!”我说道。 
  门开了! 
  “你是痞子吧?”进来的是一个十分漂亮的女孩子,她一下子就进入了我的视线。我于是隐隐记得她叫于小蒙。 
  “主任,我是来找你沟通;接受你指导工作的!”她说。 
  “我知道!” 
  “我叫于小蒙!”她一点也不羞赧,很大方的样子。 
  “我知道!” 
  “哦!”她于是就在我前面的椅子上坐了下来,扫她一眼我就将她的穿着记住了。 
  于小蒙穿着非常前卫的衣服,里面是一件粉红色的极度低胸的衬衣,外面披了一件短短的牛仔外套,像一个蝗虫头部的鞍子。下身是一条短短的黑色皮裙,黑红色的高脚靴子裹着白嫩的小腿,她没有穿类似裤袜的东西,但是白色的刚刚露出靴子边缘的短袜十分的醒目,很养眼。 
  其实她的长发更加养眼。 
  我说:“你的穿着挺有品位的,我想你一定不是小地方来的!” 
  于小蒙笑了,她说:“我的老家在青岛,初中时搬到海南,现在的家在厦门,看!我现在不是来到武汉了,呵呵!” 
  “你的经历就是复杂啊,怎么样,刚进大学还适应吗?前几天的军训你们可是受苦了,我看你保养得不错啊!” 
  “呵呵,你啊,可真是会说啊,我压根就没有参加军训!”她说。 
  “为什么不参加?”我说。 
  于小蒙并不会隐瞒,坦白得有点像叶子的个性,她指着自己的胸口讲:“我有先天性心脏病!” 
  我的钢笔突然掉到了地上,而且要命的是墨水溅到了于小蒙的靴子上了。 
  我赶忙从抽屉里抽出面纸要将墨水擦干净。 
  “呵呵,帅哥,不用了,我自己来吧!”于小蒙讲完就将纸张拿了过去,自己蹲下身子低头擦起来。 
  我低头看的时候突然吓了一跳,我看到了她戴的乳罩,在她低头擦拭墨水的时候,她的胸脯就在我的眼睛面前裸露出来,我的神经一下子不能自主了。于小蒙的低胸开领衬衣里面的乳罩是洁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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