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到深处即为诗-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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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监狱出来的时候,骆宾王的头发已经花白了。度日如年的煎熬和无休止的精神折磨使他老的速度加快了。骆宾王出狱后,继续直面惨淡的人生,似乎他的悲惨之路没有止境。
骆宾王重获自由后,唐朝发生了一件大事。
唐高宗李治一命呜呼。中宗李显即位,但武则天已柄政多时,不愿意释去攥在手里的权柄,因此大开杀戒,任用武氏族人充当爪牙打手,谁反对武则天,谁就得死。
武则天从一个美女变成了青面獠牙的恶魔,她一方面大肆诛杀李唐宗室和元老勋臣,另一方面重用武氏宗族和自己的心腹,同时大开告密之风。因此天下人心惶惶,到处都笼罩着一派恐怖气氛。
骆宾王目睹了武则天的残忍,满怀着一腔愤慨和拯救天下的责任感南下扬州去也。
在扬州,开国功勋徐茂功的孙子徐敬业已经扛起了反抗武则天的义旗,老骆决定加入讨伐武则天的行列中。他耻于同武则天合作,他从心底瞧不起这个女人。
骆宾王,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站到了这个世界上最有权势、而且心狠手辣杀人如麻的女人的对立面。
他凭什么?只凭一股子蛮力吗?非也,骆宾王虽文弱但有智慧,更令人战栗的是他的笔杆子。他发誓要用自己的笔,杀死那个女魔头。
未去扬州之前,骆宾王在易水之滨送别友人。
天下形势不容乐观。各地反抗武则天的战火汹涌澎湃。骆宾王义不容辞。在送别友人之际,忽想起史书上荆轲刺秦王的一段故事。
战国末年,燕太子丹为了挽救国家免于丧亡,派刺客荆轲入秦刺杀秦王嬴政。临行时,“太子及宾客知其事者,皆白衣冠以送之。至易水之上,既祖,取道,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为变徵之声,士皆垂泪涕泣。又前而为歌曰:‘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复为羽声慷慨,士皆瞋目,发尽上指冠。于是荆轲就车而去,终已不顾。”
骆宾王悲情涌起,豪气盈胸。遂吟出此诗:
此地别燕丹,
壮士发冲冠。
昔时人已没,
今日水犹寒。
寥寥十六个字,千载之下犹闻悲声。
英雄荆轲虽然已化作历史的烟尘,但英风壮采的事迹却凛凛如生。那份豪气,那份悲慨,那份壮烈,那份无畏,那份士为知己者死的气度,让人心潮澎湃。英雄胆略,诞生胸际,自己也要向英雄荆轲一样,壮士发愤,义无反顾。
一见易水寒声,至今日犹闻呜咽。怀古苍凉,劲气直达,高格也。俞陛云在《诗境浅说》中如此形容。
骆宾王以荆轲故事抒怀咏志,一种誓死不与武则天共存的态度,一种推翻武则天统治,匡复“李唐”的决心,一种舍身报国,万死不辞的豪迈,一种赴汤蹈火,为自己的信念执着以赴的热情,洋溢而出。
诗人面对易水汤汤的水流,悲泪零落。前途未卜,英雄上路。生死殊难预料,然而这信念,这壮志,这豪情,这悲愤,却不可以不以死相酬。
到了扬州,骆宾王豪情万丈,面对眼前一起戮力勤王的军士,他感觉自己不再只为自己而活了,他还肩负着拯救苍生道义的重任。
他的笔不光是用来写一些无关痛痒的诗词的,而是一杆用来战斗的枪,它有锐利的锋芒,他要用尽浑身的力量进行投掷,一举必将荼毒生灵的武后击毙。
他的头脑里浮现出一幅战争的图景,他正拿着如椽巨笔,恶狠狠的向武则天刺去。一篇令人胸胆酣张的战斗檄文一蹴而就:
……
鸣呼!霍子孟之不作,朱虚侯之已亡。燕啄皇孙,知汉祚之将尽。龙漦帝后,识夏庭之遽衰。
……
南连百越,北尽三河;铁骑成群,玉轴相接。海陵红粟,仓储之积靡穷;江浦黄旗,匡复之功何远!班声动而北风起,剑气冲而南斗平。喑呜则山岳崩颓,叱吒则风云变色。以此制敌,何敌不摧?以此图功,何功不克?
……
一抔之土未干,六尺之孤何托?倘能转祸为福,送往事居,共立勤王之勋,无废大君之命,凡诸爵赏,同指山河。若其眷恋穷城,徘徊歧路,坐昧先几之兆,必贻后至之诛。请看今日之域中,竟是谁家之天下!
好一篇令人豪气陡增的雄文!
这则虽短但大气磅礴的檄文,有如长虹贯日,慑人心魄。字字句句直刺武则天的要害。而且效果非常好,不到旬日间,前来归附的士兵有十万多人,听这个数字也觉得够吓人。
很快,这篇檄文就传遍天下,也传到了被骆宾王形容为“女魔头”和“老妖精”的武则天耳中。
据说,武则天并不发怒而是带着欣赏的兴致来读这篇文章。读到“一抔之土未干,六尺之孤何托”时,她怫然作色说:“如此人才不用,真是宰相的过失。”读完之后又反复赞叹,说:“骆宾王的文章固然了不起,但徐敬业的武功却未必匹配得上。”
看来,武则天对于徐敬业的起兵是不以为然的,小泥鳅能在大海里扬波吗?
果然不出武则天所料,徐敬业很快就不行了。徐敬业虽然奋力迎战,也取得了几次胜利,但最后终因力量悬殊而失败,前后历时仅三个月。
至于兵败后骆宾王的下落,至今仍然是个谜。
大概有三种说法:被杀说,逃亡说和投江说,每个说法似乎都证据不足。但骆宾王逃亡的说法流传最广。
根据《唐才子传》中的说法,骆宾王最终看透尘世,成了一个游方的僧人。如果真的是这样,那应该是个可喜的结局。
骆宾王完成了从老骆向老僧的转变,这不仅仅是身份的转换,更是心境的转换。相信骆宾王在新的境界里,一定能够安享一段平和的时光,而那是他最缺乏的。
3、王勃:生如夏花
城阙辅三秦,风烟望五津。
与君离别意,同是宦游人。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
——王勃*《送杜少府之任蜀州》
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
生命如此短暂,生命之河却如此广袤。一叶扁舟,荡浮于江上,撞到厄运的暗礁,霎时间天崩岸裂,诗人和那些清浊激荡的诗歌一同灰飞烟灭。
一切都是宿命。
看过夏花吗?美得让人窒息。在南风中摇曳身姿,曼妙而华丽。临近秋天的一场风雨,却将繁华尽收。花瓣零落,花香飘散。灿烂和死亡如此贴近,连准备的时间都不给予。
事实就是如此。命运准备了难以计数的意外,稍不经心,就被掷于无法腾挪的漩涡。回首人世的繁华和盛景,一切如在手际,却万难企及。梦已飘远,人生难再。
王勃在惊心动魄的一刹那,诗魂逐逝波而去。
当死的那一刻,王勃的心里除了惊悸,前尘往事亦浮现眼前。仿佛连帧的影像,急遽的几秒钟内,二十七年的光景匆匆掠过。有快乐有忧伤。痛彻骨髓。
紧接着,窒息的感觉袭来,身体如重铅一样下滑,直到大海的深渊。
那里是故事的终结。也是历史的开始。
海水的咸涩难掩风流。
虽然只有短短的二十七年,但对于质感的生命已经足够。
这样的跌宕起伏,有的人一辈子也不会经历。他曾经高立在枝头,炫耀自己的绚美;曾经迎着孤傲的南风,超拔的起舞,将自己的身影印在青天碧水;曾经临水自照,对着自己的清影,唏嘘流连。
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
宿命使然。性格使然。如果求一份自省,或许是因为太过绚丽多姿了。天妒英才,有时是一句玩笑语,更多的时候却是无可逆违的谶言。
王勃不幸被谶言锁定。他尽情的舞蹈,只为接近那生命不堪承受的结局。
泪水被滔滔的海水吞灭,悲声也湮没于喑呜的潮音,王勃的诗魂化作大海的精灵,跳跃在浪花尖头,向着寥廓的夜空招手。
快来,倾听诗人的心声……
王勃的家世背景让人羡慕。他的祖父是隋末大儒王通,被后世赞为“文中子”。他的叔祖王绩是初唐的大诗人,“相顾无相识,长歌怀采薇”,既诗且隐的生涯,让后人仰怀其风流。出身在这样的家庭,王勃从小就颇著诗名。
与他齐名的杨炯在《王勃集序》中说:“九岁读颜氏《汉书》,撰《指瑕》十卷。十岁包综六经,成乎期月,悬然天得,自符音训。时师百年之学,旬日兼之,昔人千载之机,立谈可见。”
不仅聪颖,而且灵慧。
十四岁的时候,王勃来到长安,便干诸侯。
当着右宰相刘祥道的面侃侃而谈。“所以慷慨于君侯者,有气存乎心耳”。刘祥道叹为神童,向高宗举荐。十四岁的少年,尚是流连街头,荒于嬉戏的年龄,到了朝堂之上,面对万乘之君,竟然毫无惧色。高宗赏识其气宇非凡,特授朝散郎之职。
那是一个清散的职位,但对于一个中学生年龄的人来说,已属意外中的意外。
生命中的第一个意外竟然来得如此迅急。如果考虑到诗人年仅廿七的生命旅程,十四岁似乎已经划过了半生,朝着终点逼近。
看似尚早的东西,对于王勃来说,已经太迟了。
王勃负有凌云之志。受到高宗的赏识,让他向着梦想走近一步。
十四岁的朝散郎,闲居长安。
公务是什么东西,王勃从未着意。何况案牍劳累身形,扼杀灵感,这种自我戕害的事情,不做也罢。他的叔祖王绩,终日沉醉于酒坛,公务不过是买酒的工具。王勃深有乃祖遗风,拘囿自己的事情,一概莫为。
读书之余饮酒。饮酒之余读书。时光遂在书香酒醇中悄然而逝。
仲春之日。细微的东风吹得杏花抖动,花落如雨。王勃处于微醉的状态,半躺在杏花浓荫里,捧读一卷古书。忽然门外嘈杂。一队衣着华锦的人进来,后面跟着一个面目清瘦的王公子弟。
权贵的气息逼人而来,冲淡了杏花的香味。这会是一种什么征兆呢?不管后人作何感想,对于正想振翅远翔的王勃来说,无异于如履青云。
来者乃是高宗的儿子沛王李贤。也是武则天的亲生儿子。若干年后,武则天为了得逞自己的女皇之梦,派人将一杯毒药送到沛王贬居的蜀地,不惜将自己的亲生毒死。
庆幸的是,王勃没有成为这场政治灾难的殉难者,他因为一个小小的过失,提早离开了沛王。
沛王对心怀大志的王勃推崇备至,征为府上修撰,大概类似于书记、秘书之类的侍从人员,但由于得到沛王的信任,实际上是沛王的高级顾问。
高宗时,已有盛世之兆。宗室子弟颇有斗鸡之风。诸王纷纷豢养雉鸡,搏斗取乐。王勃日夜从游,目睹沛王往往乘兴而来,败兴而归,多被英王取笑。王勃看不过去,就写了一篇《檄英王鸡》。沛王因之大快其意,英王则大为光火,深怀怨愤。
英王略施小计,向高宗献上这篇奇文。高宗看后大怒,檄文者,用于征伐招讨之事,为仇家或敌对者而作,怎可用于手足之间,殊不得体!
王勃为自己的一时之快付出代价。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他恃才而作的一篇玩笑檄文,竟使他避免了一场劫难。要不然,武则天赐死李贤之际,才高名重的王勃也难逃魔掌。
生命中第二次意外的降临,令王勃莫可奈何。一次小小的试飞就此夭折。
梦想照进现实,现实扼杀梦想。赶出沛王府的王勃,怅然若失。走在长安的通衢,漫天土灰的颜色。深一脚,浅一脚。不知酒醉何处,也不知归程何处。前路迷惘。
寂寞增加了时间的长度。落魄则增加生命的宽度。当王勃流落长安街头,百无聊赖之际,一封来自蜀地的信,使他的眼前出现一抹生机的绿色。
杨炯招他赴蜀。杨炯是和他齐名的诗人。王勃失意之时,杨炯跟一干风雅之士正在蜀地游山逛水,不亦乐乎。
王勃欣然而往,借以摆脱颓唐的心情和尴尬的境遇。
蜀地的逍遥时光经不起消遣。快乐轻浮而短暂,痛苦深刻而长随。
王勃虽沉醉于蜀地的奇山秀水,可心里总有不甘。壮志不曾泯灭,雄心未曾丧失。现在虽是弃置之身,闲处江湖,心中却向着长安的方向,幻想着有朝一日能够重新振作。
度过几年的漫游生活,王勃趁着科选的机会再次来到久违的长安。时有虢州司法凌季友者,是王勃的故旧知交,因为虢州盛产草药,王勃又熟谙药理,凌季友就为王勃谋得一个虢州参军的职位。
参军的职位卑微可怜,王勃志比鲲鹏,怎么瞧得起如此角色?就像一只羽翼渐丰的凤凰落到一个充满草药味的鸡窝里,英雄没有用武之地。
于是效法先祖,终日以酒浇愁解闷。
美酒终难浇掉心中块垒,醒来后痛苦的感觉依旧袭来。
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王勃的才华,足以经世济时,何故沦为小吏?愈思愈想,酒入愁肠,泪湿青衫。
这种愁苦麻醉的日子侵蚀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