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拉磨小说网 > 武侠仙侠电子书 > 天涯ol >

第17章

天涯ol-第17章

小说: 天涯ol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到的段逸!他跳下马,走到段逸的面前,眼光却打量着在段逸身边的青年人,只见他面色白净,斯斯文文中却又带着一种高高在上的威严气质,显然不是寻常人。 “这位李公子就是你们要护送的人,你只要把他送到蜀都就可以了,那里有人会接应你们。” “好的。”秦风也不多问:“段大叔,你也和我们一起去嘛?”他话音刚落,蜜糖儿突然跳了过来:“喂,你见到我爹爹了嘛?我爹爹去哪里了?” 段逸朝她一笑:“你是说夜修罗吧,哈哈,大概也快到蜀都了,你们去蜀都,自然就会见到你们想见的人。”段逸的目光在辛冥脸上一转,目光停留在辛冥脖子上带着的一块玉佩上,那玉佩呈一束火苗的形状,段逸眼神若有所思,朝辛冥说道:“原来是幽国的王子,哈哈,想不到你也来这里凑热闹了,那大伙就一起到白帝城碰面吧。那有好大一场热闹瞧。” 辛冥心里一跳,心道:“他怎么知道我这火佩是我幽国王室的秘密信符?连欧阳龙也不知道这个秘密。”原来幽国王室的继承人,一生下来以后,就带上火佩,只是除了老国王之外,甚至连王后都不知道,都道是幽国王室用来为王子祈福保平安的一个吉祥物罢了。 “小兄弟,白帝城见。”说完段逸飘然而去。秦风安排柱子和张大成张小成兄弟把李公子夹在中间,走在队伍的正中。张大成兄弟俩武艺高强,善于近身格斗,万一路上遇到什么事情,保护这个李公子应该是没什么问题。 那个李公子脸上总是带着阴郁的表情,似乎完全没在意秦风对他的安排。那些粗豪骄傲的漠鹰军自然也不会主动搭理他,自管自的说说笑笑,打发着翻山越岭的枯燥时光。 四五天后,秦风的这队人马已经快走出秦岭古道,再翻两座山,就到兴元府。按照事先的安排,他们这支队伍不能惊动兴元府的守将,要从一条偏僻的山岭绕过兴元府。然后就进入蜀都的地界。这一路上虽然都是荒山野岭,但也遇到几伙零星的匪徒,只是那些匪徒看见秦风这群如狼似虎的人马,仅仅打个照面,就立刻望风而逃。 秦风看看天色,喊道:“兄弟们,加把劲,过了这个隘口,咱们就安营休息。”话音刚落,前方纷乱的马蹄声隐约响起。秦风面色一凝,柱子和韩少田不等他吩咐,一声呼哨,整支队伍箭上弦,刀出鞘,凝视着前方越来越近的一队人马。 大旗迎风飘扬,上面写着一个大大的“严”字。这支队伍在距离秦风前方十丈距离外停住,领队的统领骑在马上,傲慢地打量着秦风这群人:“你们是哪里的山民,这般成群结队,想闹事不成?不知道这里是严大人的地盘吗?” 秦风抱拳行礼,沉声说道:“在下是从剑门逃难过来的猎户。”他边说边在用眼睛估算一下,这支军队大约有五百多人,装备不怎么精良。看来是支地方上统领的私家军。秦风心里暗暗思忖:段大叔说如今汉国各地的统领态度暧昧,在幽漠国联军和朝廷之间游离不定,让我们尽量避开这些地方统领,不知道这些人马是得到了什么风声,故意拦截,还是只是无意遇到?他想到这里,用眼睛示意身侧的韩少田,右手在腰间做了个手势。 那领队的统领名叫严阑,是兴元府府尹秦复权本族中的子侄辈。他今天到此巡山,无意中在山头上看见了秦风这支人马,就赶来查看。严阑听完秦风话后,翻了翻白眼:“原来是群猎户,怎么,要来我们兴元府打猎?那要先交税才行!不然兴元府的猎物都被你们打光了,这里的猎户怎么办?快点,每个人一两银子,没银子,就给我统统抓走关上几天。” 他这话一说,秦风面上一冷,眼里的杀气弥漫上来,而他身后的那些汉子们有些已经开口骂了出来:“他奶奶的,这官府也太黑了。” 严阑大怒,拔出腰间的长剑:“在严大人的地盘上,你们竟然还敢如此嚣张?你们给我听着,乖乖地下马,你们的马现在被征用了,哼哼,快把银子拿出来,否则,老子把你们都抓去做苦工,哼,老子怀疑你们是幽国的奸细,想抓你们就是一句话!” “真是放肆,竟然,竟然这样欺压百姓,你们,你们心里还有朝廷,还有王法没有?”那个李公子坐在马上,冲出队伍,指着严阑大声喝问,浑身不停地颤抖,显得极为气愤。 “哈哈,哈哈,什么是朝廷?什么是王法?告诉你们,在这里,严大人就是朝廷,就是王法。识相点,放下刀箭,乖乖地跟着我走,不然,嘿嘿,老子就把你们当匪徒统统杀了。”严阑说完,他身后的将士催动马匹,向秦风这里围聚上来。 秦风嘴里呼哨一声,“驭风”出鞘,指向严阑,只听得利箭破空声响起,一支长箭正射向严阑的坐骑。那坐骑一声长嘶,吃痛狂奔出去,严阑猝不及防,哎呀一声,摔倒在地上,后面的骑兵急忙勒住坐骑,以防踩到严阑,整个军队乱成了一团。 辛冥纵声长笑,蜜糖儿则拍着手边笑边叫道:“哎,狗吃屎,狗吃屎。”随即放马冲进那些个乱成一团的士兵砍杀起来。 秦风这面的人马分成左右两翼,向严阑军队两侧冲去,而张大成兄弟则护着李公子随着右翼军的外侧冲出去。秦风带着十几个士兵给张大成兄弟断后,护着李公子冲到了外围以后,他朝李公子手里塞了一把刀:“你自己保护好自己。大成兄弟会护送你平安到蜀都。”那李公子呆住了:“你,你还要回去?” “他奶奶的,我秦风当然要回去,我怎么能扔下兄弟自己逃走?老子不是靠逃来保命,要活下去,只能先杀光所有的敌人!”秦风的目光比刀还锋利。 张大成目中含泪:“秦大哥,我们不走,我们和你一起杀回去。兄弟们死也要死在一块。” “他妈的,连我的命令也不听了?你们快带李公子走!”说完,秦风一声大喝,举起那把大刀,十几个亲兵拥着他,扬鞭催马掉头冲了回去。 张大成抹了一把眼泪,拥着发呆的李公子往前奔去。严阑的兵士没有提防从队伍的侧后翼居然有人冲杀了回来,一阵纷乱中,只见秦风长刀过处,血肉横飞,他满脸满身溅满了鲜血,可是双眼却平静的如同是在闲庭信步。 这支养尊处优惯了的士兵哪里见过这般惨烈的气势。漠鹰军的每一个人,都是从血海里面锤炼出来的,地方上统领的亲兵,既没有他们必死的勇气,更没有那种血性。而队伍的将领严阑死伤不明,群龙无首的状况下这些兵士越战越溃,随后发一声喊,整个队伍四散逃去。 几十个兄弟,全都活着,受伤的几个也都是轻伤。一众兄弟簇拥着秦风,扬尘而去。 当李公子看到秦风的人马追赶上来的时候,他看向秦风的目光变了许多。而张大成则咧开嘴大笑:“我知道秦大哥肯定能带着弟兄们回来。” 那些个回来的漠鹰军经过一场鏖战,即使身上带伤,却依然兴致勃勃地笑骂着: “他奶奶的,什么兵嘛,这么不经杀啊。” “哈哈,还不如突厥人的一半呢。” “我刀子才拔出来,那些个兵立刻就不嚣张了,我看他们跑的比兔子还要快。” …… 一行人马直奔到一个荒郊野岭上,站在那里放眼望去,周围十里的动静都在视野之中。察觉到并没有什么追兵过来,众人才放下心,准备歇息。李公子跳下马,看着秦风和辛冥正在安排巡逻的人,蜜糖儿已经自顾自的睡觉去了,他只觉得自己全身都脱了力一般,往地上一躺,就睡了过去。这一睡,再醒来就是第二天的中午了。 只见蓝天如洗,红日高悬,四周的树木草丛一片新绿,溪水边处处有桃花绽放。鸟鸣声声,流水淙淙,却更加衬的这里幽静异常。 此情此景,让昨天的血腥搏杀恍如隔世,仿佛那只是一场噩梦而已。李公子有气无力地呻吟了两下:“有吃的吗?” 秦风翻出马鞍边挂着的干粮袋,找到几块面饼干肉,扔给李公子。李公子就着旁边的溪水,大吃起来。他只觉得此时手里的面饼和干肉,简直胜过了世上的任何山珍海味。他津津有味地吃完,甚至连掉在草地上的饼渣都捡起来吃了。 此时韩少田和柱子正围着秦风,不知道在聊什么,发出阵阵笑声。只听得韩少田说道:“秦大哥,我看咱们只要不怕死,敢玩命,没什么打不赢的仗。秦大哥说的对,只有先杀光所有的敌人,咱们才有机会活下去。” “当年我师父给我说,两军相逢勇者胜,这么多年来的仗打下来,我越琢磨这句话,越觉得有道理。不过他妈的,玩命也要玩的有水平,不怕死,不等于就能随便去送死,你们都给我记住了。你们的命就是我的命,谁要是不把自己的命当命看,就是跟老子过不去。” 那些士兵都相拥着大笑起来,李公子坐在旁边看着他们,只觉得自己的眼泪止不住的在脸颊上滑落。张小成回头看见李公子站在那里,跑上去给了他一拳:“奶奶的,男子汉大丈夫,流血不流泪。李大哥,你看上去就象个读书人,嘿嘿,我们这些当兵的,可没你这么斯文。”这几天张小成贴身保护李公子,他少年心性,活泼好动,和李公子说话也随便起来。 秦风皱了皱眉头:“小成。”秦风虽然不知道李公子的身份,但是他知道此人必然是非富即贵的人物。不过秦风对权贵豪门并没有好感,这些人,哪怕是懦夫无能之辈,只是靠着出身就让天下百姓去供养他们,甚至为了他们的私利去拼命流血,这个世道,为什么会是这样? 明明是民众用自己血汗供养着朝廷,可是朝廷却偏偏说是他们赐给民众了一切。没有人天生就该被人奴役。秦风的脑海里面又响起了师父的话语。 张小成则朝李公子做了个鬼脸,随后转过身,欢呼一声,脱下衣服一个猛子扎进溪水里。其余的兵士也争先恐后地跳进溪水里面,让流水把自己身上的血腥气都带走。秦风走到一边,坐下来,拔出腰间的驭风长刀,慢慢地擦拭着雪亮的刀身。辛冥躺在草地上,嘴里嚼着一根草茎,眼睛看着远方天空飘过的白云,蜜糖儿的目光则追随着秦风,眼光甜蜜中却带着一丝忧伤。 春日的溪水还带着寒意,不过此时,天地间的生命充满了勃勃生机,这点寒意又算的了什么呢? 
第十八章 天涯思君终难见
       还有一百多里地的路程就要到蜀都了,这天晚上秦风安排大家在一处河谷边宿营的时候,辛冥悄悄地走了,他骑着他的白马悄悄离开,只给秦风留了一张纸条,约好去蜀都找秦风。 清晨时分,辛冥已经骑着白马,走在蜀都郊外的一条路上。眼前明媚的景色,却无法让他的心情轻松起来。他脚下的路并不是很宽阔,甚至不平整。但是路两边郁郁葱葱的树木,在这春日的阳光下,却充满着生命的活力。在路的远方,树林逐渐稀疏下去,露出一大片蓝色的湖水。天青色的山脉环绕着湖水,隔着湖面氤氲的雾气,起伏的群山显得更加美丽神秘。在山脚下,湖水前,树林后,隐隐露出些楼壁檐角。看得出,那里有一座气派的宅邸。 看到那宅邸,辛冥忽然浑身发抖,脸上的肌肉微微扭曲起来,更加显得面容丑陋不堪。他忽然从怀里掏出一块布帕,蒙住了自己的脸,只露出一双眼睛。他用脚轻轻一踢,跨下的白马一声长嘶,脚步放慢了许多,马蹄上似乎都沾满了晨露和花香。 蒙上面孔,辛冥似乎放松了许多,他拍拍白马的头,喃喃自语道:“马兄啊马兄,这一路辛苦你了。这倚剑阁的酒是蜀中一绝。咱们怎么想个法子去弄点庄子里的好酒来喝喝呢。” 忽然路边传来噗哧笑声,接着清脆的声音响起:“你的马儿会帮你骗人家的酒喝吗?”辛冥抬眼看去,一个十八九岁的少女正坐在树上。她穿着葱绿色的薄衫,脚上套着双小蛮靴,一边用脚拨弄着树叶,一边看着辛冥。少女俏脸上带着笑意,乌溜溜的眼睛就好像浸润在水中的黑宝石。 辛冥看到少女眼睛的时候,拳头不由自主地攥紧了,只是那少女却对此浑然不觉,跟他说完话以后,又抬头向远方望去了。而白马停下脚步不肯前行,只顾探头去吃那路边的青草。 “你躲在树上干什么?”辛冥好不容易让自己的语气变得轻松一点。他一点一点松开自己的手掌,生怕被那少女发现。 葱绿色衫儿少女笑容中忽然带上一抹忧愁,就好像晴空里飘来一片乌云,她的肤色在绿叶绿衫的映衬下,就像桃花的花瓣匀染在牛奶里。她的声音变得有些低沉:“我在这里等人,我等了好久,可是那个人一直都没来。” “哦?既然没有,那你就不要等了啊,你真傻,为什么还要等呢?也许那个人早就把你忘了。”辛冥的口吻有些恶毒。 “不会的,他一定回来的,他不会骗我的。”少女的神情很坚定,甩了甩头上的小辫子。只是看着辛冥的目光中带上了一丝疑惑,“没是什么人,干嘛管我的事情?” “我才懒得管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