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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流氓学弟-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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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她,为了继续让她过平静的日子,他跟身为美国FBI 高级长官的二哥谈好了条件,他答应乖乖的出国留学进修音乐,直到拿到音乐博士学位,二哥则保她平安无事。

八年的日子很漫长,若不是他夜以继日的拚命用功,一再地跳级,为的就是想要早一点见到她,否则,二十五岁的他根本不可能这么快拿到博士学位。

差一点,就差那么一点……

如果他可以再早一步回来,她也不会遇见高浩生了。

八年来,他对她的生活了若指掌,二哥为了让他可以专心读书,每半个月便会汇整一份关于她的报告寄给他,可惜……似乎还是迟了。

她说,她爱高浩生,她要嫁给高浩生。

一字一句轰隆隆地在他耳畔响着,逼得他快抓狂了。

「安德烈先生,我有证人喔。」

女记者的一句话,成功的唤住了默轩的脚步。

他挑挑眉,好奇地等着她继续,「说下去,什么证人?」

「那个学妹啊,你舍命保护的学妹,为了救她,你得罪了黑帮而被追杀,才会在一夜之间被紧急送到法国。她一直很感激你,也很想见你,我们报社已经为你找到她了,而且她也来了。」

「学长……」一道怯怯的声音在女记者身后响起,然后一张小小的脸露了出来。

现场镁光灯再度一阵乱闪……

杜曼平从来没想过自己会在电视上看见这张脸,而人家称他安德烈先生,不是默轩。

「天啊!那不是默轩吗?他竟然是那个享誉全世界的天才钢琴家安德烈?有没有搞错啊……」看见电视现场直播画画的劲爆内容,林馨云下巴差点没掉下来,连刚塞进嘴里的洋芋片都忘了嚼。

什么黑帮?什么避风头?什么学妹?天啊天啊天啊!是在写连续剧吗?真的是太夸张了……

「曼平!你看见没有?」

「看见了。」

「听见没有啊?」

「听见了。」

「所以说,当年默轩之所以突然消失,是为了保护这个女人而被黑帮追杀,才会一夜之间离开台湾,难怪了,连一声再见也没说,就这样消失了,全都是因为这个女人……不过不对啊,他当时被留级念高一,哪来的学妹啊?」林馨云一脸疑惑。

「是他的同班同学,因为默轩的年纪比他们大,所以他们有些人喊他学长。」杜曼平幽幽的说。

那个女孩她见过,就在默轩的家里,她永远也忘下了,因为那个女孩当时身上穿的是默轩的衬衫,而默轩才刚洗完澡。

这样暧昧的情况,默轩从来没解释过,她也没问,而当天晚上,默轩还在山上吻了她……

那个学妹的脸,交迭在默轩与她之间的记忆当中,像根鱼刺梗在喉咙,有些疼,却怎么也拔不出来。

「哇,他们两个抱在一起了!」林馨云用手指着电视萤光幕,「那个风流鬼!见女人就抱!他究竟把女人当什么啊?你看看他心疼那个女人的样于,还温柔的帮她擦眼泪耶,真是花心的家伙!曼平!你到底看见没有?你不生气吗?他那样玩弄你的感情!」

「他没有玩弄我。」这字眼,真的很让人生气。

「可是他吻了妳——」

「那不代表什么。」她从来就下以为他吻她是因为他爱她,这两者之间根本就不能画上等号,不是吗?

「你在说什么啊?曼平,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开放了?」林馨云一脸不可思议,「他不爱你还吻你,你竟然就乖乖让他吻,还帮他说话?你是怎么了?你没看见他对那个学妹那么温柔体贴吗?他们八年前铁定也有过一段,所以说他根本是脚踏两条船——」

「别说了,我想回去了。」杜曼平神情落寞。早知道今天就不该跑到林馨云住的地方来,这样就不会看见电视上的默轩了。

那个被媒体记者及镁光灯包围住的默轩,那个冷漠而不苟言笑、对镁光灯及记者毫不理会也毫不在意的默轩……不,应该说是安德烈,他跟她根本就是两个不同世界的人。

天才纲琴家……

难怪了,当年校长会紧张兮兮的捧着他的手,像在呵护什么珍宝似的。

呵,原来,他的双手当真是个宝。

他却拿来这么糟蹋,为了学妹拿它去跟人家打架……

他,真的很爱那个学妹吗?爱到差点为她丢了性命?不怪他了,不怪他八年前突然消失不见,他也是不得已的。

只是……

她的心呵,为什么越来越沉、越来越痛?

第九章

连续几天,电视、各大报章媒体全都是天才钢琴家安德烈与高中学妹重逢的浪漫报导,接着,又有几家媒体充分发挥狗仔精神,披露了几个大独家,每天刊登在商业和娱乐版的头条,把俊美却冷漠寡言的安德烈炒得比国际巨星还要热,也因为这样的炒作,这个本来只在上流社会流传的名字,变成了大街小巷人人都耳热能详的新闻人物。

大家都知道,这个在四岁便被封上天才儿童钢琴家美名的安德烈,一路平步青云,深受众人疼宠,大家对他期望甚深,却在十七岁那一年突然从建中休学,降级到较为偏远的私立阳日中学就读一年级,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又再度休学,被秘密送往巴黎,可究竟成绩优秀的安德烈为什么从建中转到阳日,还降级从一年级开始读起,却是个谜。

不过,这一点不重要,重要的是,那年在阳日,安德烈为了一个学妹而差点送了一条命,这样的爱情真是教人感动呵,转眼八年过去,两人再度相逢,众所期盼的是才子佳人可以再次成双成对,成就美事一桩。

因此,狗仔队大肆跟监安德烈,像鬼魅般如影随形,女主角斐乐的身影一再地跃上报纸版面及电视萤光幕,所有媒体都巴不得可以拍到两人在一起的画面,可惜的是,一直到安德烈的钢琴演奏会当天,狗仔队部没再拍到两个人的亲密画面,而当事人也任媒体捕风捉影写个痛快,从不回应。

「让我出去跟他们说句话嘛,哪个经纪人像我这么好当的,每天只要在饭店里喝茶看报纸的啊?」杨一刚再也受下了,他要捍卫自己身为经纪人的权利。

「什么?」默轩懒洋洋的抬眉,嘲弄的一笑,「你觉得太闲的话,可以帮我把衣服拿去洗一洗,把乐谱拿到阳台上晒一晒,还有,晚上我要用的那架钢琴,记得要擦亮点——」

「上头不可以有一点灰尘,也不可以让你感觉到有人使用过它,对吧?」杨一刚自动自发的接话。身为经纪人,他怎么可能不知道默轩有这种怪癖呢,他没叫他把巴黎的钢琴给空运来台就阿弥陀佛了。

「嗯,知道就好。」默轩点点头,低头继续看书。

究竟什么书那么好看,看半天也没见他翻页?旷世巨著吗?所以一页要花十几二十分钟去读?

杨一刚皱眉,靠近些,再靠近些——

「厂又,你这个人,眞要把我气死!」突然,他气得一手抓过默轩的书,随手扔到地上。

「干什么?」默轩火气往上冒,冷冷的瞅着杨一刚,「你最好见鬼的有这么做的好理由,否则晚上的演奏会你就等着开天窗!」

「啧,我打扰了什么吗?」把他这个经纪人嫌得像是讨人厌的苍蝇似的,老是要他别吵,结果咧,他看什么书来着,简直气死他了!

「我在看书。」默轩抿唇。他不会是气到瞎掉了吧?

「看书?你书是倒着看的啊?老叫我别吵别吵,结果你的心思根本没在书上!你神游到哪儿去了?那个小学妹?你想要她,我去帮你找她来,我现在就去——」至少不必再看他这副阴阳怪气的样子。

就说他怪怪的,他偏不承认,可是又抓不到把柄,只好任由他去。现在好了吧,被他抓包了!

明明心里有事,却装作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真让他气得牙痒痒的。

「你尽管去,回来就甭想看见我了。」书被抢走了,默轩索性闭上眸子,懒洋洋的躺在躺椅上,「天气好热,请你把空调开大一些,我快被热死了。」啥?有人住在五星级饭店的总统级套房里还喊热的吗?找碴啊?还是故意转移话题?不然就是没事找事给他!

拜托,他是经纪人耶,又不是佣人!杨一刚看了他一眼,摸摸鼻子,还是乖乖的跑去调空调,看见上头显示的温度时,忍不住又嘀咕,「室内温度二十度耶,你还嫌热?开十五度把你冷死好了。」

默轩勾勾唇,懒得回他话,只是躺着,身子还是好热,整个脑袋也是热烘烘的,一片空白。

「我想独处,你出去吧。」

「你今天不练琴?」

眉都懒得抬一下,默轩自动把他的话当空气。

杨一刚毕竟还算有点了解他,耸耸肩,乖乖走人。

默轩的专线手机却在此时响了起来。

「我是默轩。」接起手机,默轩的声音还是懒洋洋的。

「你搞什么东西?让媒体把你的过去全抖出来了!」来电的人是默氏大家长,他的老爸默云汉。

「我什么也没说啊。」冤枉啊,可惜他现在没力气喊,眼皮疲惫地只想垂下来休息。

「没说不就等于默认?笨蛋!」

「好好好,你别生气,等一下我就出去跟记者说根本没有这回事,可以了吧?」

话筒那头沉吟了半晌,才道——

「那个学妹是怎么一回事?不是学姊吗?」虽然看了报纸又看了电视,远在美国的默云汉却有点进不了状况。

如果他的记忆力没有老化,当年被他拿来逼迫儿子回归正途的女孩是他的学姊,不是他的学妹啊。

「那不重要。」默轩的口气显得有些冰冷。「老爸,我晚上有表演,你不要吵我啦,被你一吵,我晚上弹琴的时候会打瞌睡喔。」

「你在睡觉?」正常人上台表演,通常会紧张得好几天睡下着觉,偏偏这小子例外。唉,反正这小子是天生的钢琴家,练不练琴不太重要,他那双手一碰到钢琴,就像被鬼附身似的,总能弹奏出优美动人的乐音。

「嗯,我要关机了。」

「知道了,好好表演,不要丢了我们默家的脸。」

这句话是老爸的口头禅,他跟四个儿子都是这么说的,所以他们这几个儿子也总会自动把它当成耳边风。

「知道啦,我们默家的脸可是镀金的,丢不得。」虽然他把它当耳边风,但,身为默氏家族的一分子,说话哄哄老爹是必要的功课,这是妈咪教的,从小就耳提面命着,要他们这几个儿子绝对不可以违背中国人的优良传统。

听到小儿子说的话,默云汉呵呵笑了,开心的挂上电话。

默轩闭上眼想睡,过去的点点滴滴却不断出现在他脑海中。

曾经以为,只要时间够久,一切都会忘得一乾二净。

曾经以为,只要不再见面,那份年少情怀就会淡去。

可,经过了八年,忘了吗?淡了吗?如果忘了、淡了,他不会看见她身边有了别的男人,便吃味地一见面就像头饿狼扑上去吻了她……

如果忘了、淡了,他就不会像个蠢蛋似的一再对她洗脑,说她爱的其实是他,不是高浩生……

他一直不愿意承认自己是爱她的,在她死心塌地的爱上他之前,他一个字也不会说。

偏偏,她说要嫁给高浩生、说她爱高浩生……难道八年前根本是他自作多情,她从没把他放在心上?

想着,心一痛,像被人狠狠刺了一刀般痛着。

默轩起身,心情烦乱的抓起床头的皮夹,离开了饭店。

饭店门外,阳光灿烂得令他目眩头晕,没注意到等候在一旁的记者及一堆摄影机。

而怪的是,那些守株待兔好几天的记者也没料到他会突然出现,等回过神时,默轩已伸手招了一辆计程车离开……

安德烈的这场现场演奏会,是杜曼平之前答应高浩生要陪他去听的,她当然没理由爽约,更何况,现场那么多人,默轩是不可能注意到她在台下的。

想着,杜曼平有些失笑。

知道她在台下又如何?

他都笑着亲口祝福她了,况且,他还有了那个叫斐乐的学妹,摆明之前的所做所为都是在耍弄她。

今晚,她穿着高浩生送的银灰色亮面细肩带小礼服出席这场盛会,丝绸般的触感贴着她的身躯,衬托出她玲珑有致的曲线及小女人的性感,裙长及膝,适度的露出她比例极佳的小腿及穿着罗马细跟鞋的性感纤细脚踝。

「妳真美,曼平。」高浩生倾身在她唇边礼貌性的落下一个吻。

「谢谢。」她微红着脸,手臂轻挽着他,两人走进演奏会会场坐定。

因为高浩生足足迟了半个小时才来接她,所以他们才一坐定,会场的灯就暗了下来,杜曼平还来下及适应骤来的黑暗,如流泉般温润的乐音已轻缓扬起,洒落一室,宛若天籁。

她不懂音乐,也从来看不懂琴谱,可是这瞬间流泻的钢琴乐音,却让她仿若由高温炽热的沙漠突然掉落一池布满森林绿意、鸟叫虫鸣的清泉里,舒适、清凉且安详。

一抹光影从上往下打在默轩的身上,他俊挺的身形优雅的端坐在椅子上,唇角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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