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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云中之珠-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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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怕什么,就觉得自己像个脏抹布一样,只配待在黑糊糊的灶头,主人偶尔拿出来,也是为了打扫更脏的地方,打扫完了,就该回到黑糊糊的灶头去。他到云珠家去的时候,也是这么个感觉,虽然云珠的父母对他挺客气,但他就是觉得不自在,老觉得自己像块脏抹布,摆在人家亮堂堂的餐桌上,有碍观瞻,搞得他浑身像爬满了蚂蚁一样生理性瘙痒,还是待在自己那除了乱糟糟便一无所有的学生宿舍里更舒坦。

今天幸好格蕾丝不在家,不然他宁愿去大街上流浪也不敢住在这么豪华的房子里。

他安慰自己:现在不能到街上去流浪了,因为我有任务——照看“猫儿子”。他走到“猫儿子”门前,屏住呼吸,做好了眼疾手快擒拿逃犯的准备,然后轻轻推开房门,只见“猫儿子”正趴在地上休息,见他推门,也不惊慌,睁着一对黄褐色的眼睛盯着他看。

“猫儿子”的卧室不比他那间差,也有一张宽大豪华的床,床两边各有一个床头柜,上面放着豪华的台灯,屋子里还有梳妆台等家具。他心宽了一点儿,连猫都能住这么好的房间,自己怎么说也应该比猫强吧?但他随即就愤愤起来,这真是两个社会两重天啊!想想老爹老娘,住的是年久失修的破房子,点灯都舍不得点大灯,更没空调,夏天热死,冬天冷死,而这只破猫居然住的是空调房间,还铺着地毯!难道自家爹娘的命还不如一只猫值钱?

一刹那间,他几乎有了让这猫饿死的冲动,但转而一想,猫是无辜的,又不是猫让他父母那么贫穷的,怎么能怪猫呢?到底是谁让他父母那么贫穷的呢?他说不准。

以前学马列的时候,还能从“剩余价值”的角度分析分析,当然只是偷偷在心里分析一下而已,因为他爹妈不是生活在资本主义社会,总不能说他们的贫穷是因为资本家把他们的剩余价值给剥削走了吧?这个问题困扰了他很久,尤其是交不出学费买不起车票谈不到女朋友的时候,他就钻天觅缝地想这个问题:为什么我的父母这么贫穷?他们都是勤劳勇敢的中国人,一个是面朝黄土背朝天干了一辈子农活,另一个是风餐露宿走村串巷干了一辈子木工活,但到头来都穷得叮当响。这是为什么?为什么?

他直到现在也没想明白为什么,但他从很小起就在为改变自家的贫穷而奋斗。不管是父母还是老师,都是这样教育他:好好学习,不然就会跟你爹妈一样,在乡下穷一辈子!他可不愿意一辈子待在乡下,更不愿意一辈子受穷——这是他学习的动力。就是凭着这股动力,他一路拼搏到了城市,进了大学,但不是他向往的一流大学,而是一所二流大学。

进大学之后才得知这样一个事实:凭他的分数,如果他是A市户口,他肯定能进A市的一流大学,但因为他是乡下户口,所以只能进二流大学。原来歧视乡下人是一流大学的校规!他差点儿气晕!气完之后还得接着读二流大学。

本科快读完了,他才发现用人单位也不待见乡下人,他好不容易找了个工作,但不在一流城市A市,是在二流城市B市,而他的同学,凡是A市土生土长的,都在A市找到了工作。原来歧视乡下人是一流城市的风气!他又差点儿气晕。气完之后就发奋考研究生,结果连A市的二流大学也进不去了,只得进B市的大学。

硕士快读完的时候,他才发现工作市场也不待见乡下人,几年前他靠投简历还得到了B市几个单位的回复,这次他亲自跑B市的招聘会都没人待见他。原来歧视乡下人是城里人的风气!

这次他已经不气了,气有什么用呢?气了这么些年,什么也没改变。先苟延残喘读博士吧,于是他开始读博士,但他有种预感,等他读完博士,可能连三流城市的工作都找不到了。他读学位的速度永远赶不上工作市场缩水的速度,更赶不上全国歧视乡下人的速度。他怎么读都是个乡下人,都不能把城里当官的读成他的亲戚,也就永远进不了城里的单位。正愁着读完博士又该怎么办的时候,他偶然听说了老杨这个老乡,并且联系上了,这终于让他看到了一线曙光——出国。

老杨说:“出国吧!你看我,跟你一样,出生乡下,没权没势,在国内哪儿都混不出人样来。现在我出了国,住洋房,开汽车,娶了漂亮老婆,还可以生一群崽儿,比县长过得还滋润,等我毕业找了工作,拿了绿卡,就把我乡下的爹妈接出来享福。”

这个前景太有诱惑力了!尤其是最后那句。

他这些年一直没动过出国的念头,主要是不愿抛下爹娘。他是家中唯一的儿子,他不奉养父母谁奉养?但他越来越发现如果在国内发展,他这一辈子都甭想奉养父母,拿什么奉养?像他这种情况,靠工资连老婆都讨不起,更别谈奉养父母了。但他刚从思想上想通了奉养父母的问题,一个新的问题又出现了——他有了女朋友。

好在云珠很支持他出国,可以说比他自己还支持:“去吧,去吧,国内现在这么讲出身讲关系,你在这里混不出名堂来的。还是去美国打拼吧,我听说你这样的人在美国最吃香。”

他有点儿羞涩地说:“可是我舍不得你。”

“那你就尽快把我办出去。”

“怎么办?”

“帮我找个语言学校。”

“我走了,你会不会把我忘了?”

“我就怕你把我忘了。”

“我怎么会忘了你?”

“我怎么会忘了你?”

他临走前的那段时间,云珠不时找个理由诓过爹妈,到他的寝室来过夜。他的室友回家了,寝室就是他和云珠的天下。两个人挤在他的单人床上,疯狂地做爱。

03

宇文忠发现自己真不能想云珠,尤其不能想那些疯狂的细节,一想就会欲火焚身,但隔着千里万里的,就算把身焚成黑炭也没用啊!

出国之前,枕席之间两个人也探讨过这个问题,云珠大智大勇地说:“没事儿,我们可以视频。”

他还从来没跟人视频过,少不得要劳烦云珠手把手教了一通才学会。两个人就在他寝室里视频了一回,自然是视频了一半就笑滚了,直接滚到了床上。现在,他连网都上不了,怎么视频呢?不知道美国有没有网吧?就算有,也不能在大庭广众上演十八禁吧?再说中美两国有十几个小时的时差,他的下午就是云珠的凌晨,他也不能现在把她叫醒来视频呀。

淡定!淡定!他做了几个深呼吸,然后找出一支圆珠笔,取下上面的笔套,开始掏耳朵。这是以前寝室的大拿们传授的“淡定法宝”,用于欲火焚身但又没外援而且不能自力更生的情况下,比如上课的时候,或者其他公众场合。

他现在虽然不是在什么公众场合,但他决定不搞小动作,一是因为他初来乍到,两眼一抹黑,不知道这屋子里装没装摄像头。听说美国人大多有怪癖,而这格蕾丝又是中年丧偶的单身女人,怎么知道她没偷窥的怪癖?说不定老杨的出尔反尔就是她一手操纵的,目的就是把他骗到这个大宅子里来,而她此刻正躺在某高级宾馆里,打开电脑,拿着遥控器,等着看他表演呢。

第二个原因,是他不想浪费炮弹。这段时间经常跟云珠通宵达旦地奋战,已经有点儿力不从心,如果明天问过老杨,知道了上网的方法,那么明天就可以跟云珠视频了,若不留一手,到时可别出洋相。他边掏耳朵,边把注意力转到“猫儿子”身上去。

经过刚才一番忆苦思甜,他对“猫儿子”的阶级仇恨已然化解。现在还谈什么两个社会两重天?咱们都到了一个社会了,都在一重天下,确切地说,是在一个屋檐下,那咱们就是一家人了。

他看见地上有两个精巧的小圆盘子,两寸来深,一个里面装着一些深色的小颗粒,另一个里面装着水,知道这是“猫儿子”的饭碗和水碗,旁边不远处有个长方形大塑料盒子,里面装着半盒子绿豆状颗粒物,还有几段香肠状条形物。他无师自通地断定这就是所谓的垃圾箱,通俗地说,就是“猫儿子”拉屎的地方,他给那玩意起了个名字叫“猫厕”。搞清了“猫儿子”的厨房和厕所,他心里舒展了许多,至少不会把人家的猫给饿死脏死了。

猫碗里还有猫食,应该不用添加,但猫厕里有粪便,不知道是不是该换一下。他想,小心无大错,多清理一次猫厕总不是坏事,于是拿起猫厕,找到一个垃圾桶,把猫厕里的东西倒进垃圾桶,返回“猫儿子”的卧室,往猫厕里换上新的猫砂。那猫像是专等着他换猫砂一样,刚换好就跳了进去,但却不急着方便,只警惕地看着他,仿佛有点儿不好意思。他心里一乐,这小子,咱俩谁跟谁啊?都一个性别,你还怕个啥?但那小子冲他“喵喵”几声,仿佛在叫他赶快避开。他想起美国是个重视个人隐私的国度,于是退了出去。

把“猫儿子”安置好了,他才发现肚子很饿,想起刚才还在老杨家吃了一顿的,怎么就饿了呢?在老杨家吃的那顿是老杨亲手擀的面皮,特意给他盛了一大碗,而老杨两口子都只盛了一小碗,合起来都没他的多。他相信老杨家不会缺粮,可能就这么大饭量。听说美国是菜比肉贵,美国人吃肉多,肚子里油水就多,油水多就吃饭少。他一碗面皮下肚,感觉有了七分饱,如果再吃老杨那么一小碗,就刚刚好了。但老杨没问他还吃不吃,而老杨的老婆已经惊诧地看了他好几眼,他不好意思再吃,只好说“饱了,饱了”。

现在这么一番折腾,他又饿了,幸好旅行袋里还有几包方便面。他对着厨房里的微波炉琢磨了一阵儿,终于搞明白了怎么用,便把面盒装上水,放进微波炉里。一连吃了两盒方便面,才觉得肚子不那么饿了。于是上楼去倒时差,发现那床铺得像宾馆里的一样,一层一层的,又是单子,又是毯子,都不知道是干什么用的,也不知道该睡在哪层之上,哪层之下。

以前他出差开会时住过旅馆,床也是这样铺的,但他们那时是好几个人合住,不怕单子多,一人扯了一床,地上床上横七竖八地睡了,走的时候也没给人家还原,反正是旅馆嘛。但这里就不同了,这是私人住房,如果不能还原,还不如不弄乱。好在现在是夏天,地上又铺着地毯,他自己还带了床薄被子,如果铺在地上,半垫半盖,应该不冷。如果在女主人回来之前就找到住处搬走,可能根本看不出他在这里住过。他倒不是想逃避付房租,就是觉得不该破坏这高贵豪华的氛围。

他打开箱子,拿出自己的旧被子,铺在地上,躺上去试了一下,很好,一点儿也不觉得硌人,也不冷。但他睡不着,浑身疲倦,眼皮发沉,大脑却像一台失控的发动机,一直在那里呼哧呼哧地运行。

回想他的“爱情屎”,真可以用上“不堪回首”几个字。

读本科的时候,他还有颗豹子胆,竟敢去追外语系的系花林芳菲。当然,他做了很久的准备,不光猛学外语,还猛读小说,猛背诗词。那林芳菲是本地人氏,每个周末都要回家,星期天晚上才回校。他就是利用了这个规律,经常等在校门附近,看到林芳菲回来,就装作也刚进校的样子,不远不近地陪着林芳菲走一段。

林芳菲是冰雪聪明之人,某一天,便停下来直截了当地问:“怎么我每次回校都在这里碰见你?你是不是故意在这里等我?”

“是。”

“为什么?”

“想追你。”

“难道你没听说过我绝不在这个二流大学找男朋友吗?”

“听说了。”

“那你干吗还想追我?你不怕被拒?”

“拒了也没什么嘛,不是因为我的原因,而是因为学校的原因。”

林芳菲忍不住一笑:“为什么是学校的原因?你不是这个二流大学的学生?”

他骄傲地说:“我是这个二流大学的学生,但我的分数是够上一流大学的,只是因为我不是A市人,才被扫到二流大学来。”

林芳菲似乎被触动了,愣了一下才问:“那你干吗不导演一场英雄救美的好戏?”

“想过,但没找到好演员。”

“没哥们儿愿意给你帮忙?”

“他们都想扮英雄,不想扮打劫的。”

“哈哈哈哈,说明你人脉不广。”

“不是人脉的问题,是我知道你不会上当。”

“为什么?”

“你这么聪明,什么花招看不出来?”

这个马屁拍得好,两个人就这么谈起了恋爱。

说起来也算有缘分。林芳菲从小就想读A市的广播学院,高中成绩一直很好,模样端正,嗓音又清亮,简直就是她父母比着广播学院的招生条件生的,大家都说她已经有一只脚踏进广播学院了,但却因为高考期间感冒发烧而考砸了,不得不进了二流大学。

都是高考沦落人,相爱何必曾相识?

不过,林芳菲很忙,不光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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