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前十万年-第1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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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二章:百里征战!
“智灵,我可能要走了。”张凡虎坐在一块大礁石上,迎着夕阳的余辉看着远处的海洋缓缓地说道。初夏好望角的海风吹散了他的头发,又是一个鱼群大量洄游、繁殖的海洋物种繁盛的夏天,当然又是神树族、大荒族大丰收的时候。这是张凡虎第五次来到好望角进行这种一年两次的捕鱼了,也是他来到史前十万年非洲大草原上的第三年。
“什么!真的吗?哥,你去哪?什么时候走?为什么要走?”靠着张凡虎躺着的智灵听见那句话之后嗖地一下坐起然后猛然转过身来,她紧盯着张凡虎的眼睛里充满了难以置信。..
“唉,没什么。我只是想走了而已,我……和你们不一样。”张凡虎也苦叹了一口气,伸出手摸着智灵的头,然后慢慢把手掌下滑,抹掉她脸上涌落下来的两道泪珠。他也知道智灵知道这件事肯定会吃惊和伤心,族人们也一样,他有何尝不是呢?
三年了,整整三年了,在这三年之中张凡虎和族人们一起建造了一个史前的奇迹,现在的神树族已经由原来的一个中型中的中型部落变为了一个一流大型部落,族人总数已经超过了两百人!
智速在族人的繁盛方面出力不少,他的众多妻子中在两年多的时间里一共有七位诞下了儿女,只有智灵的母亲和大荒族神女没有生孩子,这让张凡虎感到奇怪。
智速的儿女一共有十二个,其中有三个夭折了,还有九个。这么高的死亡率让张凡虎也很无奈,小孩子的病症在史前这种医疗情况下他也完全没有办法。
智速一人当然不可能让部落长这么多的人,其余当然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大荒族与神树族的合族!是的,约一年前的大荒族掌控实权的几位老人与女祭司争夺力量的时候可以说是一败涂地,然后不得不倒向了神树族,把部落中地位崇高的神女嫁给智速就可以看出来大荒族的无奈或者是几位老人的长远眼光。
张凡虎让部落的繁盛进度甚至超出了所有人的预料,当然也包括了他自己。在一年之中,小斑马群已经成长起来了,而且张凡虎对它们的训练就从来没有停过:腿部绑上石片、背上是两截树干,这些当然都在它们的承受范围之内。在这种与成长一起增长的负重训练中,被当做未来的坐骑的斑马和被当成驮运物品的角马都被驯服得服服帖帖的,而且身体素质与力量也不是野生的它们同类可以比拟的。
骑兵队雏形已经出来了,驮运队也有了雏形,甚至已经成型了。角马比斑马体型小了大约三分之一,所以也比斑马早些时间成年,一般两年就完全成年了,这些一百多公斤重的角马群也成了族人们不可缺少的劳动力。
十天前,大荒族人和女祭司都亲自全来到神树族与其商量捕鱼之事,这已经是第二次了,而不是一年前的现在张凡虎等人亲自前去。但这次谈判中把张凡虎还有所有神树族人都谈懵了——大荒族本部上百人居然要全体加入神树族!
大荒族是没有办法了,因为数天前女祭司又举行了一次大型仪式,于是大荒族本部又少了三十几人,再加上来看到神树族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还有那对他们心灵进行抨击的驯养成功的野兽群,几位老人终于做出了这个决定。
再次缩水的大荒族本部没有办法把神树族支持到两百多人的一流大型部落,但是这个景象让女祭司就坐不住了。这是一种政治利益之间的平衡,如今只剩下她与神树族两方了,再加上女祭司时真的想与神树族合作,于是她再次来了一次仪式,最后女祭司手下四十几个神仕和女族人加入了神树族,这还让她倒贴了一部分人。
神树族富了、强了,并且还在继续向着强者迈进,只要一两年之后的骑兵队一成那又是一个实力的跨越。张凡虎觉得他该离开,他也累了,是的,他本就不是这个世界的人,已经再南非三年了,身心一直在无法自拔的疲惫中。
他想摆脱命运的桎梏,一条隐隐约约一直在他身后的无形锁链。
所以,他要走。他必须走,即使孤身一人踏向未知,即使付出自己还年轻的生命,即使留下不能归乡的遗憾,再即使,让身后爱他的人留下那不干的眼泪。
他感到了一种比在孤岛上孤身一人的鲁滨逊还要巨大的悲哀。
“哥,取下白墨身上的东西吧。”智灵双手拉着张凡虎的手,她实在看不下去白墨疲惫的身体与看向她的那双求助的眼睛。
“不行!这是它必须做的!因为它活在这个世界上。”智灵一般是不求张凡虎什么事情的,而且她也发现张凡虎对神语很留恋,所以她与张凡虎在一起都是普通话,也就是她心中神人的神语。但是张凡虎在决定的正确的事情上是不会丝毫松口的,最多稍微减轻些。
“部落不稳定,族人甚至有危险。”智灵时聪明的,她了解张凡虎,一般的什么软语相劝是没有任何作用的,必须找出让张凡虎不得不放弃的理由。大荒族本部和女祭司都送来了大量的族人,这已经超过了神树族原来的人数。
“客大欺主”这是一条至理名言,智月的族人已经被神树族完全消化了,基本没有反抗的余地、理由和最起码的能力。但是原本就是一家人的大荒族就不一样了,现在对方的人数甚至实力已经超过了神树族原来的综合实力。张凡虎在听见这句话之后果然收回了看向远处夕阳的目光,看到智灵倔强而忧伤的脸,张凡虎再次叹了口气。“等白墨长大吧,到时你把它还给我,哦,送给我可以吗?”张凡虎虽然不可能一人对付数十人,但是他却有把握镇住他们。
“呵呵。”智灵递过来一个撬开的椰子。
一年后,一场震惊整个非洲南部大草原的事情发生了,那是一场吞噬之战。
“吃出来的感情是酒肉朋友,打出来的才是生死战友!”张凡虎在一年前那个傍晚这样默默地说了一句。
卡拉哈里沙漠,也称卡拉哈里盆地或喀拉哈里盆地,这只是当地人的一个语音翻译。这个大沙漠是非洲中南部的主要地形区,总面积超过六十万平方公里。之所以它还有名字叫“盆地”是是因为它是非洲南部内地高原的一个大而如盆地般的平原,其中大部分地区是沙漠,当然也有小部分的草原和河流、湖泊。
它很大,但是在史前却远远小于现代,很简单的道理,大部分沙漠尤其是草原上的沙漠都是人类造成的,史前全世界的沙漠加起来还不及现在的沙哈拉大沙漠,没有现在的三分之一。这个沙漠神树族人称它为“卡拉娃”,这个词来源于大荒族,因为大荒族对火的称呼就是“卡拉”,在去年大荒族加入神树族之后张凡虎带着壮大的猎队外出历练时到了沙漠边缘。
现代的卡拉哈里沙漠南部在南非开普省极北,也就是说距好望角只有三百多公里,在西南部与纳米比亚的海滨沙漠混为一体。在现代数十万平方公里的大沙漠在史前良好的生态条件下却是赢弱不堪,它就像是现代的草原面对沙漠一样嬴弱,这个沙漠最多只有十万平方公里,而且其中小型绿洲遍布,是个很好的沙漠生态环境。
这沙漠现在就是张凡虎磨砺队伍的最好磨刀石,也是壮大部落的肥肉,因为里面不仅有众多的食草动物,而且最重要的是有一个一流大型部落,甚至已经在人数方面快突破张凡虎自己为史前大型部落定义的标准,如果超过三百人,那就是一个超级部落!
白墨终于让张凡虎骑它了,三百多公斤重的它也不惧张凡虎七十公斤重的身体。它现在已经成了一匹机灵的战马,张凡虎就是骑着它在卡拉哈里沙漠上留下串串斑马脚印,然后在对方一个准超级部落完全不知觉的情况下整体实力就被张凡虎侦查得一清二楚。
白墨的斑马脚印对对方的猎手吸引力很大,放松了警惕,张凡虎骑白墨主要是不想留下自己的脚印,对方的一举一动全在他的望远镜范围之内,所以白墨即使留下脚印也不可能被他们追到。
“我出战!”女祭司精神饱满地站起来,几乎是大喊着对张凡虎叫道。吞掉一个准超级部落这种大事情张凡虎当然得与女祭司商量,女祭司本就是一股强大的力量,也对实力有一种几乎痴迷的狂热。
神树族现在有七十个猎手,虽然经过了四年到一年不等的训练,但是张凡虎还是没有必要单用这支猎队与那支超大部落相抗衡,最重要的是他怕女祭司攻其后方空虚的神树族本部,所以女祭司时一定要与他一起去的,即使她不愿意神树族付出代价也要把她拉上船,否者神树族即使放弃这次大行动也不能贸然出战。
谈判是一门很高深的艺术,虽然是合作互利共赢的关系,但是一般发起人都会吃点亏,因为发起人就像是求助之人。这次是张凡虎提出的,他不想放弃这么一次大好机会,原本已经做好吃亏准备的,但是他也没有想到女祭司会这么爽快地答应。
接下来的谈论无非就是怎样分配力量,用什么战术之类的,还有另外物资准备,这不是一两句的事,而神仕们与神树族猎队也需要一段时间的磨合,于是几天时间就这样度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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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二章:力威
“哦嗬嗬!”“阿嗷!”二十二匹斑马嘶鸣着,跳跃着,甚至人立而起,但是上面的族人双腿夹紧斑马腹部、双脚掌反向上钩,用脚背牢牢地勾住马镫;身体向上倾斜使胸腹部贴近斑马的肩背,所有人就这样牢牢坐在斑马背上,全都不用手拉缰绳,因为根本没有!
骑兵无论在冷兵器岁月中的什么时代都是强大的力量,在古代一个骑兵需要的资源是一个步兵的二十几倍,其中马匹就需要一个步兵二十倍的口粮!是的,军马可不是像一般的牛马吃点草、树叶就完了,它们必须消耗大量的有营养的粮食才能发挥出自身实力。..
“马之千里者,一食或尽食一担,马者不知其能千里而食也。是马也,虽有千里之能,食不饱,力不足,才美不外见,且欲与常马等不可得,安求其能千里也?”唐朝的韩愈在其著作《马说》中就明确指出即使是一匹千里马也得吃饱了才有精力,张凡虎老家也有一句话“又要马儿跑,又不要马儿吃草,怎么搞得好?”也说明了问题。
精英!全部是精英,张凡虎既然能把人工饲养的斑马比野生的提前时间成熟,那就可想象他对斑马们成长的付出了,所以骑兵们怎么会不是精英?大荒族未加入神树族也就是大荒族和女祭司的部分神仕没有给神树族之前,神树族原来的猎队不连张凡虎刚好二十人,尽管他们受训练时间最长,但是在大荒族尤其是女祭司的甚是加入之后又的就被比下去了。
神树族猎队必然是精英,骑兵得是精英中的精英!白墨直供张凡虎和智灵乘骑,其余二十一头斑马就只有二十一个猎手能乘骑,剩余的三分之二的猎手们都只能眼看着。为了挑选出真正的精英、为了使骑兵力量最大化、为了使所有人心服口服,张凡虎在半年前来了一场骑兵争夺大赛,只有前二十一名才有机会成为族人们都很羡慕甚至崇敬的骑兵。
斑马继续嘶叫着,这是与马匹不一样的嘶鸣,我国尽管历史文化源远流长,汉语更是博大精深,但是却很难把斑马的嘶叫声描写出来,也就是说难以找到斑马的拟声词。
原来二十人的猎队只有十一人晋级,其余九人张凡虎毫不犹豫地淘汰了,另外十人进入猎队的核心,张凡虎让他们与斑马们进行交流,培养感情。现在半年期限已到,平时只在聚居地周边训练的骑兵终于可以放开步子跑了,神树族聚居地热闹了!振奋了!狂热了!
每个人都有野心,没中生物都有野心,都追逐了自身的安全、温饱、强大与繁荣,人也因此才慢慢从众多生物中爬起来,成为世界的主导者,甚至成了世间万物生命的掌控者。
大荒族之所以强大那是因为他们十一个好战的部落,在这些年中他们一共吞噬过大大小小五六个部落,让张凡虎惊讶的是神树族居然没有被对方吞噬。智月原来呆的部落也是一个三流的大型部落,而且力量并不弱,他们也猎获过其余的部落,就连曾经的神树族也被屈辱地当成肥羊养着,但是他们居然没有与大荒族相遇。
神树族当然也不是一盏省油的灯,没有部落中人不想自己的部落进一步强大,只不过要看有没有机会罢了。这次一个大好机会出现在众人面前,就连一向淡定的老族长也两眼放精光,与大家一起商量的时候精神亢奋如同年轻人,正让人怀疑他是不是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