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心农场-第9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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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皮肤娇嫩异常,轻轻一掐便有大片淤青,被指甲划伤也不是那么容易好的。越想越觉闷气,那张脸越发阴沉。如果可能,他倒真想在那个讨厌的小姐脸上打上一拳。
彭程汗看他那表情,不由笑道:“怎么?今日状元公拔了头筹,还有未了的心愿吗?”
陈冷湖微微一笑道:“心愿是没有,不过第一次手里握着这御赐之物,心中无限感慨而已。”
彭程汗颔首,“确实如此,本官也曾年轻过,当年为了这探花使拼尽全力,可是最终也没赢了比赛,反被三甲第七十名的一个同进士得了去。”
后来那个赢得探花使之位的人尚了公主,成了皇家的东床快婿,也就是当今皇上的妹婿。那时因为此事他还感慨不已,只恨爹娘没把自己生成个小白脸,长得不如人家漂亮才没给闪亮前程。
陈冷湖对他所说的事不感兴趣,只问道:“什么时候可以进行送花典仪?”
“随时都可以。”彭程汗笑着比了个请的动作。
陈冷湖转身在自己背筐里开始翻找,要挑一朵最美的花,他一边找一边问道:“花送给谁都可以吗?”
“那是自然。”
“男人女人都行?”
彭程汗“啊”了一声,就在他张嘴的同时,陈冷湖已经从台上跳了下来,大跨步沿着花棚向西走去。
他每走过一个花棚,都能收到无数的期盼和哀怨的眼神,不知有多少人在看着他,盼着他,盼他手中的花束能递到自己面前。
陈冷湖迈过一个又一个花棚,在万千期待的眼中走过,最后停在户部侍郎苏鹏宇的花棚前。
京城人都知道,苏家两位千金都是美人,尤其是苏大小姐,苏玉环,美貌在京城人尽皆知。当时便有人大胆猜测,这可能是要送花给苏小姐的。
看见状元向这边走来,苏玉环心中也一阵惊喜,她本就对陈冷湖有意,那花束也只投给了他,难道老天爷听到她的祈祷,真打算把这个如意郎君送给她吗?
第一百五十一章 送花给你心上人
随着陈冷湖越走越近,她的心跳加快,好似擂鼓一样“咚咚”地好像要跳出腔外。那纯白的牡丹花,正是她的最爱。
就在她伸出手,准备去接那花束的时候,突然间陈冷湖的手一转对着她旁边的苏小小姐苏金环而去。
他停在苏金环面前,那朵花在这位雀斑小姐眼前晃了晃。苏金环眼睛一亮,她虽然看上的是探花郎,不过这状元郎似乎瞧着更有个性。
她伸手出想去接那朵花,陈冷湖忽然对她一笑,这一笑就好像阴云密布的天空忽然透过一丝阳光,让人顿有一种眼前一亮之感。
苏金环心中狂喜,她跟苏玉环从小就不对眼,没想到今天状元郎喜欢的是她,而不是苏玉环。这要是能夺了她所爱,以后可就扬眉吐气了。
就在她以为幸福降临的这一刻,突然陈冷湖的撤回来,对她歉然一笑道:“啊,不好意思,认错人了。”他笑完转身走出花棚,向站在棚旁的几个男子而去。
苏金环登时脸上变颜变色,那模样好像刚摔了一跤,且正好摔在一摊屎上。她愤怒,气愤,想对他大骂,可那样只会叫她更加难堪。所以她只能握紧拳,愤恨的盯着陈冷湖的背影。
苏玉环轻蔑地瞥她一眼,表情颇为不屑,某些人异想天开,以为凭那不出奇的长相就能踩到她头上吗?
陈冷湖转出花棚往后走,看见他所对的方向似乎正是她,春心心里暗道“糟糕”,难道这花是要送给她的吗?
放着两个天香国色的大户千金不送,却偏偏要对她这个小道士青睐,这对别人不可能,但若他真是常月,以他不按牌理出牌的个性就绝对可能了。
她一个新入京城的小人物,还不想这样“一花出名”,尤其是她还不确定这人到底是不是常月。更不可能接他的花。
她头一低,从身后那个书生的咯吱窝钻过去,打算躲过。也就在这时,陈冷湖的花直愣愣递到那书生面前。
书生有些傻了,下意识的伸手接过。等花接到手里,他才想到自己做了什么。他确实崇拜新科的状元,但崇拜是一回事,要成为他的心上人就太那个了。
他举着花,臊的满脸通红,“我……。这……”
上万双眼睛都在旁边盯着看。瞧见这一幕。“噼里啪啦”地上眼珠子掉了一地。那些平日里见识不多的,都倒吸了一口凉气,与此同时不知有多少少女的芳心碎裂,新科的状元、万人仰慕的探花使。居然是个断袖?
陈冷湖也有些傻眼,他没想到春心会突然跑到后面,偏又碰上一个二愣子书生,居然接了他的花。
花可以送出去,自然可以夺回来,没听说过送出去的花不许要回来的吧?他劈手夺过那束花,然后一把推开书生,大跨步向他后面的春心走去。
书生踉跄了一下,差点摔倒在地。随后有些庆幸,原来送错了,与此同时心里又有些失落,那花原来不是给他的……
春心吓得倒退了几步,身后是一堵墙。她再无可退之地,眼看着陈冷湖走过来,不由吓得很想尖叫。
转眼之间,那花已经递到她面前,陈冷湖冷冷的声音在头顶响起,“你到底接不接?”
看到这样的他,她忽然很确定这是常月了,人的声音可以变,相貌也可以变,但唯一不会变的是人的脾气。
就算一个人再能装,也只能装一时,一旦大喜大悲之下就会现出本心,现在的他就跟荒磨山上的土匪形象没多大差别,霸道,不讲情面,他那表情无时无刻不在警告她,“要敢不接就掐死她。”
春心深吸了口气,她现在是个普通的道士,而一旦接了,未来很可能成为京城最有名的道士吧……
一个被状元公看中的道士,这个名头还真让人哭笑不得。
陈冷湖又喝一声,“快接——”
在他的威逼下,她终于颤颤巍巍伸出手,在欲接与不接之间很是犹豫了一下,然后果断的撤回手,开口小声道:“你告诉我你是不是常月,我就接花。”
他咬牙,“死女人,你敢不接试试?”
她冷笑,“我就是不接呢?”
陈冷湖的牙磨的更响了,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几字,“那我就塞进你嘴里。”
他敢这么说的,就敢这么做,偌大一朵牡丹花被他掐了下来,然后捏着她的下巴硬是塞进她嘴里。
春心挣扎着想叫,却正好把大半的花瓣咽了下去,“咕嘟”一声,毁尸灭迹,这下好了,想退都退不回去了。
她苦笑,花并不是太难吃,可是被人这么硬逼着吃下去,实在憋气的难受。土匪就是土匪,即便做了官,性子也不会变。也不知这位仁兄怎么混的,居然混成了状元,还好文采,他到底会不会写字啊?
心里不知骂了他多少遍,众目睽睽之下却也拿他无可奈何。
有花棚和后面的墙遮挡着,没人看见春心吞花,但所有人都瞧见状元公把花给了一个小道士。那些原本破碎的心更加破碎了,后来不仅眼珠子,下巴也开始噼里啪啦往下掉。到了晚上清理街道的时候,一车车的眼珠和下巴往城外拉。
逼她吃完花,陈冷湖就拿着个光秃秃的花杆走了,本来一件风花雪月的没事,现在却弄得好像要宰人似地,他心里也不高兴不起来。
就在这个时刻,不远处高高的皇城的城楼站着三人,他们刚好把这一幕看在眼里。
三人同时惊声道:“是她。”
叫完彼此对视了一眼,这是有生以来第一次心这么齐,而且还是为同一个人。
敬王看了看身侧两个弟弟,“怎么?你们也认识她?”
端王轻嗤,“只许你识得,就不许我识得了?天下女子众多,貌美的女道也不在少数,你怎么知道她就是你认识的人?”
敬王轻笑,“你也说了她是女子,既是女子那自然是本王认识的人。”他见她之时她才不过十一二岁,没想到现在长成了个大姑娘了,也是那时他对她印象太深刻,才会时隔多年依然记得她音容相貌。
旁边的明焕暗嗤一声,十一二岁有什么了不起,他还认识十岁的她呢。
端王哈哈一笑,“倒没想到一个小丫头会有这般本事,倒与蕈国三位王族都相识。”
没人接茬,也没人说话,认识一个小丫头没什么了不起,可新科状元居然对她情有独钟那就很耐人寻味了。或者改日真要再会会这个小丫头了。
三人一样心思,却都不动声色,只彼此笑着谈论这次的探花使比赛办的多么热闹,想必皇上会很快招探花使入宫参加琼华宴了。
自这一天这一刻开始,被状元公送花的小道士可算出了名了,整个京城的人都知道有这么一个人,许多无所事事的闲人开始挨个道观找,一心想着找到那个清秀美貌的小道士,不过最终没找到就是了。
可惜这些春心不知道,若被她知道京里有这么多人找她,恐怕吓得再也不敢穿道服出门了。
接下来是其余的进士们献花的时间,虽没做成探花使,向女眷们献个花还都是允许的,这些进士们早就擦拳磨掌等这一刻了,听到府尹一宣布,立刻四散奔着向花棚跑去。
那些名门淑女们对状元郎失望之余,便把希望寄托在一甲的榜眼和探花身上了。都伸长脖子等着,且看着最终花落谁家。
看见这万女期待的盛况,春心暗自猜想,常月之所以把花给她,大约也是怕被女人们纠缠,想一下断了那些女人的念想吧。
最终榜眼杜明清把花献给了鲁国公的小女儿手里,浩然拿着手里的花却颇多踌躇,若是他没看见春心倒也罢了,现在既瞧见了她,这花便忽然间不知该献给谁了。
他心里是想着春心的,他不怕被人嘲笑,哪怕像常月一样扣上龙阳之好的名头也无所谓。但是这样做,不免对不起救助他的恩人,所以一干进士之中他是唯一一个没动的,只站在一旁看着这些男人们,好像渴水的鱼一样对着小姐们献媚。
蕈国并不是只有寒门子弟才会参加科考,许多士大夫家的公子也会靠着科举之门进到官场。但养尊处优的公子们,怎么可能下那么大功夫,就像南门一样的吃喝玩乐样样精通,说到文章武艺最多只能算得上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也因为这样,每年科考考中进士的寒门子弟明显要比金门的多。
而寒门子弟想要仕途风顺,少不得要借助裙带关系,又有什么比娶一房权贵妻室更快捷的方式?不喜欢没关系,以后可以纳妾嘛。这是男人的想法。
至于女人则图的是新科进士们的文采、人才和前途,当然,还少不了那张标致的小脸,再不济也比那些整日眠花宿柳,喝酒闹事的比纨绔子弟强多了吧?若是男方家世不高,你想拿捏他也容易的多。就因为这样才诞生了,京城别有风色的探花使比赛的送花典仪。
第一百五十二章 长街之上美女道士
就因为这样才诞生了,京城别有风色的探花使比赛的送花典仪。那些进士们大多选的是高门大户,只是有些高门的小姐自诩身份,看不上这些随便献媚的男人,于是又形成了另一种景象,献上去的花被扔出来,然后那些人再接再厉,把花又捡起来献到另一家。
这就像那书生说的,“不收没关系,只要脸皮够厚,不妨多送几家。”
当然也有那脸皮薄自尊心强的,被拒一次便没再继续,只站在一边看着别人。
半个时辰之后,比赛正式结束,成就的佳偶也有几对。随后名门千金们都上了车各自回家,那些新科进士们逐渐离去,聚集在朱紫街上的人潮也都散去。
浩然本来想等人都走了和春心好好说说话,那日他走得匆忙,都没和她道别,可是周围人实在太多,把他挤得动不了,可这一转眼的功夫春心就不见了。
春心自然要快点跑,从进士们送花开始她就遛了,那个书生一回头看不到她,还很是大喊一几声。
商人笑道:“你是找不着那小道士的,她早走了,我瞧着她也不像一般人。”
书生颔首:“自然不一般。”能让状元爷倾心的,怎么可能是一般人?
春心离开的早,惹了这么大的动静,此时不跑更待何时?
她走的时候大部分人都在朱紫街的首段上,往官巷口而去,平日里熙攘的街道上几乎没什么人。从这里到南门的宅子是绕远的,但这个时候在人挤人的朱紫街上乱转绝对是不智的事,她宁可绕远路也不肯在众目睽睽中被人盯着看稀罕物。
走了一会儿,突然觉得头顶“啪嗒”掉下来一样东西,她用手一摸黏黏腻腻,灰灰白白的,一闻还有股臭味儿。
真是人要倒霉喝口凉水都塞牙,天上飞只鸟来。都能拉一摊粪在头上。
她抬头望天,正瞧见一只怪鸟从天上飞过,那只鸟巨大无比,拉的粪也大摊,糊的她半个脑袋都是臭烘烘的。
抬头怒视着那只鸟,那只鸟也瞪她,眼神似也颇为愤怒。春心心里奇怪,一只鸟也会这么看人?仔细瞧那鸟,见它羽毛丰厚,呈灰黑色。它有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