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拉磨小说网 > 都市言情电子书 > 路过蜻蜓 >

第18章

路过蜻蜓-第18章

小说: 路过蜻蜓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知道他很聪明,很敏锐。但我需要他乖乖地被我控制,起码,最起码,他不可以知道我和Sam的真相。除非Sam下道“圣旨”,公开我是他的正式女友。 
  所以当他为那次的冲动与卤莽道歉,并向我确定是否永远只能做朋友的时候,我避重就轻地回答他:“许多事情都不是我们能够决定的,如果人能够决定一切的可能性,那么这个世界上,就不会有那么多悲欢离合了。” 
  这样的文字游戏,我很久没有玩了。 
  他想了想,鼓起勇气说:“那么,我不会放弃追求你。我想看看,老天爷他到底帮不帮我。” 
  我笑笑:“好啊!热烈欢迎!” 
  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这是世界上最残忍的事情。你知道自己不会爱上这个人,但是你又不能够失去他,所以只好给他一个希望。而这希望,永不能相许。 
  果然,他对我的追求开始越来越显山露水,厚颜无耻。他次次同我讲“蜻蜓,我绝对不是因为想取悦你才提供你那些素材。这是两码事。”但我心里总是有着疙瘩,喉咙口堵着一块石头。但是我常常这样对他说:“告诉我你幕后的高人是谁,也许我可以考虑是否接受你的感情。” 
  我吃准了他不会这样做。我欣赏他在这方面的义气。中国是个泱泱大国,会讲义气的男人,本来就没有几个。何况我一直都在怀疑,这个高人到底是谁,甚或他是否真的存在。 
  他只是看看我,深呼吸,然后将目光移到别处,说:“对不起,我们再等等吧。”我心里便落下一块石头。 
  其实这一年来,大家都已经心照不宣。圈子里相互通气,彼此需要和利用,共同进步。国内的传媒自然没有境外的专业,无论个人还是大环境。 
  1996年3月,张学友给了女友罗美薇一个名分。国内娱记者则忙于抄改香港的报纸,他们也就能做到这样,略微敬业点的,也无非是与香港的同行通气,进行再挖掘,再跟踪。写的好不好,表达得独特不独特,一样的素材一样的底料,主要全看选题操作的功底了。 
  即使直到今日,我仍然觉得可悲,大家拿的死工资,做好做坏只是看领导是否评选你的作品为优秀稿件,采访拍摄一条龙还是照旧得自力更生。方冰抱怨过:“你看人家外国,借件衣服借瓶化妆品,都是编辑最牛,一道圣旨一下,品牌商人立刻屁颠屁颠地送上门来,哪里同我们,借件天价衣服,弄坏一点都要赔偿,倒霉的,几个月白干。” 
  她说的是实话。可是无论读者还是领导,依然觉得我们不够刻苦努力。 
  很多东西,可以私下说一说,但能不能报告出来,则是另一回事。 
  Steven总说:“我这里有某某同某某某的xxx事,可是你敢写吗?” 
  他说的也是实话。我们总是在同行的宴席上,图个嘴皮子上的痛快,然后各自如走狗一般回家睡觉。 
  林编不止一次提醒我:“你不能让自己越来越浮躁,越来越肤浅。你是做深度报告出身的首席记者!” 
  我完全听得进去她的话,但,履行起来,似乎有越来越难的趋势。 
  从前那个心气高傲的女孩,现在成了很低很低的小妇人。 
  Sam平均每月来上海1…2次,我们拥有狂欢一般的日子。有时我去香港出差,他偶尔请我一起喝茶。有狗仔队捕风捉影,聪明的他都一一击退。 
  面对镜头和麦克风,他始终说:“我爱我的女友,她多年陪伴我,我很尊重她。” 
  记得成为他的女人后,第一次听这样的说辞,当时正在吃一盘辣白菜猪肉,眼泪就下来了。但我知道,日后总会习惯的。 
  在我的枕边,他每次都喘着粗气说:“蜻蜓,我爱你,且只爱你……” 
  1996年……许多八卦杂志报刊封面闹闹地挤满艺人的感情生活报道,除了绯闻之外几乎不再有其它消息。林青霞生孩子啦,郭富城有约会啦,张曼玉男友离婚,巩俐决心要嫁人…… 
  同年,我所在的社,换了投资方。因为高层不清不楚的安排,林编被调往南方城市去负责一本新刊做总编辑。走前她邀请了我。我却决定留下。她有些意外和不解,但最终没有坚持。 
  而事实上,我也已经厌烦再做八卦的稿件,并且这时时难免会触到Sam的敏感之处。妞妞乘机派出方冰当说客,让我跳过去负责他们杂志娱乐版的首席编辑。条件是不用亲自做稿及采访,专门带小编辑小记者,以及审核他们的稿件图片。   
  路过蜻蜓18(2)   
  我乐得轻松。Steven也对我越发巴结得紧。我们经常在一起吃吃饭什么的。对外,大家都以为我就是Steven的女友,我也放任这流言蜚语。私下里,我同他讲:“绯闻永远不会成为真的。” 
  可是我知道他一直是认真的。方冰也觉得那是不错的金龟婿,起码,他是个让大陆妹妹们都渴望无比的香港人。 
  嫁到香港有什么好?我实在不清楚,我只知道,从此我可以赚足眼球。这就是90年代大陆普通女孩的梦想。 
  社里聚餐的时候,妞妞和方冰都拿我开玩笑:“嫁了吧,以后不仅是香港少奶奶,你还能成为我们社里唯一的驻香港记者。” 
  我只笑笑:“别拿我开玩笑了,我知道自己几斤几两。”说话的时候,我根本没有多看妞妞几眼。 
  进入这家杂志的时间越久,我就越能感受到妞妞的狂妄、自负、胆小和无能。她是个心细、敏感且多疑的女人,也多亏这里的大老大欣赏她,大老大本来就是国家企业出来的,看人的眼光有些保守。而妞妞对公司规章制度吃得很透,知道老大喜欢循规蹈矩的人。她对选题及文字不敏感,对图片也不那么敏感,却对图片数量极其敏感,对编辑来没来坐班,接没接电话格外关注。开会的时候她永远跟最窝囊的主持人一样,不停地说“下一个下一个。”或者“我来通报一下上面的意思。”或者“你准备做几个页码,什么时候做完?”——不过一个高级编务而已。 
  经过我审核的稿件到了她那里,也是要再经历折腾的。答复通常是:“这篇稿子感觉不对。”“这张漫画怎么画得一点都不如人家外国的,胳膊有这么细的吗?两边好像不太对称啊。”“啊,你问我?你是编辑你当然知道怎么修改。”“如果我知道怎么改我还要你来做编辑干什么?”…… 
  这样的境况下,我也同林编求救过几次,后来就没再好意思。而且,就算是林编亲自救了场的,妞妞也不见得满意。做编辑,常常最害怕的,是主编也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何况我已经养成在林编手下工作的习惯,一旦确定任务,当务之急就是立即完成,一来早交稿早解脱,其次可以早休息,提前准备下一期的选题。除非整篇稿件的格局或者架构有问题,一般的细节修改或者前后调整,林编都很负责地站在她的角度给修改调整了。所以在她手下,提前并保证大半质量地完成任务,总能受到嘉奖。 
  但这样的方式到了妞妞那里则不行,其一她觉得早交了稿子,可以多修改几次,反正后面有的是时间,可怕的是她是个严重缺乏安全感的女人,对文字缺乏感觉,又担心拿捏不准,不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早交稿的编辑,反而被折腾得很辛苦。 
  方冰说我白痴,不如次次定好了任务先去吃喝玩乐,差不多要来不及的时候再交稿子,为了保证杂志顺利出版,妞妞哪里还有时间折腾。就算是有严重质量问题,她也没了撤。 
  我终于明白,什么样的主编,会领导出什么样的编辑。 
  去香港出差回来路过林编所在的城市,找她出来吃了顿饭。 
  “蜻蜓,怪我以前把你给宠坏了。”她听完我的抱怨。 
  “可是我们合作这么多年,大家都是就事论事,你何曾见过我这样委屈,这样不服气过?” 
  她按住我的肩:“天下主编那么多,你要学会随遇而安。而且某个人能当主编,自然有她的能耐,你看不见,上面的老大未必看不见啊。蜻蜓,你想要快乐工作,我也有办法教给你。” 
  “你说。” 
  “纵使身上流着蛮子般的血,也请压抑住不安分的心,相信我,它自然会有自由奔流的那一天。但在那一天没有到来前,且当自己是一个打工者,领导要什么,就给什么。做得是否令自己满意,先不提,能够让领导满意,也是一种成就感呵。” 
  “道理我都知道……可是……我咽不下这口气。” 
  林编伸手叫服务生过来添了杯水。她今天穿了件月白色的真丝衬衫,外面加了件藏青色的,薄薄的针织开衫。干练的OL造型。她的指甲也修得又圆润又平整,很显然如她多年的风格,办事十分干净利落,让人舒服。 
  “蜻蜓,你跟我说实话好吗?”她开口道。她想知道什么实话? 
  我给她一个肯定的表情。 
  “我想知道,最近发生了什么事情,让你变化那么大。” 
  “嗯?我有吗?” 
  “没有吗?你想知道我眼里的你一向是什么样子的吗?”她挑着眉头,诱惑我。 
  我当然好奇:“渴望中。” 
  接着她用了如下几个词汇来概括——沉静、清醒、努力、塌实、矜持、有计划,最重要的是,时刻明白自己在做什么。 
  “那么现在的我,还剩下几个词汇?” 
  她想了想说:“不客气地说,你最近变得有些浮夸,耐不住性子了。有时候,甚至有些冲动。这个是我们媒体工作人员的大忌讳之一。你知道的,读者可以冲动,观众可以冲动,就是我们这些工作人员不可以冲动!” 
  “这……”我欲言却止。我怎么同她解释这来自身心的巨大变化?只好无聊地转动手里的玻璃杯,吸管已经被咬得不成样子。 
  “不高兴了?”林编看我迟疑的样子,主动问候。   
  路过蜻蜓18(3)   
  我摇摇头:“没什么,我只是觉得,也许我不再适合这份工作了。” 
  “是吗?” 
  “我想是的。” 
  “你自己确定就好,做人做事,关键是要自己觉得快乐,受用。”她犀利的目光扫过来,同时带来充满鼓励的暗示。 
  “谢谢你,林编。”我感激地看着她。傍晚的夕阳斜进屋子里来,照亮了她苍老的脸庞。 
  我们对望彼此,一起笑了笑。 
  这顿饭吃得很晚,一直到我们的影子,随着阳光逝去。直到没有。   
  路过蜻蜓19(1)   
  19.“如果我没有吃过记者这碗饭,如果我一直同你们这个圈子保持距离,也许我会对进入你们这行十分有兴趣,但是,现在就算了。这里的生活,实在太冷热交加了,我怕我会感冒,并且至死不愈。” 
  “味道怎么样?好吃不好吃?”每一顿饭他都这样急切地问,孩子一样的迫切表情。我笑。我太乐意享受他的作品。 
  这个热爱美食和生活的男人,与之相处越久,越感觉他不过如大多数男人一样,吃饱了会撩起上衣摸着肚皮,额头上会冒出汗水和油分,良好的教养也不过是后来恶补的。年轻的时候他也是吃过苦的人,至少与阿梅及哥哥那一代人一样,大家都不是依靠走捷径才有今天的。 
  我是他熟识已久的女人。也因为太熟了,所以在我面前,他难免会暴露出属于生活本色的一面。明星也是血肉之躯,谁说他不会在吃饱喝足后摸着自己的肚皮叹息:“八块肌肉就快成一块肥肉了,当年我十几二十多岁时候也是学校里的运动先锋。”我第一次见他的时候,他已经三十多了,玉树临风。如今他四十有余,依旧风度翩翩,羊胎素令他面部肌肤如二十多岁一般光滑滋润。可是敏感如我,还是能够嗅得见他身上日益浓厚起来的,属于中年人的陈旧气味。 
  那一年临近我生日的某天,他让我陪同去龙华寺烧香举愿。门口有个老人摆摊求签解签,Sam一时起劲起来,拉着我上去求签。老人说求的时候一定要虔诚。 
  我们一起求,但得到的却是下下签。他就笑:“好玩而已,不要当真。” 
  我也笑:“我也不相信。即使是孽缘,我也认了,只要能和你在一起,即使短短光阴,我也已经很感激上天了。” 
  他显然动情,握住我的手,良久。他的声音如醍醐灌顶般,从上面传送下来,他说:“我觉得我来到这个世界上,不过是为了能够遇见你。” 
  我的身体有些颤抖。幸福的刺激感,从上至下振奋起我每一个毛孔。我将自己的脸整个埋入他的胸前,嗅着他身上的气味,想起彼此缠绵的每一个日日夜夜。 
  他的衬衣上,渗透出一道道淡淡的泪迹。 
  黄昏时分我们回到城市里。看看天黑得差不多了,他就戴上球帽,我们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2 2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