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拉磨小说网 > 都市言情电子书 > 醉风逐月 >

第9章

醉风逐月-第9章

小说: 醉风逐月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已,我自个儿的父母不叫,别人也不识得,竟是没有人叫过呢。我的父母他们心里多半也是认我这个女儿的,但因为我命里带克,他们却从来也不敢亲亲热热地叫我一声女儿。在我心里,我就是秋十六,白蒹葭,却已是前世的事儿了。那时候,我有四个哥哥,叫做文武全才,他们对我虽然生疏,极少注意我这个妹妹,我却时常偷偷地看他们,看他们意气风发,看他们神采飞扬。”秋十六说起往事,脸上露出些愁绪。

“我的大哥白昊文,对政治颇有见地,终日与我父亲谈论国事,思寻救国治国的良策。我的二哥白昊武,文韬武略,皆是上等,最喜研读兵书,生平最敬重的人就是诸葛武候,愿为国为民,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我的三哥白昊全,胸怀慈悲,最是心软,整日为救济难民孤寡,筹集善款,四处奔走。我的小哥白昊才,为人放荡不羁,最喜眠花卧柳,却风流而不下流,是个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样样精通的才子。这些哥哥,我是怎么也不会相信他们会通敌卖国的。”秋十六娓娓道来,语调平和,却不知自己早已泪流满面。她本以为自己性子清冷,那些个陈年旧事早已不放在心上,如今一提起,那一件一件的往事历历在目,仿佛是昨日才发生,才知道那内心的深处竟是如此的念念不忘,只不过,她再也不是白府中只知弹琴绣花的小姐了。

雷震天叹气道:“他们若知道你这个妹子,定也会以你为傲。”

秋十六道:“现在你可明白,我为何会做如此的决定了吧。”

雷震天知她此时心情激动,略点了下头,道:“我先出去招呼客人。”

独行

6.

萧醉风去镇南王府讨要了三支高丽贡参,又向镇南王妃问了那祈愿的庙宇所有,诚心诚意地去沐浴斋戒,烧香祈愿。

他跪伏在观音像下,道:“大慈大悲救苦救难的观世音菩萨,求您保佑十六儿一生平安,身强体健,百病不生,心情愉快,福寿延绵,青春永驻。您这金身镇南王妃已经给您重塑过了,您一定也不愿意塑来塑去那么麻烦。这世间那么大,苦难那么多,您一个人多半儿也忙不过来,我愿意尽我所能,帮菩萨您救苦救难。”

想了一下,又感到自己要求过多,菩萨每日里有众多的善男信女向她祈求,说不定记不得如此之多,又或会觉得他太过贪心,干脆一个都不答应,但这每一个祈求,都是他心所深愿,再三斟酌下,他又跟菩萨商量道:“要不,就不用青春永驻了吧。”

大殿中,大慈大悲救苦救难的观世音菩萨端坐莲台,宝相庄严,温柔慈悲。

萧醉风从镇南王府取回的高丽贡参果然不同凡响,秋十六服用了几回,身体渐入佳境,林初云给她把了几回脉,认为已到用药的最佳时机,此时刚好是四月初,萧醉风决定马上赶往贵州。

萧醉风本是事事漫不经心之人,林初云一点也不放心他一人去寻那血玲珑,道:“大哥,还是我和你一起去吧,你不识得那血玲珑,若是到时候弄错了,可如何是好。”

萧醉风道:“初云你放心,别的事我或者说会弄错,但这血玲珑我却是决计不会弄错,这些年,我常常在梦里梦到它呢。”

“总之我是不放心,这可是事关嫂子性命。出不得一丁点的差错。”

秋十六笑道:“初云,你就放心让相公去吧,苗疆毒物猛兽甚多,而且听说那些生苗擅用蛊虫,你医术虽然高明,对那神秘之术却不精通,我的性命虽然要紧,你的性命难道就不值钱?若是你再有个什么三长两短,你让我怎么跟干爹干娘交待,你让我怎么跟震天交待?”

“哼,我可不是为你让丫头去上捉那千臂神猴李无忧,结果让丫头掉进他的陷井伤了脚,躺了十三天的事情记恨你。你让我记恨的地方多着呢。”

“哎哟,雷大爷,敢情,您哪,还真是没记恨呢。”

“那我们如何能知道大哥找到的血玲珑到底是不是血玲珑?”

“这——”

“初云,一定有什么辨识之法吧?”

林初云想了想,道:“那五年以上的血玲珑对新鲜人血特别敏感,若是人身上能不停有鲜血流出,定能将它引出。”

萧醉风道:“如此的话,我只要在身上割个口子就行了。”

秋十六脸色惨白,道:“若是一时引不来呢?岂不是要让血不停地流?”

萧醉风道:“十六儿你放心,我血多得很。”

“你住嘴!”这几人自从认识秋十六以来,她就算是教训人,也是一套一套的,从未见她如此声俱厉地说过话,不由得都呆住了。

“十六儿你别气坏了身子。”萧醉风唯唯道。

秋十六道:“我这身子不好,你会怕我气坏了身子。你那身子难道就是铁做的不成!”

“嫂子你先别激动,事情并非如此,我这里有一种银针,针尾做成球状,中间透空,每日只需一次取满一针血,可保那血不凝固,血腥之气自会从针尖散发出来。”

“我就说没事吧,十六儿你看,初云说每日只取一次就行了。”

秋十六仍是不放心,道:“妹妹,你先把那银针给我瞧瞧。”

林初云取出那银针,秋十六接过一看,只果如她所言,针尾做成了个大拇指般的小球,成半透明状,她把那银针又拿到窗边仔细地看,忽然用针尖在自己手腕部一扎,那小球很快变成红色。三人没想到她会如此,又有一段距离,竟不及阻止。

秋十六把银针拔出道:“妹妹,不是我不信你,我总得试一试。”

林初云为她止了血道:“嫂子,我岂会怪你,若是我,恐怕也会如此做吧。”

秋十六道:“相公,都这么多年了,也不赶这一天两天,等我看了这血到底凝不凝,你再走也不迟。”

萧醉风道:“十六儿你说什么都好。”

林初云道:“大哥走时带上信鸽,找到了血玲珑,马上就飞鸽传书回来,我们也好放心。”

萧醉风道:“好。”

秋十六自从与萧醉风成亲以来,萧醉风从未单独出这么远的门,虽然明知他武艺高强,少有敌手,但一想到萧醉风那什么都无所谓的性子,放心不下,担心他在外面吃了亏。再三地叮嘱,最后,又把要注意的事项写了张纸放到包袱里。

她把行李收拾了一次又一次,总怕有什么遗漏,萧醉风见她在屋子里转来转去,一会儿拿条丝巾,一会儿又拿件外衣,甚至还拿着披风往包袱里塞,忍不住道:“十六儿,现在都是夏天了,又不冷,披风就用不着了吧。”

秋十六叹了口气,走到他身边:“相公,你这回去苗疆,先别管能不能找得到血玲珑,最紧要的是一定要平安无事,不然,不然——”

萧醉风道:“你放心好了,我一定会平安回来见你。”

秋十六抱着他的腰:“相公,你可要记得,十六儿天天都在想着你,念着你,盼着你,你可要快些回来。”

萧醉风捧起她的脸,亲了亲:“我自然也是天天都会想着你,念着你,我一定会快些回来的。”

第二日黄昏,萧醉风动身去了贵州,快入苗疆时,把马寄在客栈之中,一个人进入了莽莽苗疆。

萧醉风心思单纯,却并非呆傻,为了秋十六的毒,他也是非常之能琢磨的,他认为只那么一针血,腥气飘得不远,若附近根本没有血玲珑,远方的血玲珑又闻不到,那岂不是就捉不到那血玲珑了?于是,他第一日先找人问了哪里的血玲珑最多,又找了些未吸过人血的血玲珑来看过,认清楚了长相。第二日,他在小腿处割了个伤口,沿着那血玲珑出没的地方转了一圈。第三日,他才用那银针吸了一针血,此次他却不敢乱走,怕那血玲珑来的找他不着。

如此到了第七日,终于给他捕获了一只墨绿色的血玲珑,他马上飞鸽传书回醉风楼。

他本想马上回杭州,但想到秋十六对他用血引血玲珑一事的坚决,便犹豫起来。思来想去,决定先把血玲珑养成再说,但他身上所带的盘缠所余不多,从贵州到杭州若快马加鞭,倒也够了,但要拖够三个月,却是远远不够,他又不像十六儿那么聪明,可到哪里去弄那些银子?心里不禁有些发愁。

他回到那寄存马匹的客栈,只见几个大汉正把他寄存的那匹马从客栈的马厩中拖出来。他心中大喜,没想到这匹瘦马居然有人中意。迎上去,道:“各位兄台,若是看中了小弟这匹马,只需五十两银子即可。”

“哼,大爷是看中了这匹马,可是却没打算要花银子。”

“不花银子?那岂不是抢劫?”

那客栈的中二拼命向他使眼色,这呆子,这几个人可是有名的地头蛇,一匹瘦马,让他们拿去得了,反正也不值几个钱,惹恼了他们,恐怕连命都保不住哦。

“不错,大爷就是要抢!”

“若是在平日,给你抢抢本也无妨,但如今我急需用钱,正想用这马换些银两,给你抢去可不行,再说,我出门之时,娘子有交待,要做生意只能赚,不能赔,这马我买来是四十两银子,我也养了它这么多时日,算你五十两,也算是公道的价格——”

那大汉哪里要和他罗嗦,一拳朝他面门上招呼过来。萧醉风侧身闪过,顺手点了他穴道,见另外四个大汉也扑了上来,便也一起点了。

他从从容容地搜了那大汉身上,找出钱袋看了看,把银子拿出来放进了自己口袋,又把钱袋放回那大汉身上。

那大汉道:“你明明说是五十两,我那钱袋中可有五十五两啊!”

萧醉风朝他笑了笑道:“我点你们的穴道,每人收手续费一两,还算便宜了呢,我娘子常说,虽然无商不奸,但为人要厚道,看来你们也不宽裕,我也就有和你们计较那么多了。”说完,招呼那客栈小二会了帐,慢悠悠地走了,嘿嘿,这下,够花三个月了。

刚开始,雨只是丝丝钓线般,有一下,没一下地飘着,渐渐地,便淅淅沥沥起来。唉,都是这兵荒马乱给害的,地理图志上明明记载着这河上有座石拱桥,过桥后不到十里地就到翠屏镇上了,可现下已经沿着这河边走了近一个时辰了,连个桥墩子都没看到,也不知道是哪路人马过了河就把桥给拆了,无可奈何中,萧醉风只好继续沿着河流前行,就算这一路上都没有桥,也没有渡口,能遇到个打鱼的渔翁把自己捎过河也好啊。冷风夹着几点雨钻进脖子,萧醉风身上起了一阵鸡皮疙瘩,伸手拉了拉外衫,已然湿透,贴在身上,有点粘,有点凉,有点重,有点,嗯,不怎么舒服。不过,这些依然不能让他改变那不紧不慢的步调,只不过是把斜挎在肩上的小包袱搂到前胸处。他乍一看起来也许还不及弱冠,再一看又仿佛已是而立,眉弯嘴小,眼大却无神,身材高而瘦,在这绵绵秋雨中,更显得有些落魄。

“反正走到前面也是雨。”他自言自语地向自己道,像是解释,又像是说服。

马蹄敲击石板得得的声音先是若有若无地传来,慢慢地变得清晰而有节奏。笃笃笃笃吱——嘎——笃笃笃笃吱——嘎——到了萧醉风身后又慢慢地缓了下来。

“小哥儿,烦请给让个道儿。” 赶车的把式伸出脖子,赶紧又缩了回去。

萧醉风侧身让到一边儿,让那马车通过,心中着实羡慕得很,能遮风挡雨呢,哎,再往前五六里地就进入林区,希望能有个人家,让住上一宿,热水暖被就不指望了,有干草垫就行啊。

正寻思着,那马车却在前面十余丈处停了下来。

“小哥儿,快两步儿。”车把式探出头道。

萧醉风微微一愣,果真就快了两步,赶上那马车。

“小哥儿,你看这雨一时半会儿的还真停不了,你不嫌弃的话就拿着。”车把式递出一把油纸伞,笑得只见那两颗发黄的大板牙。

“多谢大叔的好意了,不过我早已淋得湿透了,不如让这雨顺便帮我洗洗衣衫。”萧醉风微微笑着抱了抱拳,嘴角翘起,眉眼弯弯,一扫方才的颓丧,整个人都灵动起来。

那车把式一愣,不由多打量了他两眼,但出门在外,言多必失,是以心中虽觉得此人怪哉,却不说破,只干笑了两声,把伞收了回去。

“那,小哥,保重了,驾——”车把式在空中甩了个响鞭,车轮转动起来,由慢而快,渐行渐远,终于看不见,也听不见了。

静静的官道上又只有萧醉风一个人依然不急不缓地前行。已是清秋时节,雨又连绵地下着,远山近水都笼罩在浓浓的雾里。天地一片苍茫,在这江南温柔之乡,竟也生出一份肃杀之意。进入林区以后,虽是官道,但在这林中因势成道,已不像沿河那么平坦,再加上连年的战火,道路久未有人修茸,在这雨天,竟处处泥泞。萧醉风不怕雨水淋湿,却不想泥点溅起将衣衫弄脏。毕竟,淋湿了就当是老天爷帮忙洗了次衣裳,要是弄脏了,得自己洗不说,衣物要是洗得太频繁的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