驯仙有术-第45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顿时明湛惊恐莫名。他回头一看,闻人裕已经扯着李玄开溜了。他顿时又怒又无力,想要解释,又不知道如何开口。
他想坐下,陡然明慈尖声叫道:“不许坐”
“……妹?”
明慈怒道:“你给我出去不想看见你”
明湛也来了火气:“你够了没?我是你哥还是你孙子?骂了半天你倒是也让我说句话啊莫说我没去过那种地方,就是去了又如何?男人逛窑子是天经地义的事情,难道你以前没有听说过吗?”
明慈惊道:“你真不要脸,竟然敢这么说?好,你去,你去窑子,你给我滚出去去你的窑子等你死在窑子里老娘再去给你收尸”
明湛跳豆似的蹦了起来,怒道:“走就走”
明慈气得喘了几声,眼看他竟然真的敢走,便怒得把碗摔过去,正中他的脑袋。明湛停了一停,又更生气了一些,出去用力摔上门。
明慈瘫在床上,心想,死种马,去死吧,谁稀罕你。
明湛一脚踢开李玄的房门,怒道:“李玄,我要杀了你”
连着几天,明慈都和夏大叔窝在房间里吃暖锅。闻人裕和李玄路过闻到,顿时垂涎三尺。但是又不敢进去,只好在门口徘徊一阵子,就回去了。
闻人裕道:“都怨你,乱说话。逛窑子是那么得意的事情吗?还叫那么大声。”
李玄道:“男人逛窑子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么,她那么紧张干什么。湛又不是她的丈夫。”
闻人裕道:“说你蠢你还真就蠢给我看,湛把她当心头上的宝贝,一丁点委屈也没让她受过。你忘了那一年,有个女修追了湛十几座城,后来还是走了,是为什么吗?”
因为明湛的要求很苛刻,他喜欢的女人要白,要高挑,要漂亮的眼睛,要开朗,还要强悍。也不能管他平时去哪里,跟得上就跟,跟不上就在家里乖乖等着带孩子。最重要的是要对他的家人好,也就是他妹。要把他妹当自己的妹妹,并且不能和他妹妹吃醋。那女修本来满口答应,但后来得知他这个妹妹只是结拜干妹妹罢了,而且明湛还要她甘心退到第二位,顿时她就恼羞成怒,一气之下再也不回头。
这样的女人,别的不说,甘心为二?哪里去找?而且上面那个还不是大房。
就让那死货抱着他的宝贝妹妹过日子去吧,如果有人肯嫁给他,不是瞎了眼就是另有所图。
李玄道:“那女修又黑又矮,长得又不怎么样,换我我也不要。”
闻人裕道:“又白,又高挑,漂亮的眼睛,开朗强悍,眼前不就有一个么?”
李玄瞪大了眼睛:“你是说,慈?”
闻人裕道:“算你不太瞎。”
“那他们俩……”
闻人裕叹道:“想我也是万花丛中过的人,和你这种没见识的人是不一样的。但我也搞不懂他们是怎么回事。要说湛对慈妹妹没有真心,我不信。可是有的时候又觉得他好像就只是把她当妹妹看。要说慈妹妹么,她好像没心没肺。那我不会看走眼,她到现在也是情窦未开,平时跟我们嘻嘻哈哈,半点没有女孩子的样子。”
李玄道:“那是的,我早已经忘了她是个女人。”
闻人裕道:“我也不知道他们怎么回事。但湛一直这么下去,会找不到媳妇是真。算了,日后我们防着点。你看这次他们闹别扭,湛恨不得把你给炖了。”
李玄想了一会儿,也想不通其他的关节,遂不耐烦地道:“古里古怪,不知道他们到底想干什么。”
然而他立刻想通了另一个关节,顿时怒道:“那你还叫我带湛去逛窑子你成心的是不是”
闻人裕一怔,然后道:“我怎么知道你这么没脑子?”
顿时两个人又扑打成一团。
第三日明慈要再行针。据夏大叔说这次会好很多,事实证明他是骗人的。过后她又一脸苍白,浑身如脱力了一般。
夏大叔道:“还好么?”
明慈有气无力地道:“要死了。”
夏大叔叹道:“下次会好些的。”
“……你又骗人。”
过了片刻,她小声地道:“我想喝水。”
一杯水被送到她鼻子底下,她抬头看了一眼,眉心抽了抽,但也没有多说什么,利落地把水喝了,然后把头扭在一边。
明湛无奈地道:“你要生气到什么时候?你这个人怎么总是这样,不给别人半句说话的机会,什么事情都咄咄逼人。”
他道:“窑子什么的,我真没去过。以后也不去。”
她低下头,道:“我以前来的地方,去逛窑子的人都是最脏最该死的。男人女人都必须对对方忠贞不二,绝不能有二心。你跟我说什么天经地义,你是说我是个异类么?”
他一怔。
她低声道:“罢,我是个异类。也许你说得对,那是天经地义的事情。那你就去吧,我不该那样,是我不好。”
明湛想了一会儿,最终只能叹道:“罢,你不要再闹脾气就好了,小祖宗。”
下午的时候,闻人裕和李玄发现,明慈明湛还有夏大叔在屋子里一起吃暖锅。顿时就很悲愤。于是想着无论如何也要厚着脸皮进去。
明慈道:“进来罢,在门口乱晃什么呢。”
闻人裕和李玄闻言大喜,忙不迭就冲了进去,关上门,像两只渴食的大狗。今天明慈做的还是蛟肉火锅。但似乎经过加工,汤头都是奶白奶白的,带着淡淡的辛辣味,闻起来就令人觉得通体舒畅。夏大叔还去买了不少小食回来,甚至搞到了在这种天气很难见的蔬果。
李玄忙碌地埋头大吃,但闻人裕自觉得比较知廉耻,因此有些不好意思,道:“那个,慈妹妹,其实我们……”
明慈淡淡地道:“不用提了。以后要逛窑子你们自己去,不准带我哥去。我哥以后要走正道,以后娶个好老婆,生个胖娃娃,好好过日子。”
明湛笑了笑,似乎一点也不觉得自己没出息,讨好地给她夹菜。
闻人裕顿时觉得像是吞了只苍蝇。他一直自诩风流潇洒,搞了半天,他还挺遭嫌弃的?他现在觉得,幸好当年他没有真的去追求明慈。而且他觉得,当年他竟然会有那种“用点手段也就得了”,这种奇怪的思想。这女人分明是个刺头,以后八成会找不到相公。
就像找不到媳妇的明湛一样。
夏大叔确实没有骗人,第三次行针就舒服得多了。明慈这些天一直处于半闭关的状态,吃药,行针,修行。
要突破血液中的隔膜,使用灵气运行血脉,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针法和药物辅助,最重要的是要靠她自己的悟性。然而她一向悟性极佳,所以这并不是问题。
明慈发现,灵力通过血脉运行,和原来通过经脉的路线完全不一样,最显著的特征就是多分支,多三叉口,密密麻麻地散部着。而且原本是以天灵百汇为大聚之处,但现在除了天灵百汇,丹田,还多了心脏,气海两个地方。运行的方法似乎比原来还复杂。但她的杂灵根却给她提供了便利。五行相生相克,时刻抑制着灵力对脆弱血管的破坏,并且在充满灵气的血液中不断留下五行灵力,自发生生不息。
也即是说,等她习惯了这套灵气运行的方法,说不定也能实现其自动循环,并且比以前那个丹田小循环,成果要显著很多。
第四次行针下,她彻底突破血液和丹田的隔膜。一时之间全身的血液奔腾都变得无比清晰,带动着灵力在体内如排山倒海一般,整个人的神识竟然又提升了许多。这也算是因祸得福了。
虽然修行的速度还是追不上双灵根,但已经可以比三灵根略快一点点。何况当年她靠逆行经脉修行,速度也是不快的。相比之下,似乎也没有很吃亏。
她完成吐纳修行,浑身的灵光渐渐淡了下去。她睁开眼,笑道:“大叔,你真是个天才。”
夏大叔一直在注意她的情况,此时闻言,便笑道:“很好,你也是我第一次如此完美的病人。”
能供他动手改变体质的病人,又能够长期观察的病人哪里找啊。何况这还和病人本身的悟性挂钩。这些日子他也相当鸡血,只觉得以前空有设想没有来得及实践的事情,都让他在这里完成了。当然,如果让明慈知道了,恐怕会掐死他。
他对明慈的身体特质,悟性,和根骨,都非常满意。这也是他会跟随他们远至北荒的很重要的一个原因。
“我再告诉你一个好处,现在你的体质能抗很多种招数,尤其是针对经脉的一些伤害。到时候你就算被人打得经脉俱碎,也像被挠了一下痒痒这么轻松,随便补一补就可以了。”
明慈来了兴致,道:“对了,我师父让我修炼冰霜诀。不过当时我还是水木二灵根。你看现在,我还成么?”
如果不行,那就浪费了那个白凤碧水镯啊,实在是可惜。
夏大叔笑道:“怎么不成,难道你的水木二灵根不见了么?现在也是一样,你还是可以以水木二灵根为主,其他几个杂灵根作为生息之用。只要你自己能驾驭妥当,现在生息之力比以前更强。”
明慈喜道:“真的?”
夏大叔道:“自然是真的。不过养那么多杂灵根需要不少灵气。若不是你的情况是逼不得已,想来也没有人愿意如此的。”
闻言,明慈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冷笑道:“是啊。一切皆是缘法。夏大叔,我什么时候可以动身?”
“好好调息,便只要三日。”
那天夜里,明慈调息完毕,便拿出木伯留给她的那个戒指来看。那个戒指是小号的,容量较小,所以可以直接放在她自己原来那个大戒指里。又看了一遍,才发现木伯果然用心良苦。
不管他是否预料到她有朝一日会变成杂灵根,但是似乎已经算到将会生变,所以留下了丰厚的灵果和丹药。甚至有不少珍贵的凝玉丸。那是一味非常高级的补灵丹,比一般市场上的小件补灵丹,好了十倍不止。
她翻来覆去,就是没办法闭眼好好休息。突然窗户开了,一个人在窗户外面炯炯有神地盯着她。她顿时就坐了起来。
明湛讪笑道:“我路过,听到你在里面唉声叹息,所以来看看。”
明慈笑了,道:“小贱,进来。”
顿时明小贱乐得屁颠屁颠地,就蹦进了窗户,兄妹两个秉烛夜谈。她的体质已经改造得差不多,不怕冷了。但是她抽了从妖狼那里得来的皮毛,坐在等下想要缝出一件皮草。正好又有满心心事,顺着手中的针线慢慢地理顺,和明湛说着话。
“我突然想起了师父,”她道,“师父让我们在你筑基中期时就下山,说是会有劫数。但是我们都没有听他的。我在想,如果当时我们就下山了,会怎么样。”
明湛低声道:“大约后来就不会有那么多的事情。你也不会受那些委屈。”
她笑道:“但你大约也就不会认识李玄,闻人裕,我们也不会和夏大叔一起下山。更不会像今日,一起结伴走到北荒来。其实谁的一生是可以一帆风顺的呢。无论昨日种了什么因,大约都预测不到来日究竟会有什么果。”
若她不是受了那么多的罪,大约明湛对她也不会像今日一样小心翼翼。
“……”明湛小心翼翼地道,“妹,你不会又要提升了吧?”
明慈笑了笑,道:“没有。我只是好像窥破了术门的诀窍。那便是绝对不能目光短浅。算得到今日的劫,却算不到他日的果。真要好好学习天机门,那必须放眼三千洪荒,体会到真正的天道无常。”
“那你是打算修行天机门?”
“不,可能会有涉猎罢了”,她略一顿,低头咬了线,道,“其实天机门和驯兽门又有什么不一样呢?一样是相融相通的。”
她手里拿着的是一件火鼠的皮毛,是那妖狼的收藏中最珍贵的。火鼠是一种奇特的异兽,通体雪白,唯双目血红,有翼会飞,展翅飞于空中时,便像是一只美丽的雪白大鸟。它们的皮最是珍贵,虽然非常轻薄,但地火也烧不坏,刀剑也劈不开,非常坚韧。
看她缝了非常秀气的一件,明湛便知道她是缝给自己的。但她另外拿出了一双火鼠皮手套给他,道:“你的蛟皮甲比这个好,我就留着自己穿。但这个手套你可以拿着,以备不时之需。最好的用处就是可以防地火。”
明湛试着带了带,只觉得非常合手,柔软地贴在手上,薄如蛛丝。
三日后众人正式出发去北荒。本来想大摇大摆出了城去再御剑,未料经过边关竟然要文牒,众人顿时傻眼。据明湛说,他是御剑归来,但上次出去的时候,没有遇到这样的事情。大约是两朝的关系又紧张了,所以边关可能戒严。
明湛上次来是在将近十年前了。十年,对于凡人来说,可以造成许许多多的变化,也是非常宝贵的时光。
所以只好原路返回,找了点儿御剑出去。飞得高,并没有人注意到。
由此,他们奔入传说中的蛮夷之地,美丽的大草原。
出了燕地,首先要跨越辽阔的北戎部族。方在上空时,明慈举目下望,就看到她这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