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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我打不赢爱情-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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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清凉。我们随便找了地方坐下,点了一壶茶,在寂寂无声中度过了一整个下午。如果真的有条件,一个人应该每个星期到虎跑去喝一回茶。我甚至想,应该从泉水的出口,建一条竹子做的水道,一直蜿蜒接到门口。茶客们在两边坐定了,茶博士就把杯子放在水里顺流而下,自己抄起来就可以喝。那该多好啊!
1995年的“五一”假期,我又去了杭州。浙江大学有一大帮子昆明人,“三八”节曾经访问过南京。我们喝光了青岛路上小店里所有的酒,居然都没有醉,双方约定再战。这次我是专程过去回访的。那天杭城大雨,当我们冲进侧门外的小店时,全身都在淌水。那雨真的很大,打在屋顶,打在水面,打在昏黄的路灯上。整个世界里都是雨声,都是湿漉漉的。从窗口看出去,一片伤心的绿色在阴暗的天底里摇曳。那天喝的是“西湖春”,八瓶“西湖春”。人在那样的天气里只想去喝酒,想念家乡。喝到后来,身上便腾腾地起了水汽,然后再喝到骨头发冷。以前我一直以为杭州只适合浅斟低酌,没有想到这里一样适合豪饮。我开始想家。
前前后后去了杭州十多回。我几乎会讲杭州话了,也不再迷路。我总能正确地感觉到女友家的方向。就在这时候,大学也该毕业了。1997年,我回了昆明。1999年8月20日,女友出国留学。2001年4月,我在抽屉里意外地发现了女友送我的小口琴。那琴很小,只能吹一首“长亭外,古道边”。空荡荡的房间里回荡着已经很久没有听过的琴声。我想起了她给我的毕业留言:人人只道江南好
游人只合江南老' 。。' 
春水碧于天
画船听雨眠
垆边人似月
皓腕凝霜雪
未老莫还乡
还乡须断肠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江南让人断肠,不过那是很久以后的事情了。我终生不想再履杭州。
火车啊!火车!
想当年,老爸终于结束多年的夫妻两地分居,从新疆和我一起回到昆明。进了家门,他倒在沙发上,长出了一口气,说:“现在好了,这辈子不用再坐火车了。”我听了很不高兴,因为我怀念着在火车的卧铺上爬梯子的快乐,也非常想念新疆乌什塔拉基地里的那几只小白兔。那年,我五岁。
终于可以离开家了,我到昆明南窑车站去坐79次特快北上南京。同学和朋友开学都比我早,等我走的时候,没有一个人来送我。父亲去买站台票,我坐在车里。隔着车窗,看着拥挤而肮脏的车站,车里却响起了《小河淌水》的歌。女高音气若游丝,一唱三叹,到了“山下小河淌水清悠悠”一句时,几不可闻。我的心皱作一团,拼命地眨眼睛。火车的汽笛遥遥传来,声音凄厉,不堪入耳。那年,我十七。
第一个春节到了,80次列车从上海缓缓出发,速度却是让人心焦的慢。我无心打牌,只想时间飞快地过去,三夜两天的时间却似乎永远过不完。车厢里超载百分之三百,列车员在记录上这么写的。往往是上一趟厕所回来,又到了该上厕所的时间了。列车员用小推车开路,嘴里咒骂着,像驱赶牲口一样驱赶着满车厢的民工。入夜,我散了一圈烟,听了听民工的故事,当询问到他们未婚妻的时候,他们却无一例外地脸红了。我倒地就睡,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和四个民工在地上抱作一团。车到湘潭,50米的月台上站满了人。列车员叉开双腿站在门框上,用手里碗口粗的木棍拼命地打汹涌而来的人头。民工们用手护着头,顽强地从他胯下钻上车来。他们想回家,看看父母和爱人。我拉开车窗,从窗口里往车厢里拖人。车里的民工愣了愣,也一齐帮我。列车员对我怒目而视,看见我的校徽,终于没有打我。那年,我刚满十八。
“五一”节到了,南京到杭州的车前却是像春节一样多的人。车门前的人拥挤不堪,一起去杭州游览的同学眼看无法上车。我把他们一个个抱起来,拍在人墙上,用力推上车。一共抱了七个同学,我最后从车窗上的车。车里的人太多了,个子矮一点的同学几乎无法呼吸。我们占领了厕所。从南京到杭州,八个人,在厕所里站了八个小时,却第一次觉得这里的空间是如此宽广,江南的土地是如此平坦,人民是如此富庶,绵延不绝的大平原总能激发人无尽的征服欲。我想念自己多山的家乡,人在伟大的自然面前,总觉得自己的渺小,登高望远,感到的只是令人泪下的苍凉和巨大的无言。蓝色的天空是神的居所,因此心中总充满了敬畏。我在列车厕所里就是这么想着。那年,我二十。
和女友从昆明出发,返回学校。我不知道那次就是她最后一次到昆明,那时我就知道应该为她弄一张卧铺票。**着洋泾浜的上海话,向列车员申请补张卧铺票。我永远无法忘记他眼中的蛮横和蔑视。到了今天,我都为自己当年讲上海话想得到一张票而不能原谅自己,为自己的卑下和低贱而自责。车到桂林,加挂了两节卧铺车厢。我骗过上海列车员,走到了那两节车厢里。在列车员值班室的门口,我却犹豫着没有胆量进去,更怕他把我赶回硬座车。不料,广西列车员居然把我叫了进去。问我:“兄弟,你有什么事吗?”我不敢说我没票,想来补一张。他们却主动问我,是不是要票?我承认了。他们却开始给我讲他们工作的辛苦,桂林到上海,来回四天,每天却只多六块钱的加班费。我冲口而出:“我要两张卧铺票,你们要多少钱?”他们一下子脸红起来,跟我道歉:“兄弟,我们也不是要钱的意思,你随便给点算是我们的补贴好了。”原来,他们和老道的上海列车员相比,还是新手。我最后以一条烟和四十块钱成交了,他们总觉得是占了我的大便宜,非常不好意思,甚至请我到他们车厢里去洗了一个热水澡。世界真奇妙,我躺在铺上想。那年,我二十一。
香港回归了,我也回家了。杭州火车站在装修,我在另外的一个小站上的车。女友来送我,那天风很大,夹着的沙子打在脸上很痛。我们都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和平常每次放假回家一样,我们说了些平常的话,就分手上车了。那是我最后一次看见她,她小小的身影站在站台上,头发在风中狂乱地飞舞。然后火车就发动了,她的衣服是红色的,头发像是在燃烧,越来越远,越来越暗,终于看不见了。我曾经在梦里又见到她了,我们在两辆不同方向的火车上。车在月台停下,我看见她就在对面车上安静地坐着。我想拉开车窗,但是怎么也拉不开。我用力拍着窗子,叫她的名字。她却根本听不见,坐在那里,安静、从容、美丽。火车开了,远了,消失了。我再也没有坐过火车,一直到今天。
在我的记忆里,最后关于火车的记忆是在南京长江大桥上。她和我走着,那是个冬天。南京的天永远是灰色的,整个城市也永远是灰色的。我们走在引桥上,残阳是惨淡的白色。我和她第一次看见了蒸汽机车,那火车头是夺目的鲜红,喷出汹涌的白色蒸汽。我们就在那蒸腾而起的白色中站着,站在所有的回忆里,站在所有的岁月的流光中。那鲜红的车头风一般掠过我们的身旁,消失在了灰色的天际尽头。
口琴
他在收拾房间,被父母刚刚骂过。他们已经老迈到有童心的年纪了,但是真需要训斥儿子的时候,却依然和几十年前一样严厉。“都快三十的人了,房间还是那么乱!要为你收拾到100岁吗?!”这话他不爱听,低头进房间去了。
随手把各种东西往柜子里、抽屉里塞,动作很用力,像是在发火。就在这时,他的手被什么尖锐的东西戳了一下,等缩回手来,已经见了血。这下子他是真火了,一把拉出抽屉,胡乱地往外翻东西。最后一本书移开了,他看见了这事故的罪魁祸首。一把两厘米的小口琴,安静地躺在抽屉里。
房间一下安静下来,他凝视着口琴,觉得被什么瞬间击败,满腔的火气不知道去了哪里。他早已经波澜不兴,和自己的父母一起过着日子,早已不再惊奇,不再期待。生活似乎早已经被计算清楚,不应该再有什么值得期待的事发生了。该忘记的早已经忘记,该来的也只是日子,一模一样的日子而已。他计算了所有的事,却惟独没有算到这把口琴。
他觉得口有些干,头有点晕,手指的关节竟然有些僵硬,两次才拿起了那东西。他用力把它攥在手心里。不锈钢的外壳有些凉,棱角刺着掌心,有点痛。他点了点头,似乎是在确定手里确实拿着那东西。深吸了一口气,他把口琴凑近了眼睛去看,上面刻的小字依然非常清晰。他用手用力地擦,拿到衣服上、床单上,所有能擦的地方去擦。那小东西立即看上去亮晶晶的,和很多年前一样。
舔了舔嘴唇,他非常轻柔地用嘴唇触碰口琴。“哧”的一声,他的鼻息吹响了口琴。他慌张地站起来,伸出头去,看了看父母并没有走过来,再轻手轻脚地关了门。坐在床上,他再次拿起口琴,吹出了第一个音。还是那一首《送别》,这个小东西只能吹这一首曲子。熟悉而单薄的音调在空气里颤抖,像是树叶在秋风里似的。房间明亮了起来,像是有很多的阳光,很多金色的东西在飞舞盘旋。他时而微笑,时而皱眉。曲子重复着,在房间里飞扬。“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最后一个音停下了,余音却还在房间里回响,依然是小小的,颤抖着的。“今宵别梦寒”,他躺在了床上,用手指在空中写这几个字。房间里一点声音都没有了,暗了,他的眼泪开始流下来。
口琴安静地躺在枕头上,早没有了当年用红丝绳拴着它的那人的体温了。房间很大,他和一只口琴睡在床上。过了很久,他悄然起身,把口琴收藏好。慢慢开了门,看见父母在看电视,就侧着身子进了洗手间。他看见自己手上的伤口,叹了口气。
他甚至洗了个澡。
蟋蟀的爱情
在我上小学的时候,曾经有一段时间非常迷恋蟋蟀。在漫长的暑假里,没有玩伴,我就在昆明陆军学院的草地里寻找这种好斗的小生物。经常的,我屏息站在草地中央,期待着那勾魂的叫声响起。和它们交道打久了,我甚至可以惟妙惟肖地模仿蟋蟀的叫声。最妙的一次,一只怒气冲冲的蟋蟀居然被我的声音吸引,从草丛里撞将出来,看那架势是要和我一决高下。
后来发生的一件事彻底地改变了我对蟋蟀的看法,使我再也不敢用玩物的心态看待它们。那事是这样的:我为了保持蟋蟀的战斗力,抓了一只母蟋蟀给我的爱将。这是个老虫迷告诉我的经验之谈。我在一次血战之后,照此办理,希望我的爱将能借此保持雄风。但是,我因为其他的事,将他们两个忘记了。儿童的世界里每天都有新鲜事,也易于忘记很多事。
三天后,我才想起他们两个已经好久没吃东西了。我慌忙将小盒子打开,看看他们是否依然健在。打开盒子,看见盒子里景象的那一瞬间,我毛发倒竖,全身冰凉。在此后的岁月里,我一次也没有再如此惊吓过,如此恐惧过。
我的爱将只剩下一半身子,却还在盒子里爬着。见我开了盒子,他仰起黑亮的须子,一双漆黑的复眼冷冷看着我,不知道是在嘲讽还是冷笑,而他的女朋友肚子鼓鼓的在一边踱步。我压住呕吐的欲望,仔细地观察了我的爱将,他剩下的身体上都是牙印,盒底都是很细小的翅膀的黑色碎片。很明显,在三天时间里,他的一半身体让他的女朋友一小口一小口地吃了,他只剩下了一半,却仍然活着!
我听说过,螳螂和蝎子在交配以后,雄性都会被雌性吃掉。却不知道蟋蟀也会如此,而且会用如此惨烈的方式。其他的昆虫一般都是从头开始吃起,在最短的时间内结束对方的痛苦,而我的蟋蟀朋友却让女友整整活生生地吃了他三天!
想来,那蟋蟀是自愿的,因为我知道他的大牙有多厉害,雌蟋蟀的口器很细小,简直不能对他构成任何伤害。只要我的爱将愿意,他一口就可以将他女朋友咬死,借着她的尸体维持很长时间。但是他没有,而是心甘情愿地被吃掉。在这暗无天日的三天里,他非常清醒地忍受着痛苦。我想,他的女朋友也非常爱他,他被咬下来的每一部分都被仔细地吃光了,没有留下任何一点他身体的残渣。
我把他们放进了草丛,开始抓着头发狂叫。恐惧、痛苦、震动的心情让我几乎无法停止。那是我第一次见到爱情的力量,如果蟋蟀也有爱情的话。爱一个人,就是在黑暗的绝境里把生存的希望留给对方,同时还尽量活下去,不让自己的爱人感觉孤单,在黑暗里能多陪她一分钟就多陪她一分钟。
很多年过去了,我有过爱情,也看过更多的爱情。当我看见所谓的恩爱缠绵的时候,当我看到那些风花雪月的哭泣文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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