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不赢爱情-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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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调布市的什么地方。她一个人在那里,我一想到她那单薄的样子,就觉得很伤感。两年前,听说她回来过,要找我,可是我在中甸。一年前,我经过她家,那里被拆了,盖起了高楼。
在今天之前,我一直以为我的初恋是大学里的那次。今天我想起了她,我才想起来:
我的第一任女友有和她一样善良的性格,一样冰凉的小手,一样闪亮的眼睛。
我的第二任女友,有和她一样翘起的鼻子,有一头和她一样的短发。
我的第三任女友,和她一样有悦耳的小声音。
我以为我遗忘了,我甚至很多年都想不起她来了。我现在才明白,她在我心上钉下了第一个钉子。那时很早,那钉子很小。但是随着岁月的流逝,顺着那钉子我的心慢慢裂开了一条曲折的线,联系起所有我的女友,只是当时我都没觉察而已。
记得从她家逃出后,我回家躺在我的床上,想着与她有关的种种。我答应她我要做她的守护天使,而她才是这所有流光里不变的我的守护天使。她守护着我的心,因此我那么多年里对任何一任女朋友没有动过一根指头,没有骂过一句。在我狂暴的脾气发作时,总有只小手在我心头拽一下,原来那是她。我发过誓,在她妈妈打了她以后,我终生不会动任何女孩子一小指头。
云南画派衰落了,所有的故事如果都需要一个大时代作为背景,那么我的故事发生在云南画派盛极而衰的年代里。画派,画家,影子和尘埃,回忆把一切吹起来,变得清晰,而岁月只一下就合上了书页,结束了所有的旋转、飞舞、聚散,写上TheEnd。
水光闪啊闪啊闪。
……
原初的爱,在你血液中为荷尔蒙加温,在极短的时间内到达炽热的程度。我毫不怀疑它燃烧时纯净的程度,因而我更不怀疑它那炽热的温度所带来的伤害。从恋爱到婚姻,有如在酷寒的夜里拿了一团燃烧的炭玩击鼓传花:每个人都需要那种热量,但把燃烧的炭握在手中到达忍耐的极限时,却只能把炭扔掉,下一家再拾起来。游戏时间可能会很长,在这个过程中,炭的温度会慢慢降下来。最后的那个人把炭拿在手里时,它已经不再灼人地炽热,而是持久的温暖,因而可以永远地握在手中。
和房子恋爱
我在27岁那一年有了一套房子,这就是城市里第二代移民的好处。父母从山区移民到城市,他们的一生奋斗,只能养育两个儿女并提供教育和一套房。在此之前,他们拥有过12平方米到50平方米的房子若干,但一次只能是一套。这也让他们有了一种嗜好——买房。进入晚年以后,他们一直在计划买房,买越来越大的房子,那种看得见风景的房子。有的时候,买房究竟是出于对子女的责任还是自己的兴趣已经分不太清楚,人的一辈子就这么过去了。
本来这套房子是他们留给我结婚用的,在市中心,三室一厅,非常安静。我曾经在这房子里住了将近八年,然后就去念大学。念完大学工作了,我开始从一个城市流浪到另外的一个城市。即使能呆在一个城市里,我也愿意在这个城市里从一套房子漂泊到另外一套。这几乎是对工作前几年刻板生活的一种必要补充。我的全部家当就是一个行囊,任何时候提起来就可以走。既然能提起来就走,为什么还要赖在同一个地方呢?
在年轻狂野的岁月里,我相信我不会在某处停留太长,而且我也不想停留太长。我确定我的人生将如同一条湍急的河流,跃下高山,冲破平原,消失在海岸线上。而一路上,惟一留下的是那些令人震惊的粼粼波光,那些闪闪发光的东西。我生在内陆高原,一生向往大海。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靠着桅杆,阳光撒在我满是盐粒的脸上,给我心爱的姑娘写信:“忘了我,就像我已经死了很多年。”我要前往黄人从来没有抵达过的大陆,看见黄人从未猎杀过的猛兽,领略他们从未欣赏过的雄奇壮丽景色。而这一切并不是一个有房子的人能和我一起分享的。
我当时想我会成为一个传奇,而且觉得自己并没有发疯。
上天是仁慈而慷慨的,你想要,你就得到,但会以你无法预知的方式。
很多年就那么过去了。世界和当初一样宁静,太阳和多年前一样升起,但我知道有些东西不一样了。如果你当过勇猛的战士,曾经浴血厮杀,那么你可能知道我在说什么。在秋日里,你回到昔日里曾经作战过的小树林。夕阳西下,满地黄金,晚风些许有些寒意,这是个安静的时刻。大多数时候,树林都应该是这个样子。但是,你却突然听见了喊杀声,空气里充满了血腥味,你甚至突然低下头去,因为感觉到冰凉的斧影正从你的后脑上劈过。
不知道从哪一天开始,我剪去了我的长发,刮掉了我的胡子,再一次回到我的城市。可能是厌倦,也可能是短暂的休息,我无声无息地回到了我的城市,像游鱼一样穿梭在人群之中,我却发现我失去的并不比我得到的多。得到了不同的人生,意味着你必然失去了相同分量的其他东西,人生精确得像一笔认真计算过的买卖。
我走到了老友的家门口,橘黄色的灯光稳定而温暖,似乎在此后的10个世纪里都将如此。那灯光不会闪烁,我想是因为没有风雨的缘故,这种感觉很陌生。更让我感到陌生的是他的小女儿,她躺在婴儿床里,刚刚睡醒的样子,睫毛黑而亮。她只在一瞬间就抓住了我伸出的手指,紧紧的。她就那么一下子抓住了我的心,紧紧的。我感觉我透不过气来,我的船从波峰跌到波谷,我在街角旋身躲避车子致命的一撞,那些时候的感觉都不能和这一刻相比。这种感觉也和自己躺在巨石上看蓝天上盘旋的鹰,在起了雾的旷野里裸身走在雨里完全不同。我让她的小小摇篮绽放满大朵的鲜花,只我和她能看得见,她笑得像草叶上滚动的露珠。
我可能错过了些什么?在我毅然决然走在路上的时候?我问自己。
我是输了还是赢了?我的战利品是否足够令我忽略我所付出的代价?我问自己。
等我找到答案的时候,又过去了很长时间。我终于知道:
向往天空,就只能在群星中安眠;选择大海,珊瑚就是你永恒的墓床。
人生并没有那么多为什么,也没有必要去问自己为什么。森林里有很多道路,有的大路很宽阔,有很多人走过;有的路很狭窄,因为走的人很少。当你选定了一条,最好的办法就是走下去,而不是问自己是否应该从下一个岔口走到另一条路上。你需要极为清楚地认识到一点:一个人永远无法同时领略两条路上的风景。喇嘛阿普曾经在遗言中问他的弟子达世:或许有一天你能回答我,满足一千个欲望和征服其中一个,究竟哪一个重要?
我在27岁那年有了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我买来家具,填满空间,觉得有些安静;我跪着擦地,满身的汗水滴下来,觉得这房子终于和我有了某种联系;我给瓶子注满清水,插上鲜花;我点燃檀香,挂上唐卡;我打开了我的包,把东西放进柜橱;关了门,我突然觉得安宁。
于是,我打开所有的窗子,躺在地板上。日光从窗子射进来,我看见尘埃慢慢落在我的身上。
柔情似水
有一件事不知你发觉没有?在我们小的时候,很多书你都能津津有味地从头读到尾,有很多歌你都逐字逐句地闭上眼睛回味。而在逐渐长大后,这样的事越来越少,只能偶尔为之。一般情况下,你看完一本书,只觉得有一个论点或者一段话不错,值得再三思量;而听歌的时候,往往只觉得某一句还不错,或者,干脆只有前奏部分让人觉得有点意思。再往后的情形我不是很清楚,我怀疑最后会不会只有一个字或者一个词能打动你。
小的时候,世界对于我们来说,是一片空白。因此,凡是能带领我们去领略这世界无限风光的事,都那么新鲜,那么吸引人。而年纪大了,经历了很多以后,美好也许是在明天,但更多的可能是在昨天的回忆里。而书里或者歌里的某一句,就是一个提示,让往事一下子浮现在眼前,犹如在宣纸上墨迹一点,就迅速洇开去一片。或许你觉得有风突然吹过,也许你觉得被什么击中,心情就那么一下子升出海面,月照中天,柔情似水。
柜角里搜出来卷成一小团的婴儿襁褓,在你搬家整理东西忙乱的时候,它突然出现在你的眼里。穿过忙碌的工人,在床上铺开,破旧的绒布,双层的针脚,这是你昔日的温床,你就睡在那温暖的背和这襁褓之间。你把手按在上面,想像,自己曾经是多么脆弱而小的婴孩。也许会很奇怪,自己怎么能睡在这么小的空间里?而那个小东西紧闭着眼睛,攥着粉红色的拳头,轻微地打着鼻鼾。你拿起这些布,上面有两毛一条肥皂的味道,洗得很干净。似乎还有你脖子后面香甜而柔弱的气味。柔情似水,你倒在襁褓上安然睡去。
喝惯了奶粉,终于有了鲜奶。买了房子,你为自己做早餐,第一口自己下楼打来的牛奶却没有任何甜味。橱柜里空空荡荡,你找不到那个熟悉的罐头桶,上面写着“饼干”画着小熊的罐头桶,里面应该有沉甸甸的糖的罐头筒。你这才想起,原来那么多年来一直是谁在你的牛奶里放糖。你突又想起,原来乳汁是没有甜味的。妈妈经常说,你吃奶的样子很香甜。你终于明白,你早已经忘记了乳汁的味道,忘记了在怀里的岁月,你什么都记不得了。而“香甜”这个单词,把两个人紧紧联系在一起。你吃得很香,妈妈看得很甜。柔情似水,你发现了字典里没有的释义。
过街的时候,下意识地牵着妻子的手。一辆车飞奔而过,你的手被紧紧攥了一下。就在那一瞬,你下意识地连续攥了两下。然而,没有其他的反应,她牵着你的手走过街去。似乎少了点什么?握一下,然后是两下作为回应。接下来应该是飞快的一下,更快的两下回应。最后,快到没有间隙的时候,就应该大笑着拉过来笑着抱成一团。前面的全对了,讯号突然停止在手心里,空荡荡的。如果一只手也会失落的话,那就应该是这个时候。是哪里出错了?休谟说:习惯性期待。是的,那是你的初恋和你,你们之间用手玩的游戏,你们两个人的游戏。习惯性期待,在你身边的不是她。柔情似水,因为错误的讯号,提醒你错过了的爱情。
那一脚任意球极其刁钻,正打在门框角上,发出“砰”的一声大响。你早就不踢球了,你穿着黑色风衣,拿着公文包,站在高中校园的操场边。“20年前,我看见一个人踢出了一记相同的球,然后向我走来,从那时我认识的你。”你身边另外一条中年汉子似乎无意中说出这样的句子。20年的流光突然从你身边经过,自行车、磁带、小妞、香烟、醉酒、打架、翻墙……然后是在大雨里跑,穿衬衫的两个年轻人,在大雨地里飞快地跑,每一落足就溅起半人高的水花,他们大笑着跑,在雨里轻快地跑,眯着眼睛缩着头大叫着疯跑。柔情似水,你看见了流光,你感觉到了时间之沙沉甸甸的重量和超越这沉重的手,它一直在你肩头。
在每一个柔情似水的时刻,都有某个人突然驻足。一个单词就是一整本书,一句歌词就是一整首歌,可以慢慢思量。从序到跋,从序曲到华彩,那些个在水面上闪闪发光的字和音符。
我打不赢爱情
海明威说过:你打不败一个人,你可以杀了他,但是你打不败他。而我却是打不赢爱情,我最终被爱情打败了。
中文的不精确之处就在这里,很多人会把这话理解为我被爱情所征服,变成了瞎子一般的情人(爱神教人盲目),可我想要表达的意思是我为爱情所击溃,觉得我这样的人一辈子都不应该得到任何形式的爱情。
在我很小的时候,当爱情对我来说还只存在于书本上的时候,我就知道了世间有那么一个复杂的存在。记得我小学三年级的时候看《封神演义》,里面说纣王为了取悦妲己,请她看活人为蛇群吞噬,砍开人的腿骨验证她的话,我就觉得纣王对小狐狸是真的爱。
年少的时候,觉得爱情就应该是全心全意,而且得是那种疯疯癫癫的,甚至有点变态才对。
后来就到了自己操作的时间了。在十多年的时间里,我荣幸地认识了六七位女士,蒙她们垂青,最长的一位陪我走了四年,最短的一位走了三个月。
我要说,我很感谢这些女士们。她们让焰火在我眼中升起,使我觉得我的皮肤在燃烧,心脏在击鼓,这一点并不难,关键在于光照、颜色、味道、风向,或者牙齿、手腕、腰以及瞳仁;甚至使对方和你一起大头朝下,栽入爱河,也并非是什么骆驼穿针眼那样的难事,真正困难的是你们如何一日日地相处,这事很难,因而我很感谢每一位和我恋爱过的女士。
原初的爱,在你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