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在为爱堕落-第26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火焰,烧得我浑身发烫。再不敢看他的眼睛,把头低了下去。
我点头,接过伞,然后说谢谢。
正要离开,他再度喊道,小姐!
我赶紧转身,由于转身的速度过快,路面又滑,我一个趔趄,差点滑倒。幸好他及时抓住了我的胳膊。他紧紧抓住我的胳膊,弄得我有点疼。可是我并不急于让他放手,因为他让我感觉到年轻男人的力量,这种力量让我迷恋,也是我从不曾体验过的。
不过他很快意识到抓住我的胳膊有所不妥,触电似的松开手。
刚才的一系列举动显然让他忘却了自己喊我所为何事。他愣在那边,许久才说,小姐,时间不早了,需不需要我送你回家?
虽然他的语气是诚挚的,但是这令我很慌张。我立即对他摆手,不,不用了……谢谢。我变得语无伦次,仿佛所有的秘密都被洞穿。
甚至,没有与他道别,我就逃一般地转身离开。
这个黑衣男子就是程远。后来我会经常去单身俱乐部,去那里只为了能经常看见他,远远地望着,足够了。
家里一片漆黑,证明沈应良尚未到来。我把自己扔进沙发,回想着方才程远抓住我胳膊的那一幕。握着被他抓过的胳膊,仿佛那股力量犹存。不知不觉中,竟带着微笑进入了沉醉的梦乡。直至沈应良将我喊醒。
尽管我很疲倦,尽管我想继续沉醉在刚才的梦里,但是沈应良却不容分说地把我抱进浴室,脱光我的衣服,让我与他一起鸳鸯戏水。
我把眼前的男子想象成年轻有力的程远,此刻我正在与他极尽缠绵之能事,这种想法让我兴奋。但沈应良毕竟不是程远,他已是年近五十的男人,在床上有些力不从心。我的感觉刚被调起来,他就蔫了,然后倒在一旁,兀自沉睡过去。我却怎么也不能入睡,双眼呆呆望着天花板,问自己,日子是否就这样一成不变地过下去?这样过下去,不会缺衣少食,不用受老板的冷眼,可是,却受到良心的谴责。近来一直做一个噩梦,梦见我和沈应良的事情穿帮了,他老婆满脸怒气地冲上来狠狠地甩了我几个耳光,然后拿起一把匕首直捅我的胸口,嘴里还喃喃道,你这个该死的狐狸精,叫你抢别人的男人!这就是你的下场!
一夜无眠。
次日清晨,沈应良醒来后,便掏出一个制作精美的小礼盒,从中拿出一枚镶有钻石的铂金戒指,郑重其事地戴在我右手的无名指上。然后深情款款地向我表白,阿罗,这两年来,我让你受苦了,既不能给你名分,又不能常常陪在你身边。但是你要知道,我是爱你的。在我心里,我早就把你当作我的妻子了。
这样的情形,我是不是该落两滴泪渲染一下氛围?可是我没有,我一点都不感动。我甚至认为这是理所当然。我给他青春,他给我物质,仅此而已。
在这边逗留了几天之后,沈应良再次离开我去忙他的事业,以及照顾他的家庭。我这里永远只是他的旅馆,是他闲暇时才会想到的驿站,来去自如。
我用青春赌明天(2)new
再次走进单身俱乐部的时候,我发现程远已经早早坐在那里。
我选了一个靠窗的座位。还没来得及叫侍者,他已经走了过来。把手中的酒放在我面前,今天我请客。
为什么?我不解地问。
因为这杯酒能代表我这几天的心情。这种心情和这杯酒同名,都叫做“思念”。已经习惯了每天在这里遇见你,而你却突然间消失了,一连几天看不到你,我真的很担心你。幸好今天再次遇见你,不然我真的要去张贴寻人启事。他的口气不像说谎。
我的泪无声地落在这杯叫“思念”的酒里。为了不让他看见,我埋下头把一杯酒一股脑灌进嘴里。里面有泪水的味道,咸咸的,涩涩的。
可是他还是看见了我的泪,他小心翼翼地捧起我的脸,用舌尖吻去我的泪。在这一刹那,我浑身都在轻微地颤抖。心想,这便是爱了吧!
这次我让他送我回家。到了家门口,我告诉他,这是一个男人为我买的家,我用青春换取丰裕的物质生活。
他登时愣住了,半天不能言语。
我其实完全可以不把真相告诉他的,但是他的眼睛是那么纯净,让我无法对他隐瞒。只怪我和他相遇太晚。假使,他不嫌弃我目前的身份,假使,他仍旧对我存有好感,那么,即使不能与他在一起,拥有这样一份感情,我也无憾了吧!
良久,他终于说,晚安,再见。停顿了一会,又说,明天晚上老地方见。然后转身,消失在楼梯口。
与他仅仅交谈过一次却仿佛相恋已久的恋人,连彼此的言语都不显陌生。然而,一切都晚了。
沈应良依然忙碌,偶尔会过来看我。但是他过来只是为了满足肉体的需要,从来不会问我过得好不好,也不能体会我一个人呆在家里是多么地闷。他以为,在这样一个装修甚好的大房子里,我就会开心。可是,随着物质生活的丰裕,我的心灵却日渐有空缺。程远的出现刚好填满了这个空缺。
我身体不舒服的时候,他会对我嘘寒问暖,叮嘱我记得吃药;晚上一个人在家寂寞的时候,不管多晚,他都会在电话里陪我聊天;心情不好的时候,他会陪我一起散步,听我诉说我的苦衷;天气晴朗的时候,程远会约我一起去郊外放风筝,去公园赏花,去海边看日出。我的生活因为有了程远变得充盈而丰富多彩。
程远常常送我回家,但每次不等我掏钥匙开门,他便转身就走。仿佛我的家是阴森地窖,见不得天日。
这次就在他即将消失在楼梯口时,我用尽力气喊他,程远!
他停住,走回我面前。
我用近乎哀求的目光看他,留下来陪我,好吗?
他不声不响,我不知道他此刻在想什么,便又补上一句,我不会要你负责,假如你不嫌弃我。
他猛地拥住我,我能听见他的心跳,剧烈的,有节奏的。他的胸膛坚实宽厚,他的手臂年轻有力,他的一切都让我着迷。我闭上眼睛,贪婪地闻他身上的气味,淡雅的,迷人的,与沈应良完全不同。时间停止了片刻,他发出了呻吟一般的低语,这不是我所希望的……
我缓缓睁开眼,用梦游般的语气问,你希望的是什么?
他轻抚我的头发,温柔地说,离开他。一切从头开始。见我沉默不语,他又轻摇我,答应我好不好?
他的话如同春雨,一点一点渗入我枯槁的心田。我的心瞬间柔软了,像棉花糖一样,又甜又轻。顷刻间,所有的生活压力荡然无存。
我对他微笑着点头,我答应你。
他露出孩子般的笑容,把我拥得更紧。仰起脸,便可以触到他的鼻尖。他的鼻息吹在我脸上,痒痒的,让人沉醉。我闭上眼,等待着。好一会儿,终于落下一个吻,在脸颊上,轻轻的。
好好休息。他放开我。只此一句,转身就走。走的时候没有回头。
某日,沈应良突然死死盯着我的脸,把我盯得莫名。他说,阿罗,你怎么越来越年轻漂亮了?
我把手臂环在他脖子上撒娇,亲爱,那都是您的功劳。
他疑惑地问,不是吧?你该不会私下养了小情人吧?
我连忙否认,哎哟,我都是别人的小情人了,哪有资本去养小情人?
沈应良揽我入怀,你永远是我一个人的小妖精。可不许对别的男人投怀送抱。否则……
未等他说完,我便用热吻封住了他的唇。我不想听,也不敢听。虽然厌倦了与沈应良在一起的生活,但是却不敢想失去他之后的生活是什么样子。父亲的病仍需要一大笔钱,妹妹读外国名牌大学的艺术专业,仍需要高额学费。惟有沈应良能帮我。
自从有了在度假村与程远缠绵的那一幕,我对他一直难以忘怀,渴望每天都能与他厮守。但是却又不知道怎么跟沈应良摊牌。他是在我经济最困难的时候出现的,而且当时对他不是没有爱的。现在有了新欢,却要把他扔在一边,这是不是有点不仁不义?
次日妹妹打来电话,说沈大哥实在是个好人,还趁出差的机会到她学校看望她,并塞了一笔生活费给她。
这个电话让我想起了沈应良的种种好,有点难以开口向他说拜拜。他虽然是有钱的花花公子,曾有过无数任情人,自己只是其中的一任,但终究两年来,他对未曾对不起我。
我用青春赌明天(3)new
就在我迟疑不决的时候,程远却不知不觉地消失了,手机永远关机。
但是我每天都会去单身俱乐部,在那里寻求安慰,在那里等待程远的身影。
每次我会叫上一杯“暧昧”,然后坐在靠窗的座位。但是每次失望都如藤蔓爬上心头。他始终没有来!
他没有来。我每天都会这样在心底轻轻叹息。
“暧昧”是他曾经必点的酒。“暧昧”让我想起我与程远的关系,在某个时刻彼此靠得很近,然而,稍顷,就是咫尺天涯。
程远就这样从我的生活中消失了,来的时候匆匆,走的时候也是那么匆匆,犹如只开一季的美丽樱花,绽放得灿烂而绚丽,但绽放的时间却是那么短暂。
这样爱我,我会逃跑(1)new
时间:2005年3月21日
倾诉人:天培
性别:男
年龄:32
职业:司机
他三十多岁的时候,她才刚满二十岁;他是有妇之夫,她是正当花样年华的女孩。然而一旦爱上便不问年龄,不问经历。既然爱了,并为爱抛妻弃女,那为何这样的爱中还搀杂着诸多的猜疑与不信任?
见到天培的时候,明显感觉到他的憔悴,他说是因为最近感情上失意睡眠不足所致。
天培能够不顾世俗的阻碍离婚跟薇薇走到一起已经很不简单,但他犯了兵家大忌。爱情之所以能保持长久,关键在于信任和宽容。而他对薇薇长久的猜忌令她产生了反感。爱一个人就要给她适度的自由,不能把她束缚在身边。
三年前,我在A厂开车。
那天,我坐在车里等老板,突然眼前闪过一团火红的色彩。有个身穿红色上衣的女孩边敲车窗边满脸笑容地跟我打招呼。我觉得她很眼熟,但就是想不起在哪里见过。我摇下车窗,问她:“你叫我吗?”她笑:“当然是叫你了,小叔!”
小叔?我心里“咯噔”了一下,我什么时候冒出一个侄女了?细一看,这不是我那个多年未见的远方亲戚薇薇吗?没想到当年那个调皮小女孩也出落成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
从那次相遇之后,薇薇火红的身影再也无法从我脑海中抹去,她的活泼开朗和洋溢着青春活力的笑脸都给我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
再一次见到薇薇已经是我在S厂开车的时候了。我怎么也没想到会在跳槽之后再次碰到她,我认为这就是所谓的缘分。她脸上依然整天挂着笑容,依然让我心动。但我心里会自责,我这个有妇之夫怎么能对侄女(虽然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侄女)有非分之想呢?然而感情之火一旦点燃,又如何能够轻易将之扑灭呢?
很巧,薇薇跟S厂的老板是很熟。所以我和薇薇就有了经常接触的机会。有一次我到市区送货,薇薇也吵着要去,我当然求之不得。在车上,薇薇把一盒磁带递给我:“这是张信哲的歌,我最喜欢听了。你放给我听吧!”在这之前,我压根不知道张信哲是何许人物,但因为薇薇爱听他的歌,出于爱屋及乌的缘故,此后张信哲也成了我的偶像。
在市区,我和薇薇玩得很愉快。晚上,我们在广场散步时,我猛然发现这是个表白的大好时机,哪怕被拒绝也无怨无悔。我鼓足勇气对她说:“薇薇,以后你能不能不要叫我小叔了?”她眨着眼睛问我:“为什么?”我支吾着说:“因为我喜欢你呀!”她猛地跳起来抱住我:“张天培万岁!终于向小偶像表白了!”
薇薇告诉我她其实也早就喜欢我了,喜欢我的成熟体贴。此后我便和她煞有介事地谈起了恋爱,品尝到了初恋般的甜美。由于在辈分上她该叫我小叔,我又结了婚有个八岁大的女儿,所以我们的恋爱有点像革命地下党是秘密进行的。
起初我没有想过离婚,因为时刻为女儿着想,但随着我和薇薇感情的不断升温,我开始考虑离婚这个问题。薇薇虽从不要求我离婚,但我总不能跟她做一辈子地下工作者吧!
三思之后,我决定跟妻子摊牌。我把事情的经过都一五一十地跟妻子言明后,妻子便追问那女孩是谁。我就胡编乱造了一个名字,我当然不能说出薇薇的名字,因为妻子也认识薇薇,我怕妻子会一时冲动去薇薇那里闹。我向妻子提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