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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这样的爱拖一天就是错一天-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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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吃自己,几时一高兴,请起客来,人人得益。

甚么结过婚,生过孩子这些,在她来说不是缺点。

之珊问:「为甚么不接受邀请?」

「没有时间,我稍后与孩子们说几句功课就休息了,明早八时到公司。」

是个好母亲。

之珊记得七八岁时半夜惺忪起床,时时看见母亲穿缎裙自宴会回来,首饰闪闪生光,像电影明星。

母亲不喜待家中。

之珊告辞。

周元忠来接她。

「没人知悉甄氏下落。」

「也许王晶晶知道。」

「海关没有他离境记录。」

之珊抬起头,想半晌,忽然问周元忠,「有朝我不爱你了,你会怎样对我?」

元忠一听,脖子僵硬,讲不出话来。

甚么叫做有日不爱,她今日爱他?现在?

他发呆,动也不敢动。

之珊好似没有发觉,自顾自叹息,「你会否不甘心,你可会伤害我?」

周元忠缓缓转过头来看着之珊的小圆脸。

他仍然不知道怎样回答。

她爱他吗,她已亲口承认,她忘记她并没有面对面对他说清楚。

过了几分钟,他的手足渐渐和暖,一股喜悦滋润了他的心,他吁出一口气,他听见自己的声音这样答:「我不会伤害自己,也不会伤害别人。」

之珊笑,「在这疯狂的世界里,总算也有一个理智的人。」

周元忠说:「但是像我这种人,不会在摄氏零下十度天气站街上通宵等女友,不会在她生日雇飞机在空中喷白烟写贺词,不会一手拿香槟另一手替你挽高跟鞋。」

之珊微微笑。

「你笑甚么呢。”

「但是你辞了工。」之珊笑嘻嘻。

他居然忘了这件事。

半响他说:「那份工作太拘束。」

之珊不再提。

她欷献地说:「你说,王晶晶可还在人间?」

「旧同事说,他们打算找灵媒算一算。」

之珊怀疑听错,「谁,找谁?』

「灵媒,有第六灵感的术士。」

之珊嗤一声笑,「迷信。」

「之珊,一些人的确拥有异常力量,可提供线索,好几次我们都得到资料,追查下得到结果。」

「像甚么?」之珊深觉怪异。

「像去年姓缪富商家中闭门失窃,我们得到指示,在指定地方找到失物。」

之珊说:「我也猜到,不是管家,就是少爷干的好事。」

「不,是小狗把粉红钻戒吃到肚子里。」

「啊。」

“这次同事想去请教相熟灵媒,却被上头阻止,理由是不能提倡迷信。」

「你可相信?」

「可以参考。」

「那么,我们去。」

「需要带一件王晶晶的衣物或用品。」

「公司里有。』

杨子行已把原有不等用房间拆卸,把大堂面积扩大,给工作人员有更大活动空间。

之珊发觉灯光亮了一倍,办公室里添增许多盆栽,气氛平和,茶水间多了一只大冰箱及一张圆桌。

这些肯定部是之珩的土意。

总务说:「王小姐的东西部在这只纸箱内,我们通知王家来取,他们久久没有行动。」

打开纸盒,之珊挑了件披肩。

在车上,之珊问:「王家为甚么不取回晶晶的杂物?」

周元忠答:「没有空,走不开,太伤心。」

「是不关心。」

周元忠看着之珊。

「他们在人前表现激动悲恸,可是私底下已知道晶晶下落,故此对她的杂物不感兴趣。」

“这也有可能。』

周元忠把之珊带到一间小小理发店。

“这里?」之珊意外。

「正是。」

他进去说了几句话,又推开玻璃门叫之珊。

一个染棕发的少妇笑着迎出来。

理发店有股洗头水杏仁味,打扫得相当乾净。

之珊以为少妇就是灵媒。

之珊看着元忠付她钞票。

少妇朝角落指一指。

之珊这才看到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女孩正坐在茶几逞写功课。

小孩才是灵媒?又一个意外。

只见周元忠点点头。

之珊走近小女孩边蹲下,「你叫甚么名字?」

「阮屏生。」

女孩黄且瘦,但是一双大眼睛闪着机灵光芒。

她放下功课本子。

之珊看她的书本,「咦,刘姥姥游大观园,要默书吗,背默还是读默?」

“背默。」

「你需读几次才背得熟?」

“一遍。」

「真聪明,几时发觉自己记性好?」

「妈妈说我自小就这样。」

之珊又问:「你朋友可多?」

女孩答:「我不喜欢同他们一起。』

「可以帮阿姨一个忙吗?」

女孩看母亲,少妇点点头。

之珊自纸袋取出一条披肩,「你可以告诉我,披肩主人的下落吗?」

她把淡蓝色披肩放在小屏面前。

小屏伸手触摸。

有客人推门进来,少妇忙着招呼,问洗头还是剪发,熨发以及染色部正减价。

就在嘈吵的人间烟火中,小屏凝神,双手摆在披肩上,这情形真是诡异。

半响,小屏抬起头来,奇怪地说:「阿姨,这是你的披肩,为甚么问我?」

之珊呵地一声,「我弄错了,对不起,是这一条。」

她又自另一只袋中取出颜色质地差不多的披肩。

少妇走过来笑道:「周督察,我可得加收费用啊。」

周元忠说:「当然,当然。」

他立刻又翻开荷包。

这时,之珊已经对小女孩的突异能力佩服。

小屏看着王晶晶的披肩问:「阿姨,你想知道甚么?」

「披肩主人,还在人世间吗?」

小屏把披肩挪近,很快答:「在。」

之珊噗地吐出一口浊气。

「她在甚么地方呢?」

小女孩把披肩放在耳边依偎,想了很久,「很远。」

「是一个城市?」

「有许多花果,有一条小溪。」

「是否一个讲英文的地方?」

小屏不作答,她仿佛有点累。

少妇过来说:「恐怕就是这么多了,这位小姐不该带多一件披肩来混淆她。」

小屏放下披肩,「她很开心。」

之珊不禁心中有气,“一班人辛辛苦苦找她,她避而不见,且躲在一个有花有树,小桥流水好地方享清福……」

且慢,杨之珊,你不是真相信理发店里一个小女孩的信口开河吧。

之珊站起来。

大腿部蹲得酸软了。

少妇这时又去游说客人花钱:“这只药水不伤头发,贵一点也值得。”一切部是钱。

之珊拉开玻璃门。

小屏却还跟在他们身後。

之珊转头和颜悦色问:「有甚么事?」

小屏笑嘻嘻,「我看到你们两人抱着婴儿。」

之珊讶异,「呵,是吗,是谁家的孩子?」

「是你们两人生的孪生儿。」

周元忠涨红面孔。

之珊大方笑道:「唷,那多好,我最喜欢孪生儿,谢谢你。」

上了车,之珊说:「老板娘生财有道。」

周元忠答:“三年前她发觉女儿有预言能力。」

「能够预测彩券号码吗?」

“这倒不能够。」

「你可相信小屏的话?」

「海关并无王晶晶离境记录。」

「也许,用的是假护照。」

「我愿意相信她在别的国家生活舒适,脱胎换骨,重头开始。」

之珊说:「我也是。」

两人对望一眼,已经找到主意。

周元忠凭关系找到王家这三个月的电话记录。

可是电话单上并没有长途电话号码。

“一个也没有?」

「是,毫无线索。」

「也许,晶晶连家人都撇下了。」

「她一定需要生活费用,可能会向亲友借贷。」

之珊说:「在外国那种风景怡人的小镇,租一间小屋所费无几,在快餐店做工,拿最低工资也可维持生活。」

「不过,她是一个好高骛远,十分虚荣的女子。」

「人会变,月会圆。」

「王晶晶会甘心隐姓埋名在小城打月入八百元的苦工?」

「只要一家人相爱,在一起,吃糙米也开心。』

周元忠看着之珊笑,「可见你从未闹过穷。』

之珊答:「我对物质要求不高。」

「那是因为你甚么都有了,试想想,收入不够:孩子需步行上学,没有机会学习乐器,又不能装设电脑,为着大学费用烦恼……」

之珊答:「有志者事竞成,家境窘逼又如何难得倒英才,大把奖学金,又可半工读。」

周元忠被她驳倒。

之珊说:「道路当然辛苦点,却是锻炼品格好机会,途中许有踌躇,将来一定更加珍惜成果。」

周元忠忽然明白了,这是她对他间接赞美。

他出身与她不同,但是她更加佩服他。

他感动得说不出话来。

  第8章

「是,毫无线索。」

「也许,晶晶连家人都撇下了。」

「她一定需要生活费用,可能会向亲友借贷。」

之珊说:「在外国那种风景怡人的小镇,租一间小屋所费无几,在快餐店做工,拿最低工资也可维持生活。」

那天晚上,之珩同妹妹说:「公司里少了一位能干的侦查人员。」

之珊抬起头来。

“一单冒领保险金案子把我们缠得头昏脑胀,开头如有侦探把苦主的背景查一查,就不会有这种麻烦,我想在公司成立一个小组,大约一个主管两名助手,负责保安、调查、搜集证据,这组资源甚至可以外借谋利,你说如何?」

之珊张大嘴,又合拢。

「你朋友周君可有相熟的人才?」

之珊不出声。

「当然,私人公司的福利必不如政府机关,不过工作性质较有弹性,他是督察,交游广阔,请他推荐可靠人才。」

半响之珊才说:「他已辞职。」

之珩说:「啊,那多巧,请他到杨子来谈一谈。」

之珊缓缓说:「姐夫不肯做妻子下属,我想,他也有同感。」

「你与他关系如何?」

「我俩已停止约会其他异性。』

「那十划还没有一撇,不过是普通男女朋友。」

「之珩,我怕他有点骄傲。」

「他这人沉默寡言,十分实惠,我们可以商谈合作条件,倘若他不愿受薪,可以按案件折账,你说如何?」

之珊叹口气,「大家都在一家公司工作——」

「你已多日没到杨子来了。」

「难以启齿。」

「那么,让我来说。」

「之珩,你真是女中丈夫。」

「所以我家男人避得远远,屋里一个男人已经足够。』

“这些措施,都不用知会甄氏?」

之珩笑,「叫我到甚么地方去找他?」

之珩问妹妹要周元忠电话。

她亲自与他说话。

之珊十分不情愿。

一家人都做家庭事业,挤在一起出粮,像排队轮米似。

应当各自各精采,他是画家,她又是建筑师;兄在大学任教,弟是微生学专家:

之珩放下电话说:“元忠会马上来一趟。」

「我避一避。」

「之珊,没想到你那样狷介。」

之珊勉强笑,她同他的关系尚未曾牢靠到那个地步,她怕他有误会,她在乎他。

元忠很快上来按钤。

之珊同他说:「你们慢慢谈,我先回家去。」

元忠点点头。

之珊驾车回家。

路上她同自己说:如果元忠接受杨子聘请,最多以後她不上杨子就是。

她可以到律政署找工作。

想到这里,心头一宽。

她停好车,一个人走上公寓。

单身女子,掏出锁匙到开门进屋这刹那最脆弱。

可是,叫男友陪进屋去更加危险,请客容易送客难嘛。

之珊笑了。

她进屋,关上门。

一抬头,看见有人坐在沙发上。

之珊立刻想夺门而逃,那人已经扬起枪。

他说:「假如你怀疑这柄枪是假的——」

他朝天花板开了一枪,仆的一声,灯罩应声粉碎坠下,天花板泥灰四处飞溅。

之珊缓缓坐下。

那人是甄座聪。

他终於现身了。

「起来,我们到另外一个地方去。」

之珊沉默。

「走。」

之珊答:「我不走,要剐要杀,你在这里动手好了,反正是我的家。」

她知道遇到这种情况,千万不能离开第一现场,一走只有更加危险。

他终於找上门来了。

之珊开口:「我也正想找你。”

多日不见,甄已像落魄汉子,他没有理发已经很久,衣衫不整,一脸胡髭。

之珊说:「不要再错下去。」

像所有做错的人一般,他根本不觉自己有错,脸上露出诧异的神情来。

「之珩愿意买下你手上股份,你离开杨子行,海阔天空。」

「离开杨子行?」他喃喃重复。

「趁尚未触犯法律之前,放下枪,静静离去,与之珩联络。」

「杨子行根本属我所有。」

之珊看着枪嘴,隔一会才说:「既然叫杨子,怎么会属於姓甄的人。」

「只差一点点,」他叹口气,「之珊,都是你不好,害我失去一切。」

他精神处於异常状态。

他坐近之珊,把枪嘴伸进她耳孔,另一只手搭在她肩上,紧紧搂住,「之珊,我先打死你,然後自杀,好不好?」

那口气,像是从前问之珊可要去南太平洋岛屿度假。

之珊固然害怕,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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