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之盗-第36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桃红『色』的木板并不是涂上了颜『色』,而它本身就是这种颜『色』。
“这种木料难道是红楠木?”布里达小声地说道。
“不是!你们看这木材的材质,坚硬无比,楠木比之差的远了。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我估计这是红花梨木。”约翰逊蹲下身子『摸』了『摸』,黯然说道。
红梨花木?这种木材实在是贵得出奇。能长到这般粗大,更是听都没听说过。
“『奶』『奶』的!把个大殿弄得这么豪华,却他娘的狗屁都没有!”布里达左看右看,忍不住骂出了声。
“目力范围竟然看不到皇宫正殿大门,可见距离必然在一百米开外。眼下也没有危险『性』可言,咱们尽快找到正殿大门要紧!”顺哥抻了抻衣袖,脸上闪过一丝不自在。
众人快步赶路,接近八十米的距离,前面有些微雾缭绕,不过依旧能看到一些景象。
一堵通体淡绿『色』的墙壁横跨在前面,墙体正对着我们的地方有一个门楼,门楼左右各有一根齐腰粗的柱子,柱子的顶端分别放置着一个光彩照人的圆形球体。
我们加紧跑过去,两扇门相对而立,此时均已大开,两根柱子上的球体极为耀眼,和这建筑顶端镶刻的各『色』宝石几乎一样夺人眼球。
要说夜明石很亮,可是和这东西一比较那就失『色』了许多。当然和我们从天池神邸带出来的那两颗宝珠石比较就差了一点。
我们对这两颗宝石已经没有太多的贪念了,或许是这一路上走来看到的宝贝太多的缘故,光这黄金古城就已经令人无比震撼了,这里面即便是藏着世界上最贵重的宝物也不是不可能的。
踏门而入,宽达十几米的通道一马平川,满眼都是绿『色』弥漫,同时轻微的雾气也多多少少的遮掩住了我们的视线。
带着面具头盔实在是不大自在,我们纷纷取了下来扔在一旁。
“这是皇宫吗?怎么跟进了鬼窟地狱似的?”华子禁不住『摸』了『摸』脑袋,嘴巴张的很大,不知是装出来的还是怎么回事,他的动作相当夸张。
“你小子就没点正形!”顺哥拍了他一下,严肃的说道:“这地方确实有些诡异,不要开玩笑。”
通道内湿气很重,有些腐朽的味道夹杂其中。
前面十米远处模糊一片,似乎又是一道门。
带着忐忑和不安,我们继续往前走,即将接近那扇门的时候才猛的发现大门前面竟然是一个边长在五米左右的硕大深坑,坑下无数倒『毛』刺纷纷冲天而立,而在倒『毛』刺的尖部则是扎着一个人。
那个人脸面朝下,脖子抬得很高,尖利的『毛』刺穿膛而过,死的可谓是非常凄惨。
鲜血依然在流,看似是刚刚死了没多久。
我们足以断定在他经过之前这条通道必然是看似畅通无阻的,想不到在靠近大门的位置却是有一个陷阱,而他当然是太点背了。
我们正要赞叹这个人死的冤枉,而且同时也让我们逃过了一劫。
却不成想约翰逊看了看就“吧嗒”一声双膝跪地,喃喃说道:“吉姆!哥哥!”
大家伙同时愣住了,布里达说道:“吉姆?你没搞错吧?他是吉姆?”他说着话举着手电往下看了看,依旧是一副不可置信的样子。
说实话我看了半天也没认出他是吉姆,众人同时看向约翰逊,想听听他的说法。
约翰逊面『露』神伤,什么话也没说,只是让我们帮忙用绳索把那人拖了上来。
等到把他拉上来,布里达走过去把他翻转过来,正面对着我们,所有人都认出了这个人,确实是吉姆!
他掉下去之后身上被『毛』刺所扎,但是脑袋却抬得很高,所以还算幸运,没有直接死了。
约翰逊试了试还有一丝呼吸,匆忙给他做紧急措施。
几分钟之后,吉姆终于睁开了眼睛,不过眼神已经飘忽不定了,也正是回光返照的迹象。
“哥哥!你怎么样了?”约翰逊眼睛里噙满泪水,高大的身材微微颤抖。
布里达本就不待见吉姆,虽然已经伤成这样了也懒得去看,转身坐到地上抽起了闷烟。
吉姆看了看我们,之前的凶狠早已不在,此时紧紧握住约翰逊的手,声音微弱的在这种安静的地方都几乎听不到。
“约翰逊!有些事情你不要怪我,咱们同是出自一位父亲,只是因为我的母亲出身不好,可咱们竟然天差地别!这不公平!真的不公平!上帝创造了三种肤『色』的人,可为什么黑种人就必须受到歧视?我愤怒,从小到大我就恨,我恨所有的东西。你知道吗?”
约翰逊早已经泪眼朦胧,颤声说道:“这世界上本来就没有公平可言,从来都是!你要知道,我一直以来都对你敬重有加,你是我的哥哥,永远都是!”
吉姆微微的笑了:“还记得小时候,母亲带着我去你家里讨要生活费,所有人都对我们母子俩深恶痛绝,只有你,跑过来拉着我,哥哥两个字在我看来是这世界上最难能可贵的东西。”
我们站在旁边真是不知说什么好,这生离死别总是令人感觉心痛。两个三十多岁的人就像是五六岁的孩童一般,哭得像个泪人。
“哥!父亲其实很想你,只是从祖辈传下来的东西改变了一切,他真的很痛心,时常喝醉了酒就叨咕你,对自己所做的一切深感痛心。”
吉姆笑的很开心,说道:“我知道,这些东西我都知道!可是太迟了!我小的时候吃尽了苦头,那时候他却没有给我一点温暖,所以我恨他,一直都是!别说了!”吉姆的眼神开始『迷』离,似乎散光严重了许多。
他顿了顿又说道:“省点力气我跟你们说点别的!”说着伸手指了指旁边的陷阱深坑,又说道:“我有个东西掉到底下去了!那是开启地宫的钥匙!”
他说着话突然就是一阵剧烈的咳嗽,伸手捂住胸口表情非常痛苦。
脸上的肌肉扭曲的成了疙瘩,他努力地咬着牙,看着我,狠力的说道:“程刚!我差点做了错事!我是混蛋!”
他所指的事情自然就是把我从古堡上推了下去,我只好强加安慰:“过去的就过去了!再说我好好地活着呢!你一定要坚持住,我还得跟你单挑!”
吉姆呵呵笑了起来,笑着笑着忽然脸『色』大变,粗声说道:“告诉父亲!我一直都很想他!还有,我的母亲临死的时候都挂念他!好兄弟!”吉姆说着话伸手拍了拍约翰逊。忽然间猛力把我们一推,闪身向深坑倒过去。
等我们回过神来想要抓住他,却是来不及了,慌忙爬到深坑陷阱的边沿往下看,吉姆仰面朝上,早已经全身被倒『毛』刺扎成了刺猬。
他的一只手紧紧的捂着肚子,整只手成鹰爪形状死死的掐着一个东西。
我们仔细一看,在他的手里抓着的竟然是一只火红『色』的鸟头,而那只鸟的身子却还在吉姆的肚子里面。鸟的脖子被一根倒『毛』刺穿透,已经死了。
约翰逊悲戚的说道:“吉姆他怕火烈鸟冲出来祸及大家,索『性』和火烈鸟同归于尽了。”
吉姆的另一只手向下耷拉着,在他手指的深坑底下,倒『毛』刺之间赫然躺着一个东西,那是一只人头像,有拳头大小,通体艳红。
噬魂古堡 第7卷 第六十三章 守护亡灵的地烈鸟
虽然吉姆之前的话让我们听的懵懂,但是倒『毛』刺之间的那个人头雕像的重要程度绝对是不容置疑的。
“吉姆肯定是在哪个房间内发现了什么,而且寻到了这个东西,并且知道了它的用途。你们帮我一下,我下去把它拿上来。”约翰逊叹了口气,示意我们扯住绳索,而他则是小心翼翼的『摸』到了下面。
无数倒『毛』刺十分密集,一个人绝对是无法进入倒『毛』刺之间的缝隙的。约翰逊用绳索的绳扣试了半天,终于把那人头雕像给捞了上来。
这只拳头大小的人头像相当精美,只不过形象实在是让人看不懂。一个大鼻子的外国佬,脑袋上竟然顶着一只蜗牛,看起来既滑稽又好笑。
约翰逊把人头雕塑收起来,转而对我们说道:“眼下才刚刚开始,我有心把吉姆带出去也是无能为力,咱们就让他在这里吧!或许几年之后会有人寻到这里来,而吉姆则代表着曾经涉足这座黄金古城的证据。”
约翰逊一边说一边叹息,如今把吉姆重新拉上来不是不可能,问题是现在拉上来也没有什么用了。他浑身上下都被倒『毛』刺扎透,血窟窿无以计数。我实在是不敢想象他的正面成了什么样子,或许约翰逊也是想到了这些才下定决心不再弄他上来。
深坑不过五米多宽,是在通道的正中央,而在石坑的两侧则分别有一条小道,我们顺着左侧的小道走了过去。
挨近大门站定,这扇门闭的很紧,高有八米左右,独扇门看起来更加浑厚。从外面我们根本就看不出来它有多厚,但是凭着经验判断,至少也得有个半米。
大门的一侧有个拳头大小的孔洞,我们寻思了一下就明白了吉姆的话。约翰逊伸手拖住那只雕刻人头像,这很明显的事情,这只人头像就是开启这扇门的钥匙。
约翰逊站在大门前鼓捣了半天终于搞清楚了是把人头像的哪一侧探进去,把人头像的脖颈处伸进去,『露』在外面的正好就是顶在头像顶部的蜗牛。不得不说这把钥匙的设计精妙,高耸的鼻子似乎是它最重要的一个环节,而外国佬的厚嘴唇也是『插』槽里的一个点睛之处。
“娘的!手柄搞成蜗牛形状,真他娘的想的出来!”布里达满心欢喜,可是贱皮子嘴还是忍不住骂了一声。
约翰逊轻轻地右旋了一下蜗牛手柄,只听到“吭吭”两声响动,原本在约翰逊手里的把手忽的一下直接钻进了门洞里面,看约翰逊紧张的抽手的样子就知道那股吸力有多大了。
我们本能的后退了几步,随着几声怪响,前面的大金门开始活动,剧烈的晃动引得我们脚下的地面都有轻微的震动,我咬了咬牙,这表明我们脚下是实地,否则的话必然得坍塌了。
大金门慢慢地向右侧墙壁内推进,十几分钟后终于看到了左侧出现了一道缝隙。缝隙越拉越大,直到金门全部退进墙壁里面之后,我们这才看清楚前面的形式。
一个并不大的密室,中间有一堆沙丘,沙丘倒是奇大,高度可达七八米,而占地面积也足以达到三十个立方米左右,几乎占据了密室的二分之一。
沙丘表面散发出刺眼的光芒,无数粒花生米大小的金『色』石子堆砌成小山一般的丘包。
顺哥往通道内丢进去一个闪光弹,密室内本就明如白昼,顺哥并不是要用闪光弹照明,而是想试探一下通道内是否有机关。
想不到闪光弹往里滚了几下就真的试探出东西来了,只见从密室的一个角落里猛地蹿出来两只火红『色』的东西,它们均有三米多长的身架,其中一只血盆大口张开,直接把闪光弹吞了进去。
约翰逊惊呼道:“地烈鸟!”
之前从吉姆的肚子里钻出来一只地烈鸟,那东西的身长不过三十公分,原以为地裂鸟也就那么大,想不到眼前的这两个东西才是真正的地烈鸟。如此说来从吉姆的肚子里冒出来的那一个只不过是地烈鸟的幼鸟罢了!
约翰逊的呼声刚过,就听到“砰”的一声巨响,那只闪光弹在刚才把它吞进肚子里的地烈鸟腹中爆炸,巨大的爆破威力十足,地烈鸟在离地半米高处炸的粉碎,激起一片金沙四溅。
与它相近的另一只地烈鸟受到惊吓,爆炸的响声刚过就迅速展开翅膀急速的飞远了,也正因为跑的快才没有受到较重的伤害,不过看它满身是血的样子似乎也有点伤。
“痛快!真是杀得漂亮!”华子高兴地手舞足蹈。
我对约翰逊说道:“你之前说地烈鸟是守护王灵的神鸟,照那么说的话这间密室就应该存有杜克国王的尸骨才对。”
约翰逊微微点头:“不错!于情于理都是如你所说一般,眼下咱们还在通道口,里面的角落里是否有杜克国王的灵柩谁人知道?”
现在进去唯一怕的就是那只地烈鸟,被它咬上一口轻则丧命,厉害的话就是吉姆的下场。至于里面还会不会有机关,答案是肯定的。
我们在大门外面商量了一下,觉得最好就是把地烈鸟引出来,但是现在根本就看不到它藏在了哪里,那东西跑的太快了,我估计藏在沙包后面的可能『性』更大一些。一旦我们进去,它必然会以死阻击。
“表哥,咱们再发一个闪光弹看看,要是碰巧的话那玩意儿说不定还能吞了,到时候下场岂不是和死的那一个一样?这也省了咱们的事了!”华子看着地上的无数碎肉小声的对顺哥说道。
约翰逊则是摇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