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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阴阳手眼-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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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仔细回想起彪子跳楼的情形,他好像一口气跑到六楼,似乎并不情愿。
不过,是不是真的不愿意,就说不清楚了。
虽然我听的一阵阵寒意,不禁紧了紧衣服,但还感觉这20块花的挺直,至少知道,尸丹高手就是一个银发男人,年龄与叶子暄差不多,穿黑皮衣,戴一幅墨镜,出现在火车站二马路。
我就准备离开这两个混子时,却不想两个混子拉住了我:“大哥,你在哪混啊?”
我本不想告诉他们说太多,原因就是不想太暴露自己的身份,不过看着他们充满期待的眼神,我吐出了四个字:“红中财务!”
我没想到这四个字,对他们来说,简直就像是听到了福音一般:“大哥,怪不得你这么有钱,原来你是正规军啊!”
我一听,我草,收账的啥时成正规军了。
胖混子看着我不解的表情说:“大哥,你是不知道,其实我们兄弟二人早就想去收账公司干了,工作体面,福利又好,还能升职,我听说还有带薪休假!哪像我们这些收保护费的,与他一比,屁都不是!”
我对他们说的根本不感兴趣,抱起小黑便走。
谁知两个混子一前一后拉着我,一口一个大哥,非说要让我帮他们进收账公司。
我说:“别叫我大哥了,我哪是大哥?刚才那个卖饼的才是真正的大哥,你们去找他吧!”
然而两个混子依然不依不饶,就在这撕扯之间,一辆面包车吱呀一声停在了我们面前。
这附近有家小超市,所以我以为那面包车是送货的,但当车门打开后,却发现几个光头,拿着钢管走了出来。
为首的一个光头,似曾相识,脑门上还有一个包。
这两个混子一看,马上撒腿就跑。
“别让哪两个小子跑了!”那个脑们上有包的光头大叫一声,身后那些人一起追了过去。
看着两混子的背影,我只能笑他们是无胆鼠辈,刚才还信誓旦旦地说不怕西环的那些宏兴光头,现在宏兴杀到,结果跑的比兔子还快。
我抱起小黑,离开这是非之地。
突然听到背后说了一句:“站住!”
我回头一看,一个光头男拿起钢管朝我追来。
看样子,他误会了,以为我与这两个混子一伙,这是啥眼神啊,像我这种相貌堂堂,怎么能与那些一脸猥琐的混子相比?
于是急忙对他说:“大哥,这不关我的事,我只是路过的!”
那光头男却根本不听,拿起钢管追来。
我艹,再不跑,就真SB了。
离那光头男咫尺之遥时,我抱起小黑,开足马力,狂奔而去。
街上的人不多,但不是没人,我一边跑一边喊救命。
那光头一边追一边拿着钢管指着路人:“警察执行公务:抓小偷,谁敢出手就是同伙!”
路人一听抓小偷,围观的人更多,还有一个SB说:“支持便衣警察同志!”
当我听到这里,我心里真想把这个SB打成饼,真是分不非的傻X。
就这样被这个宏兴光头追了两条街。
我感觉心脏跳的是越来越快,呼吸也越来越不顺畅,最重要的是,小黑在我的怀中越来越重,感觉像是抱了一块石头。
我回过头去:“大哥,别追了,要不咱先休息一会再说?”
那人也累的直翻白眼:“不行,你打我大哥,我一定要替他报仇!”
我断断续续说:“你大哥,你大哥,可真你娘的有福气,有你这种SB!”
最后,跑到了一家杂货店门前,门前摆了许多日用杂货。
我实在跑不动了,他娘的,打死也比累死强,再跑一会恐怕心脏就会爆掉。
于是一屁股坐在杂货店门前。
既然今天这顿揍是挨不过的,那他娘的就来吧。
“你小子,不跑不就行了……累死我了!”宏兴光头喘着气说。
“那光头脑门上的包,不是我砸的,你找我有什么用,那是进丰的人干的!”我喘着气说:“冤有头,债有主!”
本来我是想说明原因,谁知这个光头一听这里,马上又有了力气,抡起钢管就冲我打了过来。
就在这时,小黑从我怀中窜出,一跃而起,直奔光头面门。
光头急忙退了回去,扑了个空。
这一举动,倒给了我许多勇气,小黑可以,我为什么不可以?
想到这里,从杂货铺前面的杂货中拿出一个铁制的脸盆:“你娘的,我主求和不成,今天我就拿脸盆把你拍扁!”
说到这里,拿起脸盆就像光头脑袋上砸去。
光头又抡起钢管反击。
我拿起脸盆挡了一下,只听当的一声,铁盆上起了火花。
说明迟,那时快,小黑又从光头背后抓他的脑壳。
光头一时乱了阵脚,我看准时机,拿起脸盆冲他的天灵盖猛摔两下,盆底直接凹了进去。
光头这次真的两眼一翻白,倒在地上,不再动弹。
我试了试他的呼吸,还有气,不禁坐在地上放心休息。
谁知还没有出两口气,又一个宏兴光头追来。
我叹了口气,这次估计是真的要挂了。
第二十节:银发男子3
不得不说,人生就是由很多巧合组成的。
就在第二个宏兴光头追来之时,一辆路虎“嗞”一声停在了杂货店门前。
车门打开后,一个戴着金链子的肥壮男人走下了车。
虽然此人我只见过一面,但马上就认了出来,这个不就是红中财务的猛爷吗?
猛爷的身后,又下来两个年轻男人。清一色戴着耳钉与染着红毛,手中提着大唐刀。
这两把长刀,非常具有视线冲击力,尽管天色阴晦,但是依然非常锃亮。
第二个宏兴光头看到这里,马上停了下来,迟疑地看着眼前的这三个人,不知是敌是友。
猛爷咳了一下,那两个红毛,马上拿着刀来到的光头跟前:“想找事?”
光头看到这里,马上意识到与自己不是一伙人马,急忙说:“不敢,不敢,我那兄弟不不心摔倒了,我去扶一下!”
猛爷说:“你哪位兄弟摔倒了?”
宏兴光头指了指被我用脸盆干倒的那个光头。
猛爷点了点头:“记住你刚才说的话,你那兄弟是自己摔倒的,与他人无关,不过下次走路,一定要小死,这次是摔晕,下次可能会摔死!”
宏兴光头说了句:“谢谢!”
然后扶起晕倒的光头急忙离开这里。
看着两个光头的背影,猛爷问:“你怎么惹上西环的那些人了?”
我说:“这与我无关,前几天西环的几个人,在这里喝酒,结果被进丰的一个人拿啤酒砸了脑袋,我刚才不过与进丰的两个小混子,多说了两句话,刚好被他们看到,于是他们就认为我是与他是一伙的!”
猛爷说:“他们之间确实有很多江湖恩怨!以后你不要与他们走的太近!”
我想了想,抱起小黑,然后对猛爷说:“多谢猛爷!我该回去了!”
猛爷说:“别急,你叫什么名字?
“赵大龙!”我迟疑了一下,还是说了真名,怕说了赵子龙,以后猛爷知道真名后会以为我骗他,就不太好了。
“我刚才看你身手还算不错,以后别跟着那四眼(叶子暄)混了,不如跟着我混吧!”
听到这里,我急忙说:“猛爷,我恐怕吃不惯这碗饭!前段时间,我去找工作,保安我都不想干!”
猛爷不以为然说:“没事,反正你也算是我的同事,等你跟那四眼烦了,就来我的部门,我先给你介绍其中两个同事!”
他说到这里,指着一个稍微白点的说:“这个是全家捅!”
又指着另外一个稍微黑点的说:“这个是鬼见愁!”
说到这里,猛爷说:“全家捅,先去车里拿把大唐刀给大龙兄弟!”
全家捅听到这里,便从车中又拿出一把大唐刀递给我。
这种管制刀具,我哪里敢要?实在有违和谐。
全家捅有些不耐烦:“难得猛爷这么看得起你,他送你见面礼,知趣的就收下!”
猛爷在一边说:“大龙兄弟你放心,就算你收了这把刀,我也不会要你帮我干什么,我也是一句君子,有句话不是叫做君子不强人所难吗?我是怕以后那个四眼(叶子暄)万一在路上被人砍了,你也不是也能给他照应一下吗?”
这句君子不强人所难,我一开始以为猛爷还挺有文化,后来才知道,他每次清账时,必备的台词。
话到这里,再不收,恐怕也不好看。
于是我从全家捅手里接了过来,说:“猛爷,你们不会是刚巧路过这里吧?”
猛爷说:“我们是来清账,刚好看到!你先忙,我们先走了!”
他说完之后,便回到车里。
全家桶与鬼见愁二人跟在后面,坐进车中。
很快,路虎就消失在街道尽头。
这一幕,杂货店的老板看的很清楚,早就在旁边吓傻了,我给他脸盆的钱,他也不收。
“你要真不收,那我以后就多来你这买些东西,弥补这脸盆钱!”我说完,抱起小黑,匆匆离开了这里。
不是贼种,也真做不成贼样,我拿着这把大唐刀,总感觉如芒在背,四周的人们都在看我,只好一路小跑,回到了租房的楼下,却又遇到了房东太太。
房东太太一眼看到这把刀,本来就充满黄褐斑的脸,此时更加黄了:“子龙大师,你拿这把长刀干啥?”
我急心告诉她,这把是桃木剑,是我刚请回来的。
房东太太才稍稍安心。
走进房间之后,来到水龙头洗了洗脸,刚才那一幕确实有些后怕,本以为20块钱买条消息,却没想到,差点把老命都赔了,不知进丰那两个混子现在怎么样了。
洗完脸之后,又定了神,将罗盘拿了出来,去找叶子暄。
我打电话给他。
叶子暄说:“我已收到你的邮件,正在查店主的资料,不过目前,并不太清楚这个“先天罡气”是谁,不过既然在我们在同城之中,一定能找到他!”
“我忘了告诉你,我已经打听到那个尸丹高人的样子!”我说到这里,将那个银发男子的全部情况告诉给了叶子暄。
叶子暄听后沉默一了会说:“怎么是他?”
“你们认识?”
“以前认识,现在不认识,他是我的同学,叫王魁,不过,我在上大四那年,他因为得急病,死了!”
当我听到这里,不禁愣了一下:“就算你开玩笑,也不必开这样的玩笑吧!”
叶子暄淡淡地说:“我没那么无聊,拿一个死人开玩笑,当时同学们还参加了他的遗体告别会,我亲眼看到他躺在棺材之中!”
“王魁在学校时,就是这种装扮吗?白头发,墨镜,外加一件黑皮衣?”我问。
“他的头发非常黑,哪怕是女生都无法与他相比!”
“既然如此,你怎么知道二马路上的那个人白头发的人是他?”
叶子暄说:“我们班当时很巧,男生与女生对半,外面的人常说我们班是鸳鸯班,虽然我们口头上并不承认,但如果班中某个男生与女生走的很近,我们就默认他们是男女朋友关系,当时与王魁走的很近的一个女生叫燕熙。
大四是即将毕业的一年,所以同学们都开始准备找工作,或者考研,不过男生与女生之间的暧昧依然少不了,那时他们二人经常在学校的操场看台上一起看书,或者在操场跑道上散步。我们都认为他们如此的相配,将来一定能修成正果,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人有祸夕旦福,王魁有一天,突然得了不知道什么名字的急病,从晕倒到送到医院不超过半个钟,然而却被医生下了死亡通知书,他的死,不但给燕熙带来了很大的打击,同时也给同学们带来了很大的震撼,这其中包括我,这个震撼哪怕是我爷爷奶奶死时也没有那么大,原因是,那么年轻的生命,说去就去了!
时间就这样过去了,马上到了毕业,同学们依然忙着工作,考研,甚至结婚,王魁慢慢的逐渐被淡忘在同学们记忆中,直到毕业后同学们在一起吃散伙饭时,燕熙说她昨天晚上见过王魁,本来就有些伤感的氛围,此时更加伤感,我们都以为她是想念王魁,想念过度,但她信誓旦旦地说:她确实见过王魁!”
班长江枫顺着她的话,让她把话讲明白。
燕熙说,自从王魁离开的那段日子,她感觉那怕再明媚的阳光,也变的暗淡;哪怕再芬芳的花朵,也变的无味;每天一个人,静静地徘徊在与王魁一起走过的操场,静静坐在与王魁一起坐过的图书馆……尽管如此,不但不能缓解心中那份痛苦,却让自己更加思念,直到昨天晚上,她像往常一样走进操场跑道时,竟然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这个人,就是王魁,不过他与以前的他有许多不一样,他的头发全白了,并且戴了一个墨镜,穿了一件黑色的皮衣!”
王魁说:“没想到这么久,你依然不能忘记我,不过我们已不再是一个世界的人,这片银杏叶送给你,希望你以后懂得自己爱护自己!”
说到这里,燕熙拿出一片银杏叶给同学们看。
同学们看到这里一片唏嘘,不是害怕,而是更加伤感与无奈,伤感的是同学们之间的情谊,无奈的是燕熙与王魁阴阳相隔!”叶子暄到这里,顿了顿接着说道:“从此之后,我就记住了王魁最后留给的印象,没想到时隔六年,竟然从你嘴中听到了他的消息,并且与他还在一个城市,只可惜,年年花开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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