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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獠牙之蛇-第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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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夜猛然放声狂笑,他一边笑一边哭,他狠狠甩掉眼角的泪水,嘶声狂叫道:“谁说老子就会死在这个鬼地方了?我是谁啊,我就是最会搞怪,被人称之为九命妖猫的傲子夜!不就是上战场吗,举起刀子砍人谁不会啊?不就是生逢乱世嘛,不能保护好自己的女人,我傲子夜又凭什么傲立于天地之间,又凭什么***当一个男人?!”
  子夜近乎疯狂的放声大笑,连他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在他的同心深处有那么一股痛彻心扉的痛,为什么在他的内心深处有一个模糊的影子,在他的心里不断的飘荡,无论他如何的用力去想,如何去努力的回忆,但是在他的脑海中都是一片空白,他能捕捉到的就是……痛!
  在他的生命中,似乎曾经失去了一种最珍贵的东西!
  子夜左臂紧紧抱着绣儿,右臂死死拽着恶来,他瞪着蓦峰道:“老子什么也不管了,要么让我们全部当兵,要不然你一个也别想带走!”
  ……
  当天夜里,落凤村几乎所有的茅屋门前,都挂起了一枝散发着淡淡清香的艾草。整个村子都沉浸在悲伤的气氛中,到处都是充满悲伤的哭泣。
  子夜带着绣儿和恶来,将他们这一年时间里积攒下来的兽皮和腊肉,挨家挨户的送到落凤村的每个家里,他们已经用不到这些东西了。
  夜语听到一阵男孩子压抑的哭泣,她走出房间,看到在院墙外有一个她亲手训练过的男孩正蹲在那里。
  夜语问道:“黑子,你为什么不回家和自己的家人告别,却躲到这里哭?”
  “我就要上战场了!”黑子抬起泪眼模糊的脸,低声道:“可是我没有家人,我连一个送行的人都没有!”
  夜语将黑子领到了自己的房间,按照落凤村的传统,她支艾草送到黑子的面前,低声道:“你要好好记住这种味道,如果……你真的死在战场上的话,你一定要找到这种熟悉的味道,然后沿着这种味道,找到自己的家!”
  夜语将这支艾草挂在了自己的门檐上,她轻抚着黑子短短的头发,柔声道:“记住,从此以后,这里就是你的家!”
  黑子扑进夜语的怀里放声大哭,夜语安慰的拍着黑子的肩膀,她在心里不由发出一声叹息,在一场席卷整个大地的战争中,一个人的生命看起来是多么的渺小啊!
  天刚蒙蒙亮的时候,全村一百五十多名要应征入伍的男人全部集中到广场上。这其中有十四岁的小孩子,也有胡须发白的老人。
  蓦峰看了一眼送行的女人,道:“走吧,我们今天还要走一百三十多里山路呢。如果不能在天黑前赶到军营,在野地里宿营很容易遭到羌族游骑兵的攻击。”
  带着落凤村几乎所有的壮劳动力走出落凤村,身后传来一阵阵哭声,蓦峰在心里低声道:“对不起了!”
第二十三章 妙计
  大商王朝东南战区的部队驻扎在距离落凤村足足一百三十里远的平原上,在这个位置放眼远眺,已经可以看到稀稀拉拉的草地。为了抑制羌族骑兵特有的游击战术,商朝军队利用原木、泥土和石块,在没有交界线的边境上,弄出一层层六尺多高,顶部削尖的木栅栏,更在草地上挖出一条条四尺多深三尺多宽的陷马沟,再加上一些经过技术伪装的陷阱,组成了一道几乎无懈可击的战争防御线。
  无论羌族骑兵的骑术有多高明,面对这层层密布的陷阱,也会大感头痛。就算他们可以用耍杂技的方法,带着自己心爱的坐骑跳过陷马沟,避开数量多如牛毛的伪装隐阱,失去骑兵经过一段加速后,形成的冲击力,仅凭他们手中少得可怜的铜刀铜斧,也不可能砍开坚硬的原木围墙啊!
  更何况,现在在东南防线上,已经集中了五十万大商王朝的军队!只要看看军营中人头汹动,密密麻麻挤在一起的场景,就够有威慑力了吧。如果真是少量骑兵对着防线发出攻击,只怕那些新兵蛋子一人丢一块石头,也能把他们活活砸死、淹死。几十万枝竖起来就能成为一片树林的长枪,更是白花花的映亮了所有人的眼睛,就算他们手中拿的全是普通的木棍,光用木棍去捅,也能把那些该死的羌族骑士,象捣蒜一样捣成一片烂泥吧?
  问题是……这五十多万士兵中,至少有四十七万人,手里拿的就是普通的木棍,至于其他的装备,不要说是制式的皮甲,绝大部分人连最基本的军装都没有,还是穿着他们从自己家里带出来的衣服。
  这些衣服有些是用自家织的棉布缝制的,有些是用硝过的牛皮、羊皮制成的,还有些兄弟更简单,大大咧咧的直接找了块破布在要害部位一缠,再在身上抹了几把不知道是不是黑底灰之类的玩艺,也算是把自己文明起来了。
  这样一群乌合之众手里拎着根足足六尺长的打狗棒,看起来就象是史前文明版的丐帮大会,也难怪东伯候姜恒楚脸上的表情就象是翻书一样,一会儿兴奋得坐立不安,一会烦恼得在营帐里团团乱转。
  走出自己的帅营,看着就阵列在他眼前密密麻麻,一眼望不到头的大军,姜恒楚喃喃自语的道:“五十万士兵,就算把整个大商王朝的士兵集中在一起,也没有我现在统率的士兵一半多啊!如果真把这五十万士兵严格的训练那么几个月,再为他们配发上哪怕是最简单的长戟,我也拥有一支非常可观的军事力量了!”
  还有几句隐私的话姜恒楚实在是不方便说出口,“真的掌握了五十万军队,也许我这个东伯候就能再往上爬一步,成为坐镇中央的天下伯候了!”
  但是站在姜恒楚营帐里,密密麻麻五十个万人队军团长,却打消了姜恒楚的美梦,一个军团长望着姜恒楚小心翼翼的道:“现在我们军团人员是扩充够了,虽然用连升三级的方法,将那些拥有丰富作战经验的老兵提拔为队长,但是他们都缺乏必要的指挥技巧,有些人更没有一个基层指挥官必备的统率力,让他们指挥军队,小打小闹还可以,一旦在平原上展开会战,我们指挥系统上的缺陷就会成为整场战役的致命伤!”
  “对啊!”又有一名万夫长接口诉苦道:“现在我虽然辖下有一万名士兵,但是真正可以拿到战场上使用的,仅仅是我原来统帅的一个大队一千名士兵。那些新兵蛋子不但没有武器、铠甲和制式军服,就连基本的生活也无法保障,还好现在是夏天,士兵睡在野外也可以,但是每天每人只能发上两个馒头,一条咸菜,现在我下面的人已经是怨声载道,再这样下去,我担心本来就是强行征集在一起的士兵,就会产生哗变。”
  “你们至少带领的是一群能够挥着木棍打人的士兵,实在急眼了,从地上拾起石块,一万块石头砸下去,虽然比不上万箭齐发,但是好赖也有几分杀伤力吧?”一位万夫长叫道:“可是给我的一万名士兵呢?全是临时从那些贵族老爷们手里征集过来的奴隶!为了防止奴隶逃跑,那些该死的老爷贵族们,在奴隶身上全部串了一条铜制的锁链,把他们紧紧绑成一串。这样的部队,只能单手拿着没有枪头的长枪,只要有一个人被砍死,就会拖累整整五十个人!与其说我管理了一支万人队,不如说我管理了二百支被绑在一起的奴隶长条队!”
  姜恒楚心烦意乱的挥手打断其他万夫长的发言,望着负责管理后勤的官员李时,问道:“朝歌方面支援我们的粮食武器什么时候能够到位?”
  李时摇头道:“我们已经催了再催,但是朝歌那边一直没有明确的回复。朝歌现在三面开战,他们一定会先满足东区战场闻仲太师,和西区战场镇国武成王黄飞虎的需求。依下官推算,在短时间内我们根本无法得到朝歌的粮草供应。至于武器铠甲嘛,就算是把朝歌所有的库存都送过来,能帮助我们武装起一支十万人的队伍就不错了。”
  包括东伯候姜恒楚在内,营帐内几十个人都瞪圆了眼睛。李时摇头苦笑道:“下官多次向朝歌催促粮草,却一直得不到支援,但是费仲大夫却教给了臣一个妙计,虽然有伤阴德,在不得以的情况下,倒也可以暂时应付现在的局面。”
  “首先是粮草问题,”李时扳起一根手指道:“费仲大夫的意思是,在不参加战斗的时候,每一个士兵的口粮减半,一旦羌族人来袭,让他们吃顿饱饭就可以立刻参战!至于那些奴隶反正也不怕他们跑掉,哪怕只给他们四分之一的口粮,饿不死就行。仅凭这一条‘妙计’,我们就可以每天节约出二十万斤粮食。还有,那些新兵刚来军营的时候,完全可以先饿他们三天,一来他们在家的时候是吃得饱穿得暖,饿上三天也不会饿出人命来,还能稍稍压压他们的火气,这样即可以节省了大量粮食,又能给他们好好上一堂课,让他们明白自己已经是军人了!”
  一群刚刚提为万夫长的部队指挥官面面相觑,过了好半晌,才有人叫道:“就算是这样,如果得不到支援的话,倾尽伯爷辖下城池所有储粮,我们也无法支持三个月啊!一旦兵粮用尽,我们这五十万大军就会不攻自破!”
  “费仲大人‘算无遗策’又怎么会忽视这么一个严重的问题?”
  李时换上一种平平板板,不带任何感情色彩的声音道:“根据我们费仲大人的推算,我们伯爷的存粮,至少能支持六个月,说不定能支持九个月有余呢!费仲大人有一句话实在说得精僻之极,‘打上一仗就会死上个万儿八千的士兵,就会节省出相当一部分口粮,而死了这么多士兵,总也得杀死几百个羌族骑兵吧?他们骑的马每匹也有五六百斤重了吧,这样你们又能得到上万斤肉’,我仔细想了想,费仲大人说得的确有道理!”
  李时又伸出第二根手指头,道:“对于武器紧缺问题,费仲大人对我做出了中肯的建议,当真是让下官心境霍然开朗。在后勤补给方面,费仲大夫当真是开一代之先河,当真是发人所不能发,想人所不能想!”
  “费仲大夫的意思是,临时征集起来的杂牌军,就先用木棍顶替长枪来练习。在上战场的时候……”
  李时拖长了声音,一字一顿的道:“站在最前面的士兵拿真正的武器,后面的士兵,就拿着木棍就行了!”
  “放屁!”
  一名脾气最火爆的万夫长猛然跳起来,怒吼道:“羌族骑兵身上都披着用牛皮做成的轻皮甲,他们最骁勇的猛士,身上更披着用三层牛皮加上蜂蜜、蛋清和生石灰合成,防御力比青铜甲有过之而无不及的重型皮铠,就算是制式长枪,也不能保证对这些骑兵造成致命性伤害,用木棍和羌族骑兵硬碰,和让士兵们去送死有什么区别?”
  “唉!”李时轻叹道:“这位将军显然还没有明白了费仲大人这个建议的精妙所在!你想想看,前排的士兵死了,可是他们手中的武器不会一起死掉吧,后排的士兵把武器捡起来,不就又成了一个全付武装,能够一枪刺穿羌族骑兵皮铠的大商王朝精锐士兵了?我们的费仲大人更考虑到使用长枪面对骑兵冲击时,可能会造成枪杆的折断。那些手拿木棍的士兵,把青铜枪头御下来,将到自己手中的木杆上,这不又是一杆能纵横沙场的长枪嘛!”
  所有的万夫长都听呆了,他们这群四肤发达头脑简单的武夫,什么时候聆听过如此精僻,如此无懈可击的战术观点?
  李时竟然又伸出了第三根手指头,他道:“费仲大人还给了我一个小小的补充建议。那二十三万奴隶都用青铜制成的锁链穿在一起,费仲大人说,死上五十个奴隶,我们就可以回收一条长达六十尺的铜制锁链!把这样一根铜制锁链回炉重铸,只要我们把枪头稍稍做得短一点,薄一些,我们就至少可以制造出二十个青铜枪头。根据费仲大人的推算,仅此一项,我们最后就能获得九万二千个青铜枪头!费仲大人已经为我们乐观的估计了最后战场上的大好形势,就算我们得不到朝歌的任何支援,我们通过以战养战,从自己身上发掘潜力,从羌族人那里掠夺资源,我们最少会有一半士兵,得到‘合适’的武器!”
  帅帐内一片默静,过了良久,才有人挣扎着问道:“那我们士兵的皮铠怎么解决?他们总不能用自己手中的木棍,去抵挡羌族骑兵最精通的骑射之术吧?”
  “这个问题,我也曾经和费仲大人交流了一下。”
  李时回答道:“费仲大人说了,我们要组建的是长枪兵部队,是轻步兵,轻步兵干嘛还非要穿铠甲?想抵挡羌族人的骑射那就更简单了,我们这里不是有很多树木嘛,征集来的士兵中一定有不少人会做木工活,再加上二十三万叫干什么都得老老实实去干的奴隶,用木板做上几十万张不要求太过精美,只要防御力够强的木盾,应该也不是什么太困难的事情嘛!”
  帅帐里更沉寞了,过了很久,才有人低声说了一个字:“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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