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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1章

叱咤-第1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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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第二天上午,高云就到宾馆来接张浩天去办假身份证。

车子在大街小巷上穿梭了好一阵,渐渐到了郊区,高云在一片旧楼区停下,然后带着张浩天钻进了一条小巷,东转西拐了十余分钟之后,才到了一幢五层高的楼房下。

高云带着张浩天顺着狭窄阴暗的楼道上了三楼,然后到了一处防盗门外面,很有节奏的连敲了五下,跟着又连敲三下。

张浩天明白,高云这么敲自然是事先约定的暗号了。

果然,只过了一会儿,那防盗门就打开了,露出了一个四十来岁,又瘦又黑的中年妇女来。

那中年妇女认得高云,向他点了点头,然后就向里面而去。

高云便带着张浩天跟着进去了。

进了屋子里一看,却见一套一厅三居室地房屋,而客厅里,除了中年妇女之外,还坐着一个五十多岁的瘦削男子,自然就是高云说的那个做假证的高手,绰号叫“重生判官”的陈明松了。

高云见到那人,便一指张浩天道:“老陈,这就是我给你说的那个要做身份证的人。”

那陈明松点了点头,说了声:“跟我来吧。”就站了起来,向着里面一间屋子走去,行走之间,一瘸一拐,的确是一个跛子。

进了那屋子,却是一个简易的摄影棚,陈明松让张浩天去坐好,照好了他的头像,便道:“说吧,你想叫什么名字?”

张浩天早就想好了。  道:“你就写姓张,叫张天狼,天空地天,野狼地狼。”

陈明松一点头,望着张浩天道:“我的规矩,你已经知道了吧。”

张浩天明白,他是问着要钱了。  当下就从随身携带地一个黑色皮包里取出一叠钱来,交到他手中道:“这是一万五。  你点点。”

陈明松将那钱接到手中,并不去清点,只是道:“你们在这里等着。”拿着相机走了出去,自然是去做身份证去了。

屋子里有一张长沙发,张浩天与高云就坐下来等着。

见到张浩天递来一支烟,高云一边接着,一边微笑了起来道:“张天狼。  嗯,天狼,浩天,看来你还没有忘记在狱中的绰号啊。”

张浩天点了烟,抽了一口,淡淡的笑了笑道:“你不是说我墙渐高,粮渐丰,该是称王之时了吗。  ‘天狼’这两个字,不比三联、万洪、铁血这些名字差,或许应该让它更响亮一些。”

高云顿时明白了几分,吐出了一口烟,瞪着他道:“你是说,天狼帮?”

一直以来。  对于日后的发展,张浩天都在深深的思索着,要做到一统南北地霸业,像虎爷那样单打独斗是绝对不行的,必须要有一个组织,一个自己可以掌控,像政权一样有着良臣武将地组织,既可以号召人才加入,也可以威慑群魔。

当下,他微微点了点头道:“不错。  就是天狼帮。  我相信不久的将来,黑道上就会有它的一席之地。  高大哥,不知道你有这个兴趣加入没有?”

高云的眼睛紧紧的盯着他,忽然深深的吸了一口烟,跟着道:“开帮立派,浩天,你真的下了这个决心吗,要知道,真要把这块牌子树起来,警方那里会给你许多地麻烦。”

张浩天“嗯”了一声道:“我知道,但我更知道,这个世界上有许多黑道帮派的牌子树起来就没倒下去过。”

看到张浩天一脸的自信,高云的神情间渐渐的兴奋起来,忍不住道:“好啊,浩天,我早就知道你绝非池中之物,果然没有看错,天狼帮,好名字,好名字啊,我相信,总有一天,它会比三联、万洪这些帮会更威风的。”

张浩天笑了笑,道:“高大哥,你还没有回答我,愿不愿意加入哩。”

高云顿时哈哈一笑道:“浩天,希望你有雄心壮志的是我,让你到G省来见识场面的也是我,你说,如果你要成立帮会,我能够袖手旁观吗?”

张浩天一直希望此人能够帮自己,闻言大喜道:“高大哥,那就一言为定。”

高云很认真地一点头道:“当然,等你有条件成立天狼帮的时候,我一定会到你的身边来,不过目前条件似乎还不成熟。”

张浩天也点了点头道:“是的,目前的条件的确还不成熟,我自己都还没有在G省立稳足,更别说开帮立派了。”

高云立刻道:“浩天,这事千万急不得,以你地年纪,就算过七八年甚至十多年能够成为一帮之主已经非常不错了。”

张浩天自然不会等到那么久才成立天狼帮,但是明白这事必须深思远虑,水到渠成时才可以进行,否则的话,刚刚成立,就被别的帮会吞下或者被警方剿灭,那实在就太失败了,而且会白白的牺牲一些弟兄的性命。

当下,他就又点头表示知道。

说着话,不知不觉的一小时过去,就听到脚步之声,那陈明松已经一瘸一拐的走了进来,手里面却拿着一张东西,递到了张浩天的面前。

张浩天接到手中,却见果然是一张崭新的身份证,上面写着的正是“张天狼”三字,不过地址却在南方某小县地村落里。

那陈明松望着张浩天道:“小兄弟,这东西你好好地收着,我可以向你保证,它绝对物超所值,就算是警方的系统,也很难识别,除非有人认真地去核对,否则的话,永远不会有人知道这是一张假身份证。”

既然是高云介绍的,张浩天当然信得过,就笑着点了点头,说了声:“多谢。”将那张身份证放进了带着的黑皮包里,然后站起身,与高云走了出去。

重新回到了高云的车上,而高云就将他送回到了小宾馆里,在离别之时,高云告诉他,自己明天就要奉命去P县了,有什么事,两人电话联系。

等高云走了之后,张浩天回了房间一趟,将皮包放下,将放在里面的身份证随身携带着,跟着又走出了宾馆,他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熟悉这里的街道,懂得当地的语言与风俗,然后才能够开始下一步的计划。

第二百一十一章 阿狼的崛起

四个月后,初春,微寒。

G市北郊的一个夜市里,一个穿着黑色带钉皮衣,长长的头发染着几绺黄色,挂着一根银骷髅项链,显着几分不羁,一副古惑仔打扮的年轻男子坐在一个路边摊上,一边喝着啤酒,一边剥着一盘香辣小龙虾吃。

这个长发飘飘的年轻男子长得极是英俊,虽然坐着,也可以让人感觉到他高大魁梧的身躯,不远处,正有一名端菜的小妹在悄悄的往他的这里瞧。

这名年轻英俊的古惑仔酒量似乎很好,一个人坐着已经喝了三瓶啤酒,看起来完全没有什么酒意,于是他又叫了一瓶酒,然后让老板添了一盘盐水煮花生。

端菜的小妹很快就过来了,先把啤酒打开放在他的面前,又去端上了一盘盐水煮花生,不过那花生把盘子堆得满满的,明显的比别的客人多。

那名英俊不羁的古惑仔提起酒瓶刚喝了一口啤酒,就见到有一个将短发全染成黄色,戴着一只耳环的青年男子一脸焦急的奔跑了过来,向着那喝酒的古惑仔高喊道:“阿狼,别喝酒啦,我刚才在街边看到大狗又带着人过来开片,一定是想抢我们在公园的档口,兄弟们肯定撑不住,快去啊。”

听着这人的呼叫,那长发英俊的古惑仔仍然不慌不忙的喝了一口酒之后,就跟着那黄色短发男子向街头另一边而去。

这个长发男子自然就是张浩天了,自从高云到P县之后。  他一直在G市生活,学习这里的语言与风俗,了解着一切地情况,也在寻找着进入本地黑道的机会。  这时候,他发现G市的小混混特别多,也就是粤语说的古惑仔,这些古惑仔。  正是当地各个帮派里的最基本的力量来源,打架拼命。  就是以这些人为主。

在思索了一晚之后,张浩天便作出了决定,让自己成为古惑仔中的一员。

在C市,由于他过早地显露了身手,很快就得到了苏志高的赏识,并成为他地核心成员,对于最基层手下的生活状况几乎是不了解的。  而他要登上巅峰,就必须懂得每一块山石的习性。  知道他们想什么,要什么,才能够掌握他们,然后驱策他们,所以,自己只能接近他们。

于是,他开始改变自己成熟稳重的形象。  头发留长了,还染了几绺黄色,穿着也多了几分特异不羁,一付古惑仔的模样。  而且也知道了一些道上的行话,比如说开片就是打群架,劈友就是用刀砍人。  撇就是撤退,点相就是认人,雷气就是义气,大耳隆就是放高利贷地人,25仔就是卧底,鱼蛋档就是**的地方,档口就是看的场子等等。

在上个月,他终于认识到了一群古惑仔,一共有八人,都是附近贫穷人家的孩子。  有一半来自单亲家族。  不过还没有参加帮派,以一个绰号叫“五筒”的年青男子为首。  过去这些人靠着小偷小摸或者到学校下暴捞些钱花。

前段时间,西边的“工人公园”里开了一家露天舞厅,由于收费便宜,生意不错,五筒就带着一班兄弟去找到老板要了每月三千元的看场费,算是有了固定收定。

这样的小生意,真正地大帮派是看不起的,不过附近另外还有一帮由一名绰号叫大狗的人带领的古惑仔看着眼馋,想要抢过来,于是就发生了好几次争斗,张浩天插手了一次,帮着“五筒”打跑了“大狗”,只是说自己叫做“阿狼”,来自南方乡下,听人介绍来这里当保安,不过后来和经理吵了架不干了,现在一个人乱混着。

那“五筒”是因为头发剃得怪异,一团一团的像麻将中的五筒而得名,虽然和他表面亲近,但还没有把他当成真正地兄弟,平时弄的钱,自然就没有他的一份了。  而来叫他的这个黄色短发青年叫做王彬,绰号就叫做“黄毛”,家住在张浩天租住房的不远处,父母在他八岁那天就离异了,他跟了父亲,不过父亲常年在外打工不在家,是爷爷和奶奶带大他的,为人倒是热心,在“五筒”一帮人中,与张浩天的关系最好。

没过多久,王彬就带着张浩天跑到了“工人公园”里。

这一带原来有一个大型的工厂,这个公园是给工人们休息的地方,随着前些年的破产下岗之风,工厂完了,工人们解散自谋生路,这公园也荒废起来。  现在有人利用公园里地一大块空地搞了一个露天舞厅,而这个露天舞厅有一些年纪在三四十岁以上地舞女,做一些低廉的情色服务,由于成本低,附近地民工与老光棍又多,舞厅的老板靠抽成与茶水费还是赚了不少钱的,每月三千元的看场费自然愿意拿出来了。

还没有到那露天舞厅外,就见到一群青年男子拼命的跑来,有的手里还拿着棍棒。

这群男子自然是“五筒”一帮人了,王彬见到,立刻转身道:“**,打输了,阿狼,我们快撇,别让大狗的人追上来了。”

张浩天熟悉了G市的一切,已经有了崭露头角之心,现在正是机会,那里会放弃,便一挥手道:“慌什么慌,大狗的人还没有追上来,出来混,怎么个个的胆子都像老鼠一样。”

他的话,隐隐中有一种说不出的威严,王彬听了,第一个停住了脚步,咬着牙高声道:“操,我们每一次有生意做,大狗都要带着人抢过去,不过我们太没有种了,一开片见到他就要跑,阿狼说得不错,我们不能再像老鼠一样了,别忘了。  上次阿狼还帮着我们打跑过大狗哩。”

随着王彬的声音,另外几名古惑仔也纷纷停了下来,却一共有六人,王彬看了看,就道:“五筒呢,他跑到什么地方去了?”

这时有一个二十来岁,留着小圆头。  身体高大,胖乎乎地青年道:“大狗刚才带着人来。  指名点姓的要砍死五筒,五筒见他这一次带的人特别多,第一个就往东边跑了,而我们……我们当然不能再留着白白捱揍。

说话的这个胖乎乎的青年,张浩天认得,叫做吴典文,因为胖乎乎的有些像熊猫。  因此绰号就叫做“熊猫文”,虽然身体高大肥壮,但胆子却不怎么大,便拍了拍他的肩道:“熊猫文,大狗这一次带了多少人来?”

那吴典文道:“有二十几个,妈地,大狗的人越来越多啦,我们……我们也越来越干不过他。”

上一次两帮人争斗。  大狗只带了十人过来,比五筒这边地实力强不了多少,张浩天只放倒了三人,大狗就匆匆跑了,这次他带这么多人来,自然是做了充分的准备。

张浩天点了点头。  然后环视了一下包括王彬在内的七名青年,道:“上次我和大狗照过面,他的胆子比五筒大不了多少,两个没胆子的人带着一群没胆子的手下争来争去的有什么意思,要是有种,你们今晚就跟着我,我保证会把大狗变成小狗。”

王彬听了,忍不住道:“阿狼,上次你虽然帮我们打倒了三个人,可是……可是这一次对方有二十几个。  你……你能行吗?”

张浩天哈哈一笑道:“能不能行。  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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