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骷髅-第9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爪子龙突然叹了口气道:“恐怕现在我们想走也走不了了。”
我不知道爪子龙为什么会这么说,我四处一张望,顿时面sè大惊。仅仅一夜时间,肃州城竟然被包围了,现在出去不压于自杀。况且。守城门的将领也不可能放我们出去。
我说:“坏了,我们被困在这里了。肃州城一旦失守,成吉思汗铁定要屠城。我们要想办法杀出一条血路离开这里,大家小心点,盯紧拓跋那个王八蛋,我们跟着他走。”
因为古尔伯勒津郭斡哈屯这件事。我对于拓跋不败非常有意见。这王八蛋怎么看都不像好东西,不过,这种人倒也不是一点好处没有。至少这种人绝不甘心赴死,一见不好,肯定会想办法逃走。到时我们就可以跟在他背后,一起逃出去。
我们边商量边举着盾牌,抵挡偶尔落下的弓箭,冲到了一间坚固的砖瓦民房当中。可大家都在忙。连妇孺都在尽自己的能力抵抗。我们五个大老爷们站在那里看光景实在不像那么回事,太刺眼了。
我说:“今天不挂点彩看来是难以善了了。早知道我们还不如不来这里。让我们看看蒙古人有什么本领吧。”
我说完,高胖子等人面容变得有些狰狞。我提着把腰刀,举着盾牌,二话不说向东城门跑去,那里是余化成兄弟坚守的城门,也是战斗最惨烈的城门。我们在这里不认识别的人,万一东城门失守,我们也一样要死。既然如此,那就让我们帮他们一把吧。
余化成兄弟见我们到来,只是望了我们一眼,没有时间说多余的话。这余化成身手不强,shè箭倒非常jīng通,他指挥着士兵shè箭迎敌,双方对shè了几轮后,蒙古人开始攻城了。
成吉思汗狡猾异常,他深深知道蒙古铁骑的优点和缺点。蒙古人人口稀少,和浩瀚的中土相比,不压于沧海一栗。可他为什么能获胜,答案很简单,驱狼杀虎。再厉害的老虎,被一群狼咬上几口,也只能苟延残喘。
成吉思汗每征服一个地方,即会把壮年人强征入伍,让他们充当炮灰。这就像抗rì战争一样,伪军是曰军的八倍,说白了大部分的战役,都是中国人打中国人自己。不然,小曰本那点力量,连当jǐng察维持治安都不够,别说占领了。
成吉思汗一直呆在车帐中,没有亮相,他一声令下。一群穿着简单布甲,衣衫破旧的男人,提着长刀,架着云梯冲了过来。余化成忙命令投石车开始点火、投弹。
当时的投石车距离有限,但用来守城最为合适不过。所谓的炮弹,是一些盛满了桐油的巨大瓷罐。这些罐子的罐口相对较小,用经过浸泡的麻布狠狠的塞住,投石前,先点燃麻布再掷出。一落地就是一片火海,杀伤力极强。
一轮投shè后,一团团张牙舞爪的火焰,发出了凄厉的嘶吼,在地上不停打滚。凡是被他们碰到的人,身上都会起火。
不过,这些攻城的炮灰似乎极有经验,他们经过了短暂的sāo乱后,忙痛下狠手,杀死了自己陷入火焰中的战友,发狂的拼命向城门跑来,冲到了城门下。
城墙上,早有人煮好了用清水、大粪、以及女人的月jing等污秽混合的滚烫浓汁。一群士兵用布包裹着双手,端起铁锅就倒了下去。
惨叫声响起,空气中飘散着一股浓浓的臭味,这种以大粪为主煮出的沸水,极其歹毒,不但会烫伤人的皮肤,而且有毒。以当时的医疗条件,被烫伤的人根本无法治疗,只能悲哀的等死,或当时就把烫伤的地方彻底挖出来切掉。不然,伤口会不断腐烂,扩散到全身。
可即使这样,那些攻城的炮灰们也未退却。他们的父母妻女都在蒙古人的铁蹄下呻吟,战斗虽然可能送命,但至少保住了全家人的xìng命。逃跑则不但自己要死,还会连累家人。
一些骑着骏马的蒙古人,远远跟在这些炮灰身后。见他们冲到了城门下,忙骑着马冲了过来。
他们的攻城方式极为tebie,远远的就甩动着一个类似于虎爪的东西不停摇转。一接近城门,即会把这东西狠狠甩出。
这时我才看清,绳子上绑的是一个类似于特制的,有点像三角箭头的鉄锚。
这铁锚前端异常尖锐,可以轻松刺入木头内,在巨大的三角箭头后面,连着一根铁棍,棍子尾部有个孔,上面绑着一条绳子。
而绳子的尽头绑在马上,一旦铁锚刺入城门,即会牢牢地勾住城门。到时上百匹马同时狂奔,借着惯xìng发力,其结果可想而知。
不过,古代的城门外面包裹了一层厚厚的铁皮,想要刺入并不是一件容的事。况且门是死的,人可是活的。
余化成忙指挥士兵用箭矢压制那些骑兵,可成吉思汗极其jīng通闪电战,他见大部分的兵力都集中到东城门后,猛然虚晃一枪,全力攻击起了北城门,余化成兄弟顿时大惊。
生死之际,余化成的面sè变得异常冷静。这倒让我对他有些刮目相看,武力在强,也只不过是个莽夫,不是万人敌。只有冷静睿智的头脑,才可以做到战无不胜,攻无不胜。
余化成走到我面前道:“沈兄,这里有我兄弟看着,暂时不会失守。请沈兄助我一臂之力,随我一起到北城门杀敌。”
我眯缝着瞳孔,咬了咬嘴唇,点了点头。我们五人虽然是第一次面对这种场面,但由于长期的探险,每个人都身经百战,胆识不是普通人可以比拟的。刚才血腥的场面不但没能让我害怕,反而让我有一种热血沸腾,想要厮杀的感觉。
我们忙驾着马冲向了北城门,远远的尚未赶到,我即闻到了浓浓的血腥味。一群彪悍的蒙古壮汉,正光着膀子,嘴巴里叼着长刀,悍不畏死、不顾一切的冲上了云梯,爬到了城墙上,形式远比我想象中的更加严峻。
可我却更加的兴奋,真男儿就要战斗,功名尽在马上取。我喜欢这种疯狂刺激的生活。男人的世界,就要快意恩仇。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未完待续。
第二十二章 历史的真相(9)
余化成的面sè有些狰狞,他挥舞着腰刀,第一个冲上了城墙。
我跟在他身后狞笑道:“哥几个都小心点,要死也别死在这。”
我的话里有话,高胖子等人点了点头,和我一起冲上了城墙。
寒光闪过,鲜血飞溅,我一刀砍掉了一名蒙古士兵的半个脑袋,然后顺势用刀尖一挑,豁开了另一名士兵的肚子”“。
一截截鼓鼓的大肠掉了出来,这名蒙古士兵忙用手把大肠塞回,捂着肚皮,挣扎着向我冲来。我叹了口气,一刀砍断了他的脖子。
血溅三尺,我一脚把他这个没有头颅的士兵踹倒,嗜血的迎向了下一位蒙古士兵。
高胖子不知从哪找了一根狼牙棒,凶神恶煞的舞成一团,一扫一大片。
一团团碎肉飞上天空,血液和不要钱的雨水般挥洒,不多时,高胖子浑身上下就变成了血红一片。
渐渐的,高胖子身边的人越来越少,不但敌人故意躲着他。连西夏国的士兵也有意无意的和他保持了距离。
我砸了砸舌,这王八蛋杀伤力太惊人了,基本一圈抡下去,敌人死了七八个,自己人也挂了不少,整个通杀啊。
牛铁板不知从哪里弄了把青龙偃月刀,大刀一挥,人头乱滚,砍人头颅如切西瓜般轻松容易。
爪子龙双手各反握一把匕首,每次挥刀都会割断一个人的喉咙,杀人速度极快。转瞬之间,身旁就倒下了一排尸体。
王二麻子就逊多了,和我差不多。不过我们的杀人速度虽慢,但胜在耐力持久,其实算下来,杀的人并不少。
敌人越来越多,发疯般的爬上城墙,悍不畏死。鲜血,染红了灰白的城墙。我虽然经历过许多恶战。可从来没像这次一样。杀这么多人。
我的心,渐渐变得麻木,变得冷血。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我突然很怀念那个所谓的和谐社会,虽然这个社会充满了铜臭的味道,可至少没有厮杀,还能活下去。而活着就没有不幸。
天sè渐渐变暗,军号声响起,蒙古大军快速退回了自己的军营。这场厮杀,足足进行了近五个时辰才停止。此时,城墙上基本已经没有干净的地方了。
风,静静的吹。却怎么也吹不干那满地的落红。每个人的身上,都沾满了血污,每个活下来的人脚下,都堆满了尸体。能在乱战当中活下来未受伤的,要么是懦夫,要么就是真正的jīng英。
我一屁股坐在血污中,麻木的问余化成道:“我们还能守多久,我想听实话。”
长长的沉默。余化成面无表情的回答了我三个字:“不知道。”
我叹了口气。不再说话。或许是担心自己的回答会影响我的士气,余化成接着说道:“今天守城的有四万士兵。大将军手下起码还有六万士兵,粮草方面肃州城也有许多,消耗一年都不成问题,不用太担心了。”
我点了点头,略微放心了点。虽然我知道肃州城挡不住蒙古人的铁骑,但能多守几天,起码可以多给我一些时间考虑何去何从。
大量的伤员被抬下,士兵们把尸体堆放在一起,倒上桐油,点火燃烧。浓浓的黑烟,即使在数里外都能看到。
老百姓提着水桶,冲洗着红sè的血液。军官们统计着伤亡的数字,重新整合兵力,然后换防,让厮杀了一天的士兵回到帐篷休息。一队队穿着崭新铠甲的士兵,迅速替换下了厮杀了一下午的守城人员。
我说:“都没挂彩吧…?”
高胖子抽动了下鼻子道:“没事,都活蹦乱跳着呢,就是杀人杀得我他妈都恶心了,不好玩,没劲。”
我说:“好玩你大爷,这是战争。我们先回去冲洗下,换套衣服,吃点东西。”
高胖子等人点了点头,我们回到了帐篷里,洗漱完毕,吃了点东西,喝了点酒。
酒jīng可以缓解我们高度紧张的神经,还可以掩盖那令人作呕的血腥味。喝完酒后,我们支开伺候我们的士兵,躺在军帐中,吞云吐雾。
良久后,牛铁板吐了个烟圈道:“源源,肃州城必败,这次我们麻烦大了。”
我说:“静观其变吧,等夜晚降临,我们看看有没机会逃出去。”
我的话落,余化成突然走进军帐内,告诉我们大将军要开会,请我们速到将军所在的军帐。
我忙丢掉烟卷,站起身来。未想余化成把我拉到一边角落悄悄说道:“沈兄,我知你久居荒野,不了解人心险恶。可有些事,我们底下人说说可以,就不要在大将军面前提起了,心中有数就好,不该问的不要问。”
我皱了皱眉头,心中隐隐有些不悦。可我知道,余化成这是为我好,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不管哪朝哪代,老百姓都是弱势群体,都不能和官斗。
我若当面指责大将军关于古尔伯勒津郭斡哈屯的事,势必会引起大将军的不满,到时后果难以设想。怎么看,大将军都不像是吃素的。
中国人的权力世界,极其复杂,军队都不例外,任何微小的差池,都会影响到自己的前程,余化成是个聪明人。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我点了点头,用拳头拍了拍胸口,表示这个情我记下了。余化成笑了笑,没有说话。我们五个是他领回来的人,我们五人出事,他面子上也不好看。
我们来到了大将军的军帐,一群僧人正盘腿端坐在那里。
我们是最后到来的,昨晚见过的豪杰们和军官都早已来到。大将军见人到齐,让人端上甘甜的水果和美酒,召开了大战以来的第一次会议。
大将军是一个非常懂得御下的老狐狸,他先是把我们表扬了一番,感谢我们为肃州城做出的贡献,说什么西夏王国的君主和肃州城的老百姓会记住我们的,然后让人直接抬了满满一箱金银财宝到军帐zhōng yāng。
钱是个好东西,甭管肃州城能不能保住,只要有钱,不管谁得天下都无所谓。不管在哪个朝代都可以快活。军帐内的气氛。霎那间达到了**。
论功行赏完毕,大部分人的手中都得到了一笔不小的财富。我和爪子龙等人也拿了不少金元宝,眼睛微微有点发热。
不过,我的头脑还清醒,没被大将军的收买人心迷昏了头脑。再多的钱,也要有命花。若没办法逃离这里,那这些钱只会为我们招来杀身之祸。蒙古大军可是很爱抢劫的。
打赏完了。该出哭杀棒了。自古御下的方式,不管千变万化,不外乎就四个字,恩威并施。大将军一声怒喝,瞬间变了脸sè,四名士兵狰狞的把一名将领押了上来。
这名将领就是北城门的校尉。白天就是因为他的指挥失误,致使北城门险些失守,幸好其余城门都派了猛将过去,才勉强挡住了蒙古大军的攻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