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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章

易人行-第8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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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云一个翻身,身子沿着刀气斜斜的窜了过去。
    “时间!”冷月剑尖在地上一点,空中飞旋三百六十度,剑尖直刺向上官明凤的面门。
    上官明凤没想到凌云来的如此之快,急忙甩头,能不能避过,就看天意了!
    凌云正准备剑尖斜刺,转成第二招,不取她性命,也让她失去作战能力,却见迎面飞来明晃晃的三柄飞刀,还有两柄从自己身旁飞了过去。
    “靠!这耶律艳珠飞刀射的也太差了吧,竟然离自己的身子足有两尺,放水也没有这个放法的!”
    凌云挥剑把迎面那三柄飞刀扫落,却见上官明凤一刀向自己小腹刺来,就在这时,背后破空之声大至。
    原来,耶律艳珠那两柄飞刀是故意射偏的,而且加了旋力,刀柄在前面的树上一碰,向凌云后背急射而至。
    这一招竟使凌云陷入了前后夹击的绝境,凌云一把宝剑,只能挡的一处。
    “两权相害取其轻”,凌云瞬间就辨明了形势,冷月剑一低,挡住了上官明凤那狠毒的一刀。身子在空中一个转折,“扑扑”两柄飞刀都插在了左臂上。
    这还多亏了凌云习的是天下无双的“梯云纵”轻功,能在空中任意转折,否则那两柄飞刀早已插入了后心。
    凌云受伤之后,战斗力更是大减,在天神帮两大堂主夹击之下,渐渐变成了被动挨打。幸亏九宫连环剑法是以绵密细致见长,再加上冷月剑之锋利,耶律艳珠和上官明凤也不敢硬逼。她们一硬逼,凌云便以同归于尽相威胁,拼着自己战死,也要拖一个下水。这时候,她们已经稳操胜券,自不会做这样的傻事。
    凌云东冲西突,想杀出重围,乘机逃走,却哪里能够?耶律艳珠早已看出他的企图,飞刀净往他逃跑的路上招呼。凌云的身上已经多了无数的刀伤,有的是被飞刀所伤,有的是被刀气所伤,虽然没有一处是致命伤,但这么多的伤口,却在不停的流血,消耗着凌云的气力。凌云的动作已经明显的慢了下来。
    “难道我今天要死在此地?”这个念头在凌云脑海里一闪即逝,现在不是想这个问题的时候,哪怕我要战斗到最后一刻,我也要坚持下去,只要我还有一滴血,我就绝不会自己倒下。
    凌云的心里产生了一股力量在支持着他,一股凌云天生的韧性。面对生死关头,凌云的潜力已经被无限的发掘出来,冷月剑上贯注着一股内力,这股内力虽然不能外化形成剑气,却在挥剑成圆之时,抵消着上官明凤的刀气。
    这也是凌云能长立不倒的原因。
    战胜死亡的勇气能使你力量大增!
    但是,两方的实力毕竟相差太大,凌云已经半蹲在了地上,冷月剑柱着地,支持着自己的身子,心中有个声音在大喊:“起来啊!千万不能倒下!”
    只是自己的身体已经不听使唤,因为血已流干,力已用尽,在凌云昏倒在地之前,看到空中一个巨大的闪电,无数的电火花“吱吱”作响,仿佛是一根银色的树枝突然横在了半空,那些电火花就是树枝上的枝桠。
    “公子,你醒了!”一个轻柔的声音传了过来,凌云鼻中传过一丝幽香,使人闻了不禁怦然心动。
    凌云缓缓的张开了眼睛,印入眼帘的是一个粉色的蚊帐。“冬天还挂蚊帐?这人是不是有毛病?”
    “我这是在哪里?”凌云张了张嘴,却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公子,你不要动,你的伤还没好呢!”那个声音就在自己头顶上响起,接着一个如花的粉面印入了自己眼帘,双眼皮的大眼忽闪忽闪的眨个不停。
    “靠,美女!是不是昆仑山上从天而降的那个?不像,眼睛太不像了!”
    “公子,你喝点药吧!这药是小姐亲自给你配的!”接着,一个汤匙小心翼翼的放在了自己嘴上。
    凌云像一只陆地上的鱼一样,拼命的张开嘴,一股药液流了下去,火辣辣的,苦啊!凌云不禁伸了伸舌头,原来这药这么难喝。自己已经多少时间没喝过药了?十二年,还是十三年?反正记忆中就没有喝药这一说,或许自己的父母能给自己记着吧!
    “我怎么会到这儿?”凌云这样想着,不禁又昏了过去。
    当凌云再一次张开眼睛,眼前却换了另外一幅面孔,如果刚才那张脸称的上是美女的话,那这张脸就是美女的N次方,梨花输其一段白,梅花弱她三分香,艳过桃李,灿若群星。
    明媚如春天的太阳,浩瀚似秋天的长江,一笑一颦,绝对的大家闺秀的风范。
    “公子,你醒了!”同样的一句话,在不同的人口里说出来,绝对不是同一种味道。为什么,在她口里说出来就让人听来是那么舒服?那么的亲切?让人一听,就有相逢恨晚之感?
    “我这是在哪里?”平时简简单单的一句话,此时说出来却是如此的艰难,不过终于能让别人听到了。
    “船上,也就是我家!”
    “你的家在船上?”凌云奇怪的问道。
    “你不觉的人生就是一段旅途吗?”亮亮的眼睛里闪着浪漫。
    “呵呵”,凌云不禁无声的笑了,被这位小姐富有哲理的话又一次激活了,身体上的这点小伤简直不值的一提,“请问小姐我是这段旅途上的第几位客人?”
    那小姐听到这挑逗的话语,面色不禁一红,却泰然自若的说道:“第一位,也是唯一的一位!”
    “哼,路边店的窑姐都是这么说的。”如果让梅霖听到这句话,梅霖一定会这样想。
    “知书达礼,落落大方,这位小姐一定不是普通的江湖人!真是相见恨晚啊!”凌云却是这样想的。
    “我们小姐救了你,你一句感谢的话不说,还竟敢对我们小姐如此无礼?”前一张粉面又凑了过来,凶巴巴的说道。
    凌云这才想到了自己倒下前,那道巨大的闪电,难以置信的看着面前这位和自己年纪相若的小姐,不敢相信的问道:“是你救了我?”
    “哼,除了我们小姐还会有谁?你张嘴瞪眼的干什么?不相信是不是?我们小姐可是江大侠的女儿!”
    “阿香,不要多嘴!”
    “江大侠?哪个江大侠?”凌云对小姐无礼就够阿香气恼的了,还竟然不识时务的连江大侠也不认识,而且还好意思问出来。
    “你是不是江湖人啊?难道有两个江大侠吗?自然是北方第一剑客,天池剑侠江宵云了!”
    “江宵云?十分抱歉,不认识!”
    “你当然不认识了!我是问你有没有听过?你这人怎么这么笨啊?”阿香恨不得举起拳头,让凌云身上再添几块小伤。
    “没听过!”
    “阿香,不要胡闹!爹爹十三年前就……就亡故了!那时候这位公子跟我一样,还是个四五岁的小孩子,如何能够知道?”那小姐提起往事,眼圈有点发红。
    阿香一见,连忙住了嘴。
    “对,对不起!让你伤心了!”凌云想直起身子,安慰安尉那位小姐,却见自己身上缠满了白麻布,活像一个木乃伊,连弯一下身子也是不能。
    那小姐一见凌云要起来,连忙伸出纤纤玉手轻轻按住了凌云的身子,轻轻说道:“别动!小心伤口!”
    凌云立即一动也不敢动了,美人的话有时候威力大过皇上的圣旨。
    “你爹爹是如何……如何这么早就……?对不起,我不该提这事!”凌云本不想提这事,可是这事情吸引力实在太大,凌云一直乐衷于江湖上的人物事情,因此一听到“天池剑侠”这几个字早被吸引住了。
    “老爷是伤在天霸掌下的,那天霸卑鄙无耻,打不过老爷,就使妖法。我家小姐一定会将天霸碎尸万段的!”
    “阿香!”那小姐的语气里已经有了一点点怒意!
    “是,小姐!”阿香连忙捂住了自己的嘴。
    “对不起,公子,这婢女让我惯坏了!我与天神帮有杀父之仇,这次出手,是想杀了那两个天神帮的堂主。没想那两个堂主武功都不错,让她们逃了。这件事你千万不要放在心上!”
    “对了,那个武官呢?”凌云这才想起使自己受伤的源头人物。
    “你是说丐帮的白莲圣使吧。我已经解了他的穴道,他回丐帮去了!临走他对你说了六个字‘他妈的,谢谢你!’”说到‘他妈的’三个字,那小姐的声音极低,好象怕脏了口一样。
    “那武官是白莲圣使?”
    “没错!天神帮攻不下丐帮,便想刺杀丐帮的首脑人物,以瓦解丐帮。红莲圣使已经遇刺身亡,白莲圣使是在从总舵回来的路上,不知怎么的被天神帮探知了行程,从而遇刺的。如果不是遇上你,早被耶律艳珠所杀!”
    “还没请教小姐芳名呢?”凌云想抱拳,却无论如何两只缠满白布的手,靠不在一块。
    “怎么?想报恩啊?”那小姐微微一笑,立即整个世界都失去了颜色。
    “我家小姐叫江韵梅!记住了,别忘了。不行,就多背两遍!”
    “阿香!”那小姐嗔怪道,脸色却是一红,追打着阿香逃出门去。
    这艘船果然是一个家,竟分了好几个门户。
第七章 九仙山上
    凌云在江韵梅的精心照料之下,渐渐的好了起来。闲着无聊之时,便静心冥想,内力运行一周天,登时觉的体力充沛无限。养伤这些天,内功竟是大有进益。再不就是细想当日交战之时的情景,也从里面悟出了许多以前不太明白的道理,也增加了不少经验,再面对那刀气之时,不会束手无策了吧!
    真想挥剑狂舞一番!冷月剑,江小姐也给拿回来了。看着那冷月剑静静的躺在床侧,这还真是一种折磨啊!
    等凌云能握剑狂舞的时候,出外一看,不禁吃了一惊,这竟然是一艘花船。静静的泊在湖的中心,打扮的花枝招展,一排排的大红灯笼,粉色纱帐,使这艘船充满了一种暖昧的气氛。
    船帮站了四名少女,也是打扮的浓装艳抹,脸上始终挂着职业般的笑容,都是绝色。船头却站了一名铁塔似的黑脸大汉。这湖里还有许多同样的花船,花船之上人来人往,热闹非凡,每个船头都站了一名笑脸的龟公,点头哈腰,不停的说道:“大爷,欢迎光临,欢迎光临!”
    这黑脸大汉嘴里说的却是:“对不起,客满!”说着,就伸出蒲扇一般的大手,把想上船的人像拎小鸡的一样,抛下船去。
    凌云看到这里不禁暗笑,心说:“好个聪明的姑娘!这真是个藏身的好地方!”
    那些混混、公子、少爷,看到这只船上从来没有人进出,那黑脸大汉却说什么客满,早在暗中打量嘀咕。此时,见到凌云从船舱里出来,不禁恍然大悟。原来,这艘船是被人包下了。
    凌云此时轻裘软带,被阿香打扮的英姿飒爽,在船头一站,果是一表人材,宛如一个富可敌国的公子哥。那些公子、混混、少爷、老爷皆自惭形秽,哪个还敢和凌云一争。
    温乡软玉之所,凌云一住就是月余,身上那点皮外之伤,早好的没法再好了。凌云还是不愿动身,每天总会给自己找出一万个理由来说服自己,晚去一会儿晚不了。
    凌云的脑子里每天都会出现掌门静云道长那殷殷的嘱托,仿佛武当派的命运就掌握在凌云的手中一样。凌云最后实在受不了这种心理上的折磨,便向江韵梅提出要辞行。
    江韵梅大惊,幽幽的问道:“凌公子,你要去哪里?”
    这些日子,两人行则同路,食则同桌,除了睡不在一张床上之外,其余时间几乎都在一起,闲来无事,便谈天、谈地、谈人生、谈理想。再不就是下围棋,凌云小时候由父亲教的,上武当山之后,便没有再下过,此时重新拾起,大感热爱,而江韵梅的棋力更在凌云之上,两人常常从围棋中悟出许多人生的哲理,往往你来我往,棋力上交锋,言词上交锋,互斗输赢,大感有趣,相对开怀大笑。
    外面的人听到里面江韵梅的巧笑嘻然,还以为两人正在厮混,皆偷偷的把船开近,以方便能听的清楚一些。
    这时,凌云提出要走,江韵梅话语中自然大有不舍之意。
    “唉!我要去九仙山,这是掌门安排的任务,我不得不从!”凌云从来没觉的去完成一件任务这么困难过。
    “九仙山?去那儿干什么?”
    “去找一本书。对不起,关于这件事我不能多说!”还不能多说呢,凌云一句话就把自己的掌门给出卖了。凌云出口之后,也觉的有所不妥,但是很快便给自己找到了借口:“人家可是我的救命恩人,救命恩人问话,自然不能不答!”
    凌云也觉的这个理由有点可笑,如果自己的救命恩人换成一个老态龙钟、粗糙丑陋的老太婆,不知道自己还会不会在这儿呆这么多天,还会不会什么都告诉人家?
    “好吧,凌公子,你要走,我也不便拦你!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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