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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三嫁-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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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我觉得我的风颂哥哥以后一定会超级有出息!”少女爽朗地笑了,笑容灿烂到可以打败阳光。

“你好聒噪。安静点。”少年闭眼假寐。

少女定定地凝视着他,他清隽的容颜在明媚的阳光中毫不逊色,往日硬朗的五官在光线中变得极为柔和,让人忍不住想——

“别想偷亲我。曹洛,给我安静呆着。”

曹洛失望地“哦”了一声,满心欢喜地继续叨叨念:“风颂哥哥,我想当医生,心外科医生。想知道为什么吗?”一阵令人尴尬的沉默过后,曹洛自问自答,“听说心脏是人的第二大脑,最美好和最痛苦的记忆都被存放在那里。以后我要变成出色的心外科医生,把风颂哥哥不好的记忆都从心里除去,那么你就只有美好的回忆。”

“能顺便也把你除去吗?谢谢。”

“开什么玩笑?我怎么会是你不好的记忆?”曹洛喜笑颜开。她只要和他在一起,就可以快乐似神仙。“风颂哥哥,一年后,三年后,五年后,十年后,我们还能这样在一起吗?一定可以的,是吧?不管你以后有没有出息,我都绝不会放开你的手。绝对!就算你用扫把赶我,我也不走。”

“曹洛你真的好聒噪!跟个苍蝇似的,还有完没完?”

曹洛听出了他言语中的不耐烦,连忙用空闲的那只手捏着自己的唇瓣。既然他想要的是绝对安静的女友,曹洛也可以为了他试着变成沉默寡言。

半响后。

萧风颂凉凉地开口了:“你的头好重。”

曹洛连忙坐正。

“你的手好多汗水。”

曹洛连忙放开他的手。

“你的身体好热。”

曹洛连忙和他隔开了一段距离。

没多久,得了“不讲话就难受”病的曹洛,看着身边的男友,笑嘻嘻道:“我又拿到了十佳小歌手的第一名。风颂哥哥,送我什么礼物?”

“没钱。”萧风颂干脆捂住了耳朵。

“那我送个礼物给你。”曹洛飞快地凑过去,在他的唇上啄了一小口。

萧风颂猛地推开她,用手重重地擦拭着双唇。那双黝黑深邃的眸子,带着极度的恼怒与厌嫌。“曹洛,你有完没完?”他站了起来,迈大步离开。

少女的笑容有一瞬的凝滞,可她立即整理好自己的情绪,跑到他身前,一边后退,一边双手合十地央求道:“风颂哥哥,别生气了。以后我不偷亲还不成吗?我保证不做你讨厌的事。风颂哥哥!”

——

那时的自己,何止用“好傻好天真”五个字就可以形容的了!

住院医生陈真走了进来,把厚厚的一叠病历放到曹洛的桌上,“小曹,我的手好像扭到了,你帮我打下病历。”

曹洛点头,“好的,真哥,没问题。”

“裴教授让我找些胸部创伤的资料,我最近有点忙——”陈真顿在这里。

“那我来找吧。”曹洛拿起小本子,记了下来。

“对了,还有珍姐和琛哥的。”陈真把两张便利贴贴到曹洛的办公桌上。

陈真走后,萧风颂凑近一看,念道:“小曹,帮我买一杯卡布奇诺。珍。小曹,给我桌上的绿植浇点水。琛。”他啧啧啧地好一会儿,对曹洛说,“他们把你当成免费的劳工。我要是你,就把病例本和便利贴甩到他们的脸上,小爷我不奉陪了。”

“哪个实习医生不是这么过来的?”曹洛把身体往远离他的方向挪了挪,淡淡道,“吃亏是福这个道理,想必萧先生你一定不懂吧。”

“HOHOHOHO——”轻狂的笑声过后,萧风颂不可一世地回道,“谁敢让我吃亏,我就让他吃鳖。”

曹洛:“……”

咚咚咚——

“曹医生!”急诊室的常客刘超出现在门口,还是那副没正经的模样,“急着叫我来有什么事?难道……你想看孙斯悦的视频?虽然网民已经辟谣不是她,但我觉得就是她!”

曹洛走过去,深吸一口气,然后拔光音量厉声训道:“孙斯悦是你老婆吗?你就不能关心下自己的老婆吗?她怀孕了,两个月了。现在在妇产科,要把孩子打掉。”

刘超一下子就傻了,扶着门檐,瓮声瓮气道:“什么?她怀孕了?我怎么不知道!”

“就你这么一个成天不务正业吊儿郎当的老公,她告诉你有用吗?要不是对你失望透顶,她会狠心不要自己的孩子吗?”曹洛看着他发红的眼圈,缓了缓语气,又说,“我让宋医生把她的手术推后了。刘超,你要还是个男人,就跪到她面前,好好忏悔。”

“我会改的,我会去找工作,我会成为一个好父亲。谢谢你,曹医生。”刘超泣不成声,抹去眼泪,飞快地跑了。

萧风颂微微一扯唇角,柔柔的,噙着浅浅笑意。这丫头还是跟以前一样,爱管闲事啊。

曹洛回到座位上,侧头看着他,问:“萧先生,你的病还没好吗?”她话里的意思再明显不过了。

萧风颂躺在扶手椅上,懒洋洋地回道:“吃了药,胃是舒服了,可是脑袋还是晕乎乎的。”他的音质本就低沉,再略微压低声线,便是说不出的性感蛊惑。

“对不起,这里是心外科,没有治脑药。请到八层,往左第二间,那里有精神科,比较适合您目前的状况。慢走,不送。”曹洛一字一字,说的缓慢又清晰。

萧风颂忍不住鼓掌,啧啧叹道:“哇,有进步哦,竟敢讽刺我。你知道有多少艺校的女学生为了得到一个角色,排队求我临幸吗?你居然还把我往外赶。”

曹洛头都不抬,回:“是吗?为了您能长命百岁无病无痛,我强烈建议您到楼下男科做个全方位的检查。”

萧风颂惊奇地看了她一眼,语中带刺道:“十年不见,胸是一点都没长(zhǎng),倒是嘴巴变得很厉害了。”

曹洛瞧着他的下面,意味深长地笑了,也用同样的句式回了过去:“十年不见,尺寸是一点都没长(cháng),倒是神经变得很疯癫了。”

萧风颂连忙夹紧双腿,大惊,失声叫道:“你以前见过?”

曹洛装作没听到,咬着笔杆看病历,在心中默念:我不止见过,我还碰过呢。

☆、第6章 人生若只如初见

到底当初是怎么脑残到去倒追萧风颂的?

曹洛拍了拍后脑勺,走出医院。一天的忙碌工作让她的大脑处于缺氧状态。

彼时夕阳西下,映得天边一片瑰丽的红,如同一团红色的水墨,被清水氤氲开来。

一只大肥猫四脚朝天地躺在停车场,露出圆鼓鼓的白肚皮。如果不是它的尾巴偶尔摆动了下,曹洛差点以为它已经上西天了。

对了,是猫!

2002年。秋天。

曹洛刚升入中学,放学后最喜欢去的地方就是学校附近的一家杂货店。那里有卖各种口味的波板糖,是曹洛不为人知的天堂。

“老板,给我一根草莓味的波板糖。”曹洛从兜里拿出五毛钱,交到老板手中。她飞快地撕去包装纸,舔了一小口。甜丝丝的,真好吃。

“老板,小胖今天怎么呢?”曹洛蹲下~身,盯着那只半死不活趴在地上的超级肥猫。

老板往上扯了扯宽松的沙滩裤,笑着解释道:“昨天它跑到马路中间睡觉,要不是有个学生飞身过去抱起它,就被车撞死了。估计被吓得魂飞魄散。改明儿我有空就给它喊喊魂。”

曹洛把波板糖含在嘴里,从书包里拿出切片面包,撕成碎片,放到小胖面前,赞叹道:“那个学生真勇敢,是个英雄。”

“谁说不是呢?摔到路边时,手都擦破了。刚刚他也来喂小胖吃面包。你要是早来一点,就可以看到他。”老板瞅了一眼正在舔面包屑的小胖,在心中哀嚎道:小胖,看看你的身材,你能别再吃了吗?

曹洛有点小失望,她好想见见那位护猫使者长什么样。第二天,一下课,她就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到美~美杂货店,等着邂逅那位勇敢的英雄。

可是,直到肚子咕咕乱叫,他都没有出现。

第三天,她再次侯在杂货店门口,摸着小胖肥嘟嘟的身体,往人群张望着。

“学生,昨天你前脚刚走,他后脚就来了。”老板在休息的间隙,对曹洛说道。

曹洛失望极了,为什么每次就差那么一点点?她偏不信这个邪,等到月亮当空,等到戚管家找来,才怏怏地回家了。

又过了一周,曹洛还是没等到他。

那天,出完黑板报,离开学校时,天色已经有点暗了。曹洛踢着脚下的小石块,走到美~美杂货店,就看到一位穿着浅蓝色衬衫的少年。他蹲在地上,手里拿着面包片,在小胖面前晃了又晃,就是不给它吃。

他的衬衫被夕阳的余晖熏出温暖的色泽,英俊的侧脸被橘红的晚霞映得分外柔和,而他嘴角噙着的那抹浅浅的笑意,明亮灼灼,瞬间击到她心里最柔软的角落。

世界突然安静下来,她只听到自己的心脏跳得那么快,那么急。

砰——砰——砰——

那一扇隐蔽的心门被霍然敲开了。

“你好,我叫曹洛。请问你叫什么名字?”曹洛露出了最最甜美的笑容。

那人扭过头,打量了曹洛一眼。他生有一双秀长明亮的丹凤眼,眼角几乎横斜入鬓。高鼻薄唇,俊颜白皙,好看得让人挪不开视线。

也就是这么一眼,曹洛在他的眼睛里发现了一种跟自己一样的东西。

那种东西叫做孤独。

“我不想告诉你。”他开口了,凉淡的语气,外加冷漠的表情,让曹洛的心一下子凉了半截。

“别这样嘛。和我做朋友吧。”曹洛亦步亦趋地跟在他身后,一个劲地推销自己,“我这人性格很好,成绩也不错,我还会很多种乐器。我会写歌,也会唱歌。跟我在一起,绝对不会闷的。”

“你好聒噪!”萧风颂停下脚步,转过身,扯起嘴角,“怎么?看上我了?”

“是的,我看上你了。”曹洛抬头望着他,认真且郑重,一字一字地又说,“我对你一见钟情。”

喜欢一个人,就要大胆地说出来。曹洛是这样认为的,也是这样做的。

“你满十四周岁了吗?”萧风颂随手把书包搭在肩上,冷淡地补充说,“十四岁以下的小妹妹,我是不会考虑的。”

曹洛不甘心,追问:“为什么一定要十四岁?”

“这样我跟你上床,才不会犯了强~奸罪。”萧风颂说完后,拦了一辆计程车,离开了。

曹洛:“……”

那时三观还未树立好的自己,竟然还觉得他超酷超有个性,就此沦陷进去。现在回想起来,真恨不得穿越回去,一巴掌拍死自己算了。

曹洛骑着小电驴,十五分钟后,回到了她目前居住的四合院。

这座四合院隐匿在街道深处,数颗枝繁叶茂的香樟树形成了一道天然屏障,一般路过的人都不会注意到。

深棕色的木门,古朴的大红灯笼,让人不禁想起了民国时期的深宅大院。可是,墙壁上却突兀地立着一个彩色招牌灯箱,一串用小彩灯绕成的彩色大字写着——Loise’s House。

推开大门,就是一个很大的院子。院子中央有一池荷塘。荷塘旁用木板搭起了一个平台。一对年轻的男女正坐在平台上玩塔罗牌。

“洛洛回来啦。”袁牧和辛薇同时抬起头,笑道。

袁牧是婚礼牧师,辛薇任职于一家会计所,他们都是曹洛的房客。

“洛洛,我给你算了姻缘。”辛薇朝曹洛招了招手,待她走近,兴奋地解释着,“据牌上显示,你的白马王子已经出现了。”

袁牧忍不住打击道:“辛薇,你给我算的塔罗牌,十次有九次都是错的。”

辛薇白了他一眼,“那至少有一次是对的。”

曹洛笑笑,往四周瞧了瞧,问:“阿泽呢?”

“在煮饭。幸好有阿泽,否则我们三个人得天天叫外卖吃。”袁牧在胸前画着十字架,如虔诚的信徒一般,口中念念有词,“感谢万能的主,把阿泽送来给我们。阿门。”

辛薇收好塔罗牌,夹枪带棒地嘲讽道:“得了得了。这里不是婚礼现场,别向我们展示你那浮夸的演技。”

“我的演技是公认的好。”袁牧很不服气。

辛薇切了一声,“能好过我的男神聂荣呈吗?”

在辛薇和袁牧每日一次的争吵中,曹洛走到厨房,默默地看着阿泽煎蛋。橘黄色的暖光下,他的背影柔和成一道剪影,宁静又温馨。

“洛洛,”阿泽关掉炉火,走过去,随即皱起了眉头,“有心事?”

“哦。”曹洛抬起手,揉着他柔亮光滑的短发,倾诉着满腹的心事,“我遇到了我的初恋。每次见到他,我都会想起和他在一起的片段。而那些,对于我,全是痛苦的回忆。阿泽,有什么办法可以不要再见到他?”

“给我他的地址,”阿泽板起脸,正色道,“我帮你教训他一顿。”

曹洛扑哧一声笑了出来,“那你记得别打他的脸。他那人超级爱面子的。以前脸要是挂彩,就死活都不肯去上学。偏偏又喜欢打架,真是拿他没办法。”曹洛脱口而出后,自己都愣住了。

一阵沉默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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