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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曦和传奇-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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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强战在100级以后无论遇上纯敏体,还是纯力战都可行一拼。131级以后就没有能克制得了你的了。

因为我吃尽血量少的亏,所以极力推荐加体质的战士;又自觉战士学魔法有点不符身份,所以对战士转型成的魔战进行了驳斥。若依正理,战士是必须要学魔结界的,不然你可能完全没有活路,对付怪物都要比人家更加操心,我便是一个明证。

文章发表在《心得体会》一栏。两天后,我读到一篇针锋相对的驳文。内容如下:

驳—高战时代的到来

看了这位仁兄的帖子,想必您没有练到过140级以上的战士吧(包括魔战)。帖子里想想出来的画面真可笑,什么追到魔战吃绿。。。你大概忘了凡是都有极限!140多的体绿几乎不会掉!我们游戏武器伤害的规则是d&ad,你不会每下打出c!!!我不否认排行榜上纯战居多,可以说是很多,但他们都是练级英雄,看看那些这天跑来跑去杀人的,有几个纯战!我自己是一个微魔战,我的练级搭档是一个139级的法师和一个138级的纯战,纯战没有你想的那末nb;不管多么高级的纯战单独练级都没有和法师搭档得到经验的效率高!180级纯战追180级魔战满世界跑不可想象,90级法师追160级纯战倒是见过 :…)其实升级定型关键要看你准备干什么;想练级就练纯战吧!至于杀人,单对单谁也杀不了谁,涨杀人数关键是谁打到最后一下。

井底之蛙愚见,方家哂之。

写此文的人句句如针见血,真正令我自愧且汗颜了。只是那字里行间透着鄙视的口气,令人感到十分地不舒服,为此我又有话要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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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场》这款网络游戏的角色设置是非常特别的。

基本角色有三个:魔法师、战士和魔战士。它们之间仿佛没有定型的界线,一切全凭属性值的分配做区分。包括魔法的学习、武器装备的使用都是如此。如果魔法师注重加力量和敏捷,到后期他可以转型成战士。反之,如果战士只加智能和魔力,他又可以变成法师。魔战士介于两者之间,具备更自由的转型条件。这种角色兼容性在网络游戏界不能说是独一无二,至少也称得上是别具一格。如此便给了玩家更大的养成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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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高战时代的到来》一文写得弊病重重,人家批评得极有见地,我却仍想挽回点面子,便斟酌出一篇缓和气氛的文章。内容如下:

关于共鸣中的一些问题

在这里我不说争论,而是说共鸣。大家可以想到我是有意将问题宽容化。毕竟我们都是为了同一个目的而发言——希望战场这款游戏做得更好,大家能玩得更开心。

本来我是不大喜欢投稿的,我更愿意去论坛随便聊聊。可惜正式版下来后,论坛有了些改变。我不喜欢现在的发贴方式,也就很少光顾那里了。

许多有经验,有想法的朋友曾提出过多种人物成型模式和点数分配方案,其中也有让我受益的,但总体上老是感觉不那么实在。玩游戏大家各有各的体会,在不同的历练过程中,大家会按照各自不同的境遇和认识去升级,去分配属性点,你是很难做一定归纳的。人嘛,总有喜欢当高力战的,他欣赏拿大战锤时的威猛。总有喜欢当高魔战的,他想既用魔法,又用兵器~~~~谁也无法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他人啊。至于孰强孰弱,那就是次要的问题了。更何况战场是讲究团队力量的,PK亦是如此。

毋庸置疑,微魔战已成为练战士的玩家首选。它是好是坏,我没必要做赘言了。我只想谈一谈纯战和魔战的介定区分。有朋友说过,智能32以内的(不到32)亦可看作是纯战。我认同这种看法,真正意义上的纯战(一点魔法也不学)在战场里已经像大熊猫一样稀少了。

魔战可分为微魔和高魔,微魔战一般是从战士这个角色转换来的,智能应在32——59,所以大家不要以为会狂暴的就是纯魔战出身了。至于高魔战,我想他首先应该具备一定成效的魔法攻击能力,智能达到67,会魔冲,这样无疑可算做是成型的高魔战了。

现在写文章投稿必须要小心翼翼了,好像凡事都要考据起来,不然要在文后注明是浅谈,空想之类。已经有朋友怕挨骂了。这让我有点感触,其实大可不必拘谨过分,游戏论坛毕竟不会成为奇腐奇臭的文坛,文痞之流也不是人人都做得来的。正所谓共鸣,也是一种对等的交流,大家尽可无所顾虑地畅所欲言。

写《高战时代的到来》只是我一时性起所致。里面有许多未经斟酌的话语,我承认是我欠考虑。但希望大家不要斤斤计较。有位朋友说了反驳的话,这令我很开心,可算做是另一方面的共鸣吧。不过我要证明一点的是138级的纯战拿焰型和拿斗士是不一样的。如果他拿焰型,便可节省下近40点属性值用于体质上,这个概念是不容疏忽的。至于说90级的法师追杀160级的战士,令我无法想象,只能说那要视情况而定。战场里要将PK,练战士始终不如练法师,微魔,高魔也好,在突如其来的突袭面前都会无暇反击而亡。

《驳—高战一文》让我明显闻到了火药味,方家也未免显得小气,这位仁兄毕竟不是海若啊!

那天时值二月十五日星期六,我参加了下午的国战。爱芬最终战败了。事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又赶写出一篇国战报道,连同上文一起发了出去。报道全文如下:

2.15国战—迟来的感触

2.15国战爱芬失利了。这让战后的我极感意外,只能暗叫霉气了。这场国战未开始之前,我是(希望)猜想阿国会胜的,因为我总感觉长胜并不是件好事。结果不幸料中,吾惟有自哀矣。事过境迁,这几日后,才能把一些感触谈谈。

这场国战是场经典之战,其激烈程度非别组服务器的所能想象(国战电视片在这次只拍英勇的不拍荣耀的是个遗憾)。国战改版后,建筑物的寿命减少为13点,在我爱芬于开战后10分钟内损失了3座建筑的情况下,双方仍然把国战打了三个多小时,从这一点就可看出这场国战之不易,双方无论胜负,都可谓是争得了荣耀。

阿国的斯巴达工会做出了一次漂亮的突袭—开战不到10分钟摧毁了我们3座建筑。这是具有划时代的意义的,它将国战提升到战备的高度,也就是说在以后的国战中,我们不能只是在开战后才来匆忙应战,穷于应付了。而在战前30分钟甚至1小时之内就应该做好防御的准备。关于进攻,我所在的毁灭军团曾做过类似斯巴达工会的突袭行动。会长在国战开始前半小时就集合了人数,不幸的是,在通过敌方交战区时,我们被几个敌人骚扰以致冲散,由于随队法师太少,这场突袭终于没有成功。但这算是国战突袭的一个先列吧,那次是在两个月之前。

回想上几次国战,爱芬取得了三连胜,进攻方得力是一点,防御工作做得好也是很重要的一条。有两次国战,我们工会都在做堵口防御的任务,战前集合点就选在交战口内,这就使得敌人根本没有可趁之机。

这场国战中,双方将士的勇敢自不必说。我随队转战3地,所见的无不是极其壮烈的情景,令人眼热。最后的关键时刻,我们三块魔法石全丢。从10:3开始我眼看着爱芬的建筑值一点点减少,真是痛中之痛啊!几大工会都在组织人数进攻交战右下方的石头,希望能夺回一块。在魔法全明的屏幕上,爱芬的将士以尸积山,攻得敌人防线都收缩到了魔法石边上,但他们的法师没有退却,在强大的魔法守护下,我们终没有跨出最后一步。其间,在我们的建筑快破的时候,我看大家强攻不下,就一个人跑到最左边的魔法石去侦察。发现那里极度安静,敌人的防御炮台不多,防守的人员亦很少。几个发现我的敌人追我没几步就赶快退回去了,可知他们的头头严格命令过他们只守不追。虽然为时已晚,我还是要把这边的情况告知给会长,字还没敲完,我掉线了。上来后,刚好赶上敌人的最后一次彗星攻击。阿国胜利了,我除了悲愤还能有什么,本已到手的果实被敌人掠夺去,看着他们一点点地吞食,我们只能回味一下苦酒的滋味了。

“是防御失败,还是战略失误,能够怨天尤人吗?”我自想着。

在敌人的欢呼声中,我按制不住激奋,单人冲进敌人的未退的阵群里,一时间,大批的魔法集中到我身上,我倒下了,扔下一把普通焰型剑和一个蓝瓶。耳畔仍响着敌人哈哈的笑声,他们在我的身上施放了怒火燎原,一个在那里念叨着什么向我致以默哀。我回喘着最后一口气,愤怒的叫道:“爱芬会报仇的”。

正文 第二十四章 被秒杀的愤怒

 农历新年是中国人的传统节日。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那可能是比较悠闲快乐的几天。而对于另一些人,却是最忙碌最劳累的日子。他们一年生计的主要来源,(奇*书*网^。^整*理*提*供)可能都要依靠腊月和正月这一段时间的辛勤工作。我现在的生活状况就属于后一种人。

当我再次光顾网吧,进入《战场》,那已是在两个多月之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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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飞逝。无论是在这里,还是在那里,人类世界都在一刻不停地运动着变化着。

生机蓬勃的黑不列颠大陆,战争仍在继续,芸芸众生仍在为梦想而奋斗。大家每天都在进步,只要有人稍一打盹,就可能立刻被同辈们拉下了。这次返回爱芬,我已有了强烈的落伍的感觉。我必须要加紧狩猎提高等级了。

买齐药品,我想到许久没有去过爱尔迪恩花园,不禁游兴大发。在美丽如画的景致里漫步狩猎是最使人心神愉悦的。

我进入花园,走不多远就遇到几只山顶洞人。如今对付它们已不必费多大力气,我很快完成战斗,继续前进。

花园里草木葱茏,四季如春,常能见到一两头独角兽在林间活动。从前,有许多人为获取大量经验,经常组队猎杀独角兽。后来大家听闻杀死独角兽会触怒正义之神,降低潜在声望,便无人敢再向它动刀了。

其实,花园里最可怕的怪物早已不是山顶洞人或独角兽,而是会施放电击术的食人花。普通金甲遇见一两只食人花可能还对付得了;如果是遇上一群,你又没加魔结界,逃都未必逃得掉。

我在花园里转了两圈,尽量避开食人花狩猎,对付的多是魔法半兽人和零星的山顶洞人。

走到一座小丘的下方,我看见一个头戴角盔的战士被几只山顶洞人围困住。旁边又出现三只食人花,一轮电击术施下来,内外夹攻把他放倒了。

那战士倒地后掉出一件黄澄澄的装备,我第一时间跑过去拣了起来。这是一件普通的骑士铠甲,耐用度竟然只剩下一千多点,还不如一件白铠甲了。据此可以想象得到这个战士有多久没有维修过装备了。

人们常常忽略一些小事,不是因为健忘,而是懒惰。日常生活便是因此变得糟糕起来。

虽然我处处提防着不要被大群怪物困死,却还是未能逃脱厄运。

我在花园中心的草地上发现一只落单的食人花,欣喜地迎上去砍杀。战斗刚刚开始,我的左下方突然冒出来大批它的同类。无数道电光像捆绑起来的棘枝一样击打在我身上,瞬刻致我于死地。

回到爱芬城内,我再也不想去花园了。赶到铁匠铺维修武器装备,我看到那一件拣来的骑士铠甲,心想:“一件垃圾,那个人一定不会要了。不如卖了它。”我将铠甲扔给铁匠,获利几百块钱。

其后,我前往交战区,在右口见到亿毫,忙上前鞠躬道:“兄弟好啊!”

“呵呵!好久不见啊!”

“是啊!去杀狼吗?”

“反正没事,走。”

我们组好队,径直来到狼区。这里与往昔没什么两样,山和树葱绿如常,狼人仍是西一个东一个地出现,我们可以比较轻松地对付它们。

过了不久,几个阿瑞登战士跑过来骚扰国人。我和亿毫只好丢下杀到一半的狼人,在原地绕圈子和他们缠斗起来。

相互追逐半天,谁也杀不了谁。我们这边又赶过来一个金甲。敌人见形势对他们不利,便撤走了。

我发现先前没有杀死的那只狼人还跟在我们的身后,便转身独自一人对付它。亿毫上前想要帮忙,却听旁边的金甲道:“一个人杀就够了,狼人还不容易对付。”

“不是的,我们组队了。”亿毫好像有点不好意思。

那只狼人先已快被我和亿毫杀死,血量剩下不多,此时我连挥几刀便把它砍倒了。我心知凭我现在的实力还不足以单独对付狼人,这次能够得手,只是承接前面的功劳而已。不过这样的情形若是让一个路人看到,倒真会以为我有多厉害了。

我听那个金甲的口气很大,问他道:“你多少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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