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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红楼之凤栖梧-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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莉莉丝听得熙凤喜欢她这里的食物,也很是开心。旁边的宝琴跟着熙凤吃的也是津津有味,感觉这外国的烤肉确实与国内不同,肉质更加细嫩爽口。

莉莉丝见熙凤一副彬彬有礼的绅士风范,与自己以往接触过的中国海官们并不一样,虽容貌看起来格外俊美,举手投足间竟然有一种西方皇室的高雅风范,尤其是那双凤眼更显得眼神深邃有神,看的人心动不已。

又见熙凤宝琴二人吃的差不多,便唤来一位衣冠楚楚的侍从准备了最后一道美味——咖啡。

这人拿出的烹制咖啡的工具居然是比利时皇家咖啡壶,熙凤在现代的时候曾经在博物馆里见过,这种壶兼有虹吸式咖啡壶和摩卡壶的特色,演出过程充满跷跷板式趣味。它结合了数种自然的力量:火、蒸汽、压力、重力,这些使得比利时皇家咖啡壶的操作感觉更具可看性。整个调煮过程有如上演一出舞台剧的咖啡器,因为炫目华丽的外表,加上噱头十足的操作乐趣,大大增加了咖啡感性浪漫的分数。

这种美轮美奂的咖啡萃取过程,加上其本身就是一件精美绝仑的艺术品,这使其兼具实用性、观赏性和收藏性于一身,是任何其它咖啡壶都无法比拟的。当咖啡与比利时壶一起共舞时,便是整晚最明亮的部分。整个煮咖啡的过程都值得一看再看,令人惊奇不已!

整个室内都弥漫着一股诱人的香味,咖啡在壶里翻腾跳跃,酝酿出最美好的香氛。气味中十分浓郁,带着一股水果的味道,熙凤眼睛一亮,这可是蓝山咖啡?

这蓝山咖啡是世界上最优越的咖啡,且产量较少,物以稀为贵。蓝山山脉在加勒比海的环绕下,每当天气晴朗的日子,太阳直射在蔚蓝的海面上,山峰上反射出海水璀璨的蓝色光芒,故而得名。这里地处咖啡带,拥有肥沃的火山土壤,空气清新,没有污染,气候湿润,终年多雾多雨这样的气候造就了享誉世界的牙买加蓝山咖啡,同时也造就了世界上价格第二高的咖啡。此种咖啡拥有所有好咖啡的特点,不仅口味浓郁香醇,而且由于咖啡的甘、酸、苦三味搭配完美,所以完全不具苦味,仅有适度而完美的酸味。一般都单品饮用,但是因产量极少,价格昂贵无比。

第三十三回 洋人也作诗

熙凤美滋滋地享受着咖啡的美味,旁边的宝琴也品的有滋有味,还赞道:“这外国的茶也有如此好味道,先是入口微苦,细品之后却有一股余味的甘甜,甚至还带着一丝果香,真是绝了!只可惜这颜色像极了苦药汤子。”

熙凤抬手敲在宝琴头上,笑道:“这叫咖啡,而且你嘴里喝的正是价比黄金的蓝山咖啡,一口下去便吞了一块金子,你说这味道能不好么?”

宝琴一听这咖啡的贵重,不由得吐了吐舌头,继续低头品味。

莉莉丝掩口笑道:“王少爷倒懂的很多我们西洋的事情,我却对你们中土的文化更感兴趣。”

熙凤对着莉莉丝点头道:“我看公主的中国话说的也是相当地道了,不知是和谁学的?”

“哦!我的老师是一位来自中土的才子,他到了我们国家不仅教会了说中国话,而且还教会了我作诗,中国的诗歌真是美妙,每一个字都能代表无数的意思,我被深深的陶醉了!”莉莉丝一脸迷醉满足的神情。

一听作诗,小小的宝琴顿时来了精神,“您还会作诗?可不可以给琴儿做一个来。”

熙凤不满地瞟了宝琴一眼,宝琴这个举动真是有点没眼色。

谁知那莉莉丝却很高兴的点了点头,走到书桌前,拿起一只鹅毛笔,在娟白的纸张上开始写字。

莉莉丝的汉字写的很端正,一笔一划写的很慢,却很工整。

“昨夜朱楼梦,今宵水国吟。

岛云蒸大海,岚气接丛林。

月本无今古,情缘自浅深。

汉南春历历,焉得不关心。

熙凤、宝琴看了,都道:“真难为你!这诗做的竟比我们中国人还强。”

莉莉丝见他二人给了如此高的评价,也开心的笑了起来。

宝琴虽年小,却读了无数诗书在肚中,且本性聪敏,自幼读书识字,在红楼原著中曹公便竭力表现她的才华横溢,芦雪庵争联即景诗,她与宝钗、黛玉共战湘云,妙句迭出,从容自如;后来吟红梅花诗,技压李纹、岫烟;

到了第70回众人填柳絮词,惟独她那首《西江月》声调壮美;尤其是第51回,她一人独作怀古诗十首,以素习跟着父亲所经过各省内的古迹为题,每首还各隐一件物品。

而且她从小儿见的世面很多,跟他的父母四山五岳都走遍了。他父亲是好乐的,。”所以她的见多识广,其实远在贾宝玉和“金陵十二钗正册”中任何一钗之上!多年后的她仅凭记忆便念出了眼下这首真真国公主所写的五律诗,可以说是除了林黛玉之外另一个女诗仙了!

宝琴把莉莉丝的墨宝紧紧揣在了怀里,恋恋不舍地跟着熙凤告别了公主,在莉莉丝的挥手告别中,华丽的游船慢慢驶出了港口,漂向了蔚蓝的大海,只留下一片淡淡的剪影。

这边薛蟠、薛蝌早已赶来接两个妹妹,薛蟠很是不开心,因为那公主只见了熙凤与宝琴两个小丫头,自己根本不曾近边见到,感觉很是遗憾。

而薛蝌却并无什么太大的表情,只是帮自己的妹妹系好了松开的衣领,又轻轻扶了扶略微凌乱的发包。

熙凤冷眼瞧着,这倒是一个好哥哥,跟自己家那个不省心的哥哥可一个是天上一个是地下,根本没法比。他也算在《红楼梦》中自己比较欣赏的一个男性,因为他不仅是一个正人君子,而且勇于承担自己为子为兄为夫的责任,这种有责任感的男孩子才是熙凤最欣赏的。

他从小生在富有之家,可惜略次了一个门坎,所以并没有皇商的招牌庇佑之内,所有的光环与荣耀只环绕着大房。幸而父母生性豁达,兄妹俩倒也读了不少书行了不少路,相比那个集万千庞爱于一身的大房哥哥薛蟠,自是别有一番气象。

当然,蝌琴之父又不同于一般商人,从书中所透露的“西海沿子上”“通事官”等,是专门四处搜奇货珍货异货的商人。同时由于祖辈积下的财产丰厚且见识不同一般,薛蝌宝琴便有机会随同父母广游天下,其父把买卖当作乐趣,同时把海外珍奇带回中国。

这个薛府二房的公子,与一般寒薄人家的孩子相比,也算得上锦衣玉食,却不幸父母早亡。没有大树可乘凉,一切的大小事务,都必须靠自己一肩来扛。所以他没有薛蟠的骄纵与轻狂,反而处处守礼,事事谨慎,完全没有纨绔子弟的模样。

自从薛蝌之父死后,大概他们母子三人便回至金陵,而薛蝌作为长子需要照顾病中的母亲和年幼的妹妹也不便四处买卖了,直到他送宝琴来京发嫁。

宝玉初见薛蝌时说,倒像是宝姐姐的同胞兄弟似的。他眼里看到的只是举止容貌,不会想到深一层的去处。宝钗与薛蝌,都是过早地担起了家庭重任,而不得不压制真实性情。所以薛蟠尽可以去放纵,而宝琴也不至因父母的早逝埋没了才情。

而薛蝌眼里的宝玉呢?衔玉而生,面如美玉,生在锦绣丛中,长在脂粉队里,上有祖母宠溺,下有仆婢疼惜,所以他有足够的条件胡愁乱恨。纵使大厦将倾,也自有人替他张忙,似乎永远砸不到他的头上。薛蝌也有过那样的时光,只是当浮华落尽的时候,他无声地担起了重任。最后的宝玉,选择了出家,而薛蝌,则选择了深入红尘。

想必之下,眼前这个小小的少年才算的上是一个真正的男儿,他把责任全担在了自己不算强壮的肩膀上了,面对那嫂子夏金桂的**,他始终守礼如一,坚持替薛家外出交际,抗下了那副烂摊子。

如果这孩子没有邢岫烟这个美好良缘,想必熙凤就要把他作为未来的择偶对象了,想到此处熙凤“唰”的一声打开折扇,眯着眼睛笑了起来。

身旁的薛蟠看了不由吓出一身冷汗,这,这小魔星这样笑,不知又有谁要遭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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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回 返乡

熙凤、薛蟠与他叔父叔母厮见过后,便一同收购外来的舶来品,对于这些商品的价钱、优劣,那薛叔父可是个利害人物,本身便出自于皇商之家,再加上几十年的游历经商,使得这个总是笑呵呵的大叔在这沿海一带也算是个响当当的人物。

有这么个亲戚在这边罩着,熙凤、薛蟠很快就把手头的银两花了个一干二净,全部变成了马车中满登登的洋货。

薛蟠本不懂事务,全部是跟着熙凤和张德辉买卖,将那些中国没有的精致布料、首饰买了个遍,熙凤甚至连女士用的口红、香水等物也从那些商人妻子那里用几个中国的瓷器、茶叶换了过来,其中一个洋夫人手捧着一个精致的尿壶,兴高采烈地端详着上面的花纹,一副爱不释手的样子,薛蟠在心里为她掬了一把泪:她一定不知道这个精致的瓷器是用来做什么的?

最后,熙凤等人辞别了薛叔父,带着薛叔父每人赠与的一斛圆润的珍珠,满载而归,回乡的感觉真好!

柠檬一路上却发起了愁,每次愁眉不展。熙凤眯着眼睛看着这个脸都皱成了包子的小丫头,笑道:“你这么忧愁,是不是怕回家挨罚呀?”

柠檬没好气的瞥了熙凤一眼,瓮声瓮气地说道:“我只是个奴婢,不比小姐,老爷夫人骂上两句就好了。我要是回家了,我娘不用大棒子锤死我才怪呢!”

熙凤哈哈大笑,“杜嬷嬷一向对你要求严格,如今她年岁大了,打上几下也不会有多重,就当锻炼筋骨好了。”

柠檬气的瞪大了眼睛,“我只不过跟着小姐站过几回桩,哪里打熬过功夫,碰上我娘的棒子,只有鼻青脸肿的份儿。若是被打的起不来床,看小姐带着谁出去混闹。”

说罢,一头扭过小脸,说什么也不再看熙凤了。

熙凤笑着打开折扇,轻轻给自己扇着风,自言自语道:“也不知父亲母亲是否气坏了,得好好想个法子不被严惩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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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日的清晨格外宁静,王家的成衣店和首饰店刚刚打开店门,几个伙计正忙着整理店面,外面却传来一阵马蹄声。

一个小伙计仔细揉了揉眼睛,哭咧咧地喊了一声:“娘耶!好像是咱们二公子回来了。”

另外几个伙计连同掌柜的赶紧迎出店外,那刚刚跳下马车神清气爽的俊美少年可不就他们家的二少爷么,突然失踪又突然出现,后来跟着几辆马车,看样子拉回了不少的东西。

掌柜的踹了旁边的小伙计一脚,“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快回家去报喜讯。”小伙计被踹的一愣,醒过神来,赶紧一溜烟地跑向了王府。

这边的熙凤不紧不慢地坐在一个豆浆摊上,喝着豆浆吃着油条,好不惬意。几个跟车的车夫,连同刚刚下车的柠檬及小厮们也各自坐在旁边,享用着家乡的早餐,周围宁静的没有一丝人语,一股幸福的感觉油然而生。

街道上的行人渐渐多了起来,一些夫人小姐们乘着马车也出来购买首饰、布匹了,王家的店铺前渐渐有了客人上门。

时机已到,熙凤用帕子擦净了手,转身跟柠檬吩咐了几句,柠檬唤过小厮和店里的伙计,大声说道:“少爷刚刚从沿海带回的洋货,个个都是稀罕东西,你们搬的时候可小心着些,若是弄坏了一点,你们的小命都不够赔的!”

几个小厮伙计应声答是,一时间呼来喝去,好不热闹。

几个逛街的路人,听见这店里新进了洋货、新玩意儿,个个把持不住,伸头探脑的往里看。

要说中国人就是好洋货,自古以来,相沿成性。丝绸之路,其实就是一条洋货与国货的交易之路。汉唐时,称外国人为“胡人”,因为那时的丝绸之路,由西域来,故曰“胡”。

明清以后,出现海上丝绸之路,因为从海上来,故称“洋”,把外国人称为“洋人”,由此而来。

漂洋过海,必赖船舶,人们习惯把“洋货”叫作“舶来品”,道理也就在这里。中国的古人,在思想上趋向保守,华夷有别,对洋人通常十分戒备,但对于洋货,倒相当程度的热爱。

如今的皇宫、王府、勋贵等地,屋内无不装满了各式各样的西洋物事。因为,头一名喜欢洋货的,就是皇帝。所以,在这样一个社会中,能够得风气之先,首先使用“舶来品”者,通常是握有权势和拥有金钱的阶层,他们总是领导消费潮流的先行者。然后,洋货来得多了,消费面才扩展到较富裕的中产阶级,再然后,洋货已不以为奇了,才能普及到老百姓的消费领域。

所以,在清代,家中有洋货者,是这家人具有政治地位、经济实力的标志。

小厮与伙计们依次搬下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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