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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章

三人行必有我尸-第10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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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没有地方可以去,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我好像根本不配活着,对了,我本来就不算还活着,既然这个样子……我为什么还要害人害己呢?虫毒你不用解了,今天……就当我是来跟你告别的吧。”

如果只是因为自己,虞娘不会轻易产生轻生的念头,可是只要她活着,就会有更多人惨死,只要这样一想,她就心如刀绞,只觉得自己万般该死。

魏惜金听了这话,居高临下的审视了她半晌,半天才缓缓道:“诚如你所言,尸王城已无你容身之地。”

来此之前,虞娘的确觉得自己该死,可心中未曾没有希望,希望在绝境之地,有个人能拉自己一把,但现在连魏惜金都这么说,就如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断了她的生机,令她心若死灰,再无生念。

虞娘闭了闭眼,一言不发的站起来,准备离开。

看到她要走,魏惜金突然问:“你要去哪?”

虞娘挺直了身体,面无表情的道:“我……不想弄脏你这块地。”

魏惜金的视线一直停留在她冷冰冰的脸上,他明白,这是她的骄傲也是她的风骨,但是,他怎么能让她孤独又可悲的离开?“

“不要到处乱跑,明天清晨,我们坐船离开这里。”魏惜金叹了叹气,上前一步,伸手抚在虞娘的肩头,轻声道:“我们一起。”

嗯?虞娘转过头惊讶的望着他,似乎不相信自己听到的。

“我说尸王城已无你容身之地,可没说我魏惜金容不下你,要走,我们一起走。”魏惜金目光中的温柔,仿佛黎明破晓之时那一抹最能驱走寒冷的阳光。

“可是……尸王城怎么办?”虞娘脱口而出。

“尸王城在这里又不会长腿跑掉,你不会以为我真的在乎那些人吧。”魏惜金笑了起来,这人俊美无方,笑容宛若令人迷醉的美酒,可他同时说出的话也如美酒中参加的毒,他笑着道:“他们已经让我感到厌烦了,现在你就算把全城的人杀光,我也不会皱一下眉头。”

养尸门,尸王城,都是魏家祖先传下来的的东西,可是一个连亲生父亲都能拿来做成僵尸虐待的魏家子孙,真的会恪守魏家的家风吗?对比责任本身而言,责任带来的金钱和人力这些便利,才是真正吸引他的东西。

魏惜金真实的一面,就是参了毒的美酒,现在就连虞娘也将这尊毒酒捧到了嘴边,再也无法拒绝他的邀请了。

虞娘张了张嘴,好半晌才轻轻的说了两个字:“谢谢。”

魏惜金笑意更浓,毫无心理负担,亦很开怀,日前他登上城楼,看到满地血腥的时候,就准备好了带她离开,而真正让他高兴的是,这一次不是他找到了她,是她自己回来的。

一年前,她还和陈挽风纠缠不清,半年前,她对自己怀中还抱有敌意,而如今,她已经会在最无助的时候,主动回到他的身边了。

魏惜金望着虞娘,情难自禁,突然一把将虞娘带入怀中,道:“过几天就是满月了,本来还很担心呢……现在,你能自己回来,我真的很高兴,真的很高兴。”

一连说了两遍“真的”,可见他是打心底的很高兴,虞娘被他搂着,虽然感觉有些怪异,但这一次,却没有再挣脱出来。

世有阴阳,犹如光明与黑暗,深陷于黑暗中的人,会不惜一切的将其他人拉进黑暗之中,便如魏惜金对虞娘,而处在阳光下之人,也会用自己炽热的心去思念不知身处何方的那人,劈荆斩棘,只为了去靠近她。

卢秋山位于长岭,过渭河而至焦县,再往东百里可达光明谷。这几个月,卢秋山来了一只猛虎,伏于林中,不知吃了多少路人,官府张开榜文,悬赏义士除害,多是有去无回,渐渐的少有人走这条路,为了保全性命,大多选择绕远路避开猛虎。

这一日,有一位锦衣少年,大约十六七岁,生得浓眉大眼,面若冠玉,穿着一身月白衣,头戴金镶玉红带抹额,束发未冠,配着宝剑,背着箭与大弓钻进卢秋山,寻了半日,专找那吃吃人的老虎,打算为民除害。

这锦衣少年一看就是富家子弟,大约学了几年拳脚,心比天高,不知世间险恶,竟敢孤身一人进山,真叫人为他捏了一把汗。

少年人没有寻到老虎,却看到林子里窜出一头野猪,那野猪正是饥饿,猛然看到一个人,头上还带着大红色的额带。

但凡野兽,看到红色之物多会生出暴戾之心,野猪看到那人那物,不由分说就龇牙咧齿的冲了过去。

野猪虽然凶猛,那少年人却有兵器,不但会些武功,轻功也不错,若是斗不过野猪,爬到树上也能保全性命,若是受些无伤大雅的伤,经此教训,就此离去未尝不是吃一堑长一智的教训。

可那少年生在富贵之家,自幼学武,常常跟着父兄参加狩猎,故而见到野猪也不惊慌,抽出铁头箭,拉了几次满弓,轻易就将野猪杀了。

少年见这样轻易取胜,心中大乐,走过去用剑破开野猪的肚子,将心肝脾肺挖了出来,弄得到处都是血迹,又将肚肠挂在四处,然后轻功上树躲了起来。原来他找不到老虎,所以故意弄出血腥味,打算碰碰运气,引老虎出来。

不知是他运气太好还是太坏,当他等到快要睡着的时候,忽然闻到一阵虎啸,他猛然清醒过来,四处望去,果然见到一处草丛攒动,不多时跳出一只硕大的白额吊睛虎出来。

此老虎体型巨大,虎虎生威,闻着血腥气而来,见地上有一只被开膛破肚的野猪,连忙跳过去咬食起来。

少年人暗喜,悄悄取出弓箭,向着老虎射去,那老虎正在吃东西,冷不防被人射中一箭,可它体型巨大,毛皮厚实,这一箭射中了它的后背,卡在骨头上,顿时痛得它大怒。

少年人忙连射几箭,老虎见有人伏击,连忙闪避,竟然一箭未中,而且还发现了树上的少年人,它怒红着双眼,虎嘴上滴滴拉拉着腥臭的口水,杀气腾腾的冲撞过来。

少年人本以为躲在树上很安全,哪里知道这老虎的后肢力惊人,冲到树下一跃而起,一下子冲到他的眼前,少年人大惊失色,吓得往后一退,便从树上掉了下来。

少年人掉在地上,顾不得磕破了膝盖,爬起来就跑,可哪里是大老虎的对手,老虎连连虎啸,响彻山间,若迅雷一般窜了出来,朝他扑了上去。

少年人吓得脸都白了,后悔不已,正以为自己小命休矣之际,未想天无绝人之路,不知何处飞来一把宝剑,从侧面贯…穿了老虎的胸腔,刺破了它的心脏,老虎半空中跌落在上年人的身上,少年魂都吓飞了,再无无知之勇气,惊慌的尖叫起来。

“啊——啊——啊——啊——”

少年人不知道趴在自己身上的老虎已经死了,一边尖叫,一边对它拳打脚踢,打了足足一盏茶的功夫才意识到有些不对劲,猛的推开老虎的尸体坐了起来,才发现老虎身上插着一把宝剑,此刻它已经断气了。

这是怎么回事?少年人正惊愕着,冷不丁耳边突然响起有人说话的声音:“喂,小子,你还好吧。”

少年人吓了一跳,身再看过去,只见不知什么时候,他的三步之外蹲了一个穿着灰色道袍的年轻道士,正冲着自己笑呢。

“你,你,你——”少年人受了惊吓,本来口齿伶俐的他不知为何变成了结巴:“是,是,是谁?”

“你可以叫我恩人,贫道救了你的命呢。”年轻道士笑着,拍拍手站了起来,绕过少年人走到老虎旁边,用脚踢了踢老虎的尸体,然后抽出宝剑,在老虎皮上蹭了蹭,擦干净血迹才归鞘。

少年人见状,知是眼前这人救了自己。

“哦……谢、谢、谢、谢、谢谢……”少年人坐在地上,一时脚软爬不起来。

“我说小子啊,我从你杀野猪的时候就盯着你了,我看你身手敏捷,箭法不错,不过你胆子也太大了,终究少年心性,不知天高地厚,以后不要任性妄为了,若不是我也在此捕杀这头老虎,你就被它吃了,可曾想到辛苦养大你的父母会如何伤心难过,你怎舍得他们白发人送黑发人呢。”

年轻道士一边说着,一边过去撬开老虎的嘴,并从衣兜里摸出一把铁钳子,钳出老虎左右两颗尖牙,使劲的将两颗牙齿拔了下来。

少年人见他举止奇怪,听他说话虽然不中听,但人家好歹救了自己,怒了努嘴,道:“我是是本本本本郡太……太守守的的二二子,你你你报报报我的的名字可可可以去去领赏……”

原来他是太守家的二公子,自幼学武,最向往行侠仗义的武林豪杰,故而从家中偷跑了出来,本想杀掉卢秋山里的老虎为民除害,也好在家人面前涨涨威风,不想差点就死了。

少年人发现自己变成了结巴,心里一慌,双手摸着自己的喉咙,一副惊慌失措的模样。

年轻道士将虎牙纳入随身的灰色布袋里,扭头去瞅少年,搓了搓手,笑道:“原来你是结巴啊,报你的名字可以去领赏啊,嘿嘿,那你叫什么名字?”

少年正为突然变成结巴苦恼着,闻言恼道:“我我我不是是是结巴,我我我叫陈陈陈东东河。”

年轻道士打量了他片刻,忽然一笑,明白这少年大概是受惊过度,所以才吓成了结巴,因为受惊而变成结巴,有的人几天就会恢复正常,有的人一辈子也不能恢复正常。

他看着少年人模样甚好,身手亦不错,不忍他变成了真结巴,就从布袋里拿出符纸和朱砂,在少年人的面前画了符咒,然后拿到他面前,只见符纸凭空突然烧了起来,烧出的青烟被少年人嗅了,猛然打了一阵喷嚏。

“你干嘛呢,在人面前烧纸,这味真呛人。”陈东河大叫道,说完发现自己的结巴好了,怪异的盯着道士,心道,难道是这道士做的?

年轻道士笑道:“虽然我很想去领赏,但可惜我还有要事去做,陈东河是吗?倒是本家啊……等我办了事,一定去太守府上领赏,你回头跟你家人说一下,可别到时候不认账才是。”

“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怎么会不认账。”陈东河道:“你挺有本事的,一剑就杀了这头老虎,县衙对这头老虎发了悬赏,我可以帮你把它抬去……”

年轻道士摇了摇手,道:“不了,我来杀老虎只为了收获这两枚狑牙,可没时间去领赏,要去你就自己去,说是自己杀的也行,我要走了,再会。”

他说着就要走,可把陈东河气坏了,陈东河从地上爬起来了,怒道:“不是我杀的,我怎么会去领赏,你这道士小看人么!”

可道士不理他,只顾离开,陈东河看了地上的老虎一眼,追了上去,问:“道士,你叫什么名字,看你急冲冲的,要去哪里?“

“贫道俗家姓陈,道号挽风,我要去那死人遍地行走,活人居心叵测的地方……”道士丢下一句话,已经走远了。

陈东河以为自己听错了,死人遍地行走,活人居心叵测,那是什么鬼地方?

因为突然的好奇,陈东河没来由的就追了上去,从此开始了改变他人生的一段奇遇。

第一百零八章

陈东河是从家里离家出走的,一时也没地方去;他受惊之后成了结巴;陈挽风只露了一手就给他收了惊,故而他对这人感到十分好奇;又听说他要去个古怪神秘的地方,便有心见识见识,于是死乞白赖的跟上了他。

陈挽风哪里知道自己随便救了个人;那人就跟雏鸟一样的缠上了他,他的江湖经验虽够多,但拳脚功夫都是半路出家,不比陈东河自幼习武;轻功了得;这打也打不死;甩又甩不掉的节奏实在令人无语。

他二人一前一后在山里走,相隔两三丈,陈东河时不时的没话找话,打听陈挽风的背景来历,初时陈挽风被问三句还答一句,后来被跟恼了,索性也不理他了。

这山里前一日下过暴雨,泥土松软,两人正走着,忽闻一阵压抑的滚滚声传来,抬眼望去,竟然是山上涌下一片泥流,泥流里滚落的山石擂断了无数树木,山石树木跟着浩浩的泥流一起涌了下来。

泥石流的速度非常快,眨眼就到了跟前,陈挽风面色大变,转身就跑,危急时刻,陈东河拉了他一把,运起轻功,带着他一齐逃命。一阵轰隆之后,一大片的泥流封了山,陈挽风和陈东河也不见了。

漆黑的山洞之中,有荧光渐渐亮起,侥幸逃生的陈东河发现这光竟然是从陈挽风的手腕上亮起来的,原来千钧一发之际,他带着陈挽风滚进了一处山洞里。山洞大约一间茅屋般大,两人暂时躲在里面没问题,但是洞口被泥流淹没,想要出去就难了,而且里面空气有限,他们若是出不去,在里面不等饿死就会活活给闷死。

陈东河生性乐观,一时没有想那么多,只觉得陈挽风手腕上的亮光很神奇,咦了一声,盯着他的手腕细细看,一边看一边赞叹:“哇,这这手串好神奇,居然会发光呀。”

陈挽风手上的正是当初谢燕九送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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