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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这货是主角吗-第1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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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用鉴定石鉴定自己战斗力得出的数字都是五。于是,我终于在七年前放弃了锻炼,转而专心于文学创作。

“唔……应该说史莱姆一族是很特殊的种族吧。总之,九阶史莱姆的生态资料我已经记录在案。这下图鉴距离完成又近了一点。”老伯选择无视我的问题,而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

“好了,这边也完成了。”琉伊斯把自己写的契约书摆在我面前,“赶快签了吧。”

我看看……自定义召唤契约。被召唤方必须辅佐召唤方直到召唤方成为勇者……?被召唤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召唤方。被召唤方必须无条件保护召唤方。被召唤方必须……

“那个……不好意思,我真的没有自己的名字。”

“名字什么的看着随便来一个就行。”琉伊斯拽起我的触手,强行把羽毛笔塞给了我。

不要啊!这契约内容明显很不对头吧!为什么我要协助你成为勇者啊!这么虚无缥缈的目标怎么可能会有达成的一天嘛!这明显是强制卖身契吧!

“那个……名字这种事能随便来吗?”

“布丁,果冻,软体怪,黏液怪,史莱姆。随便选一个名字吧。”

“不对吧?这些名字明显都不对吧?到最后干脆直接叫我史莱姆是什么心态啊!别看史莱姆很弱哦,这个世界上还是有上千万只的史莱姆存在的啊!万一哪一天被史莱姆包围了,你难道还要高呼——‘去吧史莱姆,打倒史莱姆吧’——这种任谁都听不懂的话吗?”

“你很烦诶!戳!”

“哇啊!?眼睛!我的眼睛!!!”搞没搞错啊,明明都已经离开饭馆了,为什么琉伊斯还拿着叉子?

我捂着眼睛满桌打滚。

“啊……好麻烦的感觉啊。你就叫‘哥屋恩’好了。”

“哥屋恩?什么意思?”

“这是我从一个遥远的东方来的旅行者那里听来的发音,据说连起来读就是‘滚’的意思。”

“抱歉……我能不能拒绝……”

“戳!”

“哇啊!?眼睛!我的眼睛!!”

在我疼得满桌打滚的时候,琉伊斯已经强行地握住我的触手,帮我写下了那个没品的名字。契约书承认了这份扯淡的召唤契约,于是在发出和煦的金光之后,契约纸自行消散……

第三章 史莱姆与腹黑勇者

当我看到那契约书的羊皮纸在金光的侵蚀下彻底消失之后,我不得不接受一个残酷的现实——这份不靠谱的契约成立了。

虽说我只是一只小小的史莱姆,但是这些年我看过的人类书籍数不胜数,对于契约也算是了解。像这种得到了契约之神认可的契约,除非是琉伊斯主动解除,否则我若是有什么歪念头违反了契约上的内容,我会死得非常难看!

“就是这样了,今后就多多指教了,哥屋恩。”琉伊斯摸了摸我光秃秃的脑袋。老实说,如果说我是独角兽或者别的什么可爱魔物的话,我觉得会受到这种待遇还是能够理解的,但是……我是史莱姆啊!大量同类被当做练功道具,平均战斗力只有一的最弱魔物——史莱姆啊!

这年头,难道史莱姆都成了抢手货了?难不成现在大城市里流行史莱姆做宠物?

乖乖,我怎么不知道这样的潮流?

我兀自奇怪的功夫,琉伊斯已经抓起了我,把我像皮球一样抓在手心,大大咧咧地离开了契约店。

前言撤回,我果然还是被当做玩具一样在被虐待啊!

因为琉伊斯走路时手来回摆动的关系,我感到自己体内的物质一阵摇晃。人们都说调酒需要晃荡晃荡的,我可没听说史莱姆的体液也能这么玩啊!

我没法辨清楚琉伊斯走的路,只知道等她停下的时候,我们已经来到了斯达特村唯一的市场了。

毕竟斯达特村只是个小村落,这儿的市场并没有那种大城镇的热闹繁华。除了几个大伯大婶在附近叫卖农产品外,我看不见别的什么商人。说起来这个斯达特村主要产品就是那些农作物。琉伊斯带我来这里,应该是要来准备食物吧?

念及此,我又想到了契约内容中,协助琉伊斯成为勇者的条款。我就纳闷了,“勇者”这种头衔岂是一般人想拿就能拿的?在我零碎的认知中,似乎在十多年前,有一个人真的得到了这一称号。他打倒了魔王,关闭了魔界大门,阻止了魔族的强势入侵。只不过那之后,他本人也挂了。“勇者”这个称号是死后追封的。换言之,这光荣称号一般人还消费不起。非得是那些对人类王国做出巨大贡献的伟人才可能被称作“勇者”。

琉伊斯放下我,独自进了一家店铺。我看着商铺的招牌,意识到这是一家裁缝铺。我连忙跟进。心说着毕竟被迫签了卖身契,想趁机溜走还得考虑违背契约之后的恐怖惩罚。

没曾想我刚刚跳上一级台阶还没进到门槛里,就有客人走了出来。只听得伴随着脚步声咔咔想起的盔甲撞击,我仰望见四名男子走了出来。好死不死的,其中一名男子的铁靴狠狠地踩在了我身上,我差点没痛晕过去。

那些人是伴随着戏谑的笑声出来的,谈笑间他们当然没有注意到被踩在他们脚底,变成一个大饼的我。

只听见一个男子说道:“那个笨蛋又在说疯话了。”

听语气,很是鄙夷。

接着同行的男子附和道:“到现在还没有认清楚现实,只能说是她脑子还是和以前一样不搭调。真是浪费了那么好的机会。明明可以直接成为贵族骑士的,居然又回到这种地方。”

“天才的想法我们凡人又怎么懂?”又一个男子很是无奈地叹了口气,“好了,别理她了,我们找个地方喝酒去。”

说话的功夫,四名男子轮流从我身上踩了过去,若不是我平时就锻炼身体,恐怕我当场就化作了这四个人的经验值。当然,我比较好奇的是,我一只史莱姆他们四个人平分经验能分到多少。呃……玩笑玩笑。

我重新凝聚身体,变回了正常时候圆滚滚的模样,蹦跶着跳进了裁缝店。在店里面,琉伊斯似乎面带惆怅,她和看着和蔼的老板娘说着什么,脸上的神情不像刚进来时那般神采飞扬。

看见我进来,她脸上的阴霾一扫而空。她一把抓起我,放在了老板娘的面前。

“嘻嘻,莫里塔阿姨,你不用担心。你看,有这样一个解闷的家伙在,旅途中不会寂寞的。”

名字叫莫里塔的中年妇女一看见我,倒不至于失态地尖叫出声,但是惊讶的神情还是有的。看来她属于正常的人类,十分清楚抓一只史莱姆做宠物是多么匪夷所思的事。

“呃……小琉伊斯啊,我不太懂。既然你说要组建一只队伍打倒魔王,那么这个小家伙应该很厉害吧?”

我见她竟然用打量凶狠魔兽的眼神看着我,我一时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提着我的琉伊斯也不由得笑出了声。

“我说……大婶,你看我没棱没角,连牙口都没有,哪里像是凶残的魔兽啊。”说着,我伸出一只触手连连摇摆,示意自己很弱。

“哇啊?”哪里知道莫里塔大婶竟然像看见了穷凶极恶的怪物一样尖叫一声,没等我反应过来,一根梭子已经戳在了我的眼睛上。得亏我全身都是流体,不然我这下非得眼珠爆裂不可。

“魔……魔物居然说话了!?”莫里塔大婶小心翼翼地用眼角的余光看了我一眼,见我没所谓地拔出了梭子,身体又恢复如初,她不由得下意识惊叹一声。

我的眼睛当然是火辣辣地疼,但是琉伊斯就在身边,我也不好意思随便发作。说真的,如果真的打起来,我也未必是这出手快准狠的大婶的对手,一想到这里,我的触手就一阵疲软。话说回来,这大婶难道从没见过魔物吗?那还真是少见的人了,这种人莫非终生都没出过村子?

“它可是职业的相声演员。而且人畜无害,绝对是居家旅行的必备魔物啊。”

说着,琉伊斯扯了扯我的脸,似乎是在向莫里塔大婶推销我这件商品。

莫里塔大婶眼中的惊恐也消散了很多,她尝试地摸了摸我的身体。也不知道史莱姆软绵绵在人类摸起来是什么手感,莫里塔大婶很快就接受了现实,她已经完全不害怕我了。

“看着倒挺像果冻布丁的,小琉伊斯,你该不会是打算万一没有口粮了,就拿它当饭后甜点吧?”

莫里塔大婶的话让我背脊一寒。我怎么就忘记了这一茬?如果说琉伊斯要把我当饭后甜点,那还真的是……

重口味啊!这世道哪有人把史莱姆当甜点的?不过我还真不好说,万一这琉伊斯精神失常啥的,真要那么做,我也没办法反抗……

“才不是呢。好啦,莫里塔阿姨,就用那些布料帮忙做一套衣服吧。”

我看过去。从布料的样式来看,似乎是用来做初级战士服的。

在这个战斗力量化的时代,个人着装是有一定要求的。没有那个实力就不能穿上那些高档次的衣服。简单说来,人类的社会待遇是和他的战斗力成正比的。我觉得琉伊斯的战斗力应该不止是初级战士的层次啊。

“那个……布莱维小姐……”

“叫我琉伊斯就行了,哥屋恩。”

我一阵头疼,感情我真的得叫哥屋恩这个没品的名字了?

“琉伊斯,就不能给我换个名字么?叫我果冻布丁都比哥屋恩好啊!”我提出了自己的抗议。

“好吧。”琉伊斯用手托着下巴,似乎是在努力想名字,“有了,就叫你小滚吧。一般来说,在名字前面加上个‘小’,都会让人觉得很可爱的。这下子就没意见了吧?”

“我一个史莱姆要什么可爱啊!我只是要个正常点的名字而已!乔治迪伦用作宠物的名字也不差吧?再不济叫我小果冻也行啊!叫我小滚是闹哪样啊!”

“戳!”

“哇啊!?眼睛!我的眼睛!”我痛苦地扭动身体。

手里拿着不知道从哪里顺来的叉子,琉伊斯再度戳中了我的眼睛。

“总之,你就叫小滚了!”琉伊斯不容置疑地宣言道。

我也只能接受。

“说起来,”我一边揉着眼睛,一边好奇地问,“琉伊斯你的战斗力真的只有初级战士?”

“不,我已经是七阶战士了。这是战士公会分发的七阶徽章。”琉伊斯把白银的徽章亮在了我的眼前。

“既然如此,那你怎么还定制初级战士的服饰?你都已经是高级战士了啊。”我满腹疑惑。

“嘻嘻嘻……”琉伊斯坏笑着,似乎是早就期待着有人问她,“这你就不懂了,我穿着初级战士服,那些智商一般的敌人就会轻敌大意,到时候我出其不意地给他们一记,别说是魔将军了,就是魔王也得认栽。”

说话的功夫,我仿佛看见了恶魔的尾巴在她身后摇摆。

天哪!这是多么腹黑的人类啊!

第四章 讨厌啦,旅店老板是人妖什么的

“啦啦,在那山顶的那边海滨的那边有一群史莱姆,他们活泼又聪明……”

我摇头晃脑地唱着经久不衰的歌谣,心中无限感慨,当年那个意气风发的诗人,如今居然莫名其妙地变成了契约魔兽了,唉……我还真是歹命啊。

“呐,小滚,你唱来唱去都是这么一首歌就不会厌吗?”

为了置办一些斯达特村没有贩卖的冒险工具,我和琉伊斯准备去最近的法斯特镇。现在,我和琉伊斯一人一史莱姆慢悠悠地走在林间小道上,时不时地会有马车从我们身边扬尘而过。我原本打算鼓吹琉伊斯付钱雇辆马车载我们去法斯特镇,不过琉伊斯强硬地坚持必须步行,我当然没法说服她。走着无聊琉伊斯就要求我唱歌解闷。提到唱歌,我就稍微提起了精神。要知道身为一个优秀的吟游诗人,一副完美的嗓音是必不可少的。在山林间对着那些鸟儿们练习了多年,我对自己的歌喉很有自信。

于是,我就唱起了史莱姆村的经典老歌。只是出乎我意料的是,我才刚刚唱了第一句,琉伊斯就冒出了这句话。奇了怪了,我还没有在她面前唱过这首歌吧?

我好奇地看向琉伊斯。

“我明明是第一次唱这首歌啊。你仔细听,一定会很享受的。”说罢,我准备继续开唱。

“啊……好吧,换一种说法,你唱的五音不全,太难听了,别唱了!”琉伊斯不耐烦地说道。她丝毫不顾及我的感受,露骨地批评着我的歌声。

这下子,哪怕我脾气再好也不能忍气吞声了。所谓叔能忍婶不能忍,我堂堂一个吟游诗人,我怎么会五音不全呢?要知道鸟儿都是用坚果表达它们的赞美的。琉伊斯却说我唱得难听?这……这一定是她鉴赏能力有问题!

“你这是对我史莱姆身最大的侮辱,我……我要和你决斗!”

我愤怒地跳将起来,伸长触手狠狠地打在了琉伊斯的膝盖上……

嗯……打在了膝盖上……然后被琉伊斯体内爆发出来的斗气一震,整个史莱姆弹飞了出去……

我的身体撞上路过的马车,跟大饼一样贴在了车身上,马车车夫没有注意到我,继续赶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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