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码江湖-第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为什么,这是为什么?“斯特林当时是如此问的。
”她太单纯。“秀&帝林说。哦,忘记介绍了帝林这小子就是我老大。
而自己喜欢李清的理由恰恰是,”她看起来好单纯。“
爱一个人需要理由,恨一个人也需要理由,爱情的奇妙就在于可以将爱和恨的理由完美的归纳在一起,”我恨她,“
”为什么,这是为什么?“秀&帝林。
”她太单纯了。“斯特林当时是如此答的。
“喂,你好,帮我转接给小斯好吗?”甜甜地声音透过听筒传到了卡丹的耳中。
“小斯是谁?”卡丹是第一天上班却不是第一次接电话,除了在家里,很少接到这种方式的话语。
“你一定是新来的吧。”甜美的嗓音中夹杂着自信的味道,卡丹又迷惑了,她是谁?怎么会知道我是新来的呢?
于是甜美的嗓音解答了她的疑惑,整整两个小时,卡丹都是听一个叫李清的女孩夸赞她的老公,那个叫斯特林的男人。开始她还在抱怨女孩的?唆,然后是不忿,再然后却好奇,究竟斯特林是怎样的男子能让一个女孩对他如痴如醉?他真的有女孩说得那么优秀吗?
卡丹迷惑了。
从此以后,没当9,15点的时候,都会接到一个电话,万古不变的甜美嗓音,万古不变的找小斯。卡丹熟练地接通了小斯的话机。
不知道是听多了小斯小斯的缘故,她执意称比她大三岁的斯特林为小斯,对此斯特林只能摇头苦笑,当他摇头的时候,秀会奸笑,“闷骚啊,被总台之花用如此肉麻的称呼竟然会觉得辛苦?”末了总会大声地喊:“果然闷骚。”
卡丹微笑地看着两个人勾肩搭背地走进电梯,斯特林和秀是两个优秀的男人,却有着不同的性格,斯特林沉稳内敛,秀张扬外放,明明是两类不同的人却能成为好朋友,听说他们还结拜了兄弟,最让她奇怪的是两人的上面还有一个大哥………帝林!那个有着天使面孔的魔鬼经理。
紫川集团身为西川大陆三大财团之一,坐拥无数财产,而集团的主席紫川参星年纪大了,继承人的问题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
因为生理上的某些原因,紫川参星并没有子嗣,膝下只有一个义子马维,不过根据法律条文,在他死后庞大财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并不是马维,他仅排在第二位,排名第一的是紫川宁,上任紫川主席的女儿,紫川参星的侄女,马维的义妹。
身为有钱人家的女儿,又长得美丽大方,冰雪聪明,据说追求的人可以从这头排到那头,这话自然是夸大了,西川又不是球它是方的嘛,怎么能从这头排到那头?
两个人如同两块异极的磁石,吸引了从男到女所有人的目光。在继承人名单的最下角,一个不起眼的名字被大家所遗忘……紫川秀,上任主席临死前收养的义子,由于他很快去世,因此秀的存在只有少数几个人知道。
外界对于由谁继承庞大家产的猜疑一直没有断过,最后归纳出四种可能,一是由马维负责,支持者的理由是:他一直帮助参星打理公司的事务,展现了极佳的个人能力,在公司中拥有极高的威望。
二是由紫川宁继承,毕竟她才是紫川家正统的继承人。反对者的理由是:她没有管理大公司的经验。对女人的能力,大众普遍的持怀疑态度的。
三是由两人共同继承。理由是:两人青梅竹马,传闻两人日久生情互生爱意,马上就要谈婚论嫁,生小孩了。
四是由紫川宁未来的夫婿继承。这是最没可能的一种,却最受追捧。无数的青年才俊为了它抛头颅洒热血,只盼革命胜利了,能过上好日子。
日子一天天过去,生活还在继续,秀依然会买一束玫瑰送给从小发誓守护的公主……紫川宁。
紫川宁总是会礼貌的拒绝他。“对不起,哥哥。”
李清依然会每天打电话来关心斯特林。
一切,好像没有变,又好像变了。
秀送花的频率低了许多,从日送变周送,再到月送。
李清电话的频率高了许多,送一日两次变成一次两次加夜宵。原因是斯特林的工作突然繁忙起来,每天都要加班到深夜。
帝林,依然是个迷,很少有人见到他出入公司,但是每到重要的时刻他又会出现在大家面前。很少有人见到他的样貌,但是每个人都说:他有一副天使般的面孔。
终于有一天,最后一片雪花压弯了树枝。
紫川秀捧起一束娇媚的玫瑰来到了紫川宁的面前。这束玫瑰他挑了许久,每一朵都热情似火。“嫁给我好吗?”
他终于说出了这一句话。
紫川宁微微一愣,继而习惯性的板起面孔,礼貌地拒绝:“对不。。。”
紫川秀突然打断了她公式化的拒绝。“我知道,你要的是一个年少多金,风流倜傥,让万千少女迷醉的男人,我不是。”
紫川宁的眼中流露出不忍,她不是机器,这么多年来秀对她的感情她怎么会不知道,为她付出的一切怎么会不感动?只是,她要的是一份感天动地的爱情,朱丽叶爱着罗密欧,三圣母爱着董为,她为什么不能喜欢帝林?那个完美无缺的男人?
紫川秀盯着宁精致的面孔说:我爱你,从第一眼看到你那刻起,十五年过去了,从来没有变过。现在也是如此,可是我天生不喜欢名利,只想平平淡淡地生活,我无法给你想要的东西,假如你拒绝,我不会在出现在你的面前,躲在角落里默默地等着你来找我。
你愿意嫁给我吗?
“对不起。”宁又一次伤害了他。
秀却露出了笑容,“我知道你会这么说,一年,我会等你一年的时间,假如你心中有我,一年足以让你处理完琐碎的事,安心地做我的新娘。”
原本歉意的心突然消失,宁好笑地问:“难道你对我的心只有一年的保质期吗?”这太可笑了,在她的眼中,至尊宝和紫霞仙子的万年之爱才是真正的经典,一年?他竟然说得出口。
秀没说什么,一言不发地走了。爱情太脆弱,它经不起时间的考验。我只是个普通人,无法给你千年万年的承诺。爱情若长久,需要两个人共同的努力,假如只有我自己,一年是我保证不变心的极限。
望着秀的背影,宁突然大声喊:“你是个懦夫!”明明拥有不出世的才华,却安于做个小职员,明明喜欢她,却直到今天才说出口,纵使你爱我千百次,哪怕一次没说出口,我也无法承认你爱我。
“我是个懦夫吗?”秀苦笑。八岁时他冒着生命危险冲进火场救出了她,十岁时宁在天台上摆着铁达尼的造型,一脚踩空,是他拉住了宁的手,直到有人来救援,宁安全了,他的手却拉伤了,直到现在,阴天的时候还会隐隐作痛。
宁太爱冒险,太喜欢刺激,太渴望被万人瞩目,“我承认我是个懦夫,但是我并不怕困难,只是怕困难太多,让我没有时间来爱你。”
这话他没有说,因为宁早已转身跑开了,仿佛断线的风筝,以前两个人无论离得多远始终有一根线联系着,现在线断了。假如他没有说出来,或者两个人还是好兄妹,好朋友,但是。。。。“我不后悔。〃
李清看了一眼窗外,漆黑的夜空中点缀着白色的星星,下雪了,还很大。
嘟嘟嘟嘟,铃声响过很久才有人接听,她稍稍抱怨了一下,自从总台的话机换号后,拨打耗费的时间长了许多,那么大的集团怎么连这点事情都办不好?延误她听到爱人声音的时间。
”丹丹,帮我接小斯好吗?“说来奇怪,每次总是丹丹接到她的电话,久了也就习惯了。
”好的。“
。。。。。。
”斯君,你在哪里,下雪了。“
斯特林不耐烦地说:”当然是公司了,不然你能找到我吗?“
李清不在意他的烦恼,她知道老公一定又在工作了,男人都是不喜欢被人打扰的不是吗?”那么,一会我去接你好吗?“
斯特林赶忙说:”别,我又不是小孩子了,会被同事们笑话的。”
“哦。”
挂了电话,心里总是放不下,看看天色,雪更大了。
望了一眼衣架,“老公今天没穿大衣,下班的时候会冷的。”下定了决心,穿起衣服,将斯特林的大衣抱在怀里,从门后抄起雨伞,就出门了。
突然,在门框处停住了。她看了看手中的雨伞和大衣,将雨伞放回了门后,大衣用袋子小心地装好。
记得上次也是雪天,两人一起上街,她打着雨伞。斯特林见了说:“下雪打什么伞啊,老土。”
她心里觉得雪落在衣服上还是会打湿了衣服,况且迎面的雪花打在脸上会很凉,有伞遮住就不怕了,可是她却将老公的话记在了心里。
斯特林手腕轻抖,杯中的红酒就打着旋转了起来,在雪夜抱着心爱的女人品尝红酒的滋味,已经没有没有经历过了。
卡丹腻在斯特林的怀里,抬起眼帘看着夺走她贞操的男人,眼中只有爱意。这个被妻子折磨了太久的男人,需要一个像她这样善解人意的女人来安慰。
卡丹合上了手机的盖子,将它放到了桌上。双手环着斯特林的脖子说:“亲爱的,你的注意真是妙极了。”
“那是。”斯特林得意的说,骗李清公司的电话换号了,然后将卡丹家的电话告诉她,在将座机设置成呼叫转移,转移的对象设置成卡丹的手机,绝妙的主意。假如直接用手机的号码又会露馅,李清并不是专业的话务员,自然无法区分普通座机和公司座机号码的区别,完美的转移。
当斯特林在公司的时候,只需要将手机和公司的话筒并在一起,当他不在公司的时候,只需要用手轻轻的接过来就可以。
“上次她还说要买两部情侣手机,这样就可以随时给我发短信了。”斯特林说。
“你答应了没有?”卡丹有些吃醋地手。
〃当然没有了,小宝贝,假如她有了手机,我还不被烦死。“
已经10点了,路上几乎没有了人,雪太大,连计程车都找不到了。李清只好一步步走到了斯特林的公司。说起来也巧,她家和公司正好在一条路上,只是相距2千米,她不知道的是,更巧的是在公司的右侧,相距2千米的地方,是卡丹的公寓。
家在左,爱情在右。
等到走到斯特林公司的楼下,她的身上已经积了厚厚一层雪。抬头想要搜索斯特林办公室的灯光,可是雪太大,老是灌进她的眼帘,让她放弃了这一打算。
雪又大了,她很想进去,可是老公的话语又在耳边响起:别,会被同事笑话的。
身为一个合格的妻子,不但要关心丈夫,更要让他脸上有光,绝对不能做让丈夫丢脸的事。
将提包紧紧地抱在怀里,用体温温暖着丈夫的大衣,抱着它好像抱着丈夫,上面有他的味道。
深夜2点,斯特林疲倦的睁开眼睛,是该回那个地方的时候了。
卡丹没有留他,因为她不是那种喜欢一个人就要霸占他的女人,她鄙夷李清。只要两个人相爱就足够了。
斯特林打开车门钻了进去,好冷。早知道就穿着大衣了。透过车窗,望着楼上的某个窗户,灯光早已灭了。
心里突然有些失落,假如是小青,她会一直看着我离开吧。怎么回事,坐在情人送给的车里,却会想着她?
虽然不是名贵的车,确实他拥有的第一辆四轮驱动的汽车。每次跟李清提起要买车的时候,都会被拒绝,在这种事上,即使李清这样温柔的女人也不会让步。
他开着车路过公司的时候,看到马路边有一座一人高的雪人,怅然一笑,在这种地方堆雪人,亏他想得出,不过堆得。。。好丑。看起来像将一大堆雪胡乱的挤在一起,什么鼻子眼睛都没有。
车在距离家不远的地方停了下来。他步行走了回去。很奇怪,家里的灯竟然是熄灭的。虽然对李清没有了感情,可是心里还是觉得失落,好像被人抛弃了一样难受。
他轻轻的打开房门,然后走进卧室。没人?!
床褥整齐在摆在那里。
难道又在客厅睡着了?
客厅,没人。
厕所?
没人。
在厨房做宵夜?
没人。
在哪里?
他突然有一种心痛的感觉。
墙上的时钟突然敲响,看看手表,只是2。15,墙上的钟表虽然是老旧的挂钟,可是一向报时准确,这次怎么突然响了?
李清,去了哪里?
摘起电话,又放了下来,他突然发现,竟然不知道妻子有那些朋友,在这种情况下,会在哪里?会做什么?
冷静,他要冷静。通常女人在这种时候会在什么地方?李清是孤儿,所以不会回娘家,况且她刚刚还打电话说。。。。晕倒,这个笨蛋,不会真去公司找我了吧。
他急忙下楼驾车回到公司。
没人。
从公司里出来,就看到那丑陋的雪人站在他的面前,我日,连你也在嘲笑我。
猛地踢了它一脚,一言不发的走了,残缺的躯体处露出了一丝青色的衣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