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在随身空间-第9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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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为什么,只是他们运气不好。七天后,一队士兵进了村子,让村里的所有人收拾收拾东西后,带到了海边,让他们坐上了一条木船。
村里的青壮有过抵抗,大声质问道:“为什么要把我们驱逐出我们的家园,赶到无边的海上?”
“根据神选祭典的规则,在末日到来之前,你们是第一批皈依海神怀抱的贱民。这是千万年流传下来的规矩!要怪,就怪你们运气不好吧。”士兵头领语气冰冷的道。
摸瓜长老冲了上来,跪在头领的面前,恳求道:“放过孩子们吧,求求你们,他们还小。他们还没有感受过神王陛下的仁慈。”
“孩子的存在本来就是个错误,我们只是执行命令的人。”
头领一脚踢在一个哭哭啼啼。要往岸上跑的孩子身上。一个趔趄,这名孩子很快被士兵强行抓回了船上。
末日?一旁金瓜子觉得很熟悉。想起了那个流传了很久的传说:恶魔星现,末日来临。
难道,末日真的要来临了?
他又想起了,摸瓜爷爷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孩子们,要是你们晚生10年就好了,海神的愤怒,不应该由你们来承担的。”
之后的故事,金瓜子真正见识到了什么是‘末日’,无边的海浪拍打在他们乘坐的小船上。村里150多号人拥挤在狭小的船舱和甲板上。食物,是他和十几名水性好的同伴,冒着生命危险,从海里抓来的鱼。每过几天,都会有一两个同伴,被海里的大鱼吃掉。
船上的老人,在海上生活了半个月后,实在难以忍受这种无止境的漂泊生活,跳海自杀了。
绝望。孤独,无所不在的危险,每天都有一两名亲人,回归海神的怀抱。
“仁慈的海神。我们愿意献上我们的信仰,祈求你宽恕,救赎。”
是的。自从被神王抛弃,赶下无边的大海。他们信仰的目标。就成了给他们带来死亡和恐惧的海神了。
“金瓜子,你觉得我们的主人怎么样?”旁边的银瓜子突然问道。打断了金瓜子的回忆。
金瓜子憨憨一笑,一脸崇拜向往地道:“主人很仁慈,个子很高,很神秘,很强大,如果没有他,我可能活不到现在。”
银瓜子道:“摸瓜爷爷对我说,主人是拥有真神力的大能,他的强大已经超过了他的想象,甚至有可能让我们渡过末日。他还让我们保护好主人,哪怕付出生命。我的兄弟,你能做到吗?”
“能!”金瓜子面露坚毅,我的命是主人救的,还给他又算什么。
……
等金瓜子银瓜子等人平平安安、兴高采烈回到布吉岛时,那他们欢欣鼓舞的样子,天明就知道这是个好消息。
手舞足蹈的金瓜子,向天明描绘着他看到的一切。
“%_主人,那上面有个好大的集市,比我在大城市见的还要大,好多好多的人,好多好多的东西,你看这是什么?彩贝,我用我的骨牙换的,你看……_%”
天明听不懂金瓜子在说什么,见他拿了块彩色的贝壳给他,便接过来一看,很漂亮,颜色很丰富,但不知道这种贝壳有什么用。
不过金瓜子要表达意思他还是弄懂了,岛上有个巨大的贸易集市,别人可以在上面安全的做生意——这一点,早在天明开着飞船往下面观望的时候,看到密密麻麻的摊位时,基本上就已经确认了。
“好了,准备准备,明天去蓝鸟岛做生意了。”
做生意,首先要有货物。
布吉岛上有什么货物呢?
最多的当属鱼干。
上次收服那支舰队后,能产麻丝的麻丝树的存在,让自己的势力中,有了‘渔网’这种东西。这张渔网非常大,足足有三百平米,往海里一扔,10分钟后再往上一拉,就是没找准鱼群密度较大的方位,一网下去,也能捞三五百斤鱼上来,如果运气好,很多大鱼撞网里了,至少要数百人才能把渔网拉起来,上千斤的渔获随随便便。
天明的捕鱼队,一天到晚重复着捕鱼这一件事,捕上鱼太多了,吃不下,大部分的鱼还是被米妈切成了鱼片,晒成了鱼干。
5天工夫,布吉岛上全是晒得密密麻麻的鱼干,鱼腥臭味喧天。
不得已,摸着黑,天明偷偷去蓝鸟岛砍了十几颗高大的棕榈树,将树干里的水分吸干,用木料做成了1000个箱子,然后将岛上所有鱼干,不管晒没晒干,全部收进了异能仓库,脱了一遍水分后,6万斤鱼干,全部放进了1000个箱子里,并严令米妈们不要再将鱼干晒在布吉岛上。
“仅仅只带上鱼干是不行的,其他货物也要带一些。”
想了想,天明将一堆大型鱼类的鱼骨拿了过来,准备开始制造一些有价值的工具了。
蓝水星鱼类的骨头特别硬,还比较有韧性,特别是一些大型鱼类的骨头,硬如金石,打磨成骨刀骨矛,锋利无比,杀伤力比之于一般的金属刀具没有强弱之分。
300把鱼骨匕首,这是天明在极短时间内加工出来的,锋利程度比水果刀差不到哪去,最多耐磨损性差点,天明想着应该能卖个好价钱。
麻丝剩的不多,6亩多的麻丝树,每天也就产百多斤的麻丝果而已,这些麻丝果内的麻丝被抽掉果核,晒干后,能有3成的分量就不错了。岛上的麻丝产量实际是每天30斤。
30斤,也足够天明制两匹麻丝布了,为了验证麻丝布的价值,天明还是带上了这两匹自己在异能空间内织好的麻丝布。
准备了一上午,让摸瓜安排了一艘30米长的葫芦船,往船上装了100箱鱼干,放箱子里的300柄鱼骨匕首,自己用异能缝制的50件鱼皮衣,两匹麻丝布。虽然不多,但足够摆个摊位卖一阵天了。
“出发!”
jinga的命令下达后,葫芦船下层的划桨手,一齐划动,朝着前方的蓝鸟岛,快速驶了过去……(未完待续。。)
第126章 第一次做生意
为了保持低调,全副武装的100名布吉岛精锐卫队,也被天明带上了。
除此之外,为了防备可能面临人多势众,被包围的情况,天明还将做了上百件柔韧性超好的鱼皮甲,给护卫队穿上了,包括靴子。一整套打扮下来,精气神立刻上来了,完全不像普通的衣不撇体,形如臭鱼的普通船员。
天明自己身上穿的护甲,当然更多,除了超人战衣,还套了件只比较厚的鱼皮铠甲,这种鱼皮铠甲是用一种特殊鱼类的鱼皮制的,非常难以割破,厚度也比较适合,天明制成铠甲后,就自己穿上了。
航行了3个小时后,葫芦船终于驶进了蓝鸟岛的月牙湾(天明命名的)。
小心翼翼避过大船,靠近海滩,果然来了一队守岛卫队模样的士兵,拦住了要登陆的这艘船。
让天明放心的是,那些蓝星人只是检查看了看船上的货物,验明身份后,发现没什么异常后,也没收什么上岛费,直接放行了。
于是,天明指挥着160名手下,将船上的鱼干、鱼骨匕首、鱼皮衣、麻丝布等货物,往岛屿中部集镇的贸易集市处搬。
来来回回,一共搬了三趟,才将货物搬到了里海滩1公里远的城镇内。
由于没有空余摊位,天明便将装满了鱼干的40个箱子,叠放在一起,码成齐腰高,再将一块木板铺在上面,这样,一个摊位就能摆好了。
“果然。这个地方是可以做生意的。”天明哈哈大笑,嘴巴咧到了脑后。已经在开始幻想用这些货物换到无数的钱了。
“%_东西怎么卖?_%”这不,摊位才摆出来一会。就有名顾客指了指天明的鱼骨匕首,开始问价了。
天明现在能听懂一些常见的蓝星语,大部分话还是听不懂的。和那名蓝星人交涉了许久,实在没听懂他意思的天明,只知道那名顾客要买鱼骨匕首,但就是不知道要收多少钱。
“我不知道你们是拿什么付钱的,你看着给吧。”
“%_10个彩贝,这件东西我拿走了_%”
第一个顾客,从鱼皮袋里悉悉索索掏出了一把‘钱贝’。扔到天明的桌子上,万分欣喜的将鱼骨匕首拿走了。
“10枚彩色的贝壳?”,天明定睛一看,贝壳啤酒瓶盖那么大,造型精美,外面有七彩条纹,小巧质轻,一看就知道是天然形成,在海边捡的。
“这种贝壳。不就是昨天金瓜子给我的那种贝壳么?一模一样,这就是蓝星人的钱?”
天明难以相信,外星人直接将贝壳当成了货币单位了,虽然这种贝壳比较好看。但如果有人在海边天天捡。捡的多了,那他不就是亿万富翁么?
历史证明,贝壳这种货币。是一种很原始的,没有多大价值的过渡货币。仅具有流通意义,不具有保值意义。迟早要被淘汰。
“我一把鱼骨匕首就换10枚这个?没有金币,银币,甚至铜币?要不要这么便宜?”
天明十分无语地看着手中的10枚彩贝,很想吐槽,但好歹是第一笔生意,亏点就亏点,就不要计较那么多了。
“%_主人赚到钱了,好棒啊!_%”
旁边的金瓜子拍了拍手,咧大了嘴非常高兴。他想起了小时候,和银瓜子等几个小伙伴,偷偷地一起去海边捡鱼和彩贝,鱼倒是能捡到几十条,彩贝半天也捡不到几个,如果捡到彩贝了,就要高兴半天。要知道,100枚彩贝就能请人盖一栋石头房子了……
第2笔生意,卖出了一件被天明改装过的防水鱼皮衣,做工十分精湛,鱼皮几乎没有一丝凸起,脱落,损坏,非常完整。里面处理的也很柔滑,手摸上去,很有顺滑感。一位顾客,想都没想,直接从鱼皮口袋里掏出了30枚彩贝,递到了天明手上。
第3笔生意,一把鱼骨匕首,10彩贝。
直到第17笔生意的时候,顾客买的是一匹麻丝布,做工精湛的麻丝布。
其实,在天明摊位的旁边,天明也看到了几位商人,也在卖布料。和自己的麻丝布差不多,是织工们用麻丝果里的麻丝织成的。织布的机器,天明见过,非常原始,只有一个转轱,要摇一天,才能织出一贯线。然后,将一贯贯的麻丝线,放在结构稍稍复杂的织机上,一周时间,才能织出一匹麻丝布。
麻丝布价值很高,普通的蓝星人,平时穿件鱼皮衣就行了。而一贯贯的麻丝线,却是极其重要的物资,可以用来做绳子,织渔网,缝衣服,制船帆。
即便是天明,往附近的摊位望了望,也没见几个卖麻丝布的,卖麻丝线的,倒是有很多。
天明的这匹麻丝布,是自己用异能织的,异常精美柔滑,但那名顾客只给了他一枚彩贝。
1枚彩贝,是的,那名顾客真的只给了天明一枚彩贝:看起来和普通彩贝没什么区别,只不过内侧面多了几个不认识字的有字彩贝。
天明一把揪住了那名顾客,对他道:“这匹麻丝布不止值1枚彩贝,你给少钱了。”
那名顾客非常疑惑,听不懂天明的话,但好像明白了他的意思,道:“%_我给的钱足够了,这个价格是标准价_%”
“你想做无赖生意是吧?”天明将他手中的布夺了过来,将彩贝还给了他,“这布我不卖了!”
一头雾水的蓝星人,算是明白了天明的意思了,原来是觉得自己给的少了。布料被拿走后,本来不想买了,但附近摊位的麻丝布都卖光了,这批布质量又这么好……咬咬牙,从鱼皮袋里再摸出了300枚彩贝,加上之前的那枚彩贝,拍到了天明的摊位上,再叽里呱啦说了两句,将那匹麻丝布拿走了。
“301枚彩贝,一下多给了300枚,还好我刚刚拉住了他,要不然就被他给骗了。”
第二匹麻丝布被一名顾客看上的时候,也出现了这种问题,一开始只给1枚彩贝,天明将他拉住之后,不得已,那人不得不从口袋里又多掏了一枚,两枚还是不行,最后,那名客人实在太想要天明摊位上的那匹麻丝布了,索性将自己口袋里所有的彩贝加上那个鱼皮袋子,扔到了天明的摊子上。
“%_这匹布我想买去送给岛主,我只有这么多钱了,应该足够了。_%”
说完,拿起布头也不回的走了。
将钱袋打开一看,除了2枚刻有文字的彩贝,其他没有刻上文字的彩贝大概有280多枚,合计282枚。
“一个穷鬼,还不如刚才那位给了301枚的顾客,下次再也不卖东西给他了。”天明生气道。
或许天明的长相太过奇特,说的话蓝星人们也听不懂。路过他摊位的蓝星人,都不由自主的被他吸引,像看猴一样,慢慢地,路人将天明这个摊位围了起来。有些觉得他卖的货物很不错的蓝星人,慷慨解囊,将他摆在摊位上的货物买走了,很多人还仰着头和这个高个子异族,问候了几句牛头不对马嘴的话。
恒星开始快要下山,要回归树巢的蓝鸟,在夕阳的照耀下,染上了一层红光,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