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血良人-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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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头的冷汗,趁乱逃出了春院。
好险!差点被詹小悦乱棍打死。今儿詹小悦肯定不会让殷歌跟着去会郑公子了,殷歌也算逃过一劫。殷歌有种预感,她觉得郑公子身上散发着一种危险的气息,这种气息会伤害自己,而她很怕受伤。于是她决定少接触这个人。
从詹小悦的怒火来看,郑公子今天免不了有血光之灾,只能祈求他多福了!殷歌对着天空真诚的祈祷,然后一溜烟的跑到柴房去找小清了。
可是她还未踏入柴房,就遇到了老板娘,老板娘竟然让楚月轩和她一起出去买东西——这太不可思议了。
老板娘叫他们去街上买点胭脂水粉之类的东西,殷歌对这个不太在行,但她瞅了瞅楚月轩,觉得自己应该比他要好点。老板娘对自己委以重任,她一定要很好的完成。
虽然殷歌来洛阳也有些时日,但从未好好逛过街,更别说夜里出来。也不知道今儿是什么日子,街上明灯高挂,人来人往很是热闹。楚月轩像是对路很熟,领着殷歌很快就到了夜市。若是平时,殷歌肯定会对任何事物都充满了新鲜感,玩得乐不思蜀,但今儿她心事重重,于是一脸抑郁。
“啊,殷妹妹,你看,卖灯的那人长得好像蛤蟆耶。”
“人家只是嘴巴大一点,最多像青蛙,楚大哥你说话太恶毒了。”
“耶,这难道是桂花糕吗?”
“这位小哥你都吃掉三块桂花糕了,我们是小本生意,你到底买不买啊?”小贩满脸怨气,眼看就要捋袖子打人了,殷歌忙丢了两文钱,把楚月轩拖走了。
“居然还有人卖乌鸦汤!”(殷歌:那是乌鸡汤。)
“老板,鞋子多少钱一斤?”(殷歌:你家鞋子是论斤卖的吗?)
“踏便青楼人未老,请用汇仁肾宝。这是卖的什么东西啊?要不要给詹小悦带点回去?”(殷歌:这就是詹小悦发明的药,让别人拿到集市上卖,赚外快的。)
……
有人从殷歌旁边挤了过去,殷歌瘦小的身躯一个趔趄,差点摔倒。一只温暖的手倏然拉住了她,“别和我走散了。”楚月轩灿然一笑。
大家注意,一般在这样的情况下,罗曼蒂克的言情故事就要展开了,女主会感觉自己的内心砰砰乱跳,脑昏脸热,而男主顺势拉着女主的手,两人温情脉脉的对视一下,然后爱情从中萌芽。
可是前提条件是,对方是一名帅到掉渣的男人,而不是——镜头拉到楚月轩的脚边,那一长一短的裤腿十分的销魂,然后往上看,衣服裤子上还有好多补丁,颜色和彩虹一样丰富,长发散乱,脏得结块了,脸上还有一条狰狞的刀疤。好吧,如果对方是长的这样玄幻的男人,“浪漫”也会被吓走的!
很显然殷歌就被震撼到了,楚月轩那含情脉脉的笑脸简直比奸贼痛哭流涕还可怕。殷歌不动声色的抽回自己的手,假装整理自己的头发。
“这里有一家卖胭脂水粉的摊子。我们去看看。”楚月轩似乎并未在意殷歌的行为,他找到了一家小摊子,开始挑选胭脂水粉。殷歌走过去,拿起这个,又放下拿另外一个,眉头簇成一团,根本下不了决心。
楚月轩那家伙挑起一点胭脂在手背上抹开,煞有介事的对比了几种,最后选择了其中一些水粉,和老板砍价。他居然从一两银子砍到一百文钱,这,这需要何等深厚的功力啊。
殷歌一直用粉大粉亮的眼睛注视着砍价的楚月轩,她认为每个人都是有自己优点的,而楚月轩身上最闪亮的地方就是——他砍价的能力。
在买了胭脂水粉后,楚月轩抛了抛手里的铜板道:“殷妹妹,你肚子饿了没?哥请你吃宵夜。”
楚月轩大模大样的领着殷歌七弯八拐,殷歌看到前方出现一座巍峨的酒楼,“香格里拉”四个烫金大字在风中招摇。啊,很明显那是一个非常有档次的地方。
楚大哥也有大方的时候啊!殷歌还在乱感动的时候,楚月轩已经走过了酒楼,向着墙角的一个破烂得小风都可以吹倒的棚子走去,他走到小摊子后,还得意洋洋的对着殷歌招手,示意她快点儿来。殷歌失望的瞅了一眼酒楼,慢慢挪动到了楚月轩坐的桌子旁。
“殷妹妹,下次我请你去……”楚月轩指着刚才经过的酒楼,“本城最大的酒楼‘香格里拉’——看人吃饭。”
殷歌朝天翻白眼,“您好意我心领了。”
楚月轩已经点了两碗面条,面条刚端上来,他老人家就把殷歌碗里仅有的两片猪肉挑走了,“殷妹妹,你需要减肥。”
殷歌狠狠瞪他一眼,用筷子夹回一片肉,“我已经瘦得只剩皮包骨了!”
“你对自己要求太低了。”他用筷子一挑,肉被他直接丢到了嘴巴里。
真让人火大,他到底知不知道她在春院的生活啊,詹小悦说要减肥,逼着整个春院的人都不许吃肉,这完全是专横,完全是□!她已经多久没有闻到肉的香味了。楚月轩真是太太太过分了!(╬ ̄皿 ̄)
很显然楚月轩没注意到殷歌两道刀眼,他用筷子卷起面条,卷成一团后一口吃下,还发出“啧啧”的声音。
殷歌握拳,心里默念了十遍“大人有大量”,然后捧起那碗素面,刚喝了一口汤,耳边就传来楚月轩肉麻兮兮的声音,“小蜜糖,吃完面我们再去携手划船好不好?”
殷歌一口汤差点喷出来,还好她忍住了,但是自己还是被呛到快断气。楚月轩还在得意的笑,完全没有一点悔改之意。
“殷妹妹,爷爷辈和叔叔辈,你更愿意选谁当你相公?”
殷歌已经被他气绝,哪里还想回答他这种莫名其妙的问题。
“别生气嘛,这个问题对你对我都很重要。”
“我为什么要回答这种变态问题啊?!”
“呃,想起来的确有点变态。”楚月轩耸耸肩,又开始卷他的面条,他垂下头的瞬间,脸上露出若有所思的样子,“我说,你还是别待在青楼了,救你爹娘的事情,我们出去后另做打算吧。”
“为什么?你想到什么办法了吗?”
“算是吧,咳咳……”楚月轩故意卖了个关子,拖长声音道:“想要我告诉你不难,前提是……”
“你不会又要我给信息费吧?”殷歌恨得牙痒痒,他如果再要自己身上为数不多的铜板,她就掐死他!
“前提是,你说我和郑公子,谁更玉树临风?”
殷歌差点一头栽倒在桌子上,这种显而易见的问题他还要问吗?如果回答是郑公子,她怕楚月轩不告诉她营救爹娘的办法,如果说是楚月轩吧,她又觉得对不起自己的胃。
楚月轩抬起头,露出坏坏的笑容,一阵风从他们身边穿过,他忽然脸部扭曲,捂住眼睛呻吟起来。
“楚大哥,你怎么了?”殷歌吓得从凳子上跳了起来。
“你快看看我的眼睛,似乎里面落了什么东西。”他把脸凑到了殷歌面前。
“啊,那你快睁大眼睛让我看看。”
“看到了什么没?”
“……呃,似乎什么都没有呀。”
“仔细看,真的没看到有东西吗?”
“没有。”殷歌十分肯定的说。
“不对啊,你认真看。”楚月轩的脸凑得更近了,几乎都要贴到殷歌的鼻子上,“看到没有?我的眼睛里面——有西施。”
殷歌一拳捶在他的胸口,站起来就往外跑。在殷歌回头的瞬间,楚月轩看到她的脸上绽开了一个灿烂的笑容,这是她今天晚上第一次笑。
他稍微一愣,旋即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她终于笑了,她还是笑起来比较好看!
“殷妹妹,你别走啊!哎,哎,你忘记拿胭脂了,这么重难道要我自己一个人提吗?哎哟,别踹我呀……”
殷歌一路小跑,让楚月轩提着胭脂水粉在后面追赶。真是不可思议,刚刚还郁闷的心,竟觉得豁然开朗起来。
正在跑着,一个女子和她擦身而过,殷歌闻到了一阵奇异的花香,引得她侧头去看。转脸的瞬间,她只看得女子的一个侧面。
“惊艳”殷歌脑海里冒出这样一个词来,随只见到她半张脸,但足以让殷歌感到惊叹了。清风徐徐扫过,那个女子已经背离她而去,只留下一个婀娜多姿的身影。
“肯定是大家闺秀。”殷歌凝视她的背影,暗暗想到。
那女子本来娴静如水,走起路来顾盼生姿,但突然间她像是看到什么令自己兴奋不已的生物,尖叫了一声,朝前扑去。
“七哥!”
楚月轩身子一侧,女子未扑到楚月轩,只搂住了空气。
“七哥,你又在玩什么?”女子跺了跺脚。
“这位姑娘,你认错人了。”楚月轩提脚想走,女子用身体一拦,宛若玉刻的脸庞上显出得意洋洋的表情,“七哥,你入丐帮了?打扮得挺专业嘛。不过啊,再怎么打扮也没用,我依然闻得到你身上散发出来的人渣味儿。”
殷歌隔得较远了,听不到他们在说什么,但刚才那位女子去扑楚月轩的事情她可看得清清楚楚。难道她认识楚月轩吗?殷歌好奇的往回走。
楚月轩的眼神越过女子落在殷歌的身上,他眉头微蹙,提着东西的那只手紧了紧,几大步走到殷歌面前,将那些胭脂水粉往她怀里一塞,“你先回去,我有点事儿,马上会追上你的。”
“她是谁呀?”女子从楚月轩身后探出一个头,他旋身把她的手臂一抓,拖着她往旁边的巷子口走。
“哎……”殷歌还想说点儿什么,楚月轩和女子已经消失在她的眼前。
“什么嘛?!干嘛把东西全丢给我,自己去潇洒。”殷歌不满的嘟哝,无奈的提着东西往回走,可是她忽然想起一个很严重的问题,那就是——她根本不记得回去的路。
还是在原地等楚月轩吧,他说过一会儿就会追上自己的。殷歌把胭脂水粉往地上一放,开始东张西望想找个地儿坐一下,殊不知这时一只大手从她背后伸出来,迅速的捂住了她的口鼻,一股香甜的气味扑鼻而来。
殷歌大惊,刚挣扎了两下,就感觉四肢一软,眼皮上翻,陷入了黑暗。
作者有话要说:作者我要出去一趟,回来了再更新好咩?
虽然刚上月榜需要每天更新的,但是我真的真的选择出去玩咩~哈哈哈
…………………………………………………再给大家说一个冷笑话……………………………………………………………………
5个小朋友分一个蛋糕,只准切三刀,该怎样才能平分?答案:一刀砍死一个小朋友,然后两刀把蛋糕切成四等分……
冷咩~~
☆、疯女人
在碌灰砖瓦幢幢相衔,抄手游廊斗折蛇行,月牙门洞重重叠叠的大院深处,有一间房内灯火通明。让人惊叹的是,照亮房间的并不是什么蜡烛油灯,而是五颗龙眼般大小的夜明珠。
郑文彦正手捧一本书,读得认真,出尘立在他的身侧,为他添茶倒水。忽然天空中闪过一道黑影,院落中的百年大树沙沙作响。
郑文彦抬眼望了望窗外,对来人说道:“进来吧。”
一个身着黑衣的男子推门而入,带着一股清风,“主上,康亲王派人劫走了殷姑娘,一切都办妥了,只待主上的命令。”
“唔,很好。明晚之前你们不要有其他动作了。切记,不可伤她!”
“是。”黑衣人听完吩咐,毕恭毕敬的退出了房间。
出尘微微一笑,“主上,为什么好端端做出劫走殷姑娘的样子?”
郑文彦有点尴尬的咳嗽一声,“活了这么多年,让我亲自去讨一个女人的欢心还是第一次。这事情有点麻烦。”
“讨女子欢心?!莫非您认为让对方倾心的方法,只有英雄救美这一招?”出尘轻笑。
郑文彦别过脸去,皙白的面孔上竟浮现一丝红晕。出尘差点一瞬间心脏停跳。那个她跟随了多年的主上,那个将家族重担全抗在肩上哼都不哼一声的少主,那个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至尊之人,那个杀人如折断一根小草的冷漠男子,竟然还有脸红的时候!这种概率可是比扫把星出现在天空的次数还少呀。
“你退下吧。”
“是,主上。”出尘将四颗夜明珠全收入漆金盒子内,留下的一颗罩上一层羊皮灯罩,房间暗淡下来,她推门退去。
郑文彦揉了揉太阳穴,脑海里又响起雨夜时和那个男人的对话声。
“我看得出来,您对‘她们’挺尊重。出于对您的敬意,我想和您打个赌。不知朱雀殿下有没有兴趣呢?”
“请说。”
“让她自己选择,时间为两个月。如果殿下认为有能力让殷歌喜欢上您,并且自动愿意跟您走,我绝对不会干扰你们。但是相反的,如果殷歌在两个月后还是不喜欢您,那么请您放弃她。”
“这个赌很有意思,但是阁下是不是弄错了一件事情呢。如果不选择我,难道她就归你了吗?”
“她不归任何人,到时候只需要你放手就行了,我也不会夺走她。朱雀家族多少人知道这件事情,我无法判断,但我可以肯定的说,我所属的家族没有任何人知道。如果你不想太多人知道,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