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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章

神奇的妹纸-第8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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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敢当,不敢当,”本尼的连忙弓着腰回答道:“参议员英明神武,老师跟我说了,我这次来的目的只是为了学习,增加一线政治操作的经验。至于其他的,全部听从参议员阁下的吩咐。”

劳森笑容不减,似乎无可奈何地摇摇头,“你呀,本尼,年纪轻轻地就学你的老师那样可不好,要有些朝气,不要过于谨慎了,毕竟你是专业的,该你提出建议的时候,就要一定要提。”

“是。”本尼轻声回答道,不过内心里却不以为然,当初,老师给他上的第一堂课可就是政客的话一定不要相信,特别是,年纪越大的政客所说的话,越不能相信。

这位劳森前参议员,在出道之初可是毛驴党的支持者,但是因为某一次结识一位大象党的大人物而改投大象党。这样一个纯粹的两面三刀型政客,他说的话,能信吗?

181。 奥莉维亚也要进入崔泰邦后宫了?

“不要认为贝因市是克拉玛州第一大市就把所有力量放在这里……这里是你的主场,你都已经相当于贝因市的独裁者了,还怕劳森来捣鬼?”

“就算你在这里战胜劳森有什么用,本来你在贝因市的支持率就比劳森高,你赢了他没有好处,你输了就会输掉最大的筹码……”

“所以,你现在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尽可能拿到更多的筹码……”

“我们要跳出贝因市,我们要去这个地方!”奥莉维亚一指地图上的一个位置,“这里,西弗特市!”

“那里?”娜塔莉皱眉说道:“那里可是大象党的大本营,当地一大半的男人可都在当兵,这些人基本都是保守主义倾向者,而毛驴党可是自由主义代表者。”

“保守主义倾向不代表就是大象党的人,毛驴党人中也有保守派。而且,针对黑暗联盟的用兵行动又是光明联盟的共同主张,你去拉那些军人家属和退伍老兵的选票只不过是基于共同价值观。”

“但是,毛驴党选民那边可不一定会这么想,万一他们认为我是一个狂热的战争支持者可就不妙了,毕竟,毛驴党的基本盘是减少战争。”高明雪说道。

“放心,你去那里可不是支持目前的战争政策,现在的战争政策可是星条国大象党政府制定的,你可不是为了他们摇旗呐喊。”奥莉维亚的眼中闪烁着兴奋的光芒,看样子,这个前星条国总统的政治操盘者还从西弗特市中找到了别的机会。

西弗特市,在克拉玛州中,人口仅次于贝因市,地域也仅次于贝因市,但是,经济却被贝因市甩了好几条街。

与贝因市不同,西弗特市虽然面积大,但是却不像贝因市一样被魔法矿脉所污染,会长出各种稀奇古怪的植物。

西弗特市是克拉玛州最大的粮仓,这里有大片适合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其产出各种大麦、小麦等粮食不但能够供给克拉玛州的人民,还能运送到周边各州。

但是,西弗特市的人民也因为这座城市的肥沃而非常贫困。

呃,这不是很矛盾吗?历来都只有因为一座城市出产丰富而让人民富裕的,而从来没有听说过,因为城市产出很多粮食而导致人民贫困的。

但是,西弗特市的确是这样一座城市!

因为,这座城市的土地并不是掌握在大多数人民的手中,而是集中在极少数大庄园主手里。这里的大多数人都是为这些大庄园主打工的雇农,每年从年初辛苦到年尾,收入的一大部分都要化为地租上缴。

至于城市里的人?

他们大部分都是失去土地的破产农民,在城市里做些临工。但是,一个没有基础经济的城市,工作原本就不多,但是西弗特市的人又很多,于是,他们中有些人甚至是乞讨为生。

所以,很多活不下去又因为贫困没有读过什么书的年轻人自然就选择了当兵这条危险却能够改变自己前途命运的职业。毕竟,在星条国,军人虽然危险,但是如果能够凭借军功称为军官,那可就能改变自己的一生。

军人、军人家属一般被认为是保守主义者,这是大象党的基本盘之一,大企业主,大庄园主,一向都是大象党的金主。所以,西弗特市一向被认为是大象党的票仓。

“所以,你说他们跑去西弗特市拉广告?本尼,你老师的那位前搭档是不是脑子抽风了?或者说,她是总统先生另外派来暗中帮助我的人?”

在劳森的办公室,老头子兴奋地打开了一瓶白兰地,为本尼和自己各倒上一杯。

“呵呵,参议员阁下,也许在她的潜意识指使她在帮助我们大象党,指使她自己不知道罢了。”本尼接着劳森的话讽刺了一下奥莉维亚的举动。

就在昨天,当奥莉维亚正式成为高明雪的幕僚长后,女市长的第一个政治行动让所有关注她的人大跌眼镜,她们竟然宣布去西弗特市举行三场以上的竞选活动。

那些原本想把有关奥莉维亚到来的新闻写成《神奇的奥莉维亚来帮助高明雪》的报纸们,都纷纷撤下了标题。他们认为这种脑残的行为很可能是因为这个奥莉维亚根本就不是威明顿的那个奥莉维亚,她极有可能是假冒的。并且,有大胆的媒体推测,这个“奥莉维亚”很有可能是崔泰邦的一个姘头,崔某人的**又要扩张了……

但是,不是在局中的人终归不知道奥莉维亚的目的是什么。

本尼虽然附和着劳森,但是内心并不认同老参议员的说法。他清楚地记得,老师塞洛斯曾经说过,在星条国,奥莉维亚必能成为最顶级的政治艺术大师,只要她愿意,总有一天,奥莉维亚将成为如通过传奇国务卿-格辛基一般的人物。

本尼接着喝酒的余光看了一眼劳森,老家伙的脸上还是充满着对奥莉维亚的不屑。

嘿嘿,总有你后悔的时候,到时候,你就会真正想起用我了。

阴雨天,雨水打在西弗特市泥泞的地面上,在那些穿着麻布衣服,打着补丁,满脸风霜的人注视下,三辆在西弗特市极为少见的豪华马车行驶在西弗特的马路上。

那手工雕镂着复杂花纹的马车,就算是平日里收麦子用小斗,卖粮食用大斗的大老爷们可都是不曾用过的。

而护卫马车的武士身上,那似乎就要飞跃出来的白翼飞马图像更加是他们从来没有讲过的。

很明显,这一定是从外地来的大人物。

西弗特市虽然很大,但是本地的大人物就那么几个,那些徽章看来看去,就算是不识字的老农都认得了。

马车几乎沿着西弗特市的马路横穿了整座城市,最后,才拐入一片残破不堪的街区。看到马车的人感到更加奇怪了,如果说是去那些有子女在军队中当兵的人家里他们倒可以理解。

他们的子弟出息了,在军队里做了大官,回来光宗耀祖了。

但是,这一片却是退伍老兵所住的地方,一片最没有前途,最为没有希望,也是西弗特市最为残破的地方!

182。 一个残废的老兵

里斯是一个退伍老兵,他参加了三十五次争斗之地的武装冲突,砍下了不下一百颗敌人的脑袋,军功积累到可以做一个中队长,就算是退役都可以享受军官的身份,住进干净的砖房,享受每个月的国家补贴。

但是,里斯现在却住的是四面透风,外面下大雨里面下小雨的低矮土房,拿的也只是一次性的国家抚恤,那点钱就连拿来买药都够呛。

这是为什么呢?

因为,就在里斯砍下第一百颗脑袋的时候,自己的左腿被临死的敌人砍断了。一只脚被人砍断了,自然就做不成还要冲锋到第一线的底层军官了。于是,里斯就“光荣”退伍了,回到生他、养他,未来还要埋葬他的西弗特市。

窗外的雨淅淅沥沥地下着,里斯感到左腿的断处有有些发疼。里斯叹了口气,每到阴雨天气,都会这样,那个本应该是做小腿的位置总是传来一阵又麻又痛的感觉。

里斯从椅子上站起来,一瘸一拐地从客厅走到卧室。如果说军队还有什么值得他留恋的,那么除了那帮老伙计之外,就只剩下他左腿上的木制义肢了。

话说,下雨天的时候收获几朵蘑菇还是不错的!里斯自嘲地想到。

“咚咚!”房子那扇破败的木门被人敲响了,里斯回过身子,有些疑惑地看着门。这么个鬼天气,竟然还有人来?

自从自己的弟弟因为实在受不了西弗特的贫困,和他老婆搬离这座城市之后,里斯在这里已经没有任何亲人了,他实在想不通有什么人会冒雨前来看他这个残废。

“咚咚……”

敲门声又响起来了,似乎里斯不开门他就不会离去。

“滚开!这里没有人!”里斯烦躁地吼道。左腿那里又痛又痒,就像千万只蚂蚁在他身上噬咬。

“咚咚……”

就算是里斯这么粗暴的呵斥,门外那个人依然没有放弃,看样子,脾气真不是一般的好。

里斯被那人不屈不挠的坚持给弄得焦躁起来,干脆也不去卧房找药了,他决定先把外面的人骂走。

里斯瘸着脚,一步一步地走向门口,木制义肢撞击在地面发出“咯噔咯噔”的响声。

老兵走到门前,握住把手,一把将门打开,准备用他的大嗓门先把来人骂一顿再说,我是瘸子我怕谁?

但是,里斯的嘴巴刚一张开就停住,双眼有些不敢相信地看着来人。

“马科斯?”

门口站着的,正是高明雪的卫队长马科斯!

里斯的脸上露出欣喜的表情,双手张开,用力地拥抱住了马科斯,大声地说道:“老伙计,原来你还没死啊!”

站在马科斯的身后,崔泰邦嘴角一抽,这是好基友啊,一见面就说说些生啊死啊的问候语。

不过,这可能是马科斯和里斯独特的问候方式,之间马科斯拍了拍老兵的被,语气中也带了点激动的情绪,“里斯,好久不见……”

像马科斯这样担任大家族卫队首领的人,除了要对自己家族忠心耿耿之外,还要拥有丰富的实战经验。但是,星条国国内又没有什么大型的盗匪可以供马科斯这样的人历练,所以,大家族们为了培养自己的卫队首领,往往都会在他们武艺有成之后送到军队中去,经历真正的铁与火磨砺。

这不是傻了么?万一卫队首领候选人被军方赏识,或者立下大功,成为了军中人物,那岂不是用自己培养的人才白白便宜国家?

大家族之所以称为大家族,不仅仅是因为枝繁叶茂,更重要地在于他们拥有广泛的政商人脉和强大的社会资源,大家族对于保卫自己生命财产安全的卫队往往都是待遇极为优厚的。

在大家族中做一个卫队首领,比如马科斯这样的,每年的薪水绝对是比一个中校大队长高出数倍的。更加不要提马科斯以后有了孩子还能享受到高氏家族的优良家庭教育。

退一步说,就算这些卫队长候选人选择了军方而不是家族,大家族们往往也会给他们送上丰厚的礼物,说不定还会主动帮他打通官场上的关系。

毕竟是从小培养大的,就算离开了家族,那也是有感情的,多一个这样的人在军队或者官场,有时候,就是一道保命符呀!

再说,卫队首领候选人又不一定只有一个。

马科斯就曾经和里斯在同一个小队之中,只不过马科斯不像里斯那样需要拼命揽军功而谋求获得的晋升之资。在前线待了一段时间,收获了十多颗人头之后,马科斯就离开了争斗之地。

在离开之前,马科斯还把自己获得功绩送给了自己的战友们,这也是马科斯虽然与里斯感情如此好的原因之一。

好基友之间热情地寒暄过后,里斯看到马科斯身后站着一大群人,无意例外地全部穿着整洁,衣衫靓丽。特别是紧跟着马科斯地两女一男,里斯看得出来,他们身上的衣服用得是普通人家根本不可能使用的丝绸面料。

里斯再看看马科斯身上的盔甲,顿时倒吸了一口凉气。

复杂的魔法纹路中似乎缓缓流淌某种金色的液体,里斯记得,自己服役的时候,所见过的军官中,只见过将军大人才有这样的一套盔甲。自己还偷偷问过马科斯这是什么。

附魔盔甲!

马科斯就穿着自己口中曾经说过的附魔盔甲!

里斯疑惑了,马科斯这些年肯定过得不错,那么,他又来找我这个如同废人一般的残废做什么?

“怎么?老伙计,不请我进去吗?”马科斯对迷惑不已的老战友一笑,“我们这一大帮子人可都是站在雨中哦。”

里斯回过神来,赶忙让开身子,连连是说道,“请,请进。”

作为一个下属,马科斯职业性地扫视了里斯的房间一眼之后,就退开,让高明雪她们先走进屋子里,而自己则是在崔泰邦和奥莉维亚走进之后,才进去。

高明雪在走过里斯的时候,对老兵露出一个和善的笑容,大概是从来没有见过像高明雪这样气质高贵的女孩特意为他一笑,里斯的老脸胀得通红。等该进来的人都进来之后,里斯连忙一瘸一拐地到处搬椅子,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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